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面困难 用心用力解决国有资产管理历史遗留难题

2024-05-16 05:12张白平
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 2024年5期
关键词:权属资产部门

张白平

安徽省财政厅资产管理处 安徽·合肥

近年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历史遗留问题日益凸显,这些问题形成是多方面的,如何解决和处理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安徽省财政厅坚持系统思维,明确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思路,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宣传等手段精准施策,以敢于啃“硬骨头”的精神,全力以赴破解历史遗留难题。

一、统一部署,紧扣目标摸清底数

1.全面摸底排查,采取两步走方式

(1)前期调研。选取48家典型单位开展点上调研,了解问题成因、现状及存在的焦点难点,掌握基本情况。

(2)全面铺开。制定实施方案,组织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开展全面摸底排查。分类建立清单台账,依托资产管理系统,实行动态管理。

2.梳理分析问题

(1)找出问题特点。一是历史成因复杂。大多与过去管理脱节缺失、政策衔接不畅、制度执行不规范,以及长期以来单位对资产管理工作重视不够等多重因素有关。二是时间跨度长。约60%问题在十年以上,有的甚至达到二十余年。三是需要协调的单位多。涉及376家省直行政事业单位。

(2)进行问题归类。一是往来款长期挂账问题。包括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项目、单位基本建设及维修改造项目挂账,主管部门与所属单位之间的资金挂账,单位开展业务发生的资金挂账,本单位职工个人借款形成的资金挂账,以及其他挂账等。二是资产长期闲置等问题。包括房屋、土地等资产长期闲置,资产账实不符,以及单位公有住房被个人违规占用等。三是不动产未办理权属登记问题。包括因立项规划、用地等审批手续不完善,竣工验收、消防验收等不合格,利用其他单位土地(或共同出资)建设办公及业务用房等未能分割办理权属登记,以及国家政策调整、历史权属资料不齐全等原因形成。

二、厘清思路,健全工作推动机制

1.凝聚合力,多方联动共同推进

(1)建立贯通协作机制。经安徽省政府同意,建立解决国有资产管理历史遗留问题联席会议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重难点问题。

(2)纳入审计监督和财会监督范围。强化监督检查,对各单位解决国有资产管理历史遗留问题情况进行检查、抽查,倒逼单位加快问题解决。

(3)建立“每月调度、双月通报、按季报告”工作制度。对省直单位解决国有资产管理历史遗留问题每月一报,完成一个、销号一个;对各单位完成情况实行双月通报,交流典型经验做法;按季向安徽省人大预算工委和安徽省政府报告工作进展。针对进展滞后的单位,发送“催办函”进行提醒。

2.实事求是,确定普遍处理原则

(1)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本着“尊重历史、依法依规、积极稳妥”的原则,符合条件的做到“应化尽化”。

(2)坚持分类施策和靶向攻坚。采取“一个单位一套方案”“一类问题一套举措”“个性化问题一事一议”的方式,建立问题清单和销号管理制度。在共性问题上,通过解决一个问题,固化一套方案,推动一类问题化解。在个性问题上,坚持“一事一策”,先易后难,逐个突破。

3.解剖麻雀,以点带面分类化解

(1)在解决往来款长期挂账问题上,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单位,采取查阅账目资料、与财会人员面对面交流探讨,剖析挂账问题产生的原因和症结所在,了解挂账损失难核销的堵点难点,并通过典型案例进行解剖式研究、分析,为制定出台资产清查核实制度办法提供参考借鉴。

(2)在盘活闲置资产上,对需要盘活的房产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了解,既注重经济效益,又讲求社会效益,找准最优盘活路径,发挥资产最大效益。

(3)在化解不动产未办理权属登记问题上,注重“小切口”推进,采取以典型案例为突破口,带着问题到相关部门会商,“一对一”把脉问诊,协调召开专题研讨会,梳理问题症结、找出堵点难点、提出对策方案,通过解决一个问题带动一类问题化解。

4.精心服务,帮助单位排忧解难

(1)建立共建共商机制。多次赴自然资源部门会商协调,召开问题研判会、工作推进会,研究解决办法,打通堵点难点。

(2)开展多场“一站式”现场咨询服务活动。协调多部门联合开展4场大型咨询服务活动,“零距离”宣传政策、“一对一”把脉问诊,精准、高效服务。

(3)争取税费政策。对单位反映的办证税费等问题,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争取政策支持,促成问题得到合理解决。

三、分类施策,找准症结精准破题

1.针对往来款长期挂账问题

将问题按照财务会计、预算基建和资产管理类政策,分别进行对照,组织专家开展论证,形成《省直行政事业单位长期挂账历史遗留问题相关政策对照表》,为单位解决问题提供服务指导。对难以处理的损失核销问题,先后研究出台了《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关于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货币形式资产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的程序和审批权限,为问题处理提供政策依据。

2.针对资产长期闲置等问题

(1)建立常态化盘活机制,综合运用无偿划转、出租、出售、优化自用等方式推进低效闲置资产盘活利用,探索利用平台公司实行专业化、市场化运营和管理,提升资产资源统筹能力和资产运营收益。

(2)实施政府公物仓管理。建立全省一张网,将行政事业单位低效闲置的办公设备、家具、房屋、土地资产等全部纳入政府公物仓集中管理,实现资产跨部门、跨地区、跨层级调剂利用。

(3)建立资产交易平台。打通资产出租、处置等事项申请、审核审批、公开交易、收入上缴、账务核销全流程业务线上环节,实现与公共资源交易机构系统等互联互通,交易源头可查询、收入去向可追溯,做到全程闭环管理。

3.针对不动产未办理权属登记问题

案例1 某单位申请办理的7 处房产,因缺少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规划及竣工验收相关材料,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

解决路径:单位出具承诺书、地籍测绘报告等材料—申请权籍调查—不动产登记部门公告结果、按划拨用地确定土地使用权—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规划认定、建设部门对单位委托第三方的房屋结构安全性鉴定报告进行确认—完成办证。

同类问题:对缺少规划、建设等手续的,单位委托具有资质的测绘机构对土地、房屋等现状进行测绘,完善地籍调查资料和图件,分别经自然资源、建设等主管部门确认后,由属地不动产登记部门按规定办理。对缺少竣工验收等手续的,单位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鉴定并出具鉴定报告,经建设主管部门确认,由属地不动产登记部门按规定办理。

案例2 某单位申请办理3 处位于老城区的房屋产权证,因无法满足现行消防验收标准,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

解决路径:消防部门勘察房屋现状—进行检查评估—出具书面意见—建设主管部门审查确认—完成办证。

同类问题:对缺少消防验收备案手续的,按属地政府或建设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政策执行;未制定相关政策的地区,由单位委托地方人民政府认可的检测机构,按照项目建设时的消防标准进行消防设施检测和安全评估。检测和评估合格的,提供消防设施检测报告、消防安全评估报告等证明文件,经属地建设主管部门确认后,由属地不动产登记部门按规定办理。

案例3 某单位土地为主管部门所有,房产由单位使用并入账登记,因房屋使用权人与土地权利人不一致,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

解决路径:单位出具原土地使用权人确认函及土地证—主管部门审核、财政部门批复—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规划认定、建设部门对单位委托第三方的房屋结构安全性鉴定报告进行确认—完成办证。

同类问题:对采取联营联建、利用其他单位土地合作开发建设,以及其他原因形成的房产、土地权利人不一致的,单位提供土地权属来源资料(用地批准文件、土地划拨批复文件、土地使用权人无意见的确认函),按照规定完善手续后,由属地不动产登记部门按规定办理。

案例4 某单位历经多轮机构改革,管理的80 多处房产在办理权属变更过程中,因税务申报需缴纳高额税费等问题,办证遇到瓶颈。

解决路径:单位提出房产权属变更免税申请,并提供机构改革文件、权属变更原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等—税务部门审核,出具《非买卖方式转移不动产涉税认定表》《契税信息联系单》—免征契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等。

同类问题:对因机构改革发生权属人变更,由单位提出免税申请,并提供机构改革文件、房产权属变更明细表(变更原因、房屋坐落位置、房屋面积、权证编号、产证权属人、接受单位等)等材料,经税务部门审核,出具《非买卖方式转移不动产涉税认定表》《契税信息联系单》,免征契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等税费。

案例5 单位临时性、简易建筑,以及河道、堤防上建的设备用房等无法办证。

解决路径:单位申请无须办证—财政等部门会商—主管部门集体决策—联席会议研究—同意备案。

同类问题:联席会议集体研究,明确无须办证的范围包括:未履行规划、建设等审批手续的临时性建筑物、简易建筑物,及烟囱、水塔、围墙等构筑物,河道、堤防、滩地等水文站房、水情测报设备用房等;经专业机构鉴定属于危房,且无加固改造价值的;在其他单位土地(含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不属于联营联建),仅有房屋使用权,等等。

国有资产资源来之不易,是全国人民的共同财富。作为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增强责任意识、主动担当作为,以推动国有资产管理高质量发展为目标,树立系统思维、坚持问题导向,用心用力化解好历史遗留问题,切实管好用好国有资产,让国有资产更好地服务社会发展、造福人民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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