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超,赵跃钦
(1.河北金融学院河北省科技金融协同创新中心,河北 保定 071000;2.河北金融学院国际教育学院,河北 保定 071000)
“十四五”是中国经济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是承前启后的关键时期,立足高质量发展主线,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构建经济“双循环”发展格局成为重要任务。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坚持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经济“双循环”推动经济与产业循环流转、互相关联,加速内外市场联合互动,助力产业突破“卡脖子”技术难点,逐渐畅通国民经济循环堵点。经济“双循环”力求坚持科技创新、深化改革、产业结构升级与对外开放,贯通生产、制造、分配、流通与消费等环节,提升中外价值链关联度,强化国家综合竞争力。知识产权贸易是以更高级别、更高层次的对外开放深化内外贸易一体化发展,推动形成强有力的国内外统一市场,深度融合产业链与供应链,加速经济“双循环”发展。知识产权贸易一端对接生产技术、一边衔接消费,在技术创新攻关、消费结构升级与产业结构转型等方面具备较强竞争优势,对推动构建经济“双循环”发展格局具有重要作用。其中,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为代表的知识产权贸易推动发展中国家与新兴经济体经济互联,畅通两类市场、两种资源,加速经济推动实现我国“双循环”。由此,文章基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视角,试图分析知识产权贸易对经济“双循环”的作用机制,研究对构建我国经济“双循环”发展格局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伴随着经济“双循环”格局持续演进,学术界分别对经济“双循环”发展水平测度[1]、数字经济与经济“双循环”[2]、创新驱动与经济“双循环”[3]、数字经济与经济“双循环”[4]、“大变局”与经济“双循环”[5]等方面展开了探讨。与此同时,也有学者基于贸易领域视角,探究贸易对经济“双循环”的影响。例如,陈安平等(2023)借助城市层面数据,建构有差分模型探讨发现,出口贸易规模下降不利于国际市场紧密联系,阻碍经济“双循环”发展格局打造[6]。李丹和吕鑫萌(2023)借助省级面板数据,讨论认为贸易成本整体下降能够加速经济“双循环”发展,且在不同地区与行业内呈现差异性[7]。耿申和乔晗(2022)通过建立动态随机一般均衡模型实证研究认为,出口退税政策能够驱动经济“双循环”,且商品市场开放程度越高越能加速经济“双循环”发展[8]。
随着对外开放持续深化,知识产权贸易成为学术界研究焦点。学者们在探究知识产权贸易竞争力[9]的基础上,对其作用效果也展开了丰富研究。如王群勇和孟雅婧(2023)立足于复杂网络视角,在讨论知识产权贸易网络现状基础上,实证得出知识产权保护与知识产权贸易间呈现“U”型关系,并存在明显区域异质性[10]。顾晓燕和朱玮玮(2022)采用中国30 个省份面板数据,实证得出知识产权贸易能够加速经济高质量发展,其对沿海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作用明显大于内陆地区[11]。顾晓燕和田家林(2018)在剖析外贸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知识产权贸易理论关联基础上,从创新链、市场链与产业链三个角度提出知识产权贸易加速外贸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建议,为对外贸易持续演进提供了理论参照[12]。结合上述研究可知,现有文章大多分析知识产权贸易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并未探究知识产权贸易与经济“双循环”发展间的关联作用。因此,文章立足于知识产权贸易与经济“双循环”间的关系,分析其中的内在机制以及异质性作用,为各地区因地施策提供借鉴。
在知识产权贸易初期,受贸易方式转变以及各国知识产权保护政策不同的影响,创新市场在界定知识产权成果保护收益与归属方面存在分歧,无法为各国输入高质量知识产权产品,阻碍经济“双循环”发展。特别是受初期营商体系不健全影响,各国难以借助知识产权贸易完成技术创新与转移转换,导致各国间供应链、创新链与产业链尚不能深度融合,不利于建立高质量国际供给体系,制约经济“双循环”发展。而随着知识产权贸易深化,各国知识产权保护政策相协调,为双多边贸易营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助力各国借助知识产权贸易疏通技术引进与创新渠道,推动供应链、创新链与产业链深度对接,加速形成国内国际相衔接的大市场,促进经济“双循环”发展。据此,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H1:知识产权贸易对经济“双循环”发展的影响呈现先抑制、后促进的“U”型特征。
知识产权贸易通过结构效应、规模效应与技术效应,深刻影响经济“双循环”发展。第一,就结构效应而言,知识产权贸易可推动生产集约化管理与要素集约化投入,通过资源嵌套应用倒逼企业研发新产品以适应市场新需求[13]。这进一步推动了贸易市场结构转型、增加贸易产品类型,通过不断优化贸易结构促使各国产业链深入对接,加速经济“双循环”发展。第二,就规模效应而言,知识产权贸易深入开展促使区域间专利技术转换,通过大规模研发要素供给与流动,促进高质量产品研发与转换应用,逐步带动生产技术端与消费端有效联动,助推产业协调发展,为经济“双循环”发展赋能。第三,就技术效应而言,知识产权贸易倒逼各行业深化技术引进与技术创新发展,通过技术外溢获得更多投资,提高经济“双循环”发展水平。且知识产权贸易会引发先进数字化技术竞争,助推各行业加大技术研发投入,从而助推企业向知识与技术密集型方向发展,由此形成跨国别产业联盟体,促进经济“双循环”发展。综上,文章提出如下研究假设:
假设H2:知识产权贸易通过结构效应、规模效应与技术效应影响经济“双循环”发展。
从经济发展差异角度来看,“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或地区经济发展进程不一、经济活动分布不均,使得经济发展水平存在较大差别[14]。一般而言,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国家或地区的互联网普及率较低,在数字基础设施引进、数字化人才应用以及数据安全保护等方面尚存短板,限制知识产权贸易深入推进,阻滞其对经济“双循环”发展的赋能效应发挥。而随着各国经济发展水平的提升,数字技术应用程度逐步深化与数字贸易规模不断扩大,知识产权贸易对经济“双循环”发展的正向影响逐步增强。
从数字服务贸易自由化水平差异来看,“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数字服务贸易自由化水平存在异质性。在数字服务贸易自由化水平较低地区内,知识产权保护与技术创新制度偏向于“封闭化”,不利于技术资源开放共享,弱化了科创资源应用程度,使得技术市场规模扩展受阻,经济“双循环”发展进程受阻。而在数字服务贸易自由化水平较高地区内,知识产权贸易活动更为丰富,要素集聚与配置能力更强,促进各类型科创资源高质量嵌入产业内部,从而实现以产业联盟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提升了经济“双循环”发展动能。据此,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H3:国家经济发展水平越高、数字服务贸易自由化程度越深,知识产权贸易对经济“双循环”发展的“U”型影响越显著。
为验证上述所提假设,构建如下双向固定效应模型:
首先,模型(1)旨在实证检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知识产权贸易对经济“双循环”发展的“U”型作用。
其次,设定模型(2)与模型(3)探究知识产权贸易影响经济“双循环”发展的作用渠道。
最后,基于模型(1)构建模型(4),考察不同经济发展与数字服务贸易自由化水平下,知识产权贸易影响经济“双循环”发展的异质性。
上式中,i 与t 分别代表国家与年份,Tedit表示t年i 国经济“双循环”发展水平;Intit表示t年i 国知识产权贸易规模;Mit表示t年i 国知识产权贸易引发的结构、规模与技术效应;Dit指代t年i 国经济发展水平与数字服务贸易自由化水平;Zmit为控制变量;ui与λt分别代表个体与时间固定效应;εit为随机误差项。
(1) 被解释变量
经济“双循环”发展(Ted),参照赵文举和张曾莲(2022)[15]的研究,通过测算经济内循环与经济外循环的耦合协调度衡量经济“双循环”发展水平。其中,经济内循环包括内需投资、内需消费、要素流通、生产结构与收入分配五个维度;经济外循环包括进口贸易、出口贸易、对外投资、资本引进与外资营商环境五个维度。在指标选取基础上,通过构造耦合度模型、耦合协调度模型测得经济“双循环”发展水平。
(2) 解释变量
知识产权贸易(Int),通过加和技术市场成交额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新产品销售额表示知识产权贸易规模。
(3) 中介变量
结构效应涵盖贸易结构升级(Ots)与产业结构升级(Uis)两个中介变量。贸易结构升级参照已有学者研究[16],采用服务贸易与GDP 之比衡量。产业结构升级采用第三产业增加值/(第一产业增加值+第二产业增加值)衡量。
规模效应包括研发要素流动规模(Fse)与技术市场交易规模(Ttm)两个中介变量。研发要素流动规模采用研发要素流动额表示;技术市场交易规模采用技术市场输入地域合同金额与输出地域合同金额之和求得市场交易规模[17]。
技术效应包括技术引进(Ti)与技术创新(Tin)两个中介变量。技术引进采用中国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技术引进的合同金额表示;技术创新采用研发支出占GDP 的比重反映[18]。
(4) 调节变量
经济发展水平(Gdp),用人均GDP 的自然对数衡量。数字服务贸易自由化水平(Lds),将OECD 公布的数字服务贸易限制指数(DSTRI)作负向处理,客观表示数字服务贸易自由化水平。
(5) 控制变量
参照现有研究[19,20],对影响经济“双循环”发展的其他变量进行控制:财政自给率(Self)经由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间的比值测得。金融发展(Fina)以金融机构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之比表示。外商投资水平(Fdi),采用外商企业投资总额在地区GDP中的占比衡量。政府干预(Gov)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在地区GDP 中的占比表示。人力资本水平(Edu),借助世界银行数据库内高等教育入学率反映。
(6) 样本选取与数据来源
文章选取“一带一路”沿线49 个国家2007—2021年的面板数据开展实证研究。各变量数据来源于WIOD 数据库、UNCTAD 数据库、WDI 数据库,以及《中国统计年鉴》 《中国贸易外经统计年鉴》 《中国科技统计年鉴》。部分缺失数据,采用插值法补充。
知识产权贸易对经济“双循环”发展的影响结果如表1 所示。其中,列(1)显示,在1%水平上,知识产权贸易的一次项系数为负,二次项系数为正。列(6)结果表明,在逐步加入控制变量后,知识产权贸易的一次项系数仍为负、二次项系数为正,说明知识产权贸易与经济“双循环”发展之间的“U”型关系明显。
表1 基准回归结果
(1) 结构效应
一是贸易结构优化渠道。由表2 列(1)可知,“U”型关系未通过检验,表明知识产权贸易对经济“双循环”发展存在线性关系,说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知识产权贸易显著促进贸易结构优化。列(2)结果表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贸易结构优化能够加速经济“双循环”发展。由此证明,知识产权贸易能够通过推动贸易结构优化促进经济“双循环”发展。二是产业结构升级渠道。由表2 列(3)可知,知识产权贸易对产业结构升级的作用表现为先抑制、后促进的“U”型作用,且在1%水平上通过检验。列(4)结果表明,产业结构升级能够显著促进经济“双循环”发展。由此可知,知识产权贸易快速发展能够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进而促进经济“双循环”发展。
表2 知识产权贸易的结构效应
(2) 规模效应
一是研发要素流动规模。由表3 列(1)所示结果可知,知识产权贸易对研发要素流动规模的影响在1%水平上呈现“U”型影响,即知识产权贸易首先会限制研发要素流动,继而通过刺激数字服务贸易开展促进研发要素跨境流动。列(2)结果显示,将研发要素流动规模纳入模型之后,研发要素流动规模扩大会显著促进经济“双循环”发展。由此可知,知识产权贸易可通过扩大研发要素流动规模促进经济“双循环”发展。
表3 知识产权贸易的规模效应
二是技术市场交易规模。由表3 列(2)所示结果可知,知识产权贸易会促进技术市场交易规模扩大。原因在于,随着知识产权贸易活动频繁化,国家间技术交易活动与类型逐渐多样化,有利于技术市场规模扩大。进一步地,根据列(4)检验结果可知,技术市场交易规模对经济“双循环”具有正向促进作用。由此可知,知识产权贸易可通过扩大技术市场交易规模,促进经济“双循环”发展。
(3) 技术效应
一是技术引进。由表4 列(1)结果可知,知识产权贸易对技术引进的影响系数显著为正,表明知识产权贸易可促进技术引进。表4 列(2)结果表明,技术引进对经济“双循环”呈现正向促进效应。由此可知,知识产权贸易可经由技术引进促进经济“双循环”发展。
表4 知识产权贸易的技术效应
二是技术创新。根据表4 列(3)结果可知,知识产权贸易对国家技术创新存在显著“U”型关系,即只有知识产权贸易超过一定拐点后才能促进国家间技术溢出,加快技术创新产出。列(4)结果表明,技术创新显著驱动经济“双循环”发展。
(1) 经济发展的异质性检验
各国间数字鸿沟的存在使得国家经济发展呈现差异化特征,对知识产权贸易与经济“双循环”发展表现出异质性作用。由此,分经济发展水平展开异质性检验显得尤为必要,具体回归结果如表5 所示。列(1)结果显示,知识产权贸易对经济“双循环”发展呈现“U”型影响,且经济发展水平线束在1%水平上为正。列(2)结果表明,较高经济发展水平能有效强化知识产权贸易对经济“双循环”发展的“U”型作用。
表5 异质性检验
(2) 数字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异质性检验
进一步分析数字服务贸易自由化在知识产权贸易与经济“双循环”发展间的差异化作用。表5 列(3)结果表明,知识产权贸易对经济“双循环”发展呈现“U”型影响,且数字服务贸易自由化在10%水平上为正,说明数字服务贸易自由化程度越深,国家经济“双循环”发展水平越高。列(4)结果显示,知识产权贸易与数字服务贸易自由化的一次项交互系数显著为正、二次项交互系数显著为负,表明深化数字服务贸易自由化程度能够强化知识产权贸易对经济“双循环”发展的“U”型作用。
知识产权贸易建立各国间经济联系,强化各国市场、产业与生产要素间互联互通能力,对于经济“双循环”发展起到较强支撑作用。文章选取“一带一路”沿线49 个国家样本数据,通过理论与实证探讨知识产权贸易对经济“双循环”发展的影响与内在机制。研究表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知识产权贸易对经济“双循环”发展具有先抑制、后促进的“U”型作用。知识产权贸易通过结构、规模与技术效应促进经济“双循环”发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济发展水平越高、数字服务贸易自由化程度越深,知识产权贸易对经济“双循环”的“U”型影响越显著。
结合上述研究结论,提出如下政策建议:
第一,助推知识产权贸易深入开展。国家应加快构建统一大市场,深化市场要素间的联系,逐步打破知识产权跨区域流通壁垒,加大知识产权贸易活动开展,助力经济“双循环”发展。政府应基于知识产权贸易实际,逐步优化知识产权关联政策法规,营造良好知识产权贸易环境,为知识产权贸易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加快经济“双循环”联动发展。企业应加快布局专利许可与转移工作,深化知识产权贸易活动,促进国内外知识产权产品一体化发展。且企业应积极采用知识产权产品参与数字服务贸易市场竞争,防范内外市场知识产权风险,扩大知识产权贸易规模,为经济“双循环”有效联动赋能。
第二,培植“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新优势。在结构效应方面,我国应就贸易结构与产业结构转型,深入挖掘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合作机遇,深入推进双边多元贸易与多领域产业合作。在规模效应方面,我国应加强双边或多边统一要素市场与技术市场构建,构建新型创新要素流动平台,为技术、资本、数据与人力等要素引入提供便捷化场域,扩大双多边研发要素流动规模与技术市场交易规模。在技术效应方面,我国应大力研发高技术、高附加值与高质量技术产品,加强新型技术进出口,加速技术成果共享与技术溢出,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新格局,为经济“双循环”发展赋能。
第三,打破区域间制度联通壁垒。一方面,应进一步打破区域间行政壁垒,推动区域协调、产业协调与消费协调,着力形成“开放共享、经济协调”的发展局面,带动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为知识产权贸易助推经济“双循环”发展提供新动能。另一方面,应进一步健全数字服务贸易环境,提供适宜知识产权贸易的数字服务贸易制度,吸引更多国家参与知识产权贸易,强化知识产权贸易对经济“双循环”发展的刺激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