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建梅,杨志国
(1.赤峰市生态环境局克什克腾旗分局,内蒙古 赤峰 025350;2.克什克腾旗萃英学校,内蒙古 赤峰 025350)
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内蒙古始终牢记上级领导嘱托,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主动扛起筑牢北疆生态安全屏障的重大责任,坚持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全力打造北疆亮丽风景线,为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打牢生态安全基底。
党的领导是生态环境保护的保证。党的十八大以来,内蒙古全面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领导,积极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民间组织和群众共同参与的保护体系,切实把中央的决策部署落实到行动上。通过设立河长、湖长、林长制等形式,制发了首个总林长令,印发了《林长制考核办法》,积极开展各级林长巡查工作[1]。通过出台条例进一步明确了以生态环境保护为核心的目标责任制和绿色国内生产总值考核制度,建立了科学有效的生态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
党的十八大以来,内蒙古把加强生态保护建设作为重大战略任务,坚持提质提量并重,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日益牢固[1]。全区草原植被盖度和森林覆盖率均有所提高,防沙治沙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空气质量显著提升,优良天数比例有所增加[2]。生态保护和生态建设扎实推进。
内蒙古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的生态文明建设根本立场,以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满足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奋斗目标,聚焦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守护好蓝天、碧水、净土。加强水功能区和入河湖排污口的监督管理,对全区579个水功能区和278个入河排污口实行全覆盖监测,全区13条23.46公里城市黑臭水体成功消除黑臭并保障长治久清[3]。
近几年,内蒙古始终牢记筑牢北疆生态安全屏障这个重要任务,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立足本地区的发展现状、资源禀赋,积极探索发展和保护协同共生的新路径。2021年以来,获得国家及自治区批复新能源项目数量显著提高,其中风电光伏基地项目规模居全国第一[4]。
近年来,内蒙古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果显著,生态环境得到整体改善,人民群众获得感不断增强。但是,生态环境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生态环境的治理是一个久久为功的过程,生态环境依然比较脆弱,稍有松懈就有可能出现反复。
一些地方和部门对新思想新发展理念缺乏深刻理解,对生态文明思想的学习和认识还停留在表层,没有真正做到与地方发展实际相结合,去谋划,导致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不强,出现“老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会用”的情况,政府职能转变与企业转型不同频不同步。此外,环境保护为地方开发建设让路问题时有发生,为了利益不顾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事件在一些地区时有出现。“两高”项目违规上马,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不力。
内蒙古大部分地区处于干旱、半干旱区,生态系统具有脆弱性和不稳定性,水土流失和土地沙化的威胁仍然存在,全区还有2亿亩沙化土地待治理,荒漠化防治和防沙治沙工作形势依然严峻。已治理的沙化土地林草植被尚处于恢复阶段,抵抗力稳定性和恢复力稳定性都比较弱,当遭遇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干扰时,极易反弹、丧失平衡[5]。草原生态系统自我调节能力较弱,容易因为干扰而出现反复,还需要长期的维护和管理,持续推动生态修复面临的压力较大。
内蒙古资源型产业体量较大,煤炭消费比重偏高,钢铁、有色金属、化工、建材等高耗能行业的转型面临资金、技术、成本等多重挑战,快速转型难度较大。绿色产业链布局需要进一步完善,绿色技术创新能力有待提升,高端技术人才比较短缺,产业结构需要进一步转型升级。内蒙古横跨八省,从东到西横跨大约两千多公里,面积大,人口少,居住分散,投资增加,导致生产增加,生产生活方式的生态化转型任重道远。
生态环境治理的统筹协调机制、联防联控机制还需要进一步落实落细,相关配套政策需要进一步补充完善。监管部门、企业、社会组织权责不够清晰,导致推诿扯皮现象时有发生,出现问题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处理。群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不高,往往是“曲高和寡”,导致出现边治理边破坏的现象,甚至不去治理,因此,如何调动公众参与生态环境治理是确保能否取得长久时效的根本之策。
落实好上级领导的讲话精神,坚持把生态安全屏障建设放在第一位置,持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抓好污染防治和绿色转型。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努力保护好内蒙古这片蓝天净土。
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在于转变发展理念,对于内蒙古而言就是要树立生态优先高质量发展的理念。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经历了环境保护是基本国策、可持续发展、科学发展观再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样几个阶段,随着生态保护与发展观念的逐步转变,生态保护观念日益深入人心,这就要求我们要树牢绿色发展理念,加大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科学知识、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的宣传力度,将绿色发展理念根植于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和群众的思想之中。
党的领导是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取得胜利的根本保证,坚持和加强党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全面领导,就要从思想上、体制上、作风上全面发力,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做好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加强顶层设计和战略谋划,承担好生态环境治理主战场、安全屏障主防线的战略角色,全力打好三大保卫战、“三北”工程保卫战[6]。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示范区建设为抓手,将民族团结进步与生态文明建设更紧密地结合起来。坚持以党建为统领,以数字化、智能化为手段,强化数据共享、资源整合、智慧监管,着力提升国土空间治理和管控的精细化、精准化,全力构建包含草原、森林、河流、湖泊、湿地、沙漠、沙地于一体的全域生态安全格局。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着力将党的领导制度优势转化为生态环境治理效能[7]。
上级领导对内蒙古的转型发展寄予厚望,要求我们要着眼解决制约经济转型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立符合自治区实际的现代经济体系。瞄准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方向,加快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推动构建绿色特色优势现代产业体系。统筹能源安全和减污降碳,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积极发展新能源,打造风、光等新能源产业集群,切实提升新能源利用水平。加强农畜产品标准化、绿色化生产,推动农牧业步入稳量提质增效、全产业链发展快车道。
持续加强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监管工作,全面用力抓好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工作。一是完善草原保护修复制度、强化执法监督、提升草原管理水平、严格落实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制度,完善国有草原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健全草原生态保护修复监管制度,促进草原合理利用,改善草原生态状况,提升草原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二是加强生态治理,构筑绿色屏障[8]。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将自治区64.32%的基本草原、61.22%的林地、53.39%的水域湿地以及自然保护区整合优化结果全部纳入红线范围[9];三是围绕国土空间制定生态修复规划,持续开展生态综合治理,加强生态安全屏障功能建设,抓好历史遗留问题整治;四是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将绿色矿山建设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范围,实行动态管理,全面加强矿山生态修复,督促生产矿山按照“谁破坏、谁治理”“边生产、边治理”的原则,落实矿山企业环境治理主体责任,积极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
制度建设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内蒙古密集出台了《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和改革的意见及分工方案》等地方条例、实施意见[10],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全面深化河湖长制、林草长制建设,构建多维度立体化巡逻防控体系,严格禁止乱采滥挖、非法开采矿产资源,严格管控地下水开采,严厉打击破坏林草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守护好生态保护红线成果[5]。
党的十八大以来出台的《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有力地推动了公众的参与积极性。一要不断提升全民生态素养。在延续传统宣传和教育手段的基础上,各地还可以组织开展一系列专题教育及参观活动,如举行不同主题的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日、宣传月活动,还可以通过线上和线下教育活动相结合的形式,学校、家庭、单位联合层层带动的方式,把节约文化和环境道德纳入社会运行的公序良俗;二要拓展全民参与治理的领域范围。通过全民绿色行动,动员全民以实际行动积极参与环保活动,逐步引导和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环境治理的新局面;三要健全生态环境治理激励机制。贯彻落实我国环保法律法规中关于奖励先进的条款,进一步制定具体的环境行政奖励法律,切实解决好谁来实施、对谁实施和如何实施的问题,以此来确保相关政策真正达到激励先进、鼓励参与的目的。
绿色是内蒙古发展的底色。做好生态保护,筑牢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是内蒙古的责任和潜力,也为内蒙古的发展积蓄着不竭动力。展望未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需要持续加强体制机制建设,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全民环保意识、生态意识,更需要紧紧依靠各族人民,发扬蒙古马精神,守望相助,团结奋斗,为构筑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