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佳伟
【摘要】随着我国绿色债券市场不断发展和壮大,绿色债券发行企业的“漂绿”行为也逐渐增多。对于绿色债券发行企业而言,为了能够募集到更多的绿色资金,不惜通过虚假陈述和披露进行“漂绿”,使其达到绿色债券发行标准。企业实施“漂绿”行为的动机较为复杂,文章从经济因素和非经济因素两个方面着手,分析绿色债券发行企业实施“漂绿”行为的动因,同时提出相应对策建议。
【关键词】绿色债券;“漂绿”;债券市场
【中图分类号】F83
一、引言
2020年9月22日,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习近平主席提出了力争于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努力争取在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目标,为推动经济社会绿色转型提供了强大动力。绿色金融作为中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重要工具之一,也在最近几年发展迅猛,2016年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我国成为全球首个由政府部门制定系统性绿色金融政策框架的国家。绿色债券作为绿色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也随着2022年出台的《中国绿色债券原则》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建立了国内统一、国际接轨的中国特色绿色债券标准。
绿色债券是指用于资助绿色項目或活动的债券,是绿色金融的重要工具之一。绿色项目或活动是指有利于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保护生态环境的项目或活动,如清洁能源、低碳交通、污染防治等。中国是全球最大的绿色债券市场之一,自2016年以来,中国绿色债券市场迅速发展,发行规模和主体数量不断增长,发行标准和监管制度不断完善,市场结构和功能不断优化。根据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的报告,2023年上半年,中国境内普通绿色债券新增发行规模超过3500亿元,同比增长近15%;境内绿色资产支持证券化产品发行规模近1000亿元,市场存量稳步提升;中资主体境外绿色债券发行规模约190亿元。但是,中国绿色债券市场的发展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和问题,如市场标准不统一、信息披露不充分、监管协调不够、投资者参与不积极等。而且,一部分企业也存在“漂绿”行为,通过虚假披露、选择性披露以及采取一些低成本的象征性活动来掩盖其真实目的,给绿色债券市场造成了一定的混乱和影响。
“漂绿”(Greenwashing)一词的定义,在学术界并未有统一标准。不过,根据现有文献,可以将“漂绿”概括为企业为了赢得声誉或利益通过虚假披露、选择性披露或两者兼有的方式,来报告自己的绿色实践行为。虽然“漂绿”行为并不能够保护环境,而且在“漂绿”行为被揭露以后,会对企业形象造成影响、甚至打击消费者信心。但是,企业作为逐利的个体,在各种因素的驱动之下,仍然会选择实施“漂绿”行为。
那么,对于企业而言,为何要实施“漂绿”行为,其行为动机是什么?面对企业的“漂绿”行为我们该如何应对?
二、绿色债券发行企业“漂绿”动机
对于绿色债券发行企业而言,进行“漂绿”行为的动机较为复杂。本文将从两个方面来分析企业的“漂绿”行为的动因。
(一)“漂绿”的经济动因
1.为企业增加收入
企业的“漂绿”行为可以向外界展示其高度的环境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从而增强企业的道德吸引力和公信力,以此来增加消费者品牌忠诚度,提高企业收入。在当今的社会中,环境问题已经成为一个全球性的挑战和关注点,人们对于企业的环境行为有着更高的期待和要求。因此,企业如果能够树立一个绿色、可持续、负责任的形象,就更能赢得消费者和投资者的尊重和信赖。与此同时,“漂绿”行为可以增加企业的产品差异化和市场竞争力,从而提高企业的销售额和利润率。现今,消费者对于产品的品质、功能、价格等方面有着更高的要求和选择性。因此,企业如果能够展示其产品的环保属性,就可以吸引更多的消费者对其产品产生兴趣和偏好。一些消费者可能会更愿意购买使用可再生能源或节能技术的产品,而不是使用传统能源或高耗能的产品。最后,企业也会通过“漂绿”行为来获取更多的财税补贴收入,对于符合条件进行环境保护的企业而言,我国有减免企业所得税的优惠,对于综合利用资源生产产品、符合条件的节水节能项目、对于购置绿色环保设备可以抵扣税款、从事污染防治、能源节约企业有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同时,在增值税、消费税、资源税以及环境保护税方面都有相应优惠政策。对于特定的绿色项目如新能源汽车、节能项目,国家有专项资金进行支持。因此,企业会通过实施“漂绿”行为,来满足相关项目要求,从而获取税收优惠资格或骗取财政资金补贴。
2.为企业降低融资成本
企业发行绿色债券可以获得更多的融资渠道,企业不论是日常经营还是投资活动都有一定的融资需求。对于无法达到绿色债券发行标准的企业,通过“漂绿”来达到发行绿色债券的标准进行债券发行,可以拓宽自身融资渠道,为其募集到更多资金。“漂绿”的企业通过这种方式也可以减少因违反环保法规或引发环境污染等事件而遭受监管部门或公众舆论的惩罚,也可以降低投资者对其潜在或现实的环境风险的担忧。这样一来,“漂绿”的企业就可以在融资市场上获得更低的风险溢价,即相对于其他同等信用等级和期限的债券而言,它们可以支付更低的利息费用。同时,这些企业可能会通过发行绿色债券或其他方式来进行绿色营销,以此来欺骗公众和投资者,从而获取更多的利益。“漂绿”的企业还可以通过发行绿色债券来吸引更多关心环境问题和社会责任的投资者,特别是那些将ESG(环境、社会和治理)因素纳入投资决策过程中的投资者。这些投资者往往愿意为了支持绿色企业或项目而接受较低的收益率,从而进一步降低“漂绿”企业的融资成本。因此,发行绿色债券对于“漂绿”企业来说是一种有效且有利可图的策略。
3.降低绿色债券发行成本
对于企业而言,积极履行环境保护行为虽然长期来看可以树立一个良好的企业形象,但是在此过程中需要有大量的成本投入才能实现。在这样的情况下,企业通过“漂绿”,就可以以较低的成本来实现较高的收益。通过虚假的宣传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只需要付出较少的造价成本就可以达到营造企业形象、提高生产销售提升企业利润的目的。在企业利润最大化的目标驱使下,“漂绿”行为会变成一种“低成本,高收益”的选择。为了保护环境,建设美丽中国,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来规范企业行为,如果达不到相关标准,或者违反相关法律,企业会面临高额的行政罚款或者其他行政处罚,而且企业设定好的债券发行计划也难以继续下去,因此在监管压力下,企业为了避免更多的环保支出以及达到绿色债券发行标准,会采取“漂绿”行为,以此来降低绿色债券的发行成本。
(二)“漂绿”的非经济动因
1.掩盖资金非正常用途
对于绿色债券而言,其资金用途有着极其严格的规定,一部分企业为了缓解其资金压力会通过“漂绿”来发行绿色债券募集资金,将募集到的绿色资金用于其他用途。这样的行为一方面扭曲了绿色债券市场资金的正常使用;另一方面也会导致绿色资金流向其他方面,背离企业发行绿色债券初衷。
良好的企业形象可以隐藏企业的违规行为、转移责任和掩盖问题,通过“漂绿”行为将原本的污染行为转变为绿色行为从而维持甚至提高企业声誉。这些企业在公众面前表现出自己的环保意识和行动,而在背后继续进行一些违反环境法规和标准的行为。一些企业在面对环境问题时,会以此来转移公众的注意力,避免或减少因环境污染而导致的罚款、赔偿、诉讼等支出,也可以规避因环境问题而引发的社会抗议、舆论压力、监管干预等风险。通过“漂绿”行为,这些企业可以将自己的污染责任推卸给其他方面,如供应商、消费者、政府等,或者将自己的污染问题淡化或忽视,从而转移责任和掩盖问题。
2.管理层追求短期利益
企业管理层是“漂绿”行为的制定者和实施者,他們对企业的战略、目标、文化、价值观等有着重要的影响。他们的决策和行为往往会影响企业在环境方面的表现和声誉。对于公司管理层而言,如果其管理理念注重短期利益,势必会忽视企业社会责任,从而更容易实施“漂绿”行为。因为要想能够实现实质性的绿色发展达到国家规定的绿色标准并且承担企业发展过程中的绿色责任,企业在此过程中就需要付出额外的成本。例如,企业需要投入更多的资金和人力来改善生产工艺、提高能源效率、减少废弃物排放、增加环境保护设施等,这些成本可能会降低企业在短期内的利润和竞争力。绿色债券发行企业,为了能够在短期内募集更多绿色资金,管理层为了达到自己的业绩要求会更青睐于短期利益,从而通过虚假的手段来欺骗投资者和监管机构。他们可能会夸大或编造自己的绿色项目或活动的规模、效果、收益等信息,或者将一些非绿色项目或活动冒充为绿色项目或活动,以此来获取更多的市场认可和优惠政策。这些“漂绿”行为不仅违反了绿色债券发行的原则和规范,也损害了投资者和公众对于绿色债券市场的信任和支持。
3.同业竞争与模仿
在同行业的竞争中,一些企业会通过“漂绿”行为来获取竞争优势,在竞争激烈的行业中,企业往往需要在各方面与其他企业展开竞争,通过激进地宣传环保理念,展示企业营造出的绿色形象从而赢得企业竞争。有研究显示,在竞争激烈的行业中,企业更容易实施“漂绿”行为。
比如发行绿色债券较多的新能源汽车行业,当前该行业的竞争压力巨大,市场集中度较低,各方企业都在努力争夺市场份额,且该行业的研发周期较长,需要有大量的研发资金来支持。因此在该行业中,如果其他企业实施了“漂绿”行为,那么就会在行业内形成示范效应,其他同行业竞争者就会有追随模仿的动机。因为一方面,企业实施“漂绿”行为可以节约成本保持自身的竞争优势;另一方面,由于同业竞争者的压力,不跟随施行“漂绿”行为势必会在竞争过程中处于弱势地位。
因此,在同行业的竞争与模仿的压力之下,企业更容易实施“漂绿”行为来实现自身利益,至少是不处于竞争劣势的地位。
三、对策建议
(一)加强投资者绿色教育
对于投资者而言,在进行绿色低碳投资时,不能轻信企业宣传,对于企业进行的虚假宣传要有一定的鉴别能力。因为企业可能会利用投资者对于环境问题的关注和支持,来进行一些不真实或夸张的绿色宣传,以此来提高自己的绿色债券或项目的吸引力和竞争力。这些虚假宣传不仅会误导投资者,也会损害绿色债券市场的公信力和发展。为了提高投资者对于绿色债券和绿色项目或活动的认识和判断能力,可以在全社会加强投资者绿色教育,传授基础绿色知识。例如,可以通过媒体、网络、社团等渠道,向投资者普及绿色债券的定义、特点、分类、标准、监管等方面的信息,让投资者了解什么是真正的绿色债券,什么是符合国家和国际规范的绿色项目或活动。同时,也可以通过举办各种形式的环保、节能等绿色低碳主题的宣传与推广活动,使投资者更加清楚绿色标准、绿色概念,增强投资者的环保意识和责任感。当投资者面对企业夸大宣传时,有基本的甄别能力。因为随着投资者绿色知识的增多,就能够有效区分企业的真实绿色行为和虚假的“漂绿”行为,使得企业通过“漂绿”行为所进行的营销方式失效,压缩企业进行“漂绿”行为的空间。
(二)加强绿色债券第三方认证
第三方认证机构或机制是指一些具有专业知识和公信力的机构或机制,它们可以对企业发行的绿色债券提供审核、评估、监督、披露等服务,以确保企业真正符合绿色债券发行的要求和条件。第三方认证机构或机制可以有效避免企业滥用或挪用其融资资金,也可以实现企业绿色资金的过程监督。在第三方认证体系之下,企业花费的每一笔资金都清晰可见,不仅要求企业在发行前就明确说明其资金使用目的、范围、标准等信息,还要求企业在发行后定期向投资者和公众报告其资金使用情况、效果评估、问题反馈等信息。这样可以使得企业明晰资金使用范围,避免资金流入到非绿色领域,切断企业“漂绿”可能性。第三方认证机构或机制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加客观和透明的评价,可以有效降低投资者的信息不对称。由于第三方认证机构或机制具有专业知识和公信力,它们可以对企业发行的绿色债券进行全面和深入的分析和评价,从而为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和准确的信息。这些信息包括企业是否真正符合绿色债券发行的要求和条件、企业实施的绿色项目或活动是否真正具有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企业是否真正履行了自己的绿色承诺和责任等。这些信息可以帮助投资者更加理性和有选择地进行绿色低碳投资,从而提高绿色债券市场的效率和稳定性。
对于绿色债券而言,在发行之初就需要对企业进行有效甄别,通过完善绿色债券发行机制,在初期辨别企业绿色资格,对于不达标企业,或者弄虚作假企业进行前期识别,通过这样的方式来实现企业的绿色发展。制定发债标准时,不应该只关注表面指标,而更应该关注企业所实现实际绿色效果。倒逼绿色债券发行企业在制定债券发行计划时,审慎考虑未来资金用途,尽可能将资金使用到绿色项目上去。
(三)引导企业管理层树立正确价值观
企业管理层在经营过程中应该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不能只追求短期利益而忽视企业长远利益。对于企业实施的“漂绿”行为虽然在短时间内会有一定的作用,能够赢得短期利益。但是长久来看,势必会被揭露,“漂绿”行为一旦被揭露不仅仅会受到严格的处罚,面临高额的罚款,同时也会给企业形象造成难以挽回的影响和破坏。对于企业管理层而言,应该着眼于企业长远利益,采取实质性的绿色行动,严格按照绿色资金的使用要求有效使用资金。
(四)营造良好同业竞争环境
同行业之间的竞争是市场经济的一种正常现象,它可以促进企业提高自身的效率和创新能力,从而提升市场的活力和发展。然而,如果竞争过于激烈或不公平,就会使得企业面临巨大的压力和风险,从而导致企业采取一些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手段来获取竞争优势。
因此,营造良好同业竞争环境对于同行业而言是非常重要和必要的。良好同业竞争环境是指一种既有充分竞争,又有合理规制的市场环境,它可以保障企业之间的公平竞争,也可以约束企业之间的不正当竞争。在这样的环境下,企业需要使用合法合规手段竞争,即遵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和道德准则,尊重市场规则和消费者权益,尽责履行社会责任和环境责任。通过使用合法合规手段竞争,企业可以提高自己的核心竞争力和品牌形象,也可以赢得投资者和公众的信任和支持,从而实现长期稳定的发展。
(五)加强社会舆论监督
社会监督是指社会各界对于企业发行的绿色债券进行关注、评价、反馈、披露等活动,以此来促进企业遵守绿色债券发行的规则和标准,提高企业的透明度和责任感。社会监督一方面可以监督企业的虚假宣传,帮助消费者辨别企业是否存在“漂绿”行为。另一方面,社会舆论监督也可以监督企业资金流向,提高绿色资金使用效率。例如,投资者、媒体、专家等可以对企业使用的绿色资金进行审计、评估、反馈等操作,从而检查企业是否真正将资金用于环境友好项目或活动,以及这些项目或活动是否真正产生了预期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
对于绿色债券发行企业而言,如果其违规行为遭受曝光,那么势必会影响其后续的债券发行,相关企业会考虑舆论压力而避免铤而走险。因為一旦企业被发现进行了“漂绿”行为,不仅会遭受投资者和公众的质疑和抵制,也可能会面临监管部门或法律机构的处罚或诉讼。后果可能会导致企业的信誉和声誉受损,甚至影响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因此,社会监督可以起到一种威慑和警示的作用,使企业更加谨慎和规范地进行绿色债券发行,从而维护绿色债券市场的秩序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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