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股权参股与中小民营企业数字化转型

2024-05-15 01:50谢雪燕赵子辉
武汉金融 2024年2期
关键词:规制民营企业股权

谢雪燕 赵子辉

一、引言

数字化转型是数字技术与企业战略的深度融合,能引发资源与能力、商业模式、业务流程、产品与服务、商业生态等方面发生数字化的系统演变[1,2]。对企业而言,数字化转型有利于提高全要素生产率[3]、提高管理水平[4]、创新业务模式[5]、提高客户满意度和企业价值[6]、降低成本和风险以及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和发展韧性[7]。目前,在政策推动和利益驱使的综合作用下,企业对数字化转型的需求与日俱增。然而,数字化转型对企业的资金投入和技术水平要求较高,加之数字化转型后回报周期较长,我国中小民营企业在数字化转型过程中遇到较大阻力。众所周知,中小民营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提高劳动生产效率、扩大就业、缩小收入差距、促进市场竞争、推动创新等方面均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加快中小民营企业的数字化转型对于促进我国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具体而言,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既包括国有企业引入非国有资本,又包括国有资本进入非国有企业①。有研究发现,国有股权参股民营企业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了很多便利。刘惠好等[8]研究发现,国有股权参股能给民营企业带来更多经济资源,从而缓解其融资约束。李青原等[9]研究指出,国有股权可以帮助民营企业获取更多的政治和经济资源,进而提升其治理水平。Li 等[10]研究发现,国有股权参股能提高民营企业的战略风险承担能力和创新水平。郝阳等[11]研究发现,国有股权参股能够通过减轻民营企业税负和缓解融资约束来改善其经济绩效。

那么,国有股权参股能否助推中小民营企业更好的进行数字化转型呢?目前这方面的研究还很少见。余汉等[12]采用2013—2020年A股上市的民营企业数据,研究发现国有股权参股对民营企业的数字化转型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这为本文提供了重要借鉴,但仍存在以下待深入探讨之处:一是相比大型民营企业,中小民营企业的数字化转型过程更为艰难,针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的研究也较为缺乏;二是国有股权参股对民营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具体影响机制尚不明确。因此,本文的边际贡献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选择新三板挂牌的民营企业作为样本,研究了国有股权参股对中小民营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影响;二是深入系统地探究了国有股权参股对中小民营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影响机制。

二、理论分析及研究假设

(一)国有股权参股与中小民营企业数字化转型

数字化转型需要企业投入大量资源,其过程也具有长期性、曲折性和不确定性[5],对企业的融资能力、公司治理水平、技术创新能力等方面都有较高的要求。与大型民营企业相比,中小民营企业的市场地位、融资能力、公司治理水平、技术创新能力都有所不及,而这些都将阻碍其数字化转型战略的实施。研究表明,国有股权参股可以显著缓解民营企业的融资约束[8],提升民营企业公司治理水平[9],这将有助于提高中小民营企业的技术创新水平,进而促进其数字化转型。此外,国有股权参股有助于提高企业的环保意识[13],这将有助于提高中小民营企业实施数字化转型战略的积极性[14]。由此,提出以下假设:

假设1:国有股权参股对中小民营企业数字化转型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

(二)国有股权参股、融资约束与中小民营企业数字化转型

中小民营企业在数字化转型过程中面临较严重的融资约束。数字化转型本身具有资金投入量大、周期长和风险高等特点,因此资金的可得性是影响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关键因素之一。由于国有企业享有政府的隐形担保,加之大型国有金融机构占据主导地位,银行信贷具有明显对国企优先的特征[15]。此外,与大型民营企业相比,中小民营企业由于自身规模小、抗风险能力较差,加之无法提供规范的会计报表以及合格的抵押品,其在信贷市场上面临的融资约束更为严重[16]。国有股权参股能够缓解中小民营企业的融资约束,进而促进其数字化转型,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民营企业引入国有股权,能够借助国有企业在信贷市场上的资源优势,拓宽融资渠道,缓解融资约束;二是国有股权参股民营企业,表明企业得到了政府的认可,能够向贷款机构以及投资者传递企业经营状况良好的积极信号,降低了企业内外部的信息不对称,有利于企业获得融资,缓解融资约束[17]。由此,提出以下假设:

假设2:国有股权参股缓解了中小民营企业的融资约束,进而促进其数字化转型。

(三)国有股权参股、代理问题与中小民营企业数字化转型

缺乏对企业内部管理者的监督容易产生两类代理问题,即管理者与股东之间以及大股东与外部小股东之间的代理问题。一般情况下,中小民营企业的管理者与大股东具有一致性,其第一类代理问题与大型民营企业相比较轻;但是由于大股东持股比例较高,股权过于集中,且又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其第二类代理问题往往比大型民营企业更为严重。企业数字化转型具有不确定性和长周期性,中小民营企业的大股东有较强的动机利用股权优势侵害小股东的利益,而国有股权参股对此能够起到一定的抑制作用。一方面,数字化转型可以看成一项技术创新活动,不确定性较高,大股东可能通过关联交易掏空企业从而获得确定的收益[18]。而国有股权参股民营企业的目的是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国有股东会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从而起到监督作用,国有资产管理机构也会对企业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管,从而能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大股东对企业的“掏空”。另一方面,由于中小民营企业具有天然的逐利性,控股股东往往不愿意进行实体投资而选择短期金融投资。控股股东的绝对股权优势,使企业投资决策主要体现控股股东利益,形成短期导向,即民营企业的短视行为[19]。而国有股权参股不仅能够稀释大股东的股权,而且可以通过委派董事、在股东大会中设置否决票等方式对大股东进行制衡,使经营决策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从而促进企业数字化转型。由此,提出以下假设:

假设3:国有股权参股缓解了中小民营企业第二类代理问题,进而促进其数字化转型。

(四)国有股权参股、技术创新水平与中小民营企业数字化转型

企业的数字化转型需要借助于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大数据等底层技术和互联网等数字技术[20],所以技术创新水平是影响企业数字化转型的一个重要方面。与大型民营企业相比,技术、资金、人才等创新要素的匮乏制约了中小民营企业创新水平的提高,这也加大了其进行数字化转型的难度。而国有股权参股能从以下方面提高民营企业技术创新水平,从而促进其数字化转型。第一,如前文所述,国有股权参股能够缓解中小民营企业面临的融资约束,从而为技术创新提供资金支持。第二,如前文所述,国有股权参股对企业大股东起到监督作用,抑制了大股东对企业的“掏空”以及“短视行为”,从而促进了企业的技术创新。第三,国有股权参股,意味着民营企业绑定了政府利益,企业价值提高的同时,政府也从中受益,这使得企业更容易争取到政府补贴、税收优惠、政府投资基金等资源,从而有利于技术创新。第四,国有股权参股有利于中小民营企业与国家科研院所开展合作,为企业开展创新活动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21]。第五,国有股权参股的中小民营企业会受到国家的政策扶持,减少了企业对破产风险的担忧[5],提高了企业的风险承担能力,从而增强其创新意愿。第六,国有股权参股会带来外界的关注,企业会更加注重营造良好的企业形象,这将提高企业开展创新活动的积极性,从而有利于提高企业技术创新水平。由此,提出以下假设:

假设4:国有股权参股提高了中小民营企业的技术创新水平,进而促进其数字化转型。

(五)国有股权参股、环保责任与中小民营企业数字化转型

企业进行数字化转型有助于降低经济社会的能源消耗,实现生态环境保护的绿色发展目标[22],因此企业的环保责任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企业进行数字化转型的意愿。Yu 等[23]研究发现区域环境规制显著促进了能源企业的数字化转型。与大型民营企业相比,中小民营企业不仅受到规模和资金的制约,难以建立环保的生产运作机制,而且因为环保意识较为淡薄,更容易违反环保的相关法律法规。国有股权参股能通过以下方面来提高中小民营企业的环保责任,进而促进其数字化转型。第一,政府对有政治关联的企业监管会更为严格,这些企业的环保合规压力也会更大。第二,具有政府关联的企业更容易获得政府与环境保护相关的补助、补贴和税收减免等,这将提高企业的环保责任[24]。第三,国有股权参股民营企业使得社会对其关注度大幅上升,对企业产生监督作用,为了树立良好的形象,企业也会承担起更多的环保责任。因此,国有股权参股能通过提高中小民营企业的环保责任,进而提高企业实施数字化转型战略的积极性。由此,提出以下假设:

假设5:国有股权参股提高了中小民营企业的环保责任,进而促进其数字化转型。

(六)环境规制、行业竞争的调节效应

随着经济的发展,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民众对环境保护和环境治理的诉求日益强烈,因此政府也增加了环境规制的力度[25]。环境规制政策将部分环境治理的成本转移给企业,譬如支付排污费以及污染治理的费用,这迫使中小民营企业加大环保类生产技术的研发投入和创新,有利于企业进行数字化转型。环境规制强度越高的地区,意味着地方政府和社会公众对企业环保工作的监督力度更大,这会倒逼原本环境意识淡薄的中小民营企业提高环保责任,而通过数字化转型企业能够更好地履行环保责任。研究表明,数字化转型可以通过激发绿色技术创新、加速人力资本积累、增加环境信息披露、加强环境治理等方式显著提升企业的环境绩效[26]。因此,环境规制强度越高,国有股权对中小民营企业数字化转型的促进作用也就越明显。由此,提出以下假设:

假设6:环境规制在国有股权参股促进中小民营企业数字化转型的过程中起到正向的调节作用。

企业对外部环境变化以及对其他市场主体行为的敏感程度受到行业竞争度的影响[27]。在行业竞争压力下,企业不仅紧盯市场需求变化而且密切关注竞争对手的动向,通过解读其战略决策或模仿其战略行为来参与市场竞争。首先,行业竞争压力会显著强化中小民营企业环境责任的同群效应[28],从而促进企业的数字化转型。其次,行业竞争度越高意味着外部市场环境会更加复杂多变,在激烈的竞争中,中小民营企业为了获取竞争优势,进行数字化转型的意愿会很强烈[29]。再次,行业竞争度越高,中小民营企业管理者越愿意将更多的企业内部信息披露给信贷市场与外部资本市场,从而使企业内外部的信息不对称得到缓解,以实现缓解企业外部融资约束的目的[30],有助于满足企业实施数字化转型的资金需求。最后,从国有股东的角度考虑,行业竞争度越高也意味着该行业更透明,这将吸引更多的国有股权参股,从而有助于该行业的企业实施数字化转型。综上,行业竞争越激烈,国有股权参股对中小民营企业数字化转型的促进作用也就越大。由此,提出以下假设:

假设7:行业竞争在国有股权参股促进中小民营企业数字化转型的过程中起到正向的调节作用。

三、研究设计

(一)实证分析策略

为了检验国有股权参股对中小民营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影响,本文建立如下模型:

其中,Digitali,t为被解释变量数字化转型,用年报数字化相关关键词词频加1 后取自然对数来衡量。Statei,t为解释变量国有股权参股,用国有股权是否参股和国有股权参股比例来衡量。Controli,t为控制变量。μi为公司固定效应,ϑi,t为行业-年份固定效应(用来吸收随时间变化的行业特征),εi,t为随机误差项。

被解释变量方面,采用文本分析法度量企业数字化转型程度。具体而言,利用Python程序,从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下载所有挂牌企业的年报,再通过文本分析法统计相关关键词在年报中出现的频次,最后对频次加1 取对数得到新三板企业的数字化转型指数(Digital)。其中,关键词的选择参照赵宸宇等[31]、吴非等[32]和靳毓等[33]的研究,分为数字技术和数字技术应用两个维度,数字技术又分为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四个子维度,数字技术应用分为互联网商业模式、产业数字化和智能化、数字金融服务、现代信息系统四个子维度,共计169个关键词。因此,本文将数字化转型指数(Digital)作为被解释变量,同时采用数字技术应用(Digital_use)这一子维度指数进行稳健性检验。

解释变量方面,借鉴罗宏等[34]的研究,分别使用国有股权是否参股(State1)、国有股权参股比例(State2)作为解释变量。具体衡量方法分别为:当企业前十大股东中有国有股权时,则视为存在国有股权参股,State1 取值为1,否则取值为0;国有股权参股比例(State2)以企业前十大股东中国有股权持股比例的总和来衡量。

控制变量方面,主要包括:一是公司层面的财务指标,包括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TOP1)、杠杆率(Lev)、企业成长性(Growth)、经营活动现金流比率(Cash)、企业规模(Size)、固定资产比例(Tang)、企业年龄(Age)、总资产收益率(ROA)。这些指标可能会影响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投资决策,从而影响数字化转型的结果。二是宏观经济指标,即经济增长(avgdp),以企业注册地所在地级市人均GDP取对数来衡量。三是用来控制固定效应的虚拟变量,包括公司固定效应和行业-年份固定效应。主要变量及说明见表1。

表1 主要变量及说明

(二)数据选取及来源

本文选取2010—2021 年新三板的民营非金融企业为样本,数据为包含5609家企业的非平衡面板数据。数据的主要来源如下:国有股权参股的相关数据是通过对新三板民营企业逐年年报进行手工整理所得;企业数字化转型指数,利用Python程序统计关键词在年报中出现的频次得到;企业财务数据来源于万得数据库(WIND)和国泰安数据库(CSMAR);地级市宏观数据来源于《中国城市统计年鉴》;环境规制数据来源于各地级市政府工作报告;环保投资额数据来源于新三板民营企业年报;专利数据来源于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公布的《国家知识产权专利数据库》。为了排除异常值的影响,对所有连续变量做了1%和99%的缩尾处理。变量的描述性统计见表2。

表2 主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四、实证结果分析

(一)基准回归

表3 为基准回归的结果。结果显示,解释变量国有股权是否参股(State1)和国有股权参股比例(State2)均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正,说明国有股权参股能够显著促进中小民营企业的数字化转型,从而证明了假设1。究其原因,国有股权参股中小民营企业能通过缓解融资约束、代理问题、提高技术创新水平和环保责任来促进其数字化转型。

表3 基准回归

(二)稳健性检验

1.替换解释变量

为了检验结果的稳健性,借鉴杨兴全等[35]的研究,采用前十大股东中国有股东持股量与非国有股东持股量的比值(State3)作为解释变量的替代变量重新进行实证分析。结果如表4所示,State3对被解释变量Digital 有显著的正向关系,表明在更换解释变量的度量方法后,结论依然成立。

表4 替换解释变量

2.替换被解释变量

为了进一步检验结果的稳健性,将数字技术应用(Digital_use)这一子维度指数作为被解释变量的替代变量重新进行实证分析。结果如表5 所示,解释变量State1 和State2 与被解释变量Digital_use 存在显著的正向关系,表明改变被解释变量的度量方法后,结论依然成立。

表5 替换被解释变量

3.内生性问题

首先,为了避免反向因果关系可能导致的内生性问题,使用滞后一期的解释变量重新进行回归。如表6所示,结果与基准回归一致。

表6 解释变量滞后一期

其次,国有股权参股中小民营企业并非随机,上述结论会受样本自选择影响。为缓解这一影响,采用倾向得分匹配法(PSM)对样本进行重新筛选。方法如下:将国有股权参股的样本设置为处理组,将国有股权未参股的样本设置为控制组;选取的协变量为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TOP1)、杠杆率(Lev)、现金流比率(Cash)、企业规模(Size)、企业年龄(Age),并采取有放回的最近邻1∶1 进行匹配,同时加入半径限定,只有匹配值小于0.05才选择此样本。未报告的样本匹配结果显示:(1)相关变量的标准化偏差(%bias)均小于10%,匹配效果较好;(2)匹配后的各协变量在处理组和控制组之间均不存在显著差异,即PSM 通过了平衡性检验;(3)ATT 的估计结果在1%的水平上显著(t值为5.47)。最后对筛选出的样本进行重新回归,回归结果如表7(2)和(4)列所示,State1、State2分别在10%和5%的水平上正显著。因此,在控制样本自选择之后,结论依然稳健。

表7 匹配样本后回归

最后,为了进一步缓解内生性问题,采用工具变量法进行回归。借鉴李鑫等[36]的研究,选取同行业同年份国有股权参股均值作为工具变量,采用两阶段最小二乘法进行回归。选取的理由是:同行业同年份国有股权参股均值与目标企业的国有股权参股具有一定的相关性,但与目标企业的数字化转型没有直接联系。表8报告了两阶段估计结果及工具变量合理性检验的结果。结果显示,工具变量回归与基准回归结果基本一致,证明了结论的可靠性。

表8 工具变量回归

五、影响机制分析

(一)中介效应分析

1.减少融资约束

如前文所述,国有股权参股通过拓宽融资渠道和降低信息不对称来减少中小民营企业的融资约束,进而促进其数字化转型。对此,参考李春涛等[37]和Bellone 等[38]的研究,选择现金比率、企业规模、企业成立年限、清偿比率、固定资产净值率、应收账款比率六项具有代表性的指标来构建企业融资约束评分指标。具体步骤为:(1)依据以上各项分指标的取值,将样本五等分并由高到低分别赋值1—5,即各项分指标的取值越大,赋予的评分越小。每一项分指标的评分越大,表示该企业的融资能力越差,受到的融资约束程度就越高。(2)测算企业六项分指标评分后,将其加总构建融资约束指标FC,并将FC标准化②。然后,采用中介效应模型对“国有股权参股—融资约束—数字化转型”三者之间的关系进行检验。结果如表9 所示,(1)和(3)列显示国有股权能够缓解融资约束,(2)和(4)列显示在控制国有股权参股的情况下,融资约束的下降能够促进企业数字化转型。因此,中介效应成立,证明了假设2。

表9 减少融资约束

2.缓解代理问题

如前文所述,国有股权参股对企业大股东起到监督作用,抑制了大股东对企业的“掏空”以及“短视行为”,有效缓解了第二类代理问题,从而促进了中小民营企业的数字化转型。对此,借鉴罗进辉[39]的研究,将“其他应收款/总资产”作为第二类代理成本的衡量指标。然后,采用中介效应模型对“国有股权参股—第二类代理成本—数字化转型”三者之间的关系进行检验。结果如表10所示,(1)和(3)列显示国有股权参股能够显著缓解第二类代理问题,(2)和(4)列显示在控制国有股权的情况下,第二类代理问题的缓解能够促进企业数字化转型。因此,中介效应成立,证明了假设3。

表10 缓解代理问题

3.提高技术创新水平

如前文所述,国有股权参股能够通过减少融资约束、缓解代理问题、提高政府资源可得性、加强科研院所合作、增加风险承担、增加社会关注等六个方面来提升中小民营企业的技术创新水平,从而促进其数字化转型。对此,采用企业发明专利申请量加1 取自然对数来衡量企业的技术创新水平。然后,采用中介效应模型对“国有股权参股—技术创新水平—数字化转型”三者之间的关系进行检验。结果如表11所示,(1)和(3)列显示国有股权显著提升了技术创新水平,(2)和(4)列显示在控制国有股权的情况下,技术创新水平的提高显著促进了数字化转型。因此,中介效应成立,证明了假设4。

表11 提高技术创新水平

4.提高环保责任

如前文所述,引入国有股权后的中小民营企业受到的环保合规压力更大,更容易获得环境保护相关的补助、补贴和税收减免,其行为也更容易得到社会的关注,这都将提高中小民营企业的环保责任,从而有助于其数字化转型。对此,参照余汉等[13]的研究,采用“环保投资额/总资产”来衡量企业的环保责任。其中,环保投资额数据通过查阅各企业逐年年报,手工整理得到。然后,采用中介效应模型对“国有股权参股—环保责任—数字化转型”三者之间的关系进行检验。结果如表12所示,(1)和(3)列显示国有股权显著提高了环保责任,(2)和(4)列显示在控制国有股权的情况下,环保责任的提高显著促进了数字化转型。因此,中介效应成立,证明了假设5。

表12 提高环保责任

(二)调节效应分析

1.环境规制的调节效应

如前文所述,环境规制在国有股权参股促进中小民营企业数字化转型的过程中起到正向的调节作用。对此,在回归中引入国有股权参股与环境规制的交互项。参照董直庆等[40]的研究,选取PM10、PM2.5、雾霾、保护环境等48个词作为环境相关关键词,利用Python 软件统计各地级市《政府工作报告》中这些环境相关关键词词频,取其自然对数作为环境规制的代理变量。结果如表13所示,国有股权参股的系数显著为正,环境规制与国有股权参股的交互项也显著为正,说明环境规制确实起到正向的调节作用。究其原因:一是环境规制给企业带来的环保成本压力会激励企业进行绿色环保类创新活动,这有助于企业进行数字化转型;二是环境规制强度越高的地区,政府和社会对企业环保工作的监督力度也会更大,这也倒逼企业为了更好地履行环保责任而进行数字化转型。证明了假设6。

表13 环境规制的调节效应

2.行业竞争的调节效应

如前文所述,行业竞争在国有股权参股促进中小民营企业数字化转型的过程中起到正向的调节作用。对此,在回归中引入国有股权参股与行业竞争的交互项。本文采用行业的赫芬达尔指数(HHI)作为衡量行业竞争的指标,该指标是一个反向指标,即指标数值越小,行业竞争越激烈。考虑到数据的可得性,用企业的营业收入数据来计算HHI 指数。结果如表14 所示,国有股权参股的系数显著为正,HHI 指数与国有股权参股的交互项显著为负,又由于HHI 指数是反向指标,说明行业竞争确实起到正向的调节作用。究其原因:一是行业竞争会显著强化企业环境责任的同群效应;二是行业竞争越激烈,企业通过数字化转型来保持竞争优势的意愿就越强烈;三是行业竞争越激烈,企业管理者越会向信贷市场与外部资本市场披露更多的企业内部信息,从而缓解信息不对称,降低融资约束;四是行业竞争越激烈意味着该行业更透明,这将吸引更多的国有股权参股。证明了假设7。

表14 行业竞争的调节效应

六、结论及建议

本文采用2010—2021 年新三板挂牌企业的数据实证研究发现,国有股权参股促进了中小民营企业的数字化转型。具体影响机制为:第一,国有股权参股通过拓宽融资渠道和降低信息不对称来减少中小民营企业的融资约束,进而促进其数字化转型;第二,国有股权参股对企业大股东起到监督作用,抑制了大股东对企业的“掏空”以及“短视行为”,有效缓解了第二类代理问题,从而促进中小民营企业的数字化转型;第三,国有股权参股能够通过减少融资约束、缓解代理问题、提高政府资源可得性、加强科研院所合作、增加风险承担、增加社会关注等六个方面来提升中小民营企业的技术创新水平,从而促进其数字化转型;第四,引入国有股权后的中小民营企业受到的环保合规压力更大,更容易获得环境保护相关的补助、补贴和税收减免,其相关行为也更容易得到社会的关注,这些都将提高中小民营企业的环保责任,从而有助于其数字化转型。机制分析发现:环境规制和行业竞争在国有股权参股促进中小民营企业数字化转型的过程中起到正向的调节作用,且区域环境规制力度越大、行业竞争越激烈,上述影响效应就越大。

以上结论具有如下政策启示:第一,研究发现国有股权参股能够显著促进中小民营企业的数字化转型,对此应在市场主导的前提下加强政府的鼓励和引导,提高国有股权的投资效率;第二,研究发现国有股权参股通过缓解融资约束促进了中小民营企业的数字化转型,对此应通过发展金融科技、发展中小企业资本市场等市场化措施以及信贷鼓励、政府担保等行政化手段帮助中小民营企业获得融资;第三,研究发现国有股权参股通过缓解第二类代理问题促进了中小民营企业数字化转型,对此应进一步完善中小民营企业的公司治理,特别要加强对大股东的监督;第四,研究发现国有股权参股通过提高技术创新促进了中小民营企业的数字化转型,对此应采取多种措施鼓励中小企业增加研发投入,提高技术创新水平;第五,研究发现国有股权参股通过提高企业环保责任促进了中小民营企业的数字化转型,而且政府环境规制也起到正向的强化作用,对此在宏观层面政府应不断提高环境治理水平,在微观层面企业应积极树立环保理念并落实到行动中;第六,研究发现行业竞争在国有股权参股促进中小民营企业数字化转型的过程中起到正向的调节作用,对此应完善市场监管,优化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注 释

①2015 年9 月24 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其中第十三条提出“鼓励国有资本以多种方式入股非国有企业。在公共服务、高新技术、生态环境保护和战略性产业等重点领域,以市场选择为前提,以资本为纽带,充分发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资本运作平台作用,对发展潜力大、成长性强的非国有企业进行股权投资。鼓励国有企业通过投资入股、联合投资、并购重组等多种方式,与非国有企业进行股权融合、战略合作、资源整合,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②此处标准化的方法为:(FC-最小值)/(最大值-最小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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