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及《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科协办函组字〔2023〕95号),中国中文信息学会提名工作正在进行中,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提名奖种和名额
(一) 提名奖种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包括科普类和非科普类项目)通用项目(以下简称三大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二)推选名额中文信息处理领域的国家科学技术奖候选项目(人选)2项,提交中国科协后,科协将根据优中选优原则在限额内进行提名。
二、 推选条件
1.推选候选项目(人选)必须符合《通知》要求。2. 申报项目须获得过本学会或省部级科技奖励一等奖及以上奖项。3.申报项目(人选)完成人应为中国中文信息学会在册会员,会员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或之后。4. 提名国家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公开发表满3年(2020年12月31日前),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完成整体技术应用满3年(2020年12月31日前)。5. 同一候选人或同一科学技术内容不得被重复提名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6. 如在提名材料中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项目须完成整体验收。
三、 推选工作要求
1.提名书是评审的主要依据,请严格按照《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要求填写。内容应当完整、真实,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重点突出推选候选项目(人选)的科学发现、技术发明或科技创新内容。项目(人选)一经推选,未经允许,提名书中的项目完成人等重要信息一律不得更改。《通知》和提名书及工作手册请登录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网站(www.nosta.gov.cn)下载。2.候选项目第一完成人(候选人)需注册“中国科协智慧评审系统”(https://kecaihui.cast.org.cn),在线填写提交提名书及附件材料,并凭“推荐码”提交至学会,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3日。“推荐码”请联系学会办公室获取。3.经由学会向中国科协拟提名项目(人选)产生后,将通知拟提名项目(人选)登录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综合业务管理平台进行网络填报并报送纸质版材料,并按《通知》要求在拟提名项目所有拟推选侯选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公示情况及结果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纸质材料需包括提名书和候选人所在单位公示情况。4.项目(人选)不再通过其他渠道提名,一经提名不接受撤回申请。
四、 材料报送
1.纸质版提名书2套,原件1套(右上角标明原件),复印件1套。纸质版提名书包括封面、主件和附件,封面和主件应从提名系统中直接生成并打印(包含“正式版”水印),附件不需从提名系统中打印。封面、主件和附件应合订,单双面不限,纸张规格A4,竖向左侧装订。2.承诺书1份。承诺书内容包括将中国科协作为唯一提名渠道,以及项目符合提名条件的承诺等,由拟提名候选项目第一完成人签字。3.非涉密证明1份。推选材料非涉密证明由拟提名候选项目第一完成单位出具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联系方式
邮箱: cips@iscas.ac.cn电话: 010-62661047通信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四街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