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帅
3月19日,香港特区立法会全票通过《维护国家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顺利完成基本法第23条立法,进一步落实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责任,实现了包括香港同胞在内的全国人民期盼已久的共同愿望,在新时代新征程“一国两制”事业发展进程上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国安才能港安,国安才能家安。保国家安全,就是保“一国两制”,就是保香港繁荣稳定,就是保外来投资者的利益,就是保香港的民主自由,就是保香港全体居民的人权和根本福祉。香港国安条例的制定实施,必将进一步筑牢香港发展的安全根基,推动香港加快实现由治及兴。
全票通过《维护国家安全条例》
据新华社消息,3月19日,香港特区立法会三读全票通过《维护国家安全条例》。8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随着香港特区第七届立法会主席梁君彦宣读点票结果,《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正式完成三读立法程序。相关条例法案在经过行政长官签署,以及刊宪等程序后将正式生效。这标志着香港特区落实了基本法第23条规定的宪制责任,完善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取得重大进展。当日,香港特区立法会举行全体会议进行三读表决。投票结果显示后,议事厅内所有议员一起喝彩。香港特区立法会主席梁君彦表示,今天成功完成香港基本法第23条立法,大家都热烈期待也充满信心,香港的发展一定会更蓬勃、更灿烂。
香港基本法第23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应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禁止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进行政治活动,禁止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与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建立联系。
《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全面落实香港基本法、全国人大“5·28”决定及香港国安法所规定的宪制责任和义务,补齐了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制度机制的漏洞和短板。
特区政府此前进行公众咨询时,共收到13489份意见,其中98.6%表示支持。
表决通过后,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李家超在立法会表示,《维护国家安全条例》三读通过,我们将有效维护国家安全,让香港可以无后顾之忧,轻装上阵,全力聚焦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共同创造更繁盛、更美好的家园。
“历史见证今日这个重要时刻,见证我们的喜悦、鼓舞和骄傲,见证我们共同谱写香港特区的光荣历史篇章。”他说。
展现爱国爱港新气象
国家安全关乎国家核心利益,在任何国家都是头等大事。维护国家安全立法属于中央事权,中央通过香港基本法第23条授权并要求特区自行立法禁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然而香港特区成立后,由于反中乱港势力和外部敌对势力不断“污名化”“妖魔化”阻挠破坏,该项立法迟迟未能完成,成为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一大漏洞和执行基本法的一大缺陷。特别是2019年“修例风波”中“港独”猖獗、“黑暴”肆虐、“揽炒”横行,严重践踏法治和社会秩序,严重破坏香港繁荣稳定,严重挑战“一国两制”原则底线。中央审时度势,果断采取制定实施香港国安法和完善香港特区选举制度等一系列标本兼治的举措,推动香港局势实现由乱到治的重大转折,使香港发展重回正轨。香港社会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是“一国两制”方针的最高原则。没有国家安全,“一国两制”和香港繁荣稳定都无从谈起。在《条例》制定过程中,香港特区方方面面展现出充分的自觉、高度的认同和坚定的意志,支持立法成为全社会的主旋律。
香港特区共收到13489份意见,其中13297份表示支持及提出正面意见,占总数的98.58%。23条立法公众咨询期收到的意见统计,显示了香港全社会支持完成23条立法的强大民意,充分反映了香港由治及兴新阶段的爱国爱港新气象。
特区政府坚决扛起了“当家人”和“第一责任人”的重任,发布长达80多页的咨询文件,详尽介绍了立法的目的、原则、方式和要点,举办近30场咨询会,向社会各阶层、各界别、各群体就咨询文件进行详细解说,并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建议。立法会审议阶段,特区政府官员深入细致回答议员提出的上千条问题,对各条款作出具体清晰的解释说明,充分展现了责任担当和科学、专业精神。
自1月12日香港特区政府向立法会提交包括基本法第23条立法的年度立法议程以来,香港社会各界持续表达对尽快完成这项立法的支持。
从全体行政会议非官守议员、全体立法会议员到全体区议员,从主要政团到主要同乡社团,从主要商会到主要专业团体,涵盖香港社会各阶层、各界别、各群体的代表人士和代表性团体组织热烈发声汇成一句话是:23条立法必须立、尽快立!
香港工商界代表人士表示,23条立法必须尽快完成,“早一日得一日”“早一日稳一日”“早一日兴一日”。“只有切實排除国家安全领域的不确定性,才能切实巩固和提升香港营商环境,更好吸引工商企业和投资者来港兴业。”在香港中华厂商联合会会长卢金荣看来,23条立法为香港发展扫清了路障,解除了后顾之忧。
香港法治与社会稳定的保障
《条例》开宗明义明确,制定本条例的目的,就是为了全面准确、坚定不移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建立健全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依法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保障特区居民和在特区的其他人的合法权益,确保特区内的财产和投资受法律保护,保持特区的繁荣和稳定。立法会审议通过的《条例》平衡兼顾维护国家安全和保障权利自由及经济发展,充分实现了立法目的。
完成香港基本法第23条立法,是香港特区履行维护国家安全宪制责任,落实香港基本法、全国人大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以及香港国安法有关规定的法定义务。2020年,香港国安法颁布实施,起到了“一法安香江”的关键作用。香港国安法制定实施的3年,正是香港从由乱到治走向由治及兴的3年。完成23条立法,香港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开放将得到更好保障,宪法和香港基本法所确立的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将得以有效维护。香港可以更加心无旁骛、集中精力拼经济、谋发展、惠民生,加快推动由治及兴进程。
《条例》内容广泛吸收各方建议,汇聚强大民意基础,立法程序完整充分,是一部公开透明、高质高效、完整管用的法律,有效回应了香港市民对安宁环境的期盼,充分体现了主流民意的大势所趋和专业严谨的法治精神。
《条例》充分借鉴其他国家特别是普通法国家立法经验,在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维护国家安全和保障权利自由之间取得了良好平衡。对于那些危害国家安全的极少数人,这部法律是高悬的利剑;对于绝大多数香港居民和外来投资者,这部法律是保障其权利和自由、财产和投资的“守护神”。
《条例》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与香港国安法有效衔接,与香港其他法律融会贯通,共同构成系统完善的维护国家安全法律体系,符合国际通行做法及规则。《条例》对香港国安法中未涵盖的五类危害国家安全罪行进行规管,同时明确与维护国家安全相关的执法权力、诉讼程序、机制保障等,标志着香港从本地立法层面补齐了维护国家安全制度的漏洞和短板,筑牢了维护国家安全的坚固防线。《条例》落地实施,将成为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利刃和铠甲,成为香港应对各种风险挑战的坚实底气,必将助力香港在由治及兴的历史进程中阔步向前。
《条例》以尊重和保障人权为主要立法原则,依法保护香港居民根据基本法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等适用于香港的有关规定享有的各项权利自由。
《条例》还注重保障安全与实现发展的平衡,明确规定确保特区内的财产和投资受法律保护,保护特区的繁荣和稳定。相关规定在有效维护国家安全的同时,也为香港营造了更稳定、更可预期的营商和发展环境,使香港更好发挥自身独特地位和优势,继续成为人们投资兴业的热土。完成这份答卷,有助于进一步增强国内外投资者对香港的信心,提升香港的国际形象,增强香港在国际社会的竞争力。
国安才能港安,国安才能家安。香港国安法制定实施3年多来,香港实现由乱到治,香港市民和国际社会对香港的信心指数持续回升,国际机构对香港营商环境评价正面积极。接下来,香港特区政府以高水平的安全保障来推动当地的经济高质量发展。正如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李家超所言,在香港国安法和“爱国者治港”原则保障下,香港社会整体稳定,经济发展向好,营商环境自由、方便,香港吸引力有增无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