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欣红
近日,四川乐山一所小学组织春游野炊活动,学生们带着锅碗瓢盆出游,相关视频引发了热议。据该校校长介绍,春季野炊是每年春天他们给孩子们准备的必备项目,已经推行多年。
(3 月13 日《北京青年报》)
在明媚的春光里,和小伙伴们一起尽情欢笑,这是春游给很多过来人留下的无限美好的记忆,也引发了一波“回忆杀”。
春游的意義,不只是放松,更在于集体活动中所发生的各种各样的“故事”。即便只是自带食物的出游,也会留下一路的欢声笑语和追逐嬉戏,而“春游+野炊”,更需要分工协作才能实现最基本的目标。准备各种食材和工具、捡柴火、垒灶台,一起做饭烧菜……或许饭菜的味道不敢恭维,但吃起来却特别美好。一场野炊之后,不仅是最好的劳动教育,也是最生动的集体主义教育。
令人遗憾的是,近年来,不少中小学取消校外活动已成常态,春游更是被不少学校移出了校外活动和社会实践的计划。
小学组织学生带着锅碗瓢盆到校外野炊,引发的不只是一波“回忆杀”,更是公众希望为孩子留住春游的强烈呼吁。当然,一些学校的无奈也十分现实。而且,站在更高层面审视,春游并非是孤立事件,它是所有涉及安全的教育活动的缩影。
涉及学生的安全事故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学校教育管理不当而导致的,一类是学校尽了相关教育管理职责但仍然发生的意外事故。对于前者,责任认定自然相当明确。关键是后者,学校往往也要承担责任乃至被粗暴问责。如此一来,想方设法规避风险自然成了学校管理者的首选。
学校何以会陷入承担“无限责任”的尴尬处境?原因不一而足,相关法律法规的缺失是其中之一。在校学生人身损害案件的责任厘清和处理标准如果没有明确的界定,发生意外事故时学校就难免陷入“说不清、道不明”的纠缠之中。只有从立法和制度上予以切实保障,才能真正打消学校的后顾之忧,解除管理者身上的桎梏,让孩子们摆脱被圈养的命运。
又是一年春来到,相信很多学校都已经把组织春游提上了议事日程,别再让孩子们“憋在春天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