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 燕 张 慧
散文作为一种写作方式灵活且能抒发作者真情实感的记叙类文学体裁,具有形散神聚、意境深邃、语言优美的特点。由此说来,散文翻译也算得上一种美学实践,力求再现原文之美。刘宓庆(2005)在《翻译美学导论》中提到,翻译不仅是科学,也是艺术,因此在译者活动中,翻译艺术无处不在。在翻译过程中,译者不仅仅是作为译者,更要作为创作者,其任务便是在忠实传达原作内容的基础上,尽最大努力传达原作的美,即体现散文翻译之美。译者只有充分理解原作、欣赏原作的美,才能将原作之美通过译文再现,实现既忠实于原文,又不失原作之美。
《加德满都的狗》是季羡林先生撰写的一篇小品文,讲述了“我”初到尼泊尔的加德满都市,眼前的大狗、小狗、黑狗、黄狗将他拉入了回忆……行文朴实流畅,意境悠远,具有一种独特的感人美。张培基先生翻译的《加德满都的狗》英译本,既忠实于原文内容,又将原文的美感“原汁原味”地展现出来。下面,立足翻译美学视角,从音韵、词汇、句法和文化四个方面入手,研究分析《加德满都的狗》英译本中的翻译美学特征及其所运用的翻译技巧,力求为今后的散文翻译提供借鉴,推动更多的优秀中国文学走出国门。
哲学思想贯穿西方的翻译理论,美学也起源于此。西方美学的诞生可追溯到18 世纪,德国美学家鲍姆加登(Baumgarten)的研究领域也属于哲学范畴。国外的翻译理论与美学一直有着不解之缘,从要求“翻译必须工于辞章之美”的西塞罗(Cicero),到倡导“斯多葛式的淡泊美和泰勒斯的自然美”的贺拉斯(Horatius),从认为“美的译文应质朴犹如市井之言”的杰罗姆(Jerome),到认为译文应该“具有读者能领悟的、在审美上令人满意的本土风格”的马丁·路德(Martin Luther),国外译论中的美学思想传承至今。泰特勒(Tytler)在1970 年发表的《论翻译的原则》中提到了翻译三原则,即一部优秀的译作必须能够忠实、完整地保留原作优点;能够还原原作全部推理;能够充分展现原作之美。这其实也是他对翻译美学的理解。
一部中国翻译史堪比一部中国翻译美学史。方梦之(2004)在《译学辞典》中讲到,所谓翻译美学,指的是将美学思想应用于翻译领域,即根据美学理论思想探究不同类型文本翻译的不同审美标准,以此分析和处理汉英翻译中的美学因素,其中包括从美学理论视角探究翻译的艺术性和科学性,以及美学之于译学的意义。
中国的翻译美学研究历史悠久,翻译与美学的结合可以追溯到古代佛经翻译。我国传统译论中绝大部分涉及美学思想。严复在1898 年出版的《天演论·译例言》中指出,译事有三难,即信、达、雅。在其翻译美学观中,他认为三者必须统一,翻译要做到忠实、通顺,在此基础上要实现文雅。傅雷先生提出“重神似而不重形似”的言论。在中国古典审美中,重“神似”的真谛是在艺术表现上不追求表层、单纯的形似,而是以神驭形、神形兼备,以达到摹写外物与主观审美理想相契合的精神特质。钱锺书先生提出的翻译方面的“化境”论也是从美学入手,秉承了中国传统艺术之论旨,以“化入”和“化出”比喻臻于精美而不留痕迹的一种“易语而释”的高超境界。
时至今日,人们对翻译之美的探索仍未停止,且包容性更强,范围更大。刘宓庆先生所著的《翻译美学导论》对研究我国当代翻译美学理论至关重要。它主要探讨译学之美学渊源及其对于中国译学的特殊意义,提出不同文体的不同翻译审美标准及对策,能够指导促进翻译实践。刘宓庆(1998)在《文体与翻译》中讲到,美学是文学翻译的核心,其运用得越自然,文学翻译就越准确。文学翻译需要译者拥有审美能力,能够将原作中的美“原汁原味”地转化到译文中,以此实现文学作品的审美再现。张培基(2007)先生在《英译中国现代散文选(二)》中对中国现代精品散文英译提供了一些可参考的实例,力求促进我国学者研究汉语文学作品英译的相关理论和翻译方法,吸引我国更多的年轻人研究学习并向世界传播我国优秀传统文化,因此几乎每篇文末都附有注释促进理解。他确实也做到了这一点,其英译的散文吸引了许多学者和学习者,越来越多的中国优秀文学作品传播到国外。他真正做到了忠实传达原作内容、传播原作的美。下面,从翻译美学的角度,赏析《加德满都的狗》英译本。
哲学中的美学思想贯穿西方早期的翻译理论并被作为主要的理论支撑。翻译美学思想包括多个层面,例如,在费尔迪南(Ferdinand)看来,文学作品中最能体现美的是语音,但其审美效果不在于声音本身,而体现在节奏和韵律上,从而使同一词汇在不同句子中也能体现出不同的情感,而以不同语音朗读同一作品,却也能够表达出同样的情感,其主要原因在于音势,即由轻音节和重音节交替而形成的韵律(任丽君2011)。
例1:我母亲逝世以后,故乡的家中已经空无一人。她养的一条狗———连它的颜色我现在都回忆不清楚了——却仍然日日夜夜卧在我们门口,守着不走。
译文:After mother,the sole occupant of our country home,passed away,the dog she had raised—I’ve now even forgotten what color he was —continued to keep watch at the door, lying there day and night.(张培基2007:209)
例1 中,原文多用逗号和破折号,语气沉重,断断续续,表达出作者想到当时母亲去世,家中除了自己再无旁人,而家中的一只狗却日日夜夜仍然“尽忠职守”地趴在门前,营造了孤独、凄凉的氛围。译文中,将两句合译为一句,仍然采用多个逗号和破折号衔接,构成多个短句,抑扬顿挫,富有韵律美,有助于增强语气,能够体现出当时的孤独凄凉之感,从而再现原作的凄凉之美,意境悠远深邃。
句中的停顿有长有短,可以使语言间歇有序,节奏更加自然(陈燕南 2014)。汉语中多短句、停顿,以各种标点符号表达语气的轻重缓急,而英语多以意群划分。但在此处,张培基先生英译散文仍保留了短句的特点,有助于再现原文的韵律之美。
翻译作为语际层面的转换活动,从一种语言到另一种语言,这不仅是两种语言表面的转换,还是两种文化思想和观念的转换,而在这其中,文字符号是基本单位。由于生源地和发展条件不同,英汉两种语言的词汇有相似之处,也有许多差异。但是它们都承载着各自语言的美。要再现原作之词汇美,就要充分了解译语中的词汇之美。
例2:我这里一往情深,它们却漠然无动于衷。
译文:They appeared totally apathetic towards me in spite of my partiality for them.(张培基2007:210)
例2 中,原文中使用了四字格成语“一往情深”“无动于衷”表现“我”与狗狗们的态度反差。“我”见了狗狗们喜出望外,但是狗狗们完全理解不了“我”的心情,好似“热脸贴了个冷屁股”。四字格的使用,使原文极具美感。张培基先生在英译时,运用了apathetic 和partiality、towards 和for 两组词汇,形成鲜明的对比。其中,一组介词十分符合英语的词汇特点,简洁而有力。
例3:……却使我喜出望外:……竟在万里之外的异域会面了。
译文:...I was immensely overjoyed to meet out of the blue in a remote foreign land...for ages.(张培基2007:210)
例3 中画线处,原文使用了成语“喜出望外”,而在译文中,换成了地道的短语表达out of the blue,实现了在译文中再现原作的情感之美。
英语中多使用虚词以使行文简洁流畅,而汉语中多用实词来表现各种动作、表情、思想等。像这类可以利用译语词汇再现原作之美的译文无疑是非常成功的。但是,并不是所有的汉语词汇都可以在译语中实现同样形式的美。在《加德满都的狗》英译本中,有其他许多四字格成语,如“有气无力”“相依为命”“久未晤面”“万里之外”等,只用一个副词或者形容词便可表示,虽能准确传递其意义,但是在美感上总是差了几分意思。
中西方思维模式不同,导致英汉两种语言结构也有许多差异。汉语重意合,逻辑关系都隐含在内,属于动态语言,多用动词;而英语重形合,多使用各种关联词连接起整个句子结构,属于静态语言,多用名词、代词等。因此,汉译英时,应当注意两种语言的差异,充分发挥各自的语言句法之美。
例4:我小时候住在农村里,终日与狗为伍,一点也……的地方。
译文:...,there were dogs all around,...the common.(张培基2007:209)
例4 中画线处,原文中的“终日与狗为伍”,在译文中参照上下文翻译成了there were dogs all around,选用意译的翻译方法而不是直译,能够使译文更容易为外国人所理解,并且极具画面感,能够体现原作之美。
例5:女主人已经离开人世,再没有人喂它了。它好像已经意识到这一点。
译文:He must have been aware that nobody was going to feed him after the death of his mistress.(张培基2007:209)
在例5 中,译文将原文的两句话合译成了一句话。原文中分成两句,先讲出事实,后说明狗狗似乎意识到了这一点,再次强调这一事实,渲染出一种凄凉的氛围,感人至深。而在译文中,译成一整句,利用英语中的主从复合句,以狗狗为主语,且将其拟人化为he,先讲“他”意识到了这一点,后讲出这一事实,娓娓道来,更添一种朴实而又感人的气氛,突出了质朴美。
例6:此情此景,我连泪都流不出来了……。
译文:In face of the sad and dreary scene,...innermost heart.(张培基2007:209)
例6 中,对于“此情此景”,译者结合上下文,增译了此情景下的具体内容,利用介词短语in face of sth.,再次强调这一令人悲伤的情境,更显凄凉,使原作的凄清之感淋漓尽显。
例7:我万万没有想到,我到了加德满都以后,一下飞机,在机场受到热情友好的接待,汽车一驶离机场,驶入市内,在不算太宽敞的马路两旁就看到了大狗、小狗、黑狗、黄狗,在一群衣履比较随便的小孩子们中间,摇尾乞食,低头觅食。
译文:At Katmandu,the moment I was driven into town after meeting with a warm and friendly reception at the airport,I was greatly surprised to see dogs,...,in the midst of casually-dressed children...,wagging their tails or nosing around for food.(张培基2007:210)
例7 中划线处,原文中的“万万没有想到”是否定形式,而在译文中翻译成了was greatly surprised,是肯定形式,体现的是反话正说的翻译方法,汉语中多喜欢用否定形式来强调,而英语多喜欢简洁直白的表达。一个surprise 就能将原文中“我”的那种惊喜之感淋漓尽致地表现出来。另外,张培基先生将汉语的这一长句又翻译成了英语长句。汉语句子可以多个谓语罗列,其中的意思显而易见,而英语一个句子中则只能有一个主句、一个谓语,因此,原文中的“到了加德满都以后,一下飞机,在机场受到热情友好的接待”被转换成了时间状语,“摇尾乞食,低头觅食”则处理成了非谓语形式,由此产生一个逻辑合理而又美观的长句,符合英语的句式特点,有助于吸引外国读者。
按照文化学派的观点,翻译不仅仅是两种语言间的转换,更是两种文化的碰撞。在此之间,译者不仅需要完成语言的翻译,还要体现文字背后的文化内涵。语言并非独立存在,其背后所蕴含的文化意义与之既相互联系,又各有不同,这些差异反过来又体现在语言表层,一定程度上可以干预语言沟通和英汉两种语言的翻译(陈诚2018)。
例8:……深夜犬吠若豹。……不是吠声若豹,而是吠声若犬。
译文:...“A dog’s bark at dead of night resembles that of a leopard.”...was dogs’barking,pure and simple,having nothing whatever in common with that of leopards.(张培基2007:210)
例8 中,原文有一句谚语“深夜犬吠若豹”,六个字简要凝练,非常符合中国传统文学作品的形式,而要译成英语则需要转换思路,不能一味地追求形式而导致不利于外国人阅读理解。由于汉语和英语的结构不同,其译文也非常符合英语文化特点,已经算得上简洁,又能向外国读者展现原作文化特点———含蓄委婉,善用比喻。另外,最后一句又说“不是吠声若豹,而是吠声若犬”,其译文不再是努力向原作形式靠近,而更多放在解释其含义上,表达了对狗狗的喜爱,即使是深夜的叫声,“我”听着也很亲切。
散文是中国文学的重要形式之一,散文翻译对于中国文学的传播至关重要。借助翻译美学,优秀的散文翻译有助于推动我国文学走出国门,向世界展示中国文化。以张培基先生翻译的《加德满都的狗》英译本为例,从翻译美学视角出发,在音韵、词汇、句法和文化四个角度分析了此英译本所体现的美学特征及其所使用的翻译方法,希望为今后更多的散文翻译实践提供借鉴,希望更多中国优秀散文传播到国外,希望越来越多的中国文学走向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