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创新积分制应用现状与模式分析

2024-05-09 07:42四川省工程科技发展战略研究院四川省高新技术产业研究院王琼瑶
内江科技 2024年2期
关键词:高新区精准科技

◇四川省工程科技发展战略研究院(四川省高新技术产业研究院) 庹 峰 王琼瑶 赵 源

企业创新积分制是促进科技企业创新发展的重要举措,旨在构建新型政策工具以用来对科技企业的创新进行精准支持,通过指标量化的方式,对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进行评价,实现对科技型企业的精准扶持。本文首先对企业创新积分制的发展历程进行基本介绍,然后分析积分制工作的进展、典型模式和现有问题,最后对全面开展企业创新积分制提出相应对策建议。

1 引言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0〕7号)[1],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打造新时期适应高质量发展新要求的政策工具,科技部火炬中心于2020年开始实施“企业创新积分制”试点工作。企业作为我国科技创新的主体,是促进科技和经济紧密结合的主要力量,是实现科技自立自强和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企业技术创新作为一种不确定且周期长的高风险活动,具有投入沉没、过程不可逆、产出不定等特点,容易受到高调整成本和高融资成本的问题困扰,因此创新发展需要新型金融工具的支撑。

企业创新积分制来源于张家港市率先探索企业科技创新积分,2015年11月,张家港市启动创新积分管理工作,通过对科技企业的创新行为进行指标量化打分,企业可依据评价积分兑现创新资助[2]。构建支持和鼓励企业创新的科技体制机制,是促进科技创新的关键举措,张家港市进行探索主要为解决优化资源配置、激发企业创新热情、提高政府服务效率和优化创新环境等问题。2019年4月29日,科技部火炬中心调研张家港市科技创新工作,充分肯定了张家港市在全国率先探索实施企业科技创新积分管理,并就试点推广创新积分制进行了研究。

2020年,火炬中心在成都高新区、杭州高新区等13家国家高新区开展首批企业创新积分制试点工作,2021年底在46家国家高新区启动了第二批试点,2023年2月新增第三批74家高新区。目前,全国共有133家国省级高新区参与企业创新积分制,其中国家高新区101家,省级高新区32家。其中,江苏省高新区数量最多,达到33家。四川省现有6家国家高新区进入试点,其中成都高新区第一批进入试点,乐山高新区和内江高新区第二批进入试点,绵阳高新区、德阳高新区和泸州高新区第三批进入试点。

2 实施现状

2.1 积分基础

一是建立积分核心指标体系。2021年9月,科技部火炬中心发布《企业创新积分制试点工作指引》(国科火字〔2021〕131号),设置技术创新类、成长经营类、辅助类3大类指标。2022年,火炬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创新积分制”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22〕154号),从指标的价值发现性、可获取性、可比较性、可量化性和可解释性等方面,制定量化评价企业创新能力的积分指标,重点突出企业在关键核心技术创新能力方面的评价,现有核心指标共涵盖3类一级指标以及18个二级指标。试点高新区能够结合地方实际情况,在火炬中心提供的核心指标体系基础之上,继续扩充具有地方特色的企业创新积分指标。

二是划分不同类型积分企业。根据企业成长阶段和行业领域,识别与筛选高新区内不同发展阶段、不同规模、不同属性的企业,分类计算企业创新积分,提高积分结果可比性,兼顾不同产业发展。积分试点工作开展的高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指标的各类权重和积分计算方法,面向积分企业开展分类指导和精准服务,加速企业成长。

三是建立数据填报协调机制。企业创新积分须按照“放管服”要求,主动打通地方科技、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的企业数据资源,实现对企业数据的自动获取,尽可能无需企业填报数据,在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的同时保证数据客观性。高新区可自主开发建设企业创新积分信息管理平台,实现全流程网上操作,有效支撑高新区统计评价工作。

2.2 基本原则

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相关要求,开展企业创新积分制应满足以下几点原则,一是科技部火炬中心制定了统一的核心积分指标和评价模型,根据地方报送的企业核心指标数据,开展高新区内科技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的量化评价。二是国家和省级高新区、地方科技管理部门可依据核心指标并结合地方的实际情况,自主开展科技企业创新积分评价工作。根据对创新积分量化评价的结果,要重点对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实行分类分层分级管理,并对企业进行精准画像,引导政策支持导向,提高科技企业创新能力和发展质量。三是国家和省级高新区以及地方科技管理部门应该主动衔接当地支持企业创新的人才、住房、土地、项目等支持政策,利用企业创新积分,以精准量化的方式支持创新能力突出的科技企业,增强企业政策获得感。四是积极对接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金融机构,投资机构和资本市场等主体,提升其对创新积分企业的主动增信支持,撬动金融资本等各类社会资源大力支持高新区科技企业,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

2.3 应用成效

一是缓解科技企业融资难问题。由于科技类的企业普遍具有高成长、高风险和轻资产等特点,不易判断其科技含量,且抵押物不足,财务指标不够优质,在市场中较难获得金融机构的投融资支持。企业创新积分制可以有效解决投资机构、资本市场和科技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企业创新积分制实施以来,已为众多企业带来各类财政支持。2021年,实施企业创新积分制的园区对积分企业提供财政资金支持达56.3亿元,各大银行机构对全国首批2.23万家积分企业增信授信289.9亿元。预计全国范围内积分企业在2022年达到8万家,专项贷款超过千亿元。科技部联合工商银行启动“十百千万”专项行动,支持北京中关村、上海紫竹高新区等10家高新区一同建设科技金融创新服务中心,有效带动全国上百家高新区创新政府和银行的合作模式,每年从中选取上千家高新技术企业进行重点支持。科技部火炬中心还与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等建立季度性科技金融数据的交互共享机制,建立科技金融数据库,以全国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为主体,汇集了三十余万家科技企业的信贷、研发、财务等数据,对进一步开展科技金融合作提供支撑[3]。

二是推动企业创新政策精准落实。企业创新积分制推进政策资源的整合和精准化支持,通过将分散在多个政府部门的涉企政策与创新积分相挂钩,有利于强化精准对接,同时提出针对不同成长阶段企业的分类指导方案,推进创新政策落地落实,引导技术、资本、人才等各类创新要素资源向企业集聚,解决企业在创新过程中遇到的难题。

三是打造企业创新积分金字招牌。2022年5月,科技部火炬中心公布《企业创新积分制首批试点国家高新区创新积分500企业名单》(国科火字〔2022〕103号)[3],根据首批试点国家高新区企业积分数据,对参与积分的2.23万家科技企业进行标准量化和积分排序,并将企业榜单定向推送至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等金融机构,银行通过设立针对企业创新积分的专项金融产品,使创新积分成为表现企业创新能力的金字招牌。据统计,积分排名前500位的企业仅占积分企业总数的2.2%,贡献了总研发投入的29%,总营业收入的20.8%,高新技术产品总收入的28.6%,PCT专利申请总量的41.1%[4]。

3 典型模式

3.1 成都高新区

成都高新区于2020年第一批进入企业创新积分试点,结合企业服务平台系统,推动“金熊猫”科技企业创新积分平台建设等工作。2021年9月发布创新积分评价系统,科学设置了四大类1级指标,在此框架细分了41个二级指标(除核心指标外,增加企业创新性与成长性权重,对技术创新、成长经营和辅助指标分别进行创新扩展,增加如风险投资、未上市公司估值/上市公司市值、成都高新区高层次“四派人才”数量等21项成都高新区特色指标)。

成都高新区于2021年接入参评科技企业4551家,2022年增加至6767家,并在试点期间丰富拓展创新积分应用场景,一是定期发布“金熊猫”科技企业创新榜。2022年9月发布了创新积分总榜、生物医药企业榜、电子信息企业榜、新经济企业榜、雏鹰企业榜、瞪羚企业榜、高新技术企业榜、成立5年内企业榜、未上市企业榜九大榜单,实现企业精准分类排序,入围榜单企业同步向签约创投机构推荐。二是升级科技企业“金融赋能”产品。通过创新积分排名,引导各类要素资源向入围榜单企业聚焦。升级“积分贷”应用,设立“积分贷”融资服务产品包,持续对接中国工商银行落实“十百千万”专项行动,与多家金融机构对接,为创新积分评价企业提供50万元普惠性基础授信,给予纳入评价企业授信共计30多亿元[5],为参评企业制定个性化信贷服务方案,已上线积分贷产品80余项,与成都银行达成全面合作,联合推出“积分换授信”定制化积分贷产品,首期为200多家参评企业提供了8亿多元信用授信。推动“积分投”应用,积极引入各类投资机构,建立起科技企业和相关机构的专业对接平台,为百余家科技企业提供股权融资对接等相关科技服务。三是开展政策差异化、精准化推送,实现政策“免申即享”。基于成都高新区“高新通”企业服务平台积累的丰富企业数据,创新积分评价系统根据企业创新积分情况和标签,对参评企业实行政策差异化、精准化推送,实现政策“免申即享”。四是构建“科技企业办公载体空间对接”直通车。新增上线科技载体服务版块,涵盖了13家成都高新区科技载体房源信息,企业可享受科技载体项目咨询、在线申请、精准对接、入驻落地等服务。

3.2 苏州高新区

苏州高新区在2020年进入第一批企业创新积分制试点名单,将试点工作分为“政策梳理与指标体系设计、信息系统建设与共享共用、创新积分评价与结果运用”三大任务,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创新试点工作,推进资源优化配置与综合集成。

在政策梳理与指标体系设计方面,由科创局牵头,各职能部门对高新区出台的各项创新创业扶持政策进行梳理汇总,确定纳入高新区“企业创新积分制”指标体系的政策内容,着重考虑对全区经济科技拉动作用明显、持续性较强的政策,同时考量政策与指标的对应关系、指标换算成积分的可操作性等方面情况,分阶段、逐步将现行的区级各项创新政策纳入指标体系,共设置两个类别43项。积分系统按照基础数据库、操作平台、微信小程序的“1+1+1”基础架构,主要包含企业信息管理、积分计算、政策匹配推送等模块。积分系统为各部门、板块设置账户,并开放相关数据查询、更新、核实等功能。

在创新积分评价和结果运用方面,苏州高新区将每年对企业反馈创新积分的得分情况,根据积分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发布积分排名前列企业名单。根据企业发展积分得分和排名情况,企业可获取不同维度的企业画像,订阅相关政策推送服务。积极引导投融资机构、资本市场参与积分试点工作,在平台引入投融资机构资源,对参与创新积分的科技企业给予增信支持,创新运用多个现有金融产品,满足企业多元化融资需求。

3.3 温州高新区

温州高新区在2021年进入第二批企业创新积分制试点名单,按照三个基本原则开展企业创新积分制工作,一是逐步扩展原则,在工作开展初期,将重点企业群体纳入被评价范畴,后续实现全区企业全覆盖,并积极对接市级相关部门推动创新积分制工作推向全市。二是精准支持原则,围绕企业创新积分制工作开展目标,以科技企业创新和未来发展相关需求为导向,汇集金融、政策等各类要素,充分引导创新要素资源支持积分高能力强的企业,在引导企业树立创新发展导向的同时,增强创新企业精准扶持力度。三是双线推进原则。搭建温州高新区企业创新积分信息系统,依托信息系统实现线上企业基础数据采集、创新积分计算、创新积分查询、创新积分展示以及部分应用场景链接等功能,同时加强线下企业走访指导,实现“线上+线下”双线推进企业服务的创新模式。

温州高新区共设置32个创新积分评价指标,优先选取规上工业企业、规上服务业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有研发投入的企业、有知识产权申报或授权的企业、有市级及以上研发创新平台的企业等七类企业开展评价试点工作。根据企业营业收入规模,将企业分为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扩张期、成熟期五个阶段,并针对不同阶段企业设置差异化评价指标体系。

在应用场景方面,一是通过企业创新积分结果,挖掘发现一批创新能力强、成长潜力大的创新型中小微企业。依据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规上工业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单项冠军企业、隐形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市级企业研发机构等认定条件,从创新积分评价32个指标中遴选出与各类企业和研发机构认定标准相近的若干个指标,并对所有企业进行排序,精准遴选得分高的企业形成培育库,提高培育申报成功率。二是政策精准扶持方面,运用企业创新积分年度评价结果,统筹放大对高积分企业的有效支持,对成熟期、扩张期、成长期的企业分类补助;优先将高积分企业纳入各类评先评优、各级平台申报、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或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遴选范畴,并在用地、用房、用电、用能等要素保障方面基于倾斜或优惠支持。三是企业金融服务方面,探索建立基于创新积分的科技企业信用新模式,将企业积分结果作为评定企业信用的重要参考,形成基于企业创新能力的企业增信机制。四是产业载体管理方面,基于企业创新积分,加强对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等各类产业载体的管理和考核,将各产业载体内入驻企业指标进行汇总统计,得出各载体入驻企业总体指标情况,并将其作为对各类产业载体考核的重要依据。五是企业个性化服务方面,依据不同阶段企业发展需求,针对不同类型企业开展差异化服务,针对种子期、初创期企业,提供商业模式头脑风暴、投融资对接等相关服务;针对成长期、扩张期企业,提供投融资对接、创新场景打磨、市场资源链接、新经济培训等相关服务;针对成熟期企业,支持企业开展全球化业务、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全方位推动创新要素资源汇集到优质科技企业,共同助力科技企业高质量发展。

4 问题与建议

4.1 现有问题

一是创新积分系统建设不够充分。各高新区参与企业创新积分均需要建设企业创新积分系统,高新区应尽量实现企业数据零填报,但部分高新区的特色指标数据需企业在系统内填报。数据填报涉及范围广、指标细、年限长,各维度数据掌握不够详实,数据来源需充分扩展,要求企业及各职能部门积极配合。系统内各项功能模块有待优化,需加强自动统计、智能分析等功能探索,可在省级层面建设企业“零负担”操作的企业创新积分系统,对企业创新积分填报工作统一管理。

二是创新积分应用场景不够丰富。目前,企业创新积分制与地方政府和高新区的涉企支持政策在对接和匹配方面还不充分,参与积分企业对政策的获得感不足,政策精准输送存在困难。需进一步加强政银企对接,使金融投资机构、资本市场运营主体等积极参与企业创新积分工作,探索以创新积分为基础的金融产品,需在更高层面进行整体部署谋划,打破部门间的障碍,充分发挥创新积分应用效果,实现企业创新积分将应用范围扩展到最大。

三是对企业创新积分制不够了解。企业创新积分制在全国范围开展的时间尚短,目前试点只限于部分高新区,加之对企业创新积分的宣传较少,不少高新区特别是省级高新区对此项工作的开展情况不了解,企业对创新积分的重要意义理解不够。部分高新区逐步增加园区范围,大量企业尚未纳入火炬统计,为创新积分工作开展增加困难。

4.2 对策建议

一是开发高新区企业创新积分系统。基于科技部火炬中心企业创新积分评价体系,并结合各高新区高质量发展评价相关要求以及高新区实际情况,科学设置地方特色指标和企业不同阶段的分值权重,全面反映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创新点或潜在创新因素。同时基于各地区科创服务公共平台,开发高新区企业创新积分信息系统,建立高新区企业创新积分数据库,推动基础信息部门共享和企业数据自动获取,实现对企业创新积分工作的统一管理。

二是强化企业创新积分结果运用。高新区应主动对接人才、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为企业创新积分结果的运用提供政策保障支撑,实现创新积分和适用政策的有效匹配与落地落实。进一步强化与政府科技创新基金以及社会金融机构合作,充分发挥其撬动作用,开发创新积分专属信贷和金融产品,为积分企业提供创新资金支持,特别是要针对不同阶段企业开展个性化和增值化服务,实现梯度培育分类指导。

三是加强企业创新积分宣传推广。总结现有高新区的实践经验,在全国高新区中进行全面推广运用,加强企业创新积分制与各类科技企业培育计划的有机结合,将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创新主体培育纳入积分系统进行全面管理。同时深化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定期发布高新区企业创新积分评价结果以及高新区分产业领域的企业创新榜单,入榜企业将优先推荐承担国家、省市重点科技研发计划项目,扩大企业创新积分社会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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