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鹤群
孔子美学与庄子美学是中国古代美学观的两大主要流派,具有各自不同的思维方式和方法论。孔子美学以儒学为核心,庄子美学以道家思想为核心,二者在理论上存在明显差异,但又存在内在的逻辑联系。孔子美学与庄子美学都从“生存论”的角度来考虑审美问题,把“生存意义”与“仁爱”“诗歌”“虚无”等联系在一起,从不同的价值角度和审美视角来审视和解答上述问题,并重视对人在现实世界中的生存状况和精神状况的关注,特别是重视对人生存尊严、自由和幸福的关注,重视德性、良知、伦理等,提倡对更高层次的审美和诗意栖居进行追求。
不论是孔子还是庄子,都将“感性”与“诗性”的辩证关系视为美学的核心命题,并以此为基础对主体与现象的关系进行审美思考,从而建立起一套完整、深刻、系统的美学原理。在孔子看来,诗不仅是现实生活的必要依据,更是单纯的灵性生活。孔子主张“个体依赖群体”,“诗歌”能使各种精神形态在公众中得到普遍认可。庄子并不认为人的生活必然要依靠直接的“诗歌”,而是关注在生命活动中主体如何才能诗意般地存在。孔子与庄子的审美都蕴含着深沉的人生悲哀,孔子是主动进入人世间,才领悟到了人生的悲哀,庄子则认为人活着必有痛苦、绝望以及不可战胜的空虚。
感性:美善与自由
孔子非常重视美学与艺术的功能,美学与艺术对人的精神有着极其深远与强大的影响。美学与艺术对人的主体性的修炼具有独特的意义,在人追求“仁”的境界时能发挥出独特功能。
孔子关于美学与艺术的论述强调艺术必须与道义相一致,方能引发審美。同时,孔子重视“善”和“美”的统一,认为只有与“仁”相一致的艺术,才能对人类主体意识的培养产生积极的影响。庄子美学思想的中心在于对“自由”这一概念以及“自由”与审美之间的联系的探讨,这一论述有两个重要的美学价值。一方面,庄子认为人要超越自身的利益去观照“道”,以达到“至美至乐”的境界,这是其在美学史上确立的一种审美境界。另一方面,庄子通过“庖丁解牛”等寓言中的“创作自由即为审美境界”,首次把美与事物本质联系起来。这两种观点在美学史上有着深刻的影响。“美”“丑”在庄子的美学系统中属于次要美学范畴,强调的是物之本性,而庄子的这种美学理念与孔子所提倡的“文质彬彬”截然不同。庄子认为“坐忘”是一种生命的自由,只要抛开自己心中的利益,就可以获得生命的自由。
诗性:乐与心胸
孔子美学与庄子美学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即均把注意力集中在对“乐”的追求上。此种精神上的愉悦并不是一种实际意义上的愉悦,而是一种超越纯粹意义的愉悦,也是一种超越了纯粹快乐的“乐”。“乐”是孔子美学与庄子美学中的一个核心观念,在两家美学理论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位置。孔子美学中“乐”的内涵主要包括两个层面,一个是“精神上的”,另一个是“艺术上的”。“孔颜之乐”不仅彰显了孔子的道德精神,也印证了孔子的审美个性与诗性境界。孔子的“乐”就是一种精神上的追求,属于对人生“美”之喜悦的表现。孔子之乐来自求知、求真,也来自诚挚的友情。庄子的“乐”与孔子的“乐”不同,虽有“乐”的成分,但却是另一种“乐”,可在“大苦”中寻找到“小乐”。庄子是先秦哲人中最具审美意义的人物,闻一多曾评价庄子为“至真之士”,其思想即为“至美之诗”。庄子的许多哲学问题都是审美问题,庄子美学思想的中心在于对“自由”这一概念以及“自由”与审美之间关系的探讨,这一论述具有重要的美学价值。庄子认为,人只有在超越自身利益时,才能真正地观照“道”,达到“至美至乐”的境界,他在美学史上确立了一套以人为中心的美学思想。庄子通过“庖丁解牛”等寓言中的“创作自由即为审美境界”,把美和事物的本质联系在一起,这两个方面对整个社会都有深刻的影响。庄子把“道”看作宇宙的本原,把“美”和“丑”看作最高的、绝对的美。在现象界中,“美”和“丑”既是相对的,又是同质的,二者的实质都是“气”。庄子“以物为本”的思维方式对中国古代审美的“以理为本”有极大影响。“美”和“丑”并非中国古代审美理论的最高范畴,只是一个下层概念。对于一种自然物体、一件艺术作品,大众所关注的并非其“美”“丑”,而在于其能否充分体现出一种“一气呵成”的生机。庄子通过大量的“孤独者”描述,认为“丑陋的人”能更好地表现出人类内心的高尚与强大。受庄子这一理念的启发,一系列独特的美学意象在艺术史上不断涌现出来。庄子又以“象罔得玄珠”为比喻,对《周易·系辞》中“立象以尽意”的相关论断进行了修改,认为唯有“象罔”这种有形、无质相结合的意象,才能体现出宇宙的真实,即“道”。庄子的这一理念对中国古代美术中“意境”的建构有较大的影响。
孔子与庄子的作品充满了诗情画意,二人对诗都十分欣赏。与《论语》相比,《庄子》所涉的诗词较少。但通过对庄子进行深入了解与分析,可以看出其对诗也有一定的偏爱。孔子把诗视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种精神客体,一种至高的精神享受与审美,认为诗是构成生活意义与价值的重要内容。从存在论的角度来看,孔子主张诗不仅是一种现实生活,还是一种纯粹的灵性生活。孔子认为,诗中可以表现出适当的批判与谴责,但这种批判与谴责必须以适当的情绪与理性的思维为基础,这样才能矫正时弊。此外,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是生命存在的三大精神要旨。孔子认为诗歌给人以激情,刺激人的想象,净化人的心灵。其中,“礼”既作为一种道德准则来规范人的思想,又作为一种特定的标准来规范人的行为,是通过规范人的思想来规范人的行为的。“乐”指通过音乐来实现精神的升华,从而达到终极的美学境界。“诗”“礼”“乐”这三个要素组成了存在论意义的真善美合一的精神对象,能够促进生命价值的实现,为提出感性与诗性并存及升华美学价值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感性与诗性并存:虚静恬淡与和善统一
孔子相信,只要每个人都能克服自己的私心,并且遵从礼仪,那整个世界就会变成一个“仁”的世界。人们的言语、动作等各个方面都必须遵守礼节,做到“恭”“宽”“信”“敏”“惠”,即“仁”,这就是孔子以“仁”为核心的人格修养的体现,也是感性与诗性并存的根源。
恭敬而不欺,宽厚而得人心,信得过人,机敏而有功绩,仁慈而能使人。孔子认为以道为基、以德为基、以仁为基、以艺为基尤为重要。孔子在欣赏自然之美时,常借助“君子”的品格作类比,即所谓“君子比德”。“仁”与“中庸之道”是孔子的主要美学准则。在先秦时期,“和”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观念,其核心意义就是“和谐”。
庄子的美学观和孔子的美学观形成了强烈的反差,庄子认为物质欲望的膨胀会导致时代的衰落和气质的消逝。其相信唯有摒弃一切人工装饰,人们才能回归自然。庄子的美学思想从其哲学思想中产生,所以其所追求的美并非单纯的自然之美,也非单纯的艺术之美,而是一种与“道”融为一体的境界之美。人一旦达到了“与天地同存,而与万物同存”的境界,便可从天地间的一切中体会到与自然融为一体的快意,这就是庄子所认为的“美”的最高境界。
庄子肯定外在形体的美,并指出这些从“天地”中产生。天地之大之美,是因其符合“大道”,是自然而然的表现。庄子认为,“美”的实质是“自然”和“无为”,能顺应自然而又不失其“自然”的才是“美”。庄子所说的“至尊”“真人”“仙人”往往都符合“大道”。相反,对自然本质的破坏,也就是对美的毁灭。庄子认为,只有在空灵、恬静、质朴、无为的心境中,才能体会到美,而空灵、恬静、质朴、无为的心境也是一种美,是一种远胜于物质的美。因此,德者不为其形也,哪怕外表不美,只要心灵美,也会受到他人赞赏。此外,庄子虽斥责“文害感情”,但其在创作中又尽力运用多种艺术手法,创造出了一种非常规的手法,呈现出一种异乎寻常的美感。庄子不仅开创了“古怪”的创作思维方法,而且开创了“不中性”的美学理念。
美学生成:对比中发展
孔子是中国古代最早注重并倡导美育的思想家,而儒学是以诗乐为外向的社会性活动,以实现个人的审美理想,这一思想延续到近代,形成了一种名为“诗乐”的美育观念。后世涌现出许多具有写实色彩的文艺作品,这些作品既是对孔子美学观的补充,又是对其“社交”的审美方式的补充。在庄子看来,天地之道最为美好,但与之相对应的是人类也会受到更多限制,如受到外在价值、身体、精神等方面的影响。所以,庄子在追寻天地之道的过程中,非常重视“坐忘”。在庄子看来,“坐忘”就是“离形去知”,完全忘却身体,忘却精神。孔子和庄子的审美思想在中国美学史上有着深远的影响,对中国人的审美心理产生了深远影响,并塑造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美学特征。
除此之外,莊子提倡道通为一,孔子重视天人合一。孔子非常注重人与自然之间的内在关系,提倡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从而形成了中国文化审美的源泉。“人性的自然性”这一理念使人形成了一种“千山皆在我怀”的审美心态,如在中国画中,山和水在宣纸上展开,而人却隐匿于山川之中。孔子的美学观一直影响着后世的审美观念。庄子认为“道”是宇宙的主体,是至高的、绝对化的美,而真实的美与丑恶既是相对的,又是无分别的。庄子提出了美丑的相对地位,否认美和丑的绝对性,从而进入了一种形而上学的状态。庄子以“气化”学说为基础来证明其相对的美论、丑论。世间一切,美丽、神秘、丑陋都由气组成,没有任何区别,美和丑的本质都是气,其之所以能转化,不仅仅是因为大众喜欢的东西不一样,根本在于美和丑在本质上是相同的。由此可见,不管是美还是丑,都离不开“气”。
综上所述,孔子与庄子在审美观念上存在较大分歧,究其根源主要在于其哲学观念对审美观念的影响。但二者的审美观又存在一些共同点,其追寻美的最终目的都是“人”,把具有灵性内涵的美放在首位,作为第一义。在孔庄哲学中,“美”从来都不是最高的境界,庄子认为“守”比“美”更重要,孔子认为“善”比“美”更重要,并且注重“善”和“美”的完美结合。数千年来,儒家和道家一直共同塑造着中国人的世界观、人生观、文化心理结构、艺术理想和审美理念,不断地引导着国人的精神,驱动大众不断达到完美状态。
(作者单位:西北大学哲学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