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聿强,尚志奎,郑天际
(1中创新海(天津)认证服务有限公司,天津300131;2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天津300131;3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201808)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2019年第34号公告防爆电气产品于2019年10月1日开始被纳入强制性产品认证(CCC)管理,自2020年10月1日起,防爆电气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未标注强制性认证标志,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防爆电气CCC认证相关方如:获证组织、认证机构、实验室多数为首次参与CCC认证制度的实施,因此在防爆电气产品CCC认证实施过程中出现了诸多需要协调统一的问题。本文分析了防爆电气CCC认证的认证申请、认证评价两个环节中的待解决问题包括:ODM模式、认证单元划分、型式试验、工厂检查等。对于待解决的问题给出了相应的方案。
认证申请是认证组织与认证机构建立联系的开始。申请受理环节所确定认证计划的适宜性决定了认证结论的有效性。防爆电气CCC认证模式为型式试验+初始工厂检查+获证后的监督[1]。认证机构在认证申请受理环节应制定明确的认证方案以便于后续评价活动的开展。本部分主要讨论ODM模式和认证单元的划分。
认证活动中当委托人、生产者、生产企业三者不为同一组织时,三方应起草并签署认证合作协议以明确三者在认证活动中的职责权限[2]。ODM模式指ODM生产厂依据与生产者(制造商)的相关协议等文件,为生产者设计、加工、生产产品的委托生产制造模式[3]。该模式多以文审的方式实施认证评价,其获证时间短、认证成本低、认证风险高,因此认证监管部门出台了相关指导文件[3、4]并将ODM认证模式作为CCC机构专项重点关注之一。目前防爆电气CCC对于ODM模式是否出具型式试验报告的规定并不统一。本文认为从遵守认证实施规则中的认证模式角度,ODM模式认证应出具型式试验报告。型式试验报告中应包含:实验室对ODM认证合作协议信息的确认(包括但不限于:认证组织信息、产品信息、ODM生产厂与ODM制造商关于认证与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对ODM产品的铭牌和说明书的确认;初始认证证书编号及其型式试验报告编号;ODM型式试验报告与初始认证证书型式试验报告的关联性并确保ODM认证证书及认证结果的真实性和可追溯性。对于工厂检查环节,ODM模式通常采用对初始认证证书对应的工厂检查报告实施文件审查的方式。CNCA-00C-005[5]中指出工厂质量保证能力中的工厂包括认证委托人、生产者、生产企业,因此认证机构应在对ODM认证协议充分评估的基础上以确认是否有必要对认证委托人、生产者的质量保证能力实施现场评审或文件评审。本文认为应对生产者的职责 、内审、文件与记录的控制、产品的可追溯性和标识管理等环节与质量保证能力符合性实施评审。
认证单元是评价特性相同或相似,可以依据同一个/系列认证标准进行符合性评价,并由同一个/批样品覆盖所有规格型号的参数的一个或一组产品。原则上一个认证单元对应一张认证证书,认证单元划分现存主要问题体现在目录内产品界定和多生产场所的管理上。原则上按防爆电气产品的设备分类、防爆型式、产品种类、外壳材质、防爆结构和安全参数等不同划分申请单元。相同生产者、不相同生产企业生产的相同产品,或不相同生产者、相同生产企业生产的相同产品,可仅在一个单元的样品上进行型式试验,其他生产企业/生产者的产品需提供资料进行一致性核查。
1.2.1 多生产场所
CNCA-00C-006[6]条款2.1给出了工厂检查场所界限的定义,指与产品认证质量相关的场所、部门、活动和过程;当认证产品的制造涉及多个场所时,工厂检查的场所界限应至少包括例行检验、加施产品铭牌和 CCC标志环节所在场所。通常情况下由生产者(制造商)负责产品铭牌的施加、认证委托人实施CCC标志的购买和施加,当认证委托人、生产者委托生产企业实施相关活动时各方应做好交接使用记录及客户财产的防护。认证机构应在认证证书中明确各个场所的名称、地址及职责权限。
1.2.2 目录内产品界定
防爆电气CCC认证目录内产品的界定主要依据于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7]和TC28专家组的技术决议。认证实践中因电子/电气产品研发及更新速度快同时部分认证组织出于商业因素考虑使得申请认证产品的命名无法直接与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中17大类直接对应。防爆电气CCC认证依据标准更多考虑防爆性能而非产品设计,例如对电机产品当其认证依据标准分别为GB/T 3836.2[8]或GB/T 3836.3[9]或GB/T 3836.31[10]时,其产品设计和试验方案会有较大的区别。目前对于复杂产品(或命名复杂的)的认证目录界定并没有良好的解决方法。本文认为产品生产者有声明认证产品符合相关工业标准的义务,认证机构应按照其声明的技术资料(如说明书)实施目录界定。同时认证目录的修订宜考虑粗化认证产品的类别,可参考市场监管总局2022年第28号文件[11]中自愿性产品认证分类的方法对防爆CCC产品类别划分为:电子类、电机类、配电类、仪表类等。
型式试验的目的在于验证产品与认证依据标准的符合性。因防爆电气CCC认证承接防爆许可证制度且防爆电气产品第三方合格评定发展历史等原因,防爆电气实施CCC认证后并行存在多种产品检验活动,例如:防爆合格证制度[12]、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制度。中国是IECEx02计划的成员国,IECEx认证机构和实验室对于IECExTR有接受的义务。因此,防爆电气CCC型式试验环节普遍存在接受已有检验结论的情况。目前防爆电气CCC制度并未给出如何利用已有检验结论的方案,本部分考虑了IECEx相关作业[13]的规定给出了防爆电气CCC型式试验环节利用已有检验结论的方案。
2.1.1 利用已有检验结论的管理要求
已有检验结论的签发方应为CCC认证指定实验室或IECExTL,其签发时间应在签发方获得指定资质或IECExTL资质之后。对于不满足要求的,接收方应明示相关的时间区间(例如被指定前一年内)。被采信已有检验结论的条款不应为签发方指定/授权中的受限部分。
对于已有检验结论接收方应建立采信已有检验结论的相关流程程序,应在每个认证项目中告知认证组织采信已有检验结论的方法,并收到认证组织或已有检验结论持有方的书面确认。接收方在认证受理前对已有检验结论实施评审以确定是否采信,并书面通知到认证组织。
对于已有检验结论签发方,接收方应建立名录并按照外部供方管理[14]的方式实施评审和周期性的监督且对已有检验结论应按照CCC档案管理要求进行存档。最后,当实验室对已有检验结论有异议时,有权利补充部分或全部型式试验。
2.1.2 利用已有检验结论的技术要求
已有检验结论中获得结果的数据、方法、程序应与CCC认证依据标准的一致。目前存在已有检验结论与CCC认证依据标准偏离的潜在风险,例如:矿用产品CCC认证过程中型式试验报告中Ⅰ类设备湿热试验(GB/T 3836.1—2021的附录I)多数采取利用符合行业标准检验结论的方式。当实验室采取利用已有检验结论的方法出具型式试验报告时,应评价已有检验结论与认证依据标准的符合性。实验室可以通过实施核查表的方式对此类检验结论与认证依据标准之间的符合性来确认是否可以实施采信。
已有检验结论中涉及分包的条款,当被接收方采信时,分包方也应满足本文2.1.1的要求。对于已有检验结论利用生产者(制造商)实验室的,只采信依据TMP方式或WMT方式签发的报告,且生产者实验室应符合CNCA-00C-004:2013[15]的要求。
在认证单元划分及典型样品的选取上,已有检验结论中客户的名称/地址应与认证申请信息一致,生产企业地址不一致的应补充部分试验或全部试验;已有检验结论中样品的型号、规格、名称应与申请认证单元中的典型性样品一致或覆盖。
认证工厂检查是对工厂质量保证能力、产品一致性和产品与标准的符合性所进行的评价活动。本部分讨论了工厂检查中的重要环节,例行试验和关键件管控。
2.2.1 工厂检查中的例行试验
例行试验在防爆CCC依据标准中和认证实施规则中均有定义。通过比较两者之间的定义可以发现认证依据标准中的例行试验明确了试验环节可以在制造中或完工后[11]进行而认证规则中的例行试验更强调了在产品生产的最终阶段[5]。认证依据标准中规定的例行试验主要包括压力试验和介电试验,其实施环节更多在产品的进货或生产过程。例如:对于隔爆型产品,生产者自行实施隔爆面加工时,其水压试验为过程检验。对于本安型产品,生产者采购安全变压器时,介电试验为进货检验。
例行试验可以采取试验或验证的方式。例行试验允许用经过验证后确定的等效、快速的方法进行[5],例如对于隔爆风机生产者采购获得CCC证书电机的生产模式,其例行检验可以采取验证证书有效性的方式实施。对于认证规则中例行检验允许使用抽样[12]的方法本文认为对于外协加工的生产方式,当生产者可以证明相关试验是在其外协方100%实施时,可以通过进货抽样检验的方式完成生产者例行试验的职责。此时,抽样的方案可参考零缺陷抽样检验方案[19]。生产者应明确的是分包/外协方不转移其产品质量责任。
2.2.2 关键件
关键件是对产品满足认证依据标准要求起关键作用的元器件、零部件、原材料等的统称[5]。随着社会化生产分工的细化,外协/外购的模式被越来越多的生产者所采用。
工厂质保能力中采购与关键件控制关注了外购与外协的两种模式。现行的认证实施细则中更多关注的是外购成品关键件的质量控制。实际生产中,防爆产品外壳形成过程(包括但不限于:铸造、焊接、机械加工等)、电路板焊接等更多采取的是外协方式。即生产者负责提供技术资料,外协方按照技术资料实施生产不施加外协方名称或logo的模式。对于该种生产模式的检查,认证机构应关注生产者对外协质量的控制。对于隔爆型外壳的机械加工,当生产者委托外协方实施水压试验检查时,工厂检查应延伸到外协方实施水压试验检查。
关键件定期确认检验目的在于验证部件认证质量特性是否随时间变化有所下降。防爆产品认证质量高度依赖于外壳,因此验证外壳材质的有效性应为确认检验的重点。对于采用验证获得CCC认证或CCC承认的自愿性认证证书有效性的模式,工厂应制定证书失效时的处置方案。认证证书一般有三种失效状态:暂停、注销、撤销。对于获得CCC认证的关键件,关键件证书注销通常为非质量原因,此时生产者可继续使用该款关键件但应关注后续不得采购;对于关键件证书撤销状态的因证书撤销通常为质量原因且撤销后不能以任何理由恢复。此时生产者应根据采购和生产记录确定潜在的不合格品并作出对整机或关键件相应的处置,例如:召回、返工、返修、销毁等活动并及时向认证机构提出变更申请;对于关键件证书处于暂停状态的,因暂停原因包括了质量和非质量性原因,生产者应收集关键件暂停原因并作出相应的处置,例如:查验部件证书暂停后的采购、生产情况以确定成品认证质量;评估该部件对整机认证质量的影响以确定是否实施设计变更。
本文分析了防爆电气纳入CCC认证管理后出现的需协调统一的问题。对于认证单元划分、型式试验、ODM认证模式、型式试验报告采信已有检验结论、工厂检查中的例行试验和关键件管控等环节给出了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