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国林
渤海船舶职业学院,辽宁 兴城 125105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推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新版《职业教育法》提出“职业教育实行政府统筹、分级管理、地方为主、行业指导、校企合作、社会参与”。《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提出“强化企业重要主体作用”“逐步提高行业企业参与办学程度”“全面推行校企协同育人”。《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提出7 个方面20 条政策举措,每一项任务都需要政府、行业、企业和学校密切合作、协同推进。无论是社会问题还是教育问题的解决,教育都难以自行其是、独立完成[1]。因此,建立和完善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和社会参与的协同育人机制,是办好新时代职业教育、提升技术技能人才供给质量的根本保证。
聚焦学生成长成才,把立德树人融入思想道德、文化知识、社会实践等教育环节,构建思政教育、特色文化、社会实践等育人体系。建好专家工作站、大师工作室、劳模创新工作室,发挥高端人才的引领示范作用。立足实际,以技术合作、现代学徒制、共建实训基地、共建二级学院等模式,与企业联盟、与行业联合、与园区联结,将办学空间延伸拓展到产业园、科技园等生产场域,让行业企业成为办学主体,促进人才供给侧和产业需求侧结构要素全方位融合。
突出政治性、价值性、专业性,整合教学资源,推进“三教改革”,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深入挖掘专业课程中的思政资源,推动课程思政与思政课程同向同行。把创新创业、社会调研、志愿服务等实践活动纳入教学计划,推进日常思政教育课程化。扎实开展“领导干部上讲台”活动,让领导干部、行业企业专家为大学生讲思政课形成制度化。整合文化资源,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推进企业文化、区域文化与校园文化融合,激发学生的爱国之情、报国之志。
密切跟踪市场变化,紧贴产业、行业和企业,组建职业教育集团,实现专业课程内容与行业标准、职业标准对接,实现产业、行业、企业、职业、专业“五业联动”[2]。强化政行企校多元主体协同,共建现代产业学院,实现与企业物质、智力资源的集中与共享。践行“校内实训基地生产化、校外实习基地教学化”的理念,校企共建集研发、生产、教学、培训于一体的实训基地,引入企业生产、工艺流程、技术管理,实现校企“共建、共管、共享、共育、共赢”。
坚持学校领导进课堂、进班级、进宿舍、进食堂、进车间、进图书馆、进网络,密切联系学生,推动形成全员育人格局。设立大学生思政教育研究专项课题,引导学校上下全员关注和研究思政工作。落实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强化师德教育和考评,在评优评奖、人才项目、职称评聘等工作中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推进思政课教师与辅导员协同协作,构建线上和线下衔接的育人机制。创新基层组织工作方式,积极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协同育人过程中的独特作用。
在市场经济环境中,政府依然事无巨细地管理很多领域,教育是其中之一[3]。很多政策措施落地需要多个政府部门之间协同联动、主动作为。地方政府履行统筹协调、规划引导和支持推动职责不到位,是制约产教融合政策落实的瓶颈问题。一些地方政府对自身职能和责任认识不清,工作推进形式和路径随意。对政府部门力量缺乏整合,本级财政对相关项目支持不力,产教融合引导保障机制、监督评价机制缺乏统筹,导致出现产教“融而不合”的现象。
很多企业过多关注自身利益,缺乏全局性战略性思考,认为人才培养的主要责任在学校,与自己关系不大。人力资源长期过剩,企业可以通过其他途径获得低成本劳动力,与学校合作的积极性不高,经费投入更为谨慎,不愿接收学生实习实训。企业资本投入效益的滞后性,也是影响企业积极性的重要因素。很多企业没有把合作育人纳入长期人力资源规划,造成人才培养供给侧和产业需求侧在结构、质量、水平上不适应,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两张皮”现象突出。
我国行业组织大多依靠大型企业和政府部门生存,存在经费短缺、人员不足等问题,行业人才需求预测和信息发布、职业标准制定与评估、课程开发与设计、产学研合作平台构建等服务能力有限,缺乏组织号召力和话语权。行业组织参与产教融合的法律法规保障乏力,仅停留在“鼓励”“倡导”层次,各方职责不清,缺乏激励约束机制,行业组织游离于职业教育体制外。行业组织与职业院校缺乏互动,行业人才结构与专业人才结构、行业标准与课程体系相对隔离,职业院校职能闭门造车,出现“出门不合辙”现象。
一些学校把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作为被迫之举和权宜之计,对产教融合是新时代教育发展的国家战略认识不到位,缺乏顶层设计和系统推进措施,“合而不融”“纸面协同”。一些学校专业建设缺乏企业参与,专业群内专业之间相互融合、资源共享程度低,辐射带动作用和争取资源能力不强,不能灵活适应企业需求。产教融合项目中培养方案制定、课程体系设计、教材开发等环节都是学校主导,企业几乎“无利可图”,严重挫伤企业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积极性。
实现政行企校协同育人,重点在“协同”,关键是“机制”。政行企校各方应该深刻认识职业教育类型特征和自身承担的使命责任,以“跨界”“整合”“重构”[4]的思维,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构建协同育人新机制。
国家鼓励支持协同育人的政策,需要地方政府结合实际出台实施细则予以推进,进一步明确政行企校四方的责权利,充分发挥各方育人职能。地方政府要建立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制度,对通过认证的企业给予“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组合式激励[5],并按规定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试点企业可按投资额一定比例抵免企业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鼓励企业自觉承担职业教育责任,推动学校与行业企业形成命运共同体。地方政府要在经费投入上向职业教育倾斜,鼓励企业招聘技术技能型人才,并适当提高职业院校毕业生的薪酬待遇,引导社会人群接受和认可职业教育。
在政行企校协同育人架构中,利益是基础,共赢是目标。以产业结构转型为推动力,以多元利益主体诉求为能动力,是职业教育发展的动力之源。地方政府的目标是为经济发展提供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希望行业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职业教育,为政府分担一些责任。学校希望利用行业企业资源,获得经费资助、技术支持和就业岗位。企业追求的是获得政府、行业和学校的人才、技术、政策和信息支持,实现降本提质增效。应该按照市场经济原则,兼顾多方主体价值需求,构建投入产出、人才资源、创造实力、品牌影响等利益机制,做到利益相关方权利、责任、收益协调统一,实现经济利益、社会效益、人才效益、创造效益、品牌效益融合。
依据全面质量评审标准,建立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内部质量保证和外部质量监控相结合的保障机制,明确校企共建实训基地、“双师型”教师培养等方面的权利义务,制定校企合作人才培养质量监督与评价、校企合作风险、校企共建教材、学校兼职教师、企业员工培训、校企联合科研等管理办法,保证合作目标实现。政府明确企业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通过税收倾斜、财政专项补助,将校企合作纳入学校评估和企业评价,激励企业在行业组织的引领下参与互利互惠合作。校企合作理事会各主体应该按章程履行职责,规范合作办学行为,加强信息引导和服务,保护利益相关方的积极性。
成立政行企校共同参与的学校理事会,注重发挥咨询、协商、议事和监督作用。落实职业教育“放管服”改革,抓好产教融合的顶层设计。建立常态化校企沟通机制,党委书记、校长带头开展“访企拓岗”等活动,积极联系企业、主动服务企业。加强人员双向流动,相互兼职兼薪,促进双方深度交流合作。积极推动市域产教融合联合体、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建设,探索“混合所有制”办学。企业积极参与专业教学,校企双方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将职业标准融入课程标准,共同确定教学计划,进行教学评价,共同开发课程和教材资源,共创教育教学成果,共同开展技术攻关和新产品研发,实现双主体育人。
政校行企之间长期合作,不仅取决于各方利益平衡,也需要调控机制的有效运作。由学校专业教师、企业工程技术人员、行业管理人员和优秀毕业生组成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共商解决对策。整合各方资源,聘请企业技术专家、“能工巧匠”开设讲座,定期听取企业的意见和建议,作为调整教学的依据。企业在品牌塑造、技术开发、员工培训、技能鉴定等方面需要学校专业教师出谋划策。灵活高效的沟通,可以破除各种阻碍,照顾各方关切,实现各方合作主体差异化的利益诉求。
文化环境对人的影响是潜移默化、润物无声的。要注重隐性课程、缄默知识的作用,行不言之教。企业文化是经营文化,目的在于通过提供服务追求利益最大化。校园文化是教育文化,目的在于有效争取和利用资源培养高质量人才。将优秀企业文化写进课本、带进课堂、融入校园,用执行、责任、效率、效益、敬业、规范等企业文化因子涵养学生的职业操守。坚持“走出去”,让学生到企业真实场景中体验企业文化的具体内容和价值理念。坚持“请进来”,聘请企业技术和管理人员担任兼职教师,传播企业精神和价值取向。定期召开校企合作理事会会议、校企合作年会,确保校企文化融合沟通机制运行。
职业教育的生命力在于实践与应用。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是职业教育改革的动力。只有充分发挥政行企校等主体的作用,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才能实现以教促产、以产助教、产教融合、产学合作,为建立现代产业体系、赢得大国竞争主动贡献职业教育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