文|李德荃
国有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础和主导。作为国有经济的核心组成部分及其中坚力量,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意义自不待言。现阶段,从宏观层面来看,我省国有经济尚存在国有资本运营效率不够高、产业布局不够合理等问题;从微观层面来看,我省国有企业尚存在公司治理不够完善、经营效率较低、财务绩效不佳、主营业务不够突出、企业发展后劲不足等问题。因此,如何尽快促成省属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是摆在我省各级党组织和地方政府面前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
关于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基本标志,从宏观经济层面来看,就是国有资本的运作效率较高,产业布局较为合理,引领经济增长的能力较为强劲,现代化强省的经济支撑作用越来越夯实;从微观企业层面来看,就是国有企业的公司治理普遍较为完善,经营效率较高,创新能力较强,主营业务趋向做优、做强和做大,财务效益向好,企业价值稳步增长。由此,关于如何促成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基本思路及其具体方法,也应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来思考、论证和归纳,并分别在两个层面着手落实。本文站在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及其所出资企业这一微观层面谈几点相对底层的思路,以作为后续相对表层且具体的思路或办法的逻辑基础。
现代企业经营涉及股东、管理层、普通员工、债权人等诸多利益相关者。公司治理的核心问题就是如何协调处理好相关各方之间既共生又相克的利益纠葛关系。而能否有效持久地解决这个问题也就成为评价公司治理是否完善的基本依据。
纵观企业制度演化史,一方面,分工精细化与生产社会化是人类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另一方面,企业经营存在规模经济效应,任何企业都存在一个最佳的资产规模。这两个方面因素的相互作用最终使得企业资产的最佳规模越来越庞大,以至于任何单一私人资本都难以满足企业对资金的需求。况且,私人独资经营企业既不经济,投资风险又过高,绝非最佳的企业制度。由此,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其他社会公众公司逐渐成为现代企业制度的标配。
不过,相较于独资企业,公司制企业存在委托-代理问题,这使得其经营决策与股东利益之间的吻合度较低。此外,为确保其经营符合股东的利益,公司制企业实行“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三权分立、相互监督与牵制的企业制度,这就大大降低了决策效率。由此,以国有企业与民营独资企业相比较其经营决策的合理性与效率性,科学性有待论证。民营公司制企业经营决策的合理性与效率同样低于民营独资企业。而与民营公司制企业相比较,国有企业并不存在影响其经营决策合理性和效率的基因性缺憾。国有企业几乎所有的毛病在民营公司制企业那里都有可能找到。换句话说,国有企业完全可能像民营公司制企业那样“理性且高效地”经营决策。认清这一点有助于我们坚定国企改革成功的信心。
完善公司治理是缓解公司制企业制度痼疾的唯一途径。而且可以预期,公司治理的完善绝对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完善公司治理将是贯穿公司制企业整个寿命周期的基础性工作。因此,无论站在股东的立场,还是站在公司管理层的立场,都应持之以恒地高度重视完善公司治理问题,定期审视,常抓不懈。
具体到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的完善,关键是解决好如下三个问题:一是如何确保企业的经营决策始终符合国家(国有股股东)的利益;二是如何确保企业管理层足够专业称职;三是如何激发全体员工爱岗敬业、尽职尽责的能动性。至于解决之道,关键有三条:一是完善经营决策机制和权力制衡机制;二是完善岗位责任制,做到权责利相匹配,赏罚分明;三是完善干部选拔与员工岗位聘用制度,做到各级干部的选拔和各个工作岗位的聘任都基于业绩、才能和资历,相关规章制度透明公正可预期。归结为一句话,就是应建立健全企业制度(议事与决策机制、行为规范、赏罚规则)企业上下无一例外地要遵循。
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是国有企业经营管理的应有之义。党的全面领导既是中国特色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的重要特征,同时也是国有企业完善公司治理的独有优势。
在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实践中,党的全面领导首先主要体现在党性和党纪对党员的全面约束以及企业内部各级党组织对党员言行的日常有效监督之中。恪守党的宗旨和理念、自觉遵守党性和党纪全面约束的意识以及各级党组织的日常有效监督,有助于企业在协调处理内外错综复杂利益关系的过程中找到各方都能接受的利益交汇或平衡点。党的全面领导既是对“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相互监督制衡企业制度的有益补充,相当于在股东会和监事会之外对董事会运作的进一步监督,同时也能分别监督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各自内部的运作,相当于对“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公司治理架构的维护、协调或润滑,有助于避免部门功能失效或部门间竞争。
此外,党的全面领导还应体现在人心的凝聚和优秀企业文化的生成上。企业党组织必须有效督促和协助企业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激发全体员工的企业主人翁意识。为此,企业党组织不仅应充分发挥好监督企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运作的功能,而且还要协助企业工会倾听员工的心声,凝聚员工的意志,使得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成为企业员工表达诉求的有效渠道。企业党组织要建立健全内部运作机制,及时将员工的合理诉求反映给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工会中的党员成员,并敦促其依法依规落实党的决议或回应员工的诉求。
由此可见,基于党的全面领导,相较于民营公司制企业,国有企业更有可能建立起良好的公司治理理念、架构与机制。关于如何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关键要解决好如下三个问题。一是厘清企业内部各级党组织与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之间的权责边界。总的说来,相较于民营公司制企业,国有企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所享有的权力及其应承担的责任应无显著差异,但其滥用权力的机会应该更少,承担责任的压力应该更大。二是要尽可能降低企业内部党组织领导成员与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之间的重叠度,避免出现自我监管的问题,以确保企业内部党组织对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运作的有效监督。三是要完善企业各级党组织的议事机制,建立健全党组织议事记录和决议的存档保管制度,建立健全党组织决议的落实机制与追责机制,强化企业内部上下级党组织间的相互监督。
除了完善的公司治理以外,强大的创新能力和市场开拓能力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另外两个基本构成要素。企业在本质上是一个创造市场价值的组织,因此一个亏损的企业无善可陈,而一个不能赚取超额利润的企业也谈不上具有核心竞争力。基于完善的公司治理,企业应打造卓越的产品和卓著的企业品牌,着力增强开拓市场的能力。与此同时,还应建立健全创新机制,经由产品创新、营销模式创新、工艺技术创新,为市场开拓能力的增强提供支撑。
实际上,培育强劲可持续的市场开拓能力和创新能力,正是完善公司治理的终极目的之一。因此,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激发全体员工爱岗敬业的工作积极性、培育创新能力、增强市场开拓能力,将是促成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四个关键抓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