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编辑部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意见》,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实施新时代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的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基础教育课程教学改革深化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切实办好更加公平、更高质量的基础教育,今年1月,天津市教委、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天津市财政局印发《新时代天津市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并就《实施方案》中的重点内容进行集中解答。本刊摘编如下: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天津市基础教育政策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全市基础教育发生了格局性变化,取得了历史性成就。与此同时,天津市基础教育仍存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育人质量也需进一步提升,必须持续深化改革,办好更加公平、更高质量的基础教育。
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于2023年7月印发了《关于实施新时代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的意见》,致力于深化基础教育供给侧改革,进一步做大优质教育资源“蛋糕”,加快构建幼有优育、学有优教的高质量基础教育体系,从根本上解决优质教育资源总体不足与人民群众期望“上好学”的矛盾,增强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根据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实施新时代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的意见》,结合天津市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明确提出要以高质量建设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国家实验区为契机,到2027 年,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和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的城乡中小学幼儿园学位供给调整机制基本建立,优质教育资源扩充机制更加健全,学前教育优质普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普通高中优质特色、特殊教育优质融合发展的格局基本形成。着力提升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力争达到60%以上;进一步优化学校布局规划,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培育一批“品牌高中”和优质特色高中,建设35 所普通高中“强校工程”项目学校,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扎实推进;特殊教育学校在全市16 个区实现全覆盖,融合教育水平显著提升,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保持在97%以上,打造全国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和高质量发展新高地。
《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实施八项行动:一是实施学前教育普惠保障行动。重点做好调结构增加普惠性资源供给、巩固完善成本分担机制、改善薄弱园办园条件、强化幼儿园规范管理、加强民办园收费监管、提升保育教育质量等6 个改革项目。二是实施义务教育强校提质行动。重点做好义务教育学位资源建设项目、基础教育优质资源辐射引领2.0 工程、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学校建设项目、健全优质均衡推进机制等4个改革项目。三是实施普通高中内涵建设行动。重点做好普通高中资源建设项目、“品牌高中”建设项目、普通高中“强校工程”、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普通高中创新人才培养领航学科基地建设项目和加强学生发展指导等6个改革项目。四是实施特殊教育学生关爱行动。重点做好扩大特殊教育资源、推进普惠融合发展等2 个改革项目。五是实施素质教育提升行动。重点做好构建“大思政课”体系、加强科学与文化素质培养、强化体美劳教育等3个改革项目。六是实施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行动。重点做好完善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加强教研支撑引领、推动教师有序交流轮岗等3个改革项目。七是实施数字化战略行动。重点做好提升智慧教育应用水平、推广应用国家基础教育管理服务平台等2个改革项目。八是实施综合改革攻坚行动。重点做好推进质量评价改革、深化考试招生改革、全面推进协同育人等3个改革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