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动与发展:美育浸润行动中的教研力量
——以浙江省中小学音乐教研实践为例

2024-05-16 22:50杜宏斌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
教学月刊(中学版) 2024年11期
关键词:美育教研素养

杜宏斌|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

美育是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增强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内容,具有陶冶情操、温润心灵、激发创造力的价值功能,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2020年10月1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主要目标,对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作出全面统筹的部署。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美育工作,强化学校美育的育人功能,教育部于2023年12月下发《教育部关于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进一步明确美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提出以浸润作为美育工作的目标和路径,以学生、教师、学校美育浸润为任务,以形成全覆盖、多样化、高质量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化学校美育体系为目标,多维度锚定了学校美育的立体坐标,提出了美育教学改革深化、教师美育素养提升、艺术实践活动普及、校园美育文化营造、美育评价机制优化、乡村美育提质发展、美育智慧教育赋能、社会美育资源整合等八大行动[1],将美育浸润落实到方方面面,为各级各类美育互相衔接、构建有效而系统的学校美育体系提供了政策依据与保障。

音乐课程是学校美育的重要课程,也是学校实施美育的重要载体。近年来,浙江省中小学音乐教学围绕“以美育人”“以情感人”“以文化人”的宗旨,努力践行“坚持学生为本、突出素养导向、注重审美体验、强化创意实践”的教育理念,以丰富学生的情感体验和审美体验,发展感性思维,培育和发展学生音乐审美感知、艺术表现、文化理解、创意实践等核心素养,帮助学生在课堂上形成1~2项专项特长,从而推进以学生自主音乐需要和兴趣为动力的学生主体音乐课堂的构建。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以全面提高音乐课堂教学质量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的教研工作思路,将“聚焦音乐素养、构建生本课堂”作为中小学音乐教研工作的重点,积极探索课堂教学改革的新理念、新方法和新模式,形成了浙江省音乐课堂教学的特色,同时加强教、研、训一体化建设,在相关主体的互动中促进广大音乐教研员和音乐教师的教学能力、研究能力与专业素养发展,探索素养导向的音乐学业评价体系和机制,形成了以学生为主体、素养发展为目标的“教—学—评”一体化的教学新常态,在美育浸润行动中充分发挥了教研的独特作用。

一、加强课程管理,推动多样化课程建设

开齐开足艺术课程是落实《意见》和实施美育浸润行动的前提和必要条件。为加强艺术课程管理,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印发了《关于加强义务教育艺术课程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要求落实课程计划,提升艺术教育教学质量,开齐、开足、开好艺术课程,明确要求义务教育阶段艺术课程占总课时的11%,各校应根据教材内容和学校实际合理安排课时,以确保艺术课程设置与学生发展情况相匹配,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停上艺术课。

在课程内容建设方面,《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和《义务教育艺术课程标准(2022年版)》均对国家美育相关文件中提出的完善课程设置、丰富美育课程内容作出了积极回应。普通高中音乐课程设置了6个必修加6个选择性必修模块的课程内容,打破了我国普通高中长期以来全体高中学生统一学习同一音乐课程的固定模式。为促进学生对艺术课程的重视,鼓励学生选修艺术课程,浙江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做好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工作的意见》,规定选择性必修课程学分的最低要求是42学分,其中学生至少在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学科选择性必修课程中选修4学分。这一规定使学生在通过6门高考学科获得38学分外,剩余的4学分只能在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学科中获得,而不能通过其他文化课获得,进而从学分政策上确保了学校、学生都能重视体育与艺术课。

《义务教育艺术课程标准(2022年版)》规定义务教育艺术课程内容包括音乐、美术、舞蹈、戏剧(含戏曲)、影视(含数字媒体艺术)等艺术类学科。为落实课标要求,逐步完善义务教育阶段的艺术课程内容,《实施意见》对艺术课开设作出具体安排,并且明确了周课时:1~7年级在音乐、美术基础上融入舞蹈、戏剧(含戏曲)、影视(含数字媒体艺术)等相关内容,8~9 年级在原有音乐、美术基础上有计划地分步开设舞蹈、戏剧(含戏曲)、影视(含数字媒体艺术)等艺术类学科,每周2课时,学生须在音乐、舞蹈、戏剧(含戏曲)中至少选择一项学习(1课时),在美术、影视(含数字媒体艺术)中至少选择一项学习(1课时)。

在强化课程实施综合性、夯实艺术基础课程的同时,我们还需不断拓展多样化、个性化的艺术选修课程与课后服务课程,开发建设艺术类拓展性课程,以丰富课程选择,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要。例如,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编写了《中小学音乐学科拓展性课程建设指导意见》,指导一线学校和教师建设科学、合理、有效的音乐拓展性课程,为学生的音乐学习提供多样化选择,以满足学生在音乐兴趣爱好方面的不同发展需求。普通高中还规定了高一、高二年级每周至少开设4课时选修课程,这4课时选修课程时间确保了艺术类拓展课程的有效实施。此外,浙江省组织拓展类课程的评选,建设网络精品课程平台,不断丰富课程资源,拓宽艺术类课程内容,以帮助学生通过在校学习掌握1~2项艺术专项特长,满足其兴趣特长发展的需要,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

二、突出素养立意,打造美育浸润课堂

美育浸润行动以浸润作为美育工作的目标和路径,学校要将美育融入教育教学活动各环节,大力推进艺术教育教学改革,打造艺术课程活力课堂,激发学生积极性,提高其参与度,以展现学生的自信和风采。由此可见,美育浸润行动的主阵地在课堂、重点在教学。我们要通过教学培养学生感受美、欣赏美、表现美、创造美的能力,促进学生审美感知、艺术表现、文化理解、创意实践等核心素养的发展,落实以美育浸润学生的任务。因此,抓好课堂教学,提升课堂教学质量是此次行动的重中之重。

“浸润”一词的本义,一是指沾濡滋润,二是指浸染熏陶,三是指逐渐渗透,引申为积久而发生作用。审美素养是一种综合性素养,它并不等同于音乐知识或技能。因此,笔者理解美育浸润行动中的课堂教学绝不是简单的艺术知识与技能传授,而是通过艺术教学,帮助学生在真实性情境中将艺术知识、技能在实践中运用,逐步形成审美能力、经验、情趣和理想。通过美的内容与形式浸润,滋养学生的心灵和精神,是其最为重要、最具优势的育人特征[2]。因此,我们要改变广大音乐教师在教学中过于注重知识、技能的学科本位思想,转而向全面育人的素养本位转变,从知识立意向素养立意的课堂教学转变。

近几年,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坚持“学生立场”“素养立意”的音乐教学改革宗旨,指导教师深入理解艺术课程的性质、理念、目标、内容、质量标准,明确核心素养导向下教学内容的结构化处理、教学方式的适应性变革、教学手段的多样化运用等方面的新要求,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教育理念,强调学科育人价值,逐步完善“艺术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艺术审美体验+艺术专项特长”的教学模式,将核心素养要求转化为具体教学行为,将素养的培育与发展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涵盖全内容。在教改推进过程中,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以问题为导向,每学期组织关键问题解决专题研训活动,针对课改中的真问题开展素养导向的音乐课堂教学实践研究,关注音乐表现关键能力培养,如“一课多歌、一歌多课”歌唱教学新样态研究、“丰富器乐教学内涵构建多元器乐课堂”课堂器乐教学研究、单元视域下“学—教—评”一体化音乐教学实践研究、“以测促教,以评导学”学生美育评价研究、“生本·生成·生动”音乐生态课堂构建研究,旨在以教研活动提升广大教师对课改理念的认识和对核心素养的理解,着力构建素养导向的“学—教—评”一体化的教学转型路径,突出素养立意课堂的实践性、综合性、持续性与结构化(联系性)等特点,不断创新教学方法,全面提高音乐课堂教学质量,形成基础音乐教育的浙江特色。

美育浸润行动的主体是学生。只有学生积极参与、主动实践、自主体验,才能真正达成浸润的效果。以“生本·生成·生动”音乐生态课堂的构建为例,它注重以学定教、以教促学,把激发学生兴趣和学习内驱力、尊重差异、增强自信、发展素养、形成特长等作为教学基本要求,转变传统的以完成预设的教学过程和内容为目的的课堂教学模式,转向音乐课的全部教学活动均以学生为主体,以学生的需要为前提,关注学生需求、课堂生成,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促进学生主动学习,让音乐学习与体验真正发生。同时,做到面向全体学生、注重个性发展,在课堂教学中关注每一个学生,使每一个学生的音乐潜能都得到开发并从中受益。此外,坚持以兴趣爱好为动力,在课堂上建立以激励为导向的教学机制,使学习成为一件富有吸引力的事,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各种音乐实践活动,完成学习任务,并在这个过程中享受音乐和音乐学习的乐趣,真正在音乐课堂中受到艺术美的熏陶与浸润。

三、增强美育意识,提升教师美育素养

以美育浸润教师是《通知》所提的工作任务之一。“发挥教师职业的美育功能,提升全员美育意识和美育素养,塑造人格魅力,涵养美育情怀”[3]是以美育浸润教师的重要目标。音乐教师作为美育教师队伍中的一员,其专业素养与教学素养是构成其美育素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施美育浸润行动的关键所在。在提升音乐教师美育素养方面,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一方面加强教、研、学、评、训结合,帮助广大教师及时更新音乐教育理念,将新课标、新课改的基本理念落实到课堂教学之中,另一方面通过举办课堂教学评审活动,在评审活动中融入音乐会、互动点评、主旨报告等内容,把原本单一的比赛活动拓展为融评、赏、研为一体的综合性教研活动。这既能检验各地在践行新课标、新课改理念方面的实践成果,又能发挥比赛在引导全省音乐教学范式转型、方法创新、理念实践等方面的示范作用,以赛促教,有力提升教师的教学素养。此外,浙江省每三年举办一次音乐教师基本功大赛,大赛设置了键盘、声乐、自弹自唱、合唱指挥、器乐或舞蹈等五个项目,突出音乐学科实践性、专业性强的特点,以促进教师不断精进专业素养。每两年举办一次中小学音乐教学论文评比,引导教师不断学习、善于反思、聚焦前沿、关联实践,以提升其理论水平和科研能力。上述三类比赛活动分别指向教学、专业、科研三方面,致力于提升音乐教师的基本美育素养。

提升教师美育素养还应注重以促进教师专业成长为目的的骨干教师梯队建设。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构建了省、市、县(区)三级联动的音乐教学名师培养机制,努力创设条件和平台,以省名师网络工作室、名师、特级教师送教活动,“浙派名师”培养工程等为载体,通过“天天公开课”“基础教育精品课”“音乐学科学术专委会”等推荐与评审,推动部分骨干教师快速成长,打造一支能发挥引领、指导、示范作用的音乐名优骨干教师队伍,充分发挥其辐射作用,带动了一个地方、一片区域的教师专业素养与教学素养的整体发展。

四、遵循美育规律,探索美育评价改革

《通知》在“美育评价机制优化行动”中提出“深化美育评价改革,发挥评价的牵引和导向作用,探索多元化教育评价方式,开展增值性评价、过程性评价、体验性评价、表现性评价、应用性评价,重在关注学生个体成长,尊重和保护学生的兴趣爱好和个性特点,全面考查学生发现美、感受美、表现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4]。这不仅对美育评价提出了具体要求,而且在评价内容和方式上凸显了艺术课程的特点,为我们遵循美育规律、探索美育评价改革指明了方向。浙江省早在2012年启动了艺术学业质量的监测工作,专门组织专家团队研制艺术学业质量测试的内容、标准、测试工具等,以开展全省层面的艺术学业质量抽测。抽测覆盖全省各县(市、区),涵盖城乡。监测工作始终坚持“以测促教,以评导学”原则,发挥艺术学业质量监测在规范课程开设、引导教学方向、发现诊断问题、优化改进教学中的重要作用,促进了艺术教育质量的整体提升。

随着课程改革的深入,美育评价如何突出素养导向、遵循艺术学习规律、凸显艺术课程特点成为探索美育评价改革的突破口。对此,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依据新课标要求,探索以表现性评价为主要方式的音乐分项等级评价改革,突出艺术注重实践与表现的基本特点:在强调学生的真实表现方面,坚持以音乐素养为目标,以音乐实践为手段,以情境测评为载体,以行为表现为依据,着重考查学生在完成艺术实践任务中的各种能力、态度的表现,以及审美情趣、价值观念等,避免只考查孤立、零散的知识技能;在体现学生的学习过程方面,关注其学习过程中参与艺术学习、艺术实践活动的态度、兴趣,以及完成学习任务、与人合作交流等方面的表现,做到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在探索增值性评价方面,注重学生自我评价,引导学生评估自我在各方面表现的纵向发展变化,发挥评价的诊断、激励与改善功能。为进一步做好美育评价工作,改变各地在评价过程中出现的标准不够统一、内容不够全面、方式比较单一等现状,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组织专家团队于2021—2023年修订了《浙江省义务教育学生音乐分项等级评价标准》和《浙江省义务教育学生音乐分项等级评价方案》,并于2023年9月出版了《小学艺术综合评价指南》,以更好地引领与指导一线教师开展艺术学业质量评价。同时,浙江省不断改进音乐学业质量测评的方式和手段,积极探索人工智能、大数据背景以及现代教育技术支撑下的评价平台建设,以智能驱动、数据支撑达到既精准评价又操作简便的目的。此外,开发集“教—学—评—研—管”为一体的“慧美育”云平台,实施“慧教、慧学、慧评、慧研、慧管”的行动路径,构建“评价加技术、艺术加技术、教研加技术、管理加技术”的“四+”技术实践策略,锚定美育高质量发展靶向,让精准测评促进教师的精准教学,解决教、学、评分离现象,并以个性表现引导学生自我成长,增强学习动力,提升学习效率,从而提高音乐教学质量,推动区域美育的高质量发展。

五、关注乡村美育,促进乡村美育提质发展

乡村美育是乡村振兴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承担着为乡村青少年儿童培根铸魂的重要教育意义。近年来,国家多次提出要促进乡村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缩小城乡差距,但不可否认的是乡村美育一直是乡村教育最薄弱之处。为此,美育浸润行动中再次强调实施乡村美育提质发展行动,“探索以县域为基点、市域为统筹、省域为指导,完善全面提高乡村美育质量的工作机制,因地制宜推进县域内优秀美育教师流动授课、优质美育课堂资源共享”[5],以促进学校美育的优质均衡发展。围绕乡村美育质量提升问题,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开展了基于真实问题的专题调研,即针对农村中小学校艺术师资缺乏、艺术课程开设不规范、教学和评价改革推进难等问题开展调研,以找到真问题、真原因和真办法,帮助当地提出解决的办法和建议等。同时,在实践中采用了多种促进乡村美育提质发展的具体措施。首先是实施“乡村教研提升行动”,加强针对薄弱地区的教研互动,开展“乡村教师风采展示”、“课改先锋”主题送教、城乡教育携手行动、特级教师送教等活动。例如:2021 年,音乐、美术两门学科的教研团队在温州瑞安共同举办了全省首届乡村美育专场活动;2023年,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三门学科的教研团队在丽水缙云联合举办了浙江省乡村学校体艺教师风采展示活动。活动一方面给乡村学校的体艺教师提供了展示、学习、交流的平台和机会,另一方面通过实地考察,聆听来自一线乡村学校校长、教师的经验分享。活动也极大地触动了广大乡村体艺教师,引起了他们的共鸣与共情,促使他们今后更加关注乡村孩子的全面成长,厚植乡土教育情怀,为振兴乡村教育坚定信心、明确方向、注入力量。其次是实施“教研员联系县”制度,通过教研员精诚的服务精神、先进的教育理念、精准的教育指导,让远在偏远山区、海岛的音乐教师足不出户,便能享受到最前沿、最先进的教育理念和学术熏陶。再次是以信息化驱动教研模式转型,通过实施“同步课堂”“空中飞课”“天天公开课”“云课堂”等方式,使乡村学生有机会共享优质城镇学校的教师和教学资源,享受高质量的美育。最后是基于“互联网+”环境开展全员参与式区域空中教研活动,以切实提高广大乡村教师的教学能力。

总之,美育浸润行动围绕学生、学校、教师的美育浸润进行了细致周全的整体谋划,并对行动内容、实施路径等都作了具体说明,操作性强。《通知》的落实除了需要学校、教师的高度关注和积极实践外,还需要教研部门发挥承上启下的联动作用,加强教研活动与美育浸润行动间的互动,以便在两者的共同作用下,促进学校美育工作的健康发展,真正实现优质均衡的美育更加普及、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普遍提高、教师美育素养显著提升、学校美育氛围更加浓厚、学校美育工作体制机制更加健全、美育成效明显增强的行动目标。在互动中发展,让教研以其独特的方式和作用在推进美育浸润行动中彰显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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