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处
2023年在厅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全省水土保持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中央两办《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省两办《关于推进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扎实推动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落地见效。超额完成年度治理任务,2022年度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评估获得优秀等次,争列国家试点2 个,获得国家水土保持示范称号4 个。
中办、国办《意见》印发后,紧密结合省情实际,着眼从根本上解决全省水土保持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在摸清基层现状、了解基层需求、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实化具体举措、明确责任分工,完成《关于推进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起草工作,2023年4月25日,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并在河北日报头版、河北发布公众号等新闻媒体全文刊发。5月25日,河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河北省推进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新闻发布会,进行政策解读。全省11 个设区市先后印发了《若干措施》的贯彻落实方案。
2023年是贯彻落实《意见》和《若干措施》的起步之年,更是关键之年,狠抓重点落实任务,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一是完善体制机制建设。会同省政务办联合印发《河北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有效防治人为水土流失。二是加快重点工程建设。在全面实行竞争立项,扩大以奖代补试点范围的基础上,加强督导调度,全年完成投资3.15 亿元,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67 km2,完成年度计划任务的116%。三是推进重点任务落地。统筹相关部门生态建设项目,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水土流失治理,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228.19 km2,超额完成年度任务。全年组织开展三期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遥感监管,其中在雄安新区采用亚米级高精度卫片,精准判别人为水土流失情况。四是强化水土保持监测。印发《河北省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实施方案(2023—2027年)》,完成2023年度省级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和65 台(套)监测设备的计量检测工作,完成4 个国家水土流失监测站点优化布局初步设计,有效助力国家监测站网建设。
深入调查研究,创新方式方法,不断提升管理能力和水平。一是加强督导考核。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细化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考核指标,将地方投入和队伍建设作为重要指标,推动工作落实。将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列入厅年度重点工程督查范围,确保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对各市和雄安新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履职情况开展全覆盖督查,发现问题34 个,有效管控人为水土流失。二是推进小流域治理提质增效。通过综合比选,确定保定市易县和承德市兴隆县为全国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重点推进县,探索以流域水系为单元,整沟、整村、整乡、整县一体化推进模式,打造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样板。三是创新监管方式。强化源头管控,开展水土保持方案质量抽查,省级抽查市县审批水土保持方案100 个,结果通报各市政府和雄安新区管委会。与北京市水务局建立联合监管机制,在密云水库上游潮白河流域开展上下游联防联控联治。四是开展重点区域划定。作为全国水土保持空间管控重点区域试划定省份,完成易县、兴隆县试划定工作。
2024年,全省水土保持工作将继续深入推进《意见》和《若干措施》的贯彻落实。一是组织做好考核评估。力争在2023年度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考核评估中继续取得优秀等次,完成全省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考核评估,强化评估结果应用。二是推进重点任务落实,将年度2150 km2水土流失治理目标分解到市县,压实各级政府和部门治理责任,统筹完成年度任务。三是严格依法监管人为水土流失。落实水利部53 号令和省管理办法,分级开展水土保持履职督查,加密开展两期省级水土保持遥感监管,精准查处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四是全面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整沟、整村、整乡、整县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探索平原区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途径,扩大以奖代补政策实施范围,强化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全过程管理。五是强化制度体系建设。结合实际优化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水土保持方案质量抽查和信用监管制度,完善评价指标体系,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完善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实施方案编审管理制度,提高前期工作质量。健全水土保持监测站网建设和运行维护制度体系,启动嵌套流域泥沙观测。六是推动水土保持信息技术应用。加快推进省级智慧水土保持平台建设,抓好2024年度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和信息化监管。七是开展水土保持空间管控。以县为单位开展水土保持重点管控区域和严禁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指导市县做好复核工作,依法进行严格管控。八是加强示范宣传。积极开展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创建,提升示范效果。联合省电视台开展水土保持系列报道,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水土流失治理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