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水利厅水库移民处
2023年,移民处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在厅党组坚强领导下,围绕移民工作高质量发展,扎实做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各项工作落实,有力推进乡村振兴水利工作。截至2023年底,各项目标任务全部完成。2022年度绩效评价考核为优秀等次(连续5年为优秀),在全国排第六名;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评价,我厅均被评为优秀等次。
为确保重点项目纳入国家规划,全力加快青山、娄里、野沟门3 座大型水库和乌拉哈达1 座中型水库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审查、规划审核,两项审核最短用时仅4 天,创最快纪录;组织完成尚义、抚宁2 座抽蓄电站工程截流阶段移民安置验收;组织完成灵寿抽蓄电站工程移民搬迁33 户107 人。
在上半年基本完成移民直补资金发放,较国家要求提前半年;全力加快后扶项目实施,截至12月底,第一批项目投资完成率为91%,全部项目资金完成超过80%目标;经初步调查,全省移民可支配收入达19159 元,较2022年增长8%。
组织完成23 个移民重点县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采取一县一单方式通报,督促按时完成整改;对65 个移民重点县开展绩效评价复核,复核结果与项目资金分配挂钩,奖优惩劣。
严格落实省、市、县3 级联席会议信访稳定长效机制,完成25 批89 人次接访任务,开展信访事项督导调研,合力推进问题解决和风险防范,保持了库区和移民安置区总体稳定,实现全国“两会”和重要敏感时期移民进京零上访。
持续做好饮水安全监测排查,全省未发生饮水安全问题;督导完成农村供水、灌区建设、防汛抗旱等乡村振兴水利保障项目,各项任务全部完成。已顺利完成巩固脱贫成果省级后评估考核,总体效果较好。
2024年,我们将按照厅党组安排,聚焦重点项目和年度目标任务,扎实做好重点水利项目移民搬迁安置,深入落实移民后扶政策,全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水利各项保障工作。
组织移民处力量和有关专家,采取到县到项目现场,指导督促项目县(项目法人)开展实物调查、实物复核、结果公示等,做好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编制,及时组织开展大纲审查和规划审核。
指导各地重点围绕移民安置意愿调查、搬迁安置点选择、过渡安置点等,制定移民安置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对完成移民搬迁的项目,指导有关单位和项目法人按时完成阶段性验收,保障工程顺利开工建设。
组织市县提早开展项目谋划,在9月底前,完成下年度项目谋划,在11月完成下年度一批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并组织市级移民部门及时完成审批工作,确保下达投资项目能够在3月底前完成招标。对各地谋划的项目、完成批复的项目,及时报厅移民处备案。
组织各地对照年度项目绩效目标,逐项细化前期工作完成、招标、项目完成、项目验收等重点环节和完成时间节点;通过采取每月通报、实地督导、约谈等方式,加快市县后扶项目建设和资金支付进度,确保年度建设进度达到年度目标。
指导各地对绩效目标申报、绩效目标实现等做好全过程管理,组织力量从严审核各地自评报告,并有针对性抽取重点县开展绩效评价实地复核,提升项目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统筹利用监督检查和监测评估等手段,进一步规范后扶工作程序,提升工作质量。组织各地按照国家要求,对照曲阳县资产台账试点成果,对后扶政策实施以来形成的基础设施项目资产及其运行状况,产业项目资产及其累计收益状况进行全面摸底,6月底前完成资产台账建立。
按照国家今年10月底前完成建国以来省级移民志编纂要求,组织各地先期编纂市级移民志分册,同时组织力量梳理总结建国以来全省移民工作成效情况,力争高标准按时完成全省移民志编纂工作。
组织市县移民部门开展常态化信访矛盾排查,完善问题隐患及信访人员包联台账。持续督促各地按照“三到位一处理”的要求,依法依规处理移民信访矛盾,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做好重要时期应急值班值守。
持续开展饮水安全监测排查,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饮水安全问题底线;制定年度工作推进方案,确保各项任务落实;有序推进“五包一”和定点帮扶,协调厅领导及时到县到村进行调研,指导帮扶县、村做好工作;扎实做好省、国家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考核各项工作。
重点围绕建设农业强国目标和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及时制定年度工作方案;协调督导推进农村供水、大中型灌区以及防汛抗旱等项目建设;配合省有关部门做好乡村振兴督查和考核,做好省对我厅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相关工作,确保取得好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