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思源
【导读】蒙元的王文统、阿合马、和礼霍孙、卢世荣、桑哥等人是忽必烈时期(1260年-1294年)具有代表性的理财大臣。他们先后被授予理财大任,大多手握政柄,口含天宪。他们立钞法、定榷卖、征税赋、划户计、行钩考,对当时的政治、经济等各领域产生深刻影响,对元初的经济发展、财政建设做出重要贡献。要深入认识权臣理财的本质,可以从权臣的个人背景和政治境遇入手分析。
1251年,因四弟忽必烈拥立有功,蒙哥汗令忽必烈“诏凡军民在赤老温山南者,听上总之”,在事实上将管理漠南汉地的大任交给了忽必烈。忽必烈组建金莲川幕府,广罗天下各族人才,其中就有善于理财的王文统、阿合马。王文统在财政上贯彻忽必烈“以汉法治汉地”的思想,与其他幕府诸臣一同为后来的元朝奠定了基础。
1271年,忽必烈建立元帝国。元朝立朝仪,定都邑,兴水利,办学校,分封赏赐诸王功臣,军事上南平南宋,北镇叛王,乃至东讨日本,跨海征爪哇等,均需要强大的财政支持,也需要有人对帝国的财务、财产及财富进行管理,以达到保值和增值的目的。于是,善于为国理财的几位大臣得到了忽必烈的青睐。这几位大臣凭个人才能和皇帝的大力支持基本解决了元初的财政困难;但他们大多飞扬跋扈、结党营私、狂征暴敛、贪赃枉法,为自己招来了粉身碎骨的结局。他们的影响不仅表现在经济上,还表现在政治和文化中。因此,研究元初的权臣理财,有助于全面认识元朝初年的概况及对元朝中后期的影响。
本文在吸收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利用书籍论文等文献,分析权臣的理财概况、缘由、影响,并以此为基础描绘出元初政治经济的大体情况,对理财权臣做出评价。
一、忽必烈时期权臣理财概况
(一)大蒙古国前四汗时期理财政策演化概况
大蒙古国汗廷敛财途径可以分为国外途径和国内途径:国外途径即掠夺与战争赔款。铁木真基本统一草原各部后,于1206年春建立大蒙古国。自此之后,蒙军铁蹄所到之处,如西辽、金朝、花剌子模及西夏,凡是抵抗者均被屠杀殆尽,金银珠宝均被抄掠一空,给汉地及其他地区百姓带来了巨大的灾难:“河朔大乱凡二十余年,数千里间,人民杀戮几尽,其存者以户口计,千百不一余。”大蒙古国这种靠劫掠充盈國库的办法注定不会长久。在国内,蒙古统治阶级靠课税和斡脱商经商来敛财。课税是在第二任大汗窝阔台时期制定的;蒙古建国初,尚无赋税科敛。在草原,游牧民须每年在牛、马、羊中每百只中各抽一只,交与汗廷;在汉地,经耶律楚材建议,在中原设置十路课税所,以征税取代杀掠,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蒙古政府还制定了二五户丝食邑制度,每五户交一斤丝给投下,每二户交一斤丝给朝廷。由此可见,窝阔台大汗也采用了一些汉法制度来治国,随后的贵由汗在位三年便暴卒,并未在财经上有太多创新。蒙哥汗固守草原旧俗,“自谓遵祖宗之法,不蹈袭他国所为”,在财经上创新之处也较少。可以说,在太宗之后,积极改进理财方式、吸纳新的经济制度的蒙古统治者,应是管理漠南汉地及之后创立元朝的忽必烈。忽必烈为了做好理财,先后任命了数位大臣去承担理财的大任。
(二)广行钞法、以汉法治汉地的王文统理财
1260年忽必烈在开平称汗后,将王文统擢为中书省平章政事,主持中书省政务,兼理财赋。王文统的理财政策大体可分为三条。其一,推行中统钞和银本位制。中统元年(1260年),王文统主持在全国范围内发行中统钞,并允许百姓持钞兑换白银。同时规定,对于昏坏钞票,可交纳一定工本费以兑换新钞:“凡钞之昏烂者,至元二年(1265年),委官就交钞库,以新钞倒换,除工墨三十文”。其二,整顿户籍和差发。在王文统的主持下,汗廷开始对汉地的户口进行分类和整顿以明确赋税。他将汉地户籍分为元管户(已经登记进朝廷户籍且无变化者)、交参户(曾经登入户籍,后迁入外籍重新登入者)、协济户(无成年人丁的户口)、漏籍户(从未录入朝廷户籍者),其下又有细致的划分。他们缴纳的税物依户别等第而有高下。中书省又对诸王投下的私属户进行甄别,使其承担朝廷的赋役和差发。其三,推行食盐榷卖,“欲差发办而民不扰,盐课不失常额” 。中统二年(1261年),忽必烈下诏“申严私盐”,规定食盐必须由官府进行晒制和贩卖,王文统还将榷卖食盐的价格由每引十两减至七两,以便于官府向盐商推销和批发盐引。榷盐的大量收入为汗廷提供了一项可观的收入来源。后来王文统因牵涉汉世侯李璮叛乱,最终被处以死刑,王文统的理财亦就此告终,忽必烈转而开始重用回人理财。
(三)亦官亦商、精致细化的阿合马理财
在王文统被杀前,忽必烈已让阿合马做理财工作。至元元年(1264年),阿合马被任命为中书省平章政事,开始了他长达二十年的掌握蒙元帝国财政的时期。阿合马的理财政策亦可分为三条。其一,官办矿冶。中统四年(1263年),阿合马置铁冶官,兴办河南均州、徐州的铁冶鼓铸牟利。他利用当时朝廷的劝农政策,专门括出一些铁冶户,每年向国家输送一百多万斤铸铁,制成农具卖给百姓,以此牟利。至元四年(1267年),阿合马以真定、顺天冶炼的金银不合格为理由,令其改铸。桓州所采银矿,每百斤可得银三两、锡二十五斤,阿合马用售卖锡得到的经费来支持采矿花销。其二,增加商税和榷盐。中统四年(1263年),阿合马强令在京城经商的权势之家和斡脱商去交税。至元元年(1264年),阿合马令解州池盐各地民众一律摊派科征,解州池盐的榷税额每年增加白银五千两。阿合马还增加了太原年度盐课,以千锭为常额。其三,检括户口并推广钞法。至元三年(1266年),阿合马建议用中统钞替换南宋的交子,忽必烈不顾汉臣的反对,同意了阿合马的请求。至元七年(1270年),阿合马主持了蒙元王朝第三次大规模的户口清查(窝阔台汗、蒙哥汗时各一次),颁布《户口条画》,这是厘定全国诸色户计的依据,还由此形成了“至元八年之籍”的制度,并推广至全国。至元十九年(1282年),义士王著与他人合谋刺杀了阿合马。忽必烈起初不相信阿合马做出了许多恶行,但经过调查,真相大白。于是阿合马被剖棺戮尸,以犬啖其残体,其结局令人唏嘘。他的党羽遍布帝国官场的各个角落,各种政策也依然发挥着影响。“讳言财利事”的和礼霍孙就是阿合马事件善后工作的负责人。
(四)与民争利、拯救鈔法、承接阿合马的卢世荣理财
忽必烈认为卢世荣富国有术,对其十分赞赏。和礼霍孙等皆被罢黜后,以安童为右丞相,卢世荣为右丞,实际掌握大权的是卢世荣。卢世荣在理财方面的措施,可以总结为三条。其一,重新纠集阿合马党羽。卢世荣上任后不久,上奏世祖曰:“天下能规运钱谷者,向日皆在阿合马之门,今籍录以为污滥,此岂可尽废。臣欲择其通才可用者,然惧有言臣用罪人。”忽必烈立即答应了他:“何必言此,可用者用之。”被重新起用的阿合马党羽有很多。其二,顺应贬值大势,印钞三倍以救钞法。此时,中统钞急剧贬值,卢世荣一边重新规定金银与纸钞的比价,允许民间买卖金银以减缓钞法压力;一边将至元二十二年(1285年)的印钞量增加至二百零四万三千零八十锭,相当于至元二十一年(1284年)的三倍多。其三,重办官营或官商联合的手工业,以榷卖敛财,与民争利。他整顿盐铁榷卖,设立常平盐局以平抑盐价;他还禁止民间冶铁,由官府独自冶铁获利;同样的原理,他又禁止民间酿酒,由官府专酿专卖。他出台“官本船”政策,官府置办海船,提供资本由商人经营,所得贸易朝廷得七成,商人得三成。同时禁止权贵与斡脱商从中取利,有违反者,抄没其家产,其中一半奖给告发者。
与阿合马相似,卢世荣也是个跋扈之人,朝廷重臣纷纷上疏斥责,对卢世荣的批判进入了高潮。最终,忽必烈下诏处死卢世荣,“割其肉以食禽獭”,卢世荣落得了与阿合马一样的结局。
(五)钩考追赃、更定钞法的桑哥理财
至元二十四年(1287年),忽必烈将桑哥由后台推至中书平章,后令其任尚书省右丞,主持理财。桑哥的理财政策也可以总结为三条。其一,更定钞法,发行至元钞。至元二十四年(1287年),桑哥主持发行至元钞。至元钞面值很大,一贯对应中统钞五贯。为适应贬值,桑哥加大印钞量,该量是至元二十三年(1286年)的2.5倍,有利于市场流通及稳定物价。其二,沿用卢世荣做法,放宽民间买卖金银,正式规定至元钞与金银的兑换比及手续费,准许在各路官库进行交易,这有助于官库金银的积累。金银作为至元钞的钞本,它的增多有利于提高至元钞的信誉度。这项政策实施得很成功。其三,钩考钱谷。所谓钩考,又称理算,类似于现在的审计制度,可依据钩考的结果问责处罚官员。桑哥瞄准全国所有的掌财机构进行钩考。在各个机构内派员专门稽查账册,追征欠款,还清查贪污官吏的赃款,一时间敛得巨款,但也致使官民骚动,人心惶惶。
与阿合马、卢世荣之流一样,桑哥也是专权擅国之人,后经忽必烈下诏抄家,桑哥不法之事败露,最终被处死。桑哥死后不久,在至元三十一年(1294年),忽必烈病逝。相应地,属于王文统、阿合马等理财权臣的时代也结束了。
二、权臣制定理财政策的原因
(一)国家军政层面
权臣理财是为了增加大汗国库中的财富。忽必烈需要这么多的钱财,蒙元帝国四处征讨造成的浩繁的军事开支是很重要的原因。1260年,忽必烈与胞弟阿里不哥的战争爆发,忽必烈最突出的优势就是汉地雄厚的财力。《元史》卷四《世祖一》记载:“六月戊戌,诏燕京、西京、北京三路宣抚司运米十万石,输开平府及抚州、沙井、净州、鱼儿泺,以备军储。”其中,燕京、开平是忽必烈大军北上集结之地,由此可见,这些物资是被用于补给军队了。《元史》卷四《世祖一》又记载:“秋七月戊辰,敕燕京、北京、西京、真定、平阳、大名、东平、益都等路宣抚司,造羊裘、皮帽、裤、靴,皆以万计,输开平。”可见汉地对忽必烈北方用兵的支持非常强劲,如果没有强大的财力是办不到的。在忽必烈征南宋、日本、安南等战役,以及抵御北方海都及乃颜之乱的过程背后,都有权臣锲而不舍地敛财的支持。
朝廷在国政方面的支出也不小:其一,忽必烈作为大蒙古国的大汗和元朝的开国皇帝,既要兴建大都的宫室城池,建立大元朝廷,也要推行劝农政策,修筑水利工事,兴办儒学机构;其二,在宗教层面,国家要支持寺院、道观、清真寺、教堂等宗教场所。忽必烈后来信奉了藏传佛教,与藏传佛教首领兼大元帝师八思巴维持施主与福田的关系,因此藏地的贡赋需要交给帝师;不但如此,作为施主,忽必烈也在汉地出资修建了中原最早的一批藏传佛教寺庙,并对以八思巴为首的喇嘛们给予巨额赏赐,这也成为元朝财政的一大负担。
除此之外,忽必烈还要不时给予诸王贵族各种赏赐以拉拢他们,以体现黄金家族共有天下这一理念。元朝对诸王贵族的赏赐名目繁多:有朝会赏赐、岁赐、横赐等,给帝国财政带来极大的压力。总而言之,国家军政层面的财政缺口对国库的巨大压力,迫使蒙元统治者选择了竭力敛财的路子。
(二)经济层面
权臣们推行理财政策目的是敛财,为此他们制定了很多具体的政策。这些政策大多可被归纳为几个具有代表性的大政方针。
检括户口,整顿差发。整顿户籍是课税改革的前提,也是国家获得稳定赋税来源的基础,对于王朝的经济发展至关重要。金末战乱频繁,蒙古大军南下,长江以北陷入一片混乱,人们流离失所,户籍归属被打乱,入主中原的大蒙古国面临难以掌握汉地户籍的问题。户籍的掌握程度与朝廷征收赋税、进行差发息息相关。元朝建立前夕,蒙古已经进行两次户口统计。中统元年(1260年),王文统整顿户籍,将国内户口按照迁移情况详细分为四种,其下又细分出各种名目;对于各个投下的私属民,朝廷也进行甄别以确定他们应承担的赋税和差发,以防止地方诸王荫蔽大量户口。至元八年(1271年),为了完善户籍制,以阿合马为首的尚书省进行了蒙元入主中原的第三次户口清查,颁布《户口条画》作为划分诸色户计的依据。诸色户计的划分十分复杂,它按照职业、种族、等级、隶属关系进行划分,一旦划定就世袭不变。户计不同,承担的赋役、差发也不同,如儒户就享有免役的优待。
制定盐铁商税,官府插足商贸。税收作为国家财政的重要来源,颇受统治者重视,而盐铁酒醋诸课又是税收中极为重要的内容。围绕盐铁商税及其他高利润商业,理财权臣做了很多工作,或官府垄断,或官商合办。这项内容,前代的汉唐宋等朝也十分重视,而权臣们插足商贸,也是为了抑制诸王贵族及他们的斡脱商牟取暴利,以加强中央集权。
元朝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向全国发行纸币的朝代,这从王文统主持发行中统钞时就开始了。元初发行纸币,还有加强中央集权的考量:从纸币的优点来讲,政府可以依据自身需求控制纸币的发行量、流通量和面值,是一种经济统治手段,而这是银做不到的;从时事政治上讲,战乱之中各割据势力自行发行纸钞,会导致难以管理,国家借此来收回地方财政权。
(三)权臣个人层面
国家政治经济层面的原因属于客观原因,而权臣们制定的政策、选择的方法路线则与他们的背景、出身与思想紧密相关。他们的个人特点与朝廷百官、皇帝的碰撞与融合,构成了世祖朝理财历史的几条线索。
线索一:义利之争。理财政策的制定受到民族思维的影响。权臣理财的目的是为忽必烈敛财,免不了挖空心思、兽攫鸟抄,按照这个标准,王文统、阿合马、卢世荣、桑哥都可以算作“功利之臣”;相对地,朝廷上也少不了传统的儒臣。在宪宗朝时,忽必烈建立金莲川幕府,他注意搜罗贤才以治理中原,招揽了不少理学家,理學家提倡以汉法治汉地,认为“陛下帝中国,当行中国事”,对理财权臣的手段和作风并不认同。儒臣们认为,正道应该是以儒治国。再后来的阿合马、卢世荣、桑哥时期,虽然权臣们权势滔天,压制异己,但儒臣们总归是发出了自己的声音。阿合马、卢世荣等位高权重,坚持排挤打压支持汉法的大臣们。朝廷上的义利之争渐渐地出现结果:逐利之臣压倒了儒臣。1285年底,支持汉法的真金太子去世,儒臣们“气骨顿衰”,这也造成了桑哥的跋扈。忽必烈在权臣们倒台前都是明显偏袒他们的,他一直是力排众议,支持权臣敛财。由此可见,权臣们之所以能够施行许多敛财政策,根本原因在于忽必烈自己的逐利思想。
线索二:汉法、回回法、蒙古法的冲突。忽必烈时期理财政策的制定受到不同民族制度与习惯的影响,政策的具体内容也能体现出异族的特点。前文已经提及,忽必烈是“逐利”的,这就意味着这位开国皇帝兼蒙古大汗并不是真心接受儒学与汉法,而是假意“附会”汉法,“以儒治国”,实则秉持实用主义:凡是能够立即见效的敛财政策就要支持,凡是能够敛到财的大臣就要重用。儒家之法在忽必烈眼中颇有“空谈义理”的味道,而王文统的经世权谋之术不讨论儒家关心的道德问题,专注于敛财,反而得到了忽必烈的支持;之后出现的回回法精于牟利,见效快,自然也能得到皇帝的垂青。阿合马在理财过程中也动摇了一些蒙古人的利益,如在斡脱商方面,阿合马限制其牟利,实际上也在抵触斡脱制度这一蒙古旧俗。三种法的冲突表现在三族人的争斗上。阿合马的政策具有亦官亦商、半官半商的特点。官府参与经商,实际上体现出回回法对汉人及蒙古人的压制;王著击杀阿合马,也体现出汉人的反抗。从宏观上看,三方的冲突是忽必烈运用平衡之术的体现。忽必烈最关心的是敛财政策的效果,所以,不管是王文统,还是阿合马、卢世荣,只要能凭借自己的方法敛到财,他都会支持,这正是理财政策能受到不同的民族制度与习惯影响的原因。
综上所述,元初理财政策的制定与理财权臣们个人的思想、性格及习惯密不可分,也与他们不同的民族出身有关。而理财政策之所以呈现出这样的面貌,是因为皇帝忽必烈的宽纵与支持。
三、对理财权臣的评价及他们的影响
(一)元朝人及《元史》的评价
忽必烈时期的理财大臣们,除了“讳言财利事”的和礼霍孙及其他并不显赫的大臣们,剩下的就是王文统、阿合马、卢世荣、桑哥四人了。这四人都为忽必烈的理财事业做出了贡献,但是最后因为多种原因都落得身败名裂、惨遭杀害的下场。当朝人及明修《元史》对他们的评价多是负面的。忽必烈时期,对这四人的负面评价,很多都出自汉法派之口。这里的汉法派,并不只是汉人,还有一些支持汉法的少数民族大臣及贵族们,其中地位比较高的有蒙古贵胄和礼霍孙、中书省右丞相、木华黎国王四世孙安童,地位最高的,应是太子真金。对于权臣们理财方面的奏请,忽必烈通常都言听计从。而一旦权臣们奸相败露,忽必烈就会换一副面孔,毫不犹豫、残酷地处死他们,其中阿合马、卢世荣竟遭鹰犬分食。
明修《元史》中,除王文统因牵扯李璮反叛而被列为叛臣,阿合马、卢世荣、桑哥皆被列入奸臣传。对他们理财的功绩,《元史》只是稍有提及,如评价王文统时,说他“虽以反诛,而元之立国,其规模法度,世谓出于文统之功为多云”,可见,评价权臣理财,还是绕不开他们理财成绩这一方面。
(二)理财权臣的成与败
王文统、阿合马、和礼霍孙、卢世荣、桑哥五人中,只有和礼霍孙的理财成绩较逊色,而其他四人都在理财方面有大小不等的成就,他们的政策对稳定元初经济大局、恢复生产、支持帝国国政方面有重要作用。这是四位大臣的共同特点。然而,由于他们之间存在差异,因此有必要根据他们各自的特殊性分别做出简短的评价。
王文统发行了信用极高的中统钞,通过清查、整理户口,制定税则,稳定了元初经济发展大局,为大元王朝以后的财政打下了基本框架,对社会安定也做出了很大的贡献;阿合马对于理财也是尽心尽力,他重视发展国家控制的商业,提高税收,清查理算,大大增加国家的收入;他重视冶铁,亲自巡视检查全国采矿情况,能省则省,还变废为宝,将废物制成农具,等等,既减少了浪费,还改善了百姓生活,更重要的是促进了元初手工业的进步。他当权近二十年,几乎占据了元朝五分之一的光景,对元朝财经的影响应该是最大的;卢世荣采取一系列手段限制富商大贾(很多是凭借斡脱商人插足商贸的诸王贵族),从他们手中夺取国家急需的财富,既是支持国家的建设和战争,也是在与阻碍社会发展的贵族势力作斗争,既加强了中央集权、提高国家的治理能力,也是在打压守旧势力,与草原旧俗进行争斗,实际上有改革的意味。他还恢复发展了市舶制度,对元朝及以后的对外贸易贡献很大。然而由于他的个人问题,加上其政策的针对方向,在政治上树敌太多,在任仅有数月,没有来得及更好地施展自己的才能;桑哥重视元朝财政中存在的贪污、拖延问题,大行钩考,追查欠款,纠察贪官,一时间追得巨款,这无疑是元初财政领域的一场重要的肃贪运动;在纸钞方面,他发行新的至元钞并加大印钞量,顺应了纸币贬值之势,稳定了经济大局、支持了国政。
他们之所以走上了自我膨胀、专横弄权、贪污腐化乃至于粉身碎骨的道路,原因有三方面:其一,他们的政策严重损害了诸王贵族、富商大贾的利益,树敌太多,以至于垮台时人人喊打。其二,他们自身也有很多问题。他们握权理财时,因为被赐予了足以对抗诸王贵族的权势,加上自己的贪欲,逐渐演化为专权者,这导致他们的理财之路注定不会走太远。其三,忽必烈急于敛财,对善于理财的官员恩宠有加,以至于无节制地放纵与宽容,使得他们逐渐专权堕落。所以说,权臣们落得悲惨的结局,忽必烈本人负有很大责任。当我们把关注的焦点从忽必烈本人扩大到蒙古大汗的用人方法时,可以发现一项重要的蒙古傳统:宗亲分封和家臣治国。成吉思汗祖训规定,蒙古黄金家族共有天下。诸王贵族分封疆土人人有份,但他们进入朝廷为官的情况并不多;身居高位理财理政者多是忽必烈的家臣,也可以算作是家奴。这种做法的特点是,既可以赋予家臣重权,也可以随意诛杀之,大汗与臣子的关系实际上是一种主奴关系。除了出身贵胄的和礼霍孙得以善终,王文统、阿合马、卢世荣、桑哥的为官经历及悲惨结局都是这种蒙古旧俗的有力体现。
四、结语
蒙元的王文统、阿合马、卢世荣、桑哥等人是忽必烈统治时期重要的理财大臣。他们带着忽必烈理财的寄托,从当时蒙元帝国的政治、经济、军事现实角度出发,在钞法、户口、榷卖、对外贸易、钩考等方面不遗余力地工作。他们通过努力,稳住了元初的经济局势,支持了国家建设及忽必烈征伐和御敌的军事行动,为元朝立国立下了汗马功劳,奠定了元帝国财政的基础。
他们的经济政策,既是社会生产力进步、经济基础发展而引发的上层建筑变化的反映,也是顺应当时眼前需求的体现。随着国家财利需求的日益增长,国家越来越依赖正规的税赋收入。他们的政策对世祖以后的元帝国影响深远。这些政策的趋势在元中后期也有体现,并逐渐演变成搜刮民脂民膏、劳民伤财的暴政,激化了阶级矛盾,“惹红巾万千”,浩浩荡荡的农民起义最终推翻了元廷在汉地的统治。
从权臣们的理财生涯中,我们可以看到元廷中几方势力之间的斗争,以及不同思想文化之间的矛盾。与历朝历代的财政改革相似,朝廷上总有义利之争。蒙元帝国并非单纯的农耕经济体,其疆域广大、对外交流频繁、民族情况复杂,商业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这就需要王文统、阿合马这样逐利的臣子。同样,与前代少数民族政权相似,蒙、回、汉法之争和国家的汉化程度,也是元朝政治的一个主要议题。忽必烈罢免和礼霍孙、猜忌太子,实际上严重阻滞了元朝的汉化进程,在他之后,有几位出镇漠北的宗王即皇帝位,反而将草原旧俗带回朝廷。汉化的迟滞,是元朝最终无法在汉地立足的一大原因。
权臣们的个人经历反映了蒙古汗庭宗亲分封、家臣治国的习俗。君臣关系更加主奴化,皇帝随意处置臣子,这是君主专制强化的体现。元朝之前的秦汉唐宋,士大夫立于朝廷,与皇帝共治天下;元朝之后,明清君臣关系恶化,臣子成了皇帝的奴隶。朱元璋设立廷杖制度、滥杀功臣,实际上受元制影响很大。
按照古代多数人对王文统、阿合马、卢世荣及桑哥的评价,他们似乎只是奸臣、叛臣,出于贪欲而擅权与贪污。然而,他们的生涯路线处于不同民族、不同制度、不同思想及皇帝意志的影响之中,他们的所作所为不仅仅是出自他们的本性;或者说,他们本身就是忽必烈治国的牺牲品。他们尽其所能,兢兢业业,基本上完成了忽必烈为完成他的大业而赋予他们的任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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