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文平 胡海波 林佩珊 朱瑜雯
浙江海洋大学计划财务处 浙江·舟山
高校立足自身和事业发展,通过新建、续建、改扩建基本建设来提升和改善办学条件,建设项目报经上级主管部门和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审批同意后实施。本文以某一高校扩建工程为例,其项目建设土地为行政划拨,资金安排以财政资金为主,自筹经费为辅,就在建工程建设及转固过程中的资产核算与管理进行工作性研究。
学校基建项目按照批复的资金进行核算,确定建设规模和内容,工程采用总包形式开展外包建设,设备物资采购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具有健全的合同管理、项目监理等内控管理制度。自2019年政府会计制度实施以来,所有收支统一纳入学校预算,基本建设纳入学校事业会计核算体系,对基本建设的财务活动实施会计核算和财务监督,在建工程下设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和其他投资等支出科目。
2016年,财政部颁布的《基本建设财务规则》《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文件,要求在建工程须在规定工期内竣工,做好资产入账和计提折旧,以及出台的《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财资〔2020〕97号)《关于加快做好行政事业单位长期已使用在建工程转固工作的通知》(财建〔2019〕1号)等文件,要求对于已实际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但尚未办理竣工财务决算手续的,应当按照估计价值入账。2021年,国务院颁布《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要求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办理资产交付手续,并在规定期限内(最长不得超过1年)办理竣工财务决算。
在建工程转固依据工程完工程度,并从以下条件进行判断。一是在建工程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实体建造已全部完成或实质上已完成;二是设计要求、合同规定要求基本相符,并可正常交付使用;三是继续发生的支出金额很少。
在建工程完成,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前,要求做到账账、账证、账实、账表相符,完成各项账务处理及财产物资的盘点核实。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包括项目概况;可研报告、初步设计、概算及概算调整文件;政府采购审批文件、采购合同;资金投资计划、预算;招投标材料;施工、代建、勘察设计、监理及设备采购;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等资料。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包括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表、资金情况明细表、待摊投资明细表、待核销基建支出明细表、交付使用资产总表及明细表、转出投资明细表。
学校编制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委托评审机构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论报财政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批复财务决算。对于已经进行工程结算审核的工程项目,其成本可计量,按在建工程账面余额转固,如有已确认工程成本待支付的工程款则做挂账处理。
财务会计:
借:在建工程
贷:应付账款或长期应付款
预算会计不作财务处理。
在建工程完成交付一般分为正常情况下转固、提前转固和延后转固三类,分别转为固定资产(房屋及构筑物、设备、家具)、无形资产等大类资产。政府会计制度规定在建工程不计提折旧,对于已入账在固定资产要求按月计提折旧的,是否及时转固对于资产存在较大区别。
当在建工程基本完成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应将在建工程转入各类资产并当月计提折旧,其中建筑安装、设备投资形成的成本直接计入交付使用资产价值,待摊投资支出按合理比例分摊计入交付使用资产、转出投资价值和待核销基建支出;软件、系统购置支出通过无形资产管理。
(1)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
财务会计:
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贷:在建工程
预算会计不作账务处理。
(2)当月同步计提折旧。
财务会计:
借:业务活动费
贷:固定资产累计折旧/无形资产累计摊销
预算会计不作账务处理。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提前转固的资产应当及时办理交付使用手续,依据批复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调整账务。对于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资产,以估计价值作暂估入账,办理资产权属登记,并按暂估入账价值提取折旧,工程竣工结算时根据实际结算成本调整暂估成本,重新计提折旧,对于已提取的折旧不再进行调整处理。
(1)在建工程提前转为固定资产。
财务会计: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预算会计不作账务处理。
(2)当月同步计提折旧。
财务会计:
借:业务活动费
贷: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预算会计不作账务处理。
(3)后续支出(有两种处理方法)。
方法一:发生实际成本直接记入固定资产价值。
财务会计:
借:固定资产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预算会计:
借:事业支出
贷:资金结存/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方法二:第一步,发生实际成本先记入在建工程成本,再结转固定资产。
财务会计:
借:在建工程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预算会计:
借:事业支出
贷:资金结存/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第二步,将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
财务会计: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预算会计不作账务处理。
延后转固无须账务处理。一是单体项目受整体项目竣工决算影响;二是建设单位有意延迟工程结算;三是各部门业务办理时间拖延;四是工程质量或消防验收不通过。
(1)质量保证金处理。为确保工作质量及后续的正常使用,在合同中约定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一般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左右在工程交付使用期满时清算,资信好的施工单位可用银行保函。
(2)特殊费用处理。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在项目批准建设后,列入项目建设成本;项目未被批准或取消,以及项目报废前已发生的支出,作为待核销基建支出处理;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和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委托外审费用从投资项目中列支。
(3)资金结余处理。项目竣工结余建设资金优先用于归还项目贷款,项目资金来源于财政资金安排的,要求按照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上缴财政。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办理资产交付使用手续,资产部门确保资产交接流程到位,实物资产做到逐件清点,一物一卡;对于无形资产验收,视同实物资产验收。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系统的无缝对接,做到交付资产一次输入,各系统数据有效共享。转固后资产应当按月计提折旧,当月增加的当月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当月不再计提折旧。资产使用中应加强资产管理,明确资产使用人和管理人的职责,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资产清查。为确保资产正常运行,做好资产维修、保养、共享、更新、报废等工作,重点关注资产后期支出资本化与费用化的界限,如后期的扩建、大型维修改造工程继续实行资产化支出管理,对于日常维护、保养按费用化支出管理。
财政部于2019年1月发布了《关于加快做好行政事业单位长期已使用在建工程转固工作的通知》,着力解决行政事业单位在建工程比例大、计入固定资产比例较低等问题,要求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办理资产交付使用手续。形成滞后结算的原因主要是工程建设超概算、提前验收造成整体竣工验收困难、工程预付款多付导致对方不及时结算、相关部门资料准备不全等。
待摊投资费用分为直接计入和分摊计入两种分摊方法,直接计入是直接归集到指定工程项目的支出,如单项工程的设计费、监理费、评估费、招投标费等;分摊计入则是不能直接计入单项工程的费用,需要区分实际受益对象,在实际分摊中对于难以区分的待摊费用往往采用平均分摊法,如在勘察时受工程水文地质因素影响,勘察费按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乘上1+浮动幅度值,但为简便结算就采用了平均分摊法,以面积或概算为分摊标准,容易造成资产实际成本不精确的结果。
政府会计制度在2019年1月正式实施,基建项目并入事业会计核算,取消了高校单独核算的基建账套,在业务上发生了较大变化,以前配备了专职基建会计,并入大账后作为项目管理,在人员和业务上得不到专业配置,势必会影响业务水平。
在建工程涉及多个业务部门的对接,工程建设周期普遍较长,持续多个年度的建设项目受政策和制度变化容易导致前后管理不一致的问题。又由于人员岗位受内控制度影响,各部门人员频繁变动,以致业务对接不协调,部门间信息交流不畅通,影响了在建工程的正常管理,导致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失真等问题。
高校工程建设是一项综合性工作,涉及基建、财务、资产等部门的全力配合,事前要做好可研论证、资金筹措、资产配置等工作,如未按事业发展进行科学论证,会导致资金浪费和项目建设后资产利用率不高。事中要做好工程现场管理、会计核算、招标采购等工作,如工程款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工程实际进度来支付,避免因信息不对称提前或多支付不应支付的款项,导致坏账形成。事后要做好竣工验收、财务决算、资产入账等工作,如已交付使用资产未能及时办理竣工或转固,会造成资产入账信息不全或资产数据失真,做好工程建设过程管理是在建工程的有效保证。
在建工程竣工完成后应及时完整单项工程的实际成本,直接成本计入的前提下,要合理分摊待摊投资费用计入有关工程成本和设备成本,目前待摊投资常用分摊方法是实际分配率和概算分配率两种。笔者认为,工程成本核算应遵行实际成本原则,以该项工程实际成本作为登记入账依据,在分摊归集科目时做到明细核算,或以辅助账的形式登记实际支出,从而真实反映单项工程的实际成本。
在建工程会计核算以项目概算为基础,严格控制在批准概算以内,重点做好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按项目单独核算,采用三级明细科目核算,掌握建设进度,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工程价款结算程序支付工程款,及时办理工程价款结算。工程财务决算在专业人员缺少的情况下,可以借助审计、内控或外部力量寻求技术支持,定期清查财产物资,做好核算资料的档案管理。加强会计人员专业培训,保证会计主管和会计人员不做岗位调整,但因工作确需调整的,应当协助做好竣工财务决算的相关工作。
数字化改革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基本建设涉及基建、财务、审计、资产等部门,通过各职能部门的有效对接形成工作闭环,实现数据共享,建立一个完整的数字化体系。推进数据优化和迭代升级,用数字化理念推动基本建设业务流程再造和制度重塑,实现资产全口径、全生命周期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