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围
行走并非人类的特有行为,甚至在迅捷度和耐受力上,我们与一些动物相比还极其逊色。但是,能思考、讨论并赋予走路这件事以感情色彩的,只有人类。鲁迅先生就曾说过,“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谢天谢地,正因为有了他的盖棺定论,才使得关于“到底是先有路还是先有走路这种行为”的争议,没有陷入鸡与蛋的因果困境里。只是,“走”与“路”依然不让人省心。人类为好好走路所付出的代价无法估量。
为了走得更快、走得更洒脱,为了把更多能量让渡给大脑,人类选择了双足直立行走,并最终以此为主要运动方式。如果我们的祖先没有咬紧牙关“站起来”,那现在男人说自己玉树临风就不贴切了,夸女人身材高挑也很莫名其妙。直立行走解放了双手,这让制造工具、采摘果子变得更方便。恼人的是,任何事物都存在相互对立的两面。直立行走给人类带来了美丽,也带来了哀愁。背痛、膝伤、难产、高血压等,都是直立行走的“负产品”。腰椎间盘突出,称得上是人类的专利,以至于那些虎骨膏药的外包装上,总会画一只老虎用同情的眼神看着你我。
经过漫长的进化,“走”的问题如愿解决,人类终于可以昂首挺胸,阔步前行了。可放眼望去,路在何方?在鲁迅先生看来,路是从荒蛮之地践踏出来的,是从荆棘丛中开辟出来的。可见对于早期人类而言,他们的行走更多的是体现一种原始性,而非“走路”二字所具有的优越感、高级感。他们之所以走,是为了寻找和逃离,并不择路,或无路可选。他们也不懂闲庭信步,更不知小碎步和猫步为何物。就像他们手持棍棒,是为了驱离野兽或打几颗野枣,而不会集体把棍棒举过头顶轻轻摇晃,给开演唱会的明星加油喝彩。既然路不是天生天降,那修路就成了当务之急。愚公急,发誓要把家对面的山搬走。虽为神话人物,但愚公显然就是人类以血肉之躯“问路”的一个缩影。其中的难,不在神话里,而在人间。
人类一步一个脚印往前走,在定居成为常态和主流后,行走的目的也由寻找与逃离,演变成一种日常出行方式、一种交流与互通方式。更令人激动的是,有一天,光脚的穿上了鞋,阡陌交通成为现实,大路朝天也不再是奢望。走路成為一件越来越方便、舒适的事情。然而,聪明的人类开始挑剔起来。对方便与舒适的体验心得,刺激着人类追求更进一步。于是有人骑上了马,没有马,哪怕骑头驴也是好的;还有人坐上了马车牛车,又或是八人大轿。总之,在走路变得更轻松的时候,在不用时时想着遇山开路、遇水架桥的时候,在可以穿上一双鞋潇洒走世界的时候,人类居然整天在琢磨如何才能少走路、不走路。
作家三书说,走路已是一件濒临灭绝的事。这并非危言耸听。至少,日常出行方式意义下的走路行为正变得日渐稀少。也许你会说,不对呀,满大街都是两条腿走路的人啊,甚至还有人不远万里走路去旅行。他们好像是在走路,又好像不是。准确地讲,前者叫散步,后者叫徒步,两种方式都在日常出行的本意之外。
当下的我们陷入了一种奇怪的逻辑里。当走路作为一种出行方式时,我们一脸嫌弃,充满不屑;与此同时,我们又把走路当作健身或陶冶情操的需求进行刻意安排。真是一个巨大的讽刺!这充分显示了人作为天然矛盾体所具有的难以调和的人性矛盾。我们不想迈步,动动手指,让骑手把楼下餐馆的饭菜送到门口。吃完后,觉得应该消消食或散散心,于是我们又开开心心出门散步去了。类似的生活流水账,几乎人人都有厚厚一本。果然是只要我不尴尬,尴尬的就是别人。
就算不考虑人类祖先为走路这件事的巨大付出,作为个体的我们,其实每个人蹒跚学步的记忆也都是含泪带痛的。我们那么艰辛地学会走路,难道就是为了过上久坐生活,甚至是躺平生活?没有人学会说话是为了保持沉默,也没有人学会走路是为了尽量保持原地不动。那么,走路究竟是如何走到濒临灭绝这个地步的呢?行走这一行为又是如何慢慢失去作为出行方式这一本初意义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