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妙然
我知道自己小时候就是个讨人嫌的小孩儿,一直吵闹不停,遇到个成年人就会尖着嗓子缠着他问东问西。所以,读小学的时候,妈妈让外婆带我,外婆则把我带到青山祠社区的麻将馆外,上桌之前吩咐我不要到处乱跑,然后就随我自己玩儿了。麻将馆里乌烟瘴气的,味道太难闻,我基本上从来不会进去看外婆打牌。麻将馆临着一条很窄的麻石板街与一个居民小区相望。麻将馆的顾客基本上都是这条窄街上铺面里的人或对面居民区的居民。小区的围墙不高,刷得雪白。沿街看墙,上面有十几块黑石底的浮雕,刻有各种稀奇古怪的故事画,金漆刻字在右下角,有“蟹将送宝”云云。
我最喜欢沿着整条街呼朋引伴。像我前面说的,大人们通常会嫌我吵,但所幸小孩子们臧否人物有自己一套全然不同于成年人世界的标准—我这种小孩儿很受同龄人欢迎。于是我有了很多朋友,比如麻将馆隔壁米店老板的儿子胖子和转角炒饭店老板的女儿欣怡。但跟我玩得最好的还是琳。她是报刊杂货铺陈老板的女儿。小时候不知道为什么,琳的爸爸卖东西从来不起身,一天到晚坐在一把很特别的椅子上。我偷偷趁没人的时候看过,那椅子带有两个轮子。她妈妈是个有点儿恐怖的女人。我那时并没预想到那女人是琳的妈妈,事实上我是认识琳的第三年才偶然得知的。我好几次去杂货铺找琳的时候,碰巧看见这个肤色黄黑、身躯瘦小的女人撇着嘴、沉着脸,顶着一头乌黑茂盛的乱发走出来。“你找哪个?”“琳。”她好像对我失去了兴趣,绕过我就往楼下去了。第一次见她时我忍不住睁大眼—那是我长那么大,头一次见到现实中有人头发乱得就像写着“鸡窝头”三个字。她永远都是一副没睡醒的样子,身上也永远套着她脏兮兮且凌乱的睡衣。她身后是一个很矮的木框铁丝小门。那扇门我每次弯腰进去都要小心碰到头。里面光线很暗,除了一个打不开的大柜子和两个堆满东西的大纸箱外只有一张不大不小的床。我跟琳曾经两个人并肩在那上面躺过,刚好!
琳不在屋子里的时候,我一般会下楼去找。下楼的楼梯也很窄,每次我都看准了下面没人上来才踏上去。每踩一步那小楼梯隔板都会嘎吱嘎吱响个不停。楼下是周的妈妈、琳的奶奶开的麻将馆。因为这家麻将馆“打大的”,所以外婆不在这家打麻将。那个在电视机旁嗑瓜子的胖婆婆就是琳的奶奶。有一次我被她发现了,她于是开口问我:“你是欧老师家的圆圆吧?来找琳玩儿?她刚出去找你去了,不在这儿。”“谢谢奶奶。”我于是转头往回跑,去麻将馆隔壁的米店找琳。如果琳不在家,她多半会来这里等我。琳最喜欢穿的是一身明黄色的运动弹力套装。如果天气热她会把袖子全部卷上去,如果冷就在上面加衣服。我印象中的她就总是穿那身衣服蹲在三排码得整整齐齐的粮食袋子面前。那些灰白色或者暗绿色的,散发着微微的霉和灰尘气味的绿豆、红豆、黑豆和大米的尼龙编织袋子,鼓胀着肚子大张着嘴,像是要把蹲成一颗柠檬形状的琳囫囵吞下去。我屏住呼吸,猫着腰过去突然拍她一下,准能吓她一跳。琳猛地回头,脸色半红半白的:“你吓死我了!”她虽是埋怨的语气,但是眼神很温和。
“对不起嘛……但是你刚刚蹲那里真的好搞笑。”其实不搞笑,这句说辞敷衍得根本没过脑子,也就根本没道理逻辑可言。但是我就是这么跟琳说的。我知道琳不会跟我计较。她从来不会骂我、刺痛我。她只会静静看着我,好像只有我才是那个需要被包容的小孩子。
“琳,吃泡泡糖不?我请你。”我指着玻璃柜台上的糖桶。那是一个圆柱和半球的结合体。顶部的蓝色半球上插满了各种口味的棒棒糖,五彩斑斓的塑料糖纸在哪怕最微弱的灯光下也闪闪发光。圆柱形的透明桶身盛满了司必林和大大牌的泡泡糖,也是色彩缤纷的,不过比起棒棒糖就显得黯淡很多。棒棒糖五角两个,泡泡糖两角三个。
“我不用。你自己吃吧。”
于是我挑了黄色、红色、绿色三种口味的泡泡糖一样一个。扯开糖纸,我开始咀嚼菠萝味的泡泡糖—我每次都会先吃掉自己最喜欢的口味。我鼓着腮帮子一边嚼一边看琳,然后发现她也在看我。但是在对视前的一瞬间她慌乱地把视线收回去了。
噗—啪,我吹出一个泡泡,像蹲着的琳一样的泡泡,然后泡泡在继续变大的中途破裂掉,糊满我的嘴唇和人中那块皮肤上,运气不好还会连着丝粘到鼻子上。
琳还在看我。其实我对琳的目光很是熟悉和敏感,压根儿不需要偏头去看。我只会一把抓起她的手,把苹果口味的塞进她掌心。“我不想吃苹果味。之前拿错了,以为是提子味的。你帮我吃吧,不然浪费了。”其实我胡说的,没有提子口味的,绿色的只可能是苹果味。琳也知道,但是我们都不说。我又花了五角买了两包咪咪虾条、一包九制馍片,一部分塞自己兜里,塞不下的塞琳兜里。
然后我们在街上疯跑,嗷嗷叫的那种。但大部分都是我叫,琳虽然陪着我叫但是声音太小。我恨铁不成钢。“唉,你这个蚊子声音,上课回答问题老师都听不见。”我每次这么抱怨,琳就只是笑。她笑起来实在不好看,门牙缺了一颗,脸也瘦瘦黄黄的,头发又黄又稀—外婆说那是营养不良的表现。我就有两条油光发亮的黑羊角辫子,还有粉色水鉆的蝴蝶结发圈。但无论怎么讲,我就是觉得琳就是琳,无所谓好看不好看。只有我可以在心里偷偷这么想,别人不能这么想,更不能这么说。每次胖子碰到琳喊她“瘦猴子”我都要追过去打他。
如果是下午,我们就跑去花鼓剧院看戏。剧院是在街末与另一条短街的交汇拐角处。每天下午两点半,剧院的深红色大门就会打开一扇,推出来一块架起来的小黑板,上面写好了今明两天下午演出的剧目。一般一个下午也就两场戏,一场花鼓戏,一场别的戏,听说有京戏和昆曲。剧院在门口不收门票,但是上楼到剧场的路上往往会拦住我们这些没有大人陪同管束的小孩子。有一次,一个满脸画着黑白油彩的男演员叉开两条腿在楼梯间拦住我们,于是那次我俩只能悻悻而归。后来我俩总结出一个办法,那就是等到快三点人多的时候,混在人群里装作是跟身旁的大人一起来的。每次这种时候我都很着急,我总觉得琳不够机灵,生怕她落在后面被发现,只好紧紧握住她细瘦的手腕拖着她往前走。一进到剧场里面我就撒了欢儿,铆足了劲儿往风扇底下的位置冲—剧场里面不透气,人一多闷得很,有风扇的位置舒服。我那时候感到最幸福的事,就是跟琳一起吃着那些散发着劣质香精气味的“三无”产品,听头顶风扇有一阵没一阵地吱吱作响。等到戏开场就不再听得到风扇声,而是听到很响的锣鼓声响还有调子拖得老长的弦乐伴奏。演员上台是我们期待的,主要为的是身形表演却不是戏本身。他们的词跟唱腔我们反正听不大明白,尽管台前的黑底红字显示屏上有戏词,我们却时常把字认得七零八落,猜来猜去麻烦得很,索性不去管它的意思。
琳说她喜欢看刀马旦—她的原话当然不会是这个。她说:“我喜欢那个背上插满旗,能打胜仗的姐姐。”我也喜欢看厉害人物,但我更喜欢看的是那些身姿婀娜的美女—后来我知道自己偏爱的是青衣、花旦一类的女演员,尤其爱看她们的头面跟戏服。我那时深深沉迷于昏黄色的舞台灯光下,女演员鬓发间如水晶般颤巍巍的、繁复华丽的头饰。那凤凰的喙、蝴蝶的须,那翅膀、那尾羽,闪烁着,像在编织一场不存在的美梦。我从四岁开始学美术,到快十岁的时候老师曾经很无奈地对我指出,我的擅长和局限都在于对画“美”的过分执着、对细节的极度关注和对大局的漠视疏忽。我当时没太当回事,可能听进去了,却实在改不了—直到现在我还是这个样子。也是因此,我觉得花旦一类的旦角是戏剧里真正美的角色—那粉色与白色,不正是后来我们对粉底、眼影、腮红一类化妆品最极致的简约运用?那飞入鬓角的挑眉,不就是对我们日常短而稀疏的眉尾最好的美化吗?朱红的点唇则拯救了我们寡淡的唇色和不甚理想的唇形;高高的假发髻则修饰了有限的发量,更使得更加华美的发型得以成型。旦角太美了。她不像生、丑之类的行当,要用油彩掩盖掉五官原有的轮廓。她是绝对美的。她不涂抹,只是修饰。除却妆面,她的服饰也是最美的。各色丝线绣成的披挂、雪白堆叠的袖、曲线优美的裙裾。随着腰肢的摆动和步伐的停匀,所有的服饰之美都会动起来,抓住我的全部心神。看着看着,我总是莫名觉得自己快要落泪。
两场戏中间会有短暂的茶歇,也是给演员换装休息提供时间。戏台一侧有一张掉漆的桌子,上面有一铁桶泡好的茶水。桶边摞着高高的一叠塑料杯子,观众自行取用。那茶水苦得很,我试过一次再不喝的。每次這时候观众纷纷走到台前的粉色纸箱子里放钱,多少随心意。我拉着琳往后台去,从茶水桌溜到发暗的酒红色绒幕布旁,再蹑手蹑脚地绕过伴乐的一排竹板凳,也就是后台。后台有四张两两一排相对的梳妆桌。每张桌上立着镜子,镜子旁摆满了乱七八糟的钗环首饰和绞乱的假发片子,还有一盒盒敞开的,有点儿脏的油彩和五色俱全的湿毛巾。有个女演员在卸妆,是刚刚台上唱什么“奈何天”的小姐,现在只剩半脸妆且离开舞台打光的她,身上满是岁月无情留下的苍老痕迹。那分明是阿姨。不,比阿姨还要老。真难看。我一面替她感到一阵阵难以抑制的难过,一面又对舞台和化妆、服饰的美丽更加膜拜。可惜对于这些,她什么都不知道。
琳总是喜欢去偷偷摸那些兵器。当我想起她来的时候,总会去阻止她。
“这些都很危险!”我劝她,“大人都说危险的东西不要碰。”
“可戏是演的,这些都是假的。”
我哑口无言。于是我说:“休息时间快到了,再不回去位置要被占了。”只有这时候她才肯认真理会我,我俩再赶紧匆忙溜回座位。
平时的戏我们大多愿意去看,只有清明那天不去,每年清明剧院总要演一出《焚绵山》。我听人说那个戏里没有美人,只有一个叫介子推的男人跟他的老母亲。于是哪怕清明放假,我也从不找琳去看戏。
琳消失在我人生中第十二个清明。我在清明后的第三天意识到这一点。听邻居说,他们家搬了,好像她爸妈还闹着要分开过。没人知道琳去哪里了。人们总说:“清官难断家务事。”
戏班子也在两周后消失在我的生命里。大门紧闭,门上只有一张惨白的告示在风里抖动。据说是因为经营不善要解散剧团。我在后来好多年里都不可避免地拥有了一种负罪感,我总怀疑是不是因为我的逃票造成了那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