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忠实在《白鹿原》的扉页上引用了巴尔扎克的一句话,“小说是一个民族的秘史。”伟大的小说往往承载了一个民族最沉重的历史。《白鹿原》也确实无愧此名,记录了关中大地上的百年历史变迁,也一定程度上折射了中华民族的百年坎坷。而在辽阔的中华大地上,蓬勃的中国文学生命力也在每个地方茁壮生长着,几乎在每个地方,都有着独属于自己的史诗。
呼伦贝尔:迟子建《额尔古纳河右岸》
在中俄边界的额尔古纳河右岸,居住着一支数百年前自贝加尔湖畔迁徙而至、与驯鹿相依为命的鄂温克人。他们信奉萨满,随着驯鹿喜欢的食物而搬迁、游猎,在享受大自然恩赐的同时也备尝艰辛。他们在严寒、猛兽、瘟疫的侵害下求繁衍,在日寇的铁蹄、种种现代文明的挤压下求生存。一代又一代的爱恨情仇,一代又一代的独特民风,一代又一代的生死传奇,显示了弱小民族顽强的生命力及其不屈不挠的民族精神。在小说的后记中,作者也写到她所写的其实不光是鄂温克族,也有鄂伦春族的影子。
额尔古纳河,是黑龙江正源,其实就是黑龙江的上游,是中俄界河,在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境内。额尔古纳河在蒙古帝国及北元时期是中国内陆河。1689年《中俄尼布楚条约》签订,成为中国与俄罗斯的界河。额尔古纳河右岸为大兴安岭原始森林,是蒙古族等众多游猎民族发祥地,是一代天骄成吉思汗的故乡。
鄂温克族(旧称通古斯或索伦),是东北亚地区的一个民族,主要居住于俄罗斯西伯利亚以及中国内蒙古和黑龙江两省区,蒙古国也有少量分布。在俄国被称为埃文基人。鄂温克是鄂温克族的民族自称,其意思是“住在大山林中的人们”。
鄂伦春族,在元朝时,鄂伦春人被称为“林木中百姓”,分布极为广阔,在辽阳行省的管辖之中。明朝时黑龙江以北有“乘鹿以出入”的“北山野人”,也就是鄂伦春人。清初文献曾把鄂伦春人称为“树中人”。“鄂伦春”是民族自称,即“使用驯鹿的人们”。
创作缘起:当媒体报道了敖鲁古雅的鄂温克人下山定居的事情,许多人蜂拥到内蒙古的根河市,想见证人类文明进程中这个所谓伟大的时刻,迟子建的心中却弥漫着一股挥之不去的忧郁和苍凉感。在这时,她看到一份报纸上有一篇文章记叙鄂温克画家柳芭的命运,写她如何带着才华走出森林,最终又满心疲惫地辞掉工作,回到森林,在困惑中葬身河流的故事。看完这篇文章后,灵感来了,迟子建决定动笔写作这个民族的历史。
2004年8月,迟子建到根河市通过追踪驯鹿的足迹找到了山上的猎民点,找到了笔下女酋长的原型,探望了柳芭的妈妈,倾听她们内心的苦楚和哀愁,听她们歌唱。迟子建用了整整3个月的时间集中阅读鄂温克历史和风俗的研究资料,作了几万字的笔记。2005年,迟子建开始在故乡创作长篇小说《额尔古纳河右岸》。
迟子建出生于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漠河市北极村,从小熟读历史的她知道自己脚下的土地是经历浴血奋战才得来的,它曾遭受过无数的屈辱和流血牺牲。所以迟子建对大兴安岭、对黑龙江、对黑土地有着无限的热爱,她将这份热爱上升到国家,这便造就了她文学作品中的独特的家国精神。这种精神带着伤痛,带着敏感,带着几分无法释怀的悲悯和不容侵犯。
山东高密东北乡:莫言《红高粱》
莫言是山东省高密县(现为高密市)人,因为自己成长的平安庄在高密县东北方向,于是他为自己的文学世界创造了一个文学概念——高密东北乡,在他的几乎每一部作品里,人物生活的地方都是高密东北乡。在这个文学地标中,莫言创造了自己的文学宇宙。最具代表性的作品也许就是《红高粱》,在八十年代被张艺谋改编成电影后,几乎家喻户晓,电影获得柏林电影节金熊奖。而红高粱也几乎成为高密的标志形象,同时也是一个非常乡土,非常当地化的一个形象。
生存在这块土地上的我的父老乡亲们,喜食高粱,每年都大量种植。八月深秋,无边无际的高粱红成洸洋的血海,高粱高密辉煌,高粱凄婉可人,高粱爱情激荡。
秋风苍凉,阳光很旺,瓦蓝的天上游荡着一朵朵丰满的白云,高粱上滑动着一朵朵丰满白云的紫红色影子。一队队暗红色的人在高梁棵子里穿梭拉网,几十年如一日。
——《红高粱》
《红高粱》里边的主要人物、正面人物实际上是一群土匪。他们在和平年代里干的是杀人、放火、抢劫的坏事。但是当外敌入侵、国家民族面临着覆灭的命运的时候,他们身上的民族自豪、民族自尊被调动起来了。他们缱绻相爱、英勇搏杀,充满着离经叛道又拥有无限生气的时代气息。而铺天盖地的涌动的红高粱,裸着上身使劲颠轿尘土飞扬的轿夫,烧锅酒酒成后庄重的酒神曲“喝了咱的酒,上下通气不咳嗽……一人敢走青杀口”等等意象,都充满了高密东北乡这片土地上的儿女蓬勃的生命力。
在诺贝尔文学奖获奖感言《讲故事的人》中,莫言曾说:“在《秋水》这篇小说里,第一次出现了‘高密东北乡’这个字眼,从此,就如同一个四处游荡的农民有了一片土地,我这样一个文学的流浪汉,终于有了一个可以安身立命的场所。我必须承认,在创建我的文学领地‘高密东北乡’的过程中,美国的威廉·福克纳和哥伦比亚的加西亚·马尔克斯给了我重要启发。我对他们的阅读并不认真,但他们开天辟地的豪迈精神激励了我,使我明白了一个作家必须要有一块属于自己的地方。一个人在日常生活中应该谦卑退让,但在文学创作中,必须颐指气使,独断专行。”
在《红高粱》中,莫言写道:“高密东北乡无疑是地球上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最圣洁、最龌龊、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最能喝酒、最能爱的地方。”这句话无疑和狄更斯《双城记》的开头“这是最好的时代,这是最坏的时代;这是智慧的时代,这是愚蠢的时代;这是信仰的时期,这是怀疑的时期;这是光明的季节,这是黑暗的季节;这是希望之春,这也是失望的冬天。”是一样的,这不是自相矛盾,这是在说,这个地方或者说这个时代包含了一切存在的可能。
莫言在谈到自己的小说与故乡的关系时,说:“是现实的高密养育了我,我生于斯、长于斯,喝了这个地方的水,吃了这里的庄稼长大成人。在这里度过了我的少年、青年时期,在这里接受了教育,在这里恋爱、结婚、生女,在这里认识了我无数的朋友。这些都成为我后来创作的重要的资源。我想我的小说中大部分故事还都是发生在这个乡土上的故事。有的确实是我个人的亲身体验,有的也是我过去生活中的真实的记忆。很多的邻居(男的女的)、我生活的村子中的人,都变成了我小说中的人物——当然经过了改造。另外我们村庄里的一草一木,例如村子里的大树、村后的小石桥,也都在我的小说里出现过。也就是说我在写作的时候,我的头脑中是有一个具体的村庄的——这就是生我养我的村庄。或者说,整个高密东北乡,都是我在写作时脑海中具有的一个舞台。我想,从这个意义上说,真实的高密东北乡,养育了我,也养育了我的文学。”
北京:老舍《四世同堂》
老舍是典型的京味儿作家,他的作品基本都由北京话书写,很多作品都描写了北京的风土人情。老舍的代表作,一般公认的有以下几部:长篇小说《骆驼祥子》《四世同堂》《正红旗下》,中、短篇小说《月牙儿》《我这一辈子》,话剧《龙须沟》《茶馆》。这七部代表作,全部是写北京的。可以说,老舍作品中最精彩的部分是写北京的。
在他的笔下有个永远活着的“北京城”,“四世同堂”的小羊圈胡同八号;住着小妞子、程疯子的“龙须沟”;莫谈国事的“茶馆”;“正红旗下”的一家人……
《骆驼祥子》《茶馆》都是在北京发生的故事,而且艺术水平也更高,但《骆驼祥子》主要写的是祥子的悲惨命运,《茶馆》是话剧,主要活动场景都在茶馆里发生,《四世同堂》则描写了北京在抗战沦陷后一个北京家族的兴衰沉浮。
“这儿什么都有,有御河、有故宫的角楼、有景山、有北海、有白塔、有金鳌玉蝀桥、有团城、有红墙、有图书馆、有大号的石狮子,多美,多漂亮。”老舍先生在《骆驼祥子》中,曾借祥子之口这样评价过阜内大街。
在《四世同堂》中,老舍先生曾这样描写德胜门:“到了德胜门门脸儿,晨光才照亮了城楼。这里,是北平的最不体面的地方:没有光亮的柏油路,没有金匾,大玻璃窗的铺户,没有汽车。它的马路上的石子都七上八下的露着尖儿,一疙疸一块的好像长了冻疮。石子尖角上往往顶着一点冰, 或一点白霜。这些寒冷的棱角,教人觉得连马路仿佛都削瘦了好些。……这些风光,凑在一处,便把那伟大的城楼也连累得失去了尊严壮丽,而显得衰老,荒凉,甚至于有点悲苦。”
2006年,北京市高考作文题目是“北京的符号”,写作提示是:“许多城市都有能代表其文化特征并具有传承价值的事物,这些事物可以称作该城市的符号。故宫、四合院是北京的符号,天桥的杂耍、胡同小贩的吆喝是北京的符号,琉璃厂的书画、老舍的作品是北京的符号,王府井商业街、中关村科技园是北京的符号……”结果,过半数考生选择的题目都是“北京的符号——老舍”,并且,那年作文获最高分的也是写的老舍。
把老舍当作最具代表性的北京文化符号,或者说他就是一张非常醒目的北京文化名片,是恰当的。老舍与北京,是无法剥离的。
据统计,在他的作品中北京真实的地名有二百四十多个,即使含混不清的,在熟悉北京的人看来也非常亲切。如“城东南角的老宅院”“西单牌楼的一家满汉饽饽铺”“西单牌楼的一家公寓” \"西单牌楼的一家剧场”“往南路东打酒,对面猪肉铺”……
在老舍从事写作的四十一年里,大部分时间都不在北京,只有新中国成立后十七年是真正在北京度过的。但是不论在伦敦,在济南,在青岛,在重庆,在纽约,他都在写北京。他想北京,他的心始终在北京,可以说北京是他的写作源泉。
河南延津:刘震云《一句顶一万句》
刘震云是河南延津人,延津是个非常古老的地名,三国时期,曹操和袁绍之间的官渡之战,延津就是战场之一。一位喜欢刘震云的人说,在读了刘震云的小说之后,延津就成为他的文学圣地。而刘震云的许多小说如《温故1942》和《一句顶一万句》,都写到了延津。《一句顶一万句》上下两部的名称就是“出延津记”和“回延津记”。2011年,《一句顶一万句》荣获第八届茅盾文学奖。
1978年,刘震云以河南省高考状元的身份考入北大中文系,他的妻子郭建梅是如今著名的公益律师,是1979届的北大法律系学生,她班里有一个日后名扬天下的诗人,就是海子。
《一句顶一万句》分为两部:“出延津记”与“回延津记”。一去一来,延宕百年。故事看似简单,但回味悠长。书中的人物绝大部分是中国最底层的老百姓,被称为写给中国人的《百年孤独》。
在很多读者的印象中,刘震云的小说离不开河南,离不开“有黄沙也有盐碱”的故乡延津。从早年的《塔铺》到《一句顶一万句》,跃然纸上的都是延津这座小城中普通民众的过去、现在和将来。刘震云自己也说,对一个作家而言,从故乡落笔是因为“所有作家一开始都会写自己熟悉的生活”。
刘震云自述:“当我阴差阳错成为一个作者,\"延津,作为一个地名,频繁出现在我的作品里。为什么呀?是不是跟福克纳一样,要把延津画成一张邮票呀?这是记者问我的经典话题。我的回答是,我不画邮票,就是图个方便。作品中的人物,总要生活在一个地方;作品中的故事,总要有一个发生地;如果让这人的故事,发生在延津,我熟悉的延津胡辣汤,羊汤,羊肉烩面,火烧……都能顺手拈来,不为这人吃什么发愁;还有这人的面容,皱褶里的尘土,他的笑声和哭声,他的话术和心事,我都熟悉,描述起来,不用另费脑筋。我书中的延津,跟现实的延津,有重叠的地方,也有不一样的地方;因为都叫延津,容易引起混淆。现实的延津不挨黄河,县境之内,没有自发的河流;总体说,延津跟祖国的北方一样,是个缺水的地方。但《一句顶一万句》中,却有一条汹涌奔腾的津河,从延津县城穿过。元宵节闹社火的时候,津河两岸锣鼓喧天,人山人海;第二天早上,沿河两岸,剩下一地鞭炮的碎屑和众人挤丢的鞋。我曾经说过,文学的底色是哲学。我离开了家乡,但我和我的作品,又不断回到家乡。这时的回去,和过去的离开又不一样。我想说的是,延津与延津的关系,就是我作品和延津的关系,也是世界跟延津的关系。换句话,延津就是世界,世界就是延津。”
结语
一个人的成长和故乡是分不开的,作家也一样,不同的是,作家的故乡往往总会成为他们一生的创作源泉,无论走得多远,故乡的烙印都是印在心底的。当作家们以故乡来创造出自己的文学世界时,中国文学地图也就这样被一块块拼图拼成了。中华民族千年的厚重与悲怆,也在这一部部史诗中被讲述、被记录。这,就是文学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