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融合中农村智慧康养的供需结构与政策启示

2024-04-29 02:53赵诣辰
宁夏社会科学 2024年1期
关键词:康养养老老年人

李 俏,赵诣辰

(江南大学法学院,江苏 无锡 214122)

一、问题的提出

当前,“加快数字化发展、建设数字中国”已成为促进国内与国际“双循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而数字化转型很重要的一个领域就是“生活数字化”,如何缩小数字鸿沟,让更多老年人共享数字经济发展成果的意义重大。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推进智慧康养服务体系建设。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先后印发《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2020年版)》、《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 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明确提出了智慧康养发展的重点工作任务和专项工程。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并倡导“加快发展数字经济,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指出,要“着力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2024年1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意见》,要求“提升农村养老服务”和“打造智慧健康养老新业态”。这些政策的密集出台都充分体现了新发展阶段推进智慧康养服务体系建设的紧迫性和重要性。

作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举措,智慧康养是以智能产品和信息系统平台为载体,面向人民群众的健康及养老服务需求,深度融合应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新兴产业形态,为破解社会养老服务困境、促进老龄事业发展提供了一种新思路。然而,现阶段我国智慧康养存在明显的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具体表现为城市智慧康养设备投放较多,相关服务发展如火如荼,而农村智慧康养发展迟缓,技术与产品应用不足,这与城乡人口老龄化现状很不匹配。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全国60 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有2.67 亿,占总人口的18.9%,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达2亿,占总人口的14.2%,其中,农村60 岁与65 岁及以上老人的占比分别为23.81%和17.72%,比城镇分别高出7.99%和6.61%,人口老龄化城乡倒置现象较为突出。此外,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量进城务工、家庭结构趋向小型化以及代际分开居住模式盛行。基于此,农村老年人在经济赡养、生活照护、心理慰藉等方面的社会支持需求较多,亟须采取全局性和综合性的应对措施与行动,优化智慧康养资源的配置效率,提升智慧康养服务高质量供给能力,满足农村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从学术界的研究情况看,智慧养老或智慧康养是一个跨学科的实践领域,近年来很多学科都在这方面作出了努力,形成了如下几类分析视角。第一类视角从信息技术、信息资源管理、公共管理的角度,研究智慧养老场景的数据资源分类[1]、智慧技术适老化[2]、社区智慧养老服务供给[3]、智慧养老政策演进[4]、智慧养老发展模式[5],重在阐释智能技术的应用与适老化改进问题。第二类视角从社会学、人口学、法学的角度,研究智慧养老的概念内涵[6]、实践逻辑[7]、服务模式[8]、困境与挑战[9]、风险规制[10]、法律制度安排[11],重在探讨智慧康养的制度建设与服务完善问题。第三类视角从经济学、旅游学的角度,研究智慧康养产业的发展机遇[12]、现实困境[13]、价值提升[14]与优化路径[15],重在解决智慧康养的产业发展问题。结合当下我国农村智慧康养实践发现,虽然既有研究从不同学科视角作出了一些有洞见的分析,但当前有关智慧康养的研究成果还较为零散和碎片化,系统性和整体性不足。相关研究多是结合经济发达地区的典型案例来研究智慧康养的发展趋势,较少关注经济欠发达地区尤其是农村地区的智慧康养问题,多是从宏观层面分析智慧康养的发展态势与实践模式,极少利用经验数据分析农村智慧康养的现状与问题[16],尤其缺乏与农村老年人相关的智慧康养产品与服务需求的微观分析,导致“实践—政策—理论”的循环反馈机制尚未形成。

与之相关的一个迫切问题是:如何认识和解释智慧康养的城乡差异?智慧康养在农村发展缓慢的原因是什么?农村老年人对智慧康养设备与服务了解多少,是否信任,又是否愿意使用和购买?现行服务供给情况和供需关系如何?城乡智慧康养如何统筹?在这些问题的指引下,文章尝试结合江苏省无锡市老年人智慧康养设备使用与服务需求调查数据,重点聚焦农村智慧康养的供需结构问题,力求形成对农村智慧康养发展问题的系统认识,为后续政策制定与服务完善提出务实有效的意见和建议。

二、农村智慧康养的供需结构现况

(一)实地调查与数据描述

文章数据来源于“江南大学—国家智能社会治理实验特色基地(养老)”(以下简称“基地”)围绕无锡市智慧康养服务供给和需求两个方面进行的持续实地调研资料。无锡作为全国人口老龄化发展速度快的地区之一,1983年进入老龄化社会,早于全国17年。截至2022年底,全市60周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达141 万,占户籍老年人口的27.18%[17],高出全国7.38个百分点。“十四五”期间,全市户籍老年人口预计将以年均4 万人左右的速度增长,到2025 年,全市户籍老年人口将达154.9万,占比达到29%左右,高龄、失能、纯老(空巢)、独居等老年群体数量持续增加,少子化与老龄化叠加,养老服务压力不断增大。为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挑战,探索智慧康养的应用场景与实践模式,基地从2021年起持续深入开展了“智慧康养的地方实践经验”系列调研。

在智慧康养服务供给方面,基地于2022年7月开展了无锡市智慧康养服务典型案例征集活动,收集到35 个案例文本材料,对其中建设情况较好的18 家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以及8 家涉老服务企业进行了实地走访,并与15 家涉及智慧康养服务供给的养老院院长进行了座谈。在智慧康养服务需求方面,为确保调查结果的准确性、客观性和真实性,课题组从无锡市的5个区中选取了6个城市街道和2个涉农街道(乡镇)作为调研地点,以城乡社区居家养老场景中无认知和运动障碍、生活能自理、能积极配合回答问卷内容的老年人为调研对象,于2023年6—7月通过上门入户与在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偶遇抽样的方式,对城乡老年人进行了面对面的问卷访问,共调查了625 位老年人,获得有效问卷619 份,其中有关农村老年人的调查问卷246 份。被调查老年人的基本情况如表1所示。

表1 被调查老年人的基本情况 单位:人

调研发现,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参与调查的对象多以女性老人居多,这可能是由于目前我国女性的平均寿命普遍高于男性,且女性老人一般较为活跃,参与社区相关活动的意愿较高,因而对问卷调查的接受度也较高。在年龄分布上,借鉴世界卫生组织对老年期年龄划分标准,课题组将老年人划分为75 岁以下的低龄老人、75—89 岁的高龄老人以及90岁及以上的超高龄老人。接受本次调研的对象以低龄老人为主、高龄老人为辅,这也与当前国内老年人的总体年龄分布情况相符。在文化程度上,农村老年人的文化水平主要集中在初中及以下,城市老年人的文化水平主要集中在初中及以上。在居住安排上,城乡老年人以与配偶或伴侣居住的空巢状态居多,但城市老年人独居和与子女同住比例相当,而农村老年人与子女同住的比例较高,独居的比例较低。从月收入上看,城乡老年人的收入差异较为显著,农村老年人月收入水平主要以2000 元以下居多,城市老年人月收入以3000 元及以上居多。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51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数据显示,截至2022 年12 月,我国农村网民规模达3.08 亿人,占网民整体的28.9%;城镇网民规模达7.59 亿人,占网民整体的71.1%;我国互联网普及率为75.6%,农村地区互联网普及率为61.9%,城乡地区互联网普及率差异正在缩小[18]。本次调查也发现了类似的特征,半数以上的城乡老年人都表示使用了智能手机并接入了互联网,城乡老年人在网络接入方面的差异并不十分明显(见表1),但城乡老年人在数字素养方面却表现出较大差异(见表2)。根据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2021年11 月印发的《提升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行动纲要》,数字素养与技能是数字社会公民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应具备的数字获取、制作、使用、评价、交互、分享、创新、安全保障、伦理道德等一系列素质与能力的集合[19]。课题组将“老年人数字素养与技能”设置为信息搜寻、信息整理、APP 使用、视频分享、安全防护、网络沉迷控制6 个层层递进的问题,从“非常不符合”到“非常符合”进行1—5 分的赋值,分析发现除了城乡老年人在网络沉迷控制能力上的表现较为一致之外,城市老年人在APP 使用能力上的平均得分高于农村老年人,而农村老年人在信息搜寻、信息整理、视频分享、安全防护等能力层级上的平均得分反而更高。这可能一方面与农村社会养老服务发展缓慢、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开展活动较少、公共文化娱乐活动缺失有关,导致农村老年人常常通过刷手机来消磨时间,手机使用得更加熟练。另一方面,农村老年人的文化水平有了较大提高,且无锡农村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比中西部农村地区高。相关研究也发现,近年来我国老年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持续升高,高等教育普及率大为提升[20],这极大地改变了他们的生命状态和生活质量,也为老年人的数字化生存提供了基础条件。

表2 城乡老年人数字素质得分均值水平 单位:分

(二)农村智慧康养的供给结构

为真实反映农村智慧康养服务供给水平,以老年人在社区享受到的智慧康养服务内容作为判断标准,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2022年版)》对智慧康养服务的分类主要包括:两类智慧健康服务(个性化健康管理、互联网+健康咨询/科普)和四类智慧养老服务(互联网+居家养老生活照料、互助养老、老年人能力评估、线上老年教育/购物)[21]。课题组结合智慧康养服务在无锡市的发展实际,在问卷中设计了社区智慧康养服务供给问题①(可以多选)。

调查结果显示(见表3),社区智慧康养服务供给主要集中在智慧生活照料服务上,随后依次是智慧医疗护理服务、智慧精神慰藉服务、智慧移动助行服务和智慧应急救援服务,在供给的内容结构上城乡并不存在明显的差别,这也与实地调研走访情况相吻合。但通过进一步分析发现,城乡智慧康养服务的供给水平存在显著差别,城市各类智慧康养服务的供给水平均高于农村,其中城乡在智慧医疗护理和智慧应急救援上的差距最大,随后依次是智慧移动助行服务、智慧精神慰藉服务、智慧生活照料服务。出现这一结果可能主要源于如下三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城市智慧康养服务在财政资金投入、网络基础设施、科技水平、受众文化教育水平、聚居规模等方面的条件都优于农村,便于智慧康养服务的探索、创新与完善。尽管近年来农村的医疗卫生硬件条件得到较大改善,个别涉农街道的居家养老中心还配备了智能一体化自助体检机、智能血压计、智能血糖仪等设备,但农村智慧医疗健康方面的软件服务仍较为滞后。二是城乡老年人的生存状态和生活习惯差异较大。调查发现,农村老年人的劳动参与(农业生产、打零工等)频率较高,“几乎天天参加”和“每周至少一次”的总比例超过50%,而城市老年人没有参与相关劳动的比例高达91.1%。与之相反,在休闲娱乐活动参与方面,城市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较为丰富,“几乎天天参加”的比例高达60.2%,而农村老年人这一比例则为48.4%。由于农村老年人存在一定程度的劳动参与,导致其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参加休闲娱乐活动的可能性大大降低。三是农村智慧康养的政策支持与实践探索较少。虽然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智慧康养建设,但相关试点示范都率先在城市进行,在农村地区的推广应用还较为有限[16]。同时,尽管像无锡这样的城市已建成了市、区、街、居(村)四级联网、标准统一、互联互通的养老信息服务管理系统,但服务功能仍主要集中在智慧综合管理层面,个别承接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援助服务的社会组织开发了手机应用程序(APP)等,但服务内容主要局限于智慧生活照料、智慧医疗护理和智慧应急救援,较少涉及智慧精神慰藉和智慧移动助行等服务内容。

表3 城乡社区智慧康养服务供给情况

(三)农村智慧康养的需求结构

如表4所示,城乡老年人对智慧生活照料和智慧医疗护理服务需求最多,随后依次是智慧精神慰藉服务、智慧应急救援服务、智慧移动助行服务,这五类智慧康养服务的应答人数百分比均超过了50%,说明城乡老年人对智慧康养服务需求较为旺盛。同时,城乡老年人对智慧康养服务的需求内容结构排序也较为相似,并不存在显著差别。这主要是因为伴随年龄的增长,老年人带病生存的概率大为上升,对智慧康养的需求更高。此外,由于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外流而引发的家庭养老功能弱化和家庭照料人员缺失,都让农村老年人的健康养老问题更为严峻。

表4 城乡社区智慧康养服需求情况

在智慧康养认知水平、使用必要性、购买意愿上,城乡老年人的差异较大。对于健康管理、生活照护、情感慰藉、安全监控、康复护理、移动助行六类智慧康养产品②,城市老年人的知晓率显著高于农村老年人。城市老年人对以上六类智慧康养产品表示“知晓”的应答人数均超过50%,而农村老年人仅对智慧健康管理和智慧移动助行表示“知晓”的应答人数超过50%。进一步访谈发现,由于农村数字化信息化服务水平不高,老年人日常接触的智慧康养设备较为有限,他们知晓的智慧健康管理设备主要是指电子血压仪与血糖仪,智慧移动助行设备主要指电动轮椅。与之相似,对于智慧康养产品的使用必要性,城市老年人对使用必要性的正面评价也显著高于农村老年人。

在是否会购买智慧康养产品方面,虽然农村老年人表现出比城市老年人更高的购买意向,却表现出较弱的价格承受能力。更进一步说,农村老年人对智慧康养产品与服务总体上有一定认知与了解,认可使用智慧康养产品与服务的必要性,并表现出相对积极的购买意愿,但受制于相对较低的收入水平,产品价格越高,农村老年人的购买意愿越低。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农村社会养老服务发育不健全、养老资源匮乏,所以迫切需要智慧康养产品和服务进行补位,但由于农村老年人的经济收入水平较低,许多农村老年人表示“等以后有需要时再买”或“子女购买”,他们多从实用的角度出发,更看重当下的需求和感受,根据目前是否可用和能否受益的角度进行评判,很少为了防范和减少风险考虑购买。

三、农村智慧康养的供需结构问题

(一)供给结构不够均衡

农村智慧康养供给结构不均衡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供给总量不足且区域分布不均。2021年,《行动计划》倡导围绕智慧健康养老重点应用场景,培育一批示范企业,打造一批示范产业园区,创建一批示范街道(乡镇)及示范基地[22]。从2021年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名单公示结果看,共有45家示范街道(乡镇)入选,其中城市街道32家,乡镇13家,主要分布在山东省威海市、安徽省合肥市、浙江省杭州市、江苏省盐城市和常州市、四川省成都市、湖南省长沙市等经济较发达的沿海地带以及康养旅游资源丰富的地区[23],农村地区较少涉及。调研走访也发现,除个别涉农街道与乡镇的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配备智慧康养设备和建有信息化管理平台外,农村社区的智慧康养实践开展较少。

二是供给内容单一且发展不平衡。由于当前我国智慧康养还处于试点建设阶段,供给内容主要集中在智慧生活照料和智慧医疗护理上,智慧精神慰藉、智慧移动助行、智慧应急救援等服务还没有充分发展(见表2),服务内容较为单一,科技创新和产品支撑有待加强。

三是供给主体结构不平衡。由于智慧康养产业前期投入大、投资周期长、资本回收慢,中小企业缺乏投资动力,导致当前智慧康养仍主要由政府买单,多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在社区和居家场景中加以实施。虽然企业、社会组织等也会参与服务供给,但多依赖政府项目生存,产业化程度还不深,造成政府财政压力持续增大,实际效果并不理想的局面。智慧康养的市场潜力尚未得到充分挖掘,亟须多元社会力量参与供给养老服务,促进新模式与新业态不断涌现,形成全方位、精细化、高质量的养老服务发展格局。

四是应用场景搭建参差不齐且服务水平不高。结合无锡市智慧康养典型案例征集情况(见图1),目前智慧康养应用场景搭建主要以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为主,集中在互联网+养老服务、智慧助老餐厅、智慧养老院等方面,在家庭养老床位、时间银行互助养老服务、老年人能力评估等应用场景探索较少。

图1 无锡市智慧康养典型案例的区域分布

(二)需求结构正在转型

当前我国的智慧康养供给结构还不能满足养老需求变化带来的挑战,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养老需求定位的变化。中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已持续数十年,但对养老需求的认识经历了一个逐渐深化的过程。200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中,倡导“建立以家庭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社会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机制”。2006 年2 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意见》中明确提出“建立和完善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服务体系”,首次使用了“居家养老”的说法,这主要是为了与传统家庭养老进行区分。因为伴随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加深,人民群众对社会化养老服务的需求不断增加,家庭养老已无法有效满足养老需求。2019 年10 月,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自此,将“居家”、“社区”、“机构”统筹表述,不再强调各自的角色地位,反映了养老需求的新变化,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我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已进入一个新阶段。然而,目前只有个别社区试行了“养老床位进家庭”项目,为特殊困难和符合条件的失能、失独、独居、残疾的老年人家中安装“一键呼”智能养老终端,由社区工作人员及时上门提供服务。除此之外,能够将居家、社区、机构贯通起来的智能技术与服务还较少,惠及面也较为有限。

二是养老需求结构的变化。当前,我国智慧康养发展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基本上都是围绕中央的相关要求展开,缺乏从供需平衡角度进行的政策和制度设计[24],导致智慧康养服务的整体性、均衡性、协调性不足。2021年《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我国老年人的需求结构正在从生存型向发展型转变。然而,目前无论是学术界、产业界还是政策研究部门,均缺乏对老年人需求侧的深入调查研究。虽然各种智慧康养产品已逐渐涌现,如各种功能的传感器、智能穿戴设备、智能家居等,但相关产品和服务主要是从供给出发而非从老年人需求出发,主要发挥安全防护、生命体征检测、防跌倒等日间照护功能,在医疗护理、应急救援、精神慰藉等方面的功能应用较少,但现实中农村老年人对于医疗、聊天、心理疏导的需求较多,目前产品不能有效满足老年人多元化的养老需求。

三是宣教与推介服务的缺失。一些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虽然具备良好的硬件设施条件,配备了先进的智能设备,但较少开展宣传教育与推介活动。调研中发现,85%的农村老年人表示没有接受过智慧康养设备与服务方面的宣传教育,甚至都不知道社区智慧康养设备的存在。同时,受教育文化水平等因素影响,真正会使用智慧康养设备与产品的农村老年人并不多,导致社区层面购置的智慧康养设备使用率不高,人机交互融合的程度较低。但调研中也发现,超过一半的农村老年人表示如果社区组织智慧康养设备和服务方面的宣传教育与体验活动,他们很愿意参加,因而亟须关注农村老年人智慧康养方面的学习诉求,依托数字乡村建设开展老年人数字素养提升行动。

(三)供需结构失衡突出

一是供需层次错位。根据《通知》提出“构建和完善兜底性、普惠型、多样化的养老服务体系”的战略部署,养老服务主要包括兜底性、普惠型、多样化三个层次,各个层次的服务对象与发展目标各不相同。然而,受地方财政支付能力限制,现阶段的智慧康养重点仍是围绕兜底性服务展开,优质普惠服务供给不足,事业产业协同发展尚需提升。除老年人助餐服务外,其他的智慧康养服务均以特困、低保、低收入等政策兜底对象为优先服务对象,如居家上门援助服务、适老化改造、家庭养老床位等均聚焦特殊困难老人,服务对象覆盖面较为狭窄,补缺型福利特点明显,普惠型服务虽有涉及,服务对象范围较为有限,多样化服务发展也不充分。在发展普惠型和多样化智慧康养服务方面,由于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标准和补贴额度均较低,专业服务机构受经费限制,难以吸引专业人才参与社区养老服务,导致社会力量对承接智慧康养服务运营管理的积极性不高。此外,智慧康养与教育培训、文化娱乐、旅居养老等融合发展型服务尚处于起步阶段,针对不同类型老年人群体需求的精细化、差别化、特色化供给还不足,创新型、品牌型、集团化养老服务企业不多,养老服务线上交易平台缺失。

二是供需对接不畅。如图2所示,城乡老年人对智慧康养的供需情况总体上需求大于供给。城市智慧康养除了在智慧应急救援服务上存在一定供需缺口外,供需曲线的形状大体较为一致。相比之下,农村智慧康养服务的供需曲线形状则不大一样,尤其在智慧医疗护理和智慧应急救援服务方面存在较大的供需缺口。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对10 个发达国家的比较研究,只有2%—5%的老年人住在养老机构,剩下的老年人都住在自己家里[25]。国内的情况和国外非常相似,这可从国内部分省市提出建设“9073”、“9064”、“9055”等养老格局的政策目标中得到印证。老年人随着年龄的增长,他们的反思和回忆不断增加,居住地所承载的意义会变得更大[26],在健康老龄化中的作用亦十分突出[27]。而老年人保持与居住地方的联系,可以提升其幸福感,维持过去的活力,在变化时期提供恒常、意义、控制和安全感,保持能力和独立感,促进调整并保持积极的自我形象和身份[28]。但就实践层面而言,智慧康养产品在养老机构的人员管理和安全监护等方面应用较多,在居家和社区场景中的应用略显不足。虽然目前在居家场景中开始应用了烟雾传感器、门磁传感器、红外传感器、康复辅具等,社区场景中应用了线上订餐、刷脸支付、智能称重、膳食管理、健康一体机监测等,但一定程度上存在重展示、轻服务的现象。首先,政府多关注智慧康养的硬件平台设施建设,对购买项目的监管还不到位,很多项目虎头蛇尾。其次,企业多关注智慧康养的产品设备研发,对平台服务和产品的配套服务关注较少。再加上懂得数字化技术和善于运用数字技术的服务人才短缺,导致农村智慧康养平台与产品的认可度和接受度不高,使用面较为狭窄。

图2 城乡智慧康养供需折线图

三是数据联通与利用不足。由于缺少职业化、专业化的老年人能力评估员和智能康养数据分析师,导致当前智慧康养数据采集的指标与内容尚不全面,数据的分析利用也不够。同时,当前智慧康养服务基本由街道(乡镇)进行试点探索,具体的运营模式与信息服务系统均不一致,民政、卫健、医保、公安等部门涉及老年人服务的信息壁垒尚未打通,难以实现数据共享。

(四)供需系统整合不足

智慧康养服务是顺应数字化、老龄化、健康化发展趋势的新兴研究领域,也是多学科交叉、多产业集成、多部门参与的实践领域。但由于这一领域较新,发展时间较短,在供需系统整合层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智慧康养的制度标准不健全。虽然国家层面已确立了智慧康养的战略地位,并在政策层面给予了较多关注和重视,但是智慧康养在制度标准建设上还存在碎片化运作、行业准入与服务标准缺失以及法律法规不完善、产业组织发育不佳等问题,从而影响了良好市场秩序的形成与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的满足。二是家庭整合性需求研究不足。现阶段的智慧康养服务主要关注供给侧的技术研发、数据融通与人员管理,而对需求侧消费者的行为意向关注和研究不足,缺乏对全体城乡老年服务人群及其家庭成员的充分调研与考虑。实地调研也发现,农村老年人购买智慧康养设备的行为意向并不高(见表4),近五成的农村老年人表示对智慧康养设备不感兴趣,48.4%的农村老年人表示并不了解智慧康养设备的功能,46.8%的农村老年人不认可智慧康养设备对他们有吸引力,45.1%的农村老年人表示不会向别人推荐使用智慧康养设备(见表5)。由于农村老年人一般具有重积累、轻消费,重子女、轻自己的传统观念,且教育水平较低、学习新技术较为困难,他们容易对新技术与产品缺乏兴趣,甚至拒绝或排斥。但调研中发现,农村老年人虽然表示自己不太会购买智慧康养产品,但如果是子女购买,他们会非常愿意接受。因此,考虑到老年人的消费观念与习惯很难在短期内改变,还需要将农村老年人的家属尤其是子女纳入研究视野,加强对农村老年人子女使用和购买智慧康养产品行为意向的研究,以促进智慧康养技术与设备的普及应用。三是城乡统筹的工作机制有待完善。在智慧康养服务体系建设过程中,区域、城乡间的发展差距较为明显,各部门权责边界还没有划定,一些跟智慧康养产业发展相关的文体旅游、农业农村、教育等部门还没有真正参与进来,智慧康养跨部门、跨系统的常态化协调机制尚未建立,各类服务之间衔接性不强,导致智慧康养服务的整体功能未得到充分发挥,亟须各部门、各主体间的相互补充、扬长避短,提升智慧康养服务的整体效能。

表5 农村老年人对智慧康养设备的态度表现

四、促进农村智慧康养供需对接的政策启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大力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发展银发经济,开发适老化技术和产品,培育智慧养老等新业态”。为积极应对农村人口老龄化,切实解决好农村老年人的急难愁盼问题,亟须整合各类资源,从事业与产业协同、服务与需求匹配、技术与服务融合、城市与农村统筹的角度,探索促进农村智慧康养供需对接的方法。

(一)事业与产业协同,推进供给结构改革

一是在政策层面要重视农村智慧康养服务的发展。充分发挥政府在农村康养服务发展中的引导作用,把农村智慧康养发展放到重要位置,加强农村智慧康养发展的规划制定,开展农村智慧康养发展研究,协调相关部门制定落实农村智慧康养发展政策措施,激发整合农村康养发展的“原始动力”,有效发挥党委政府的引领、指导、扶持、助推作用。二是促进数字技术与“康养”的跨界融合。建立包含智慧生活照料、智慧医疗护理、智慧精神慰藉、智慧移动助行、智慧应急救援、智慧文化旅游等在内的农村智慧康养服务体系,满足农村老年人群及其家庭对健康促进、健康维护、康复护理、疾病诊疗等方面的服务需求,实现农村智慧康养服务发展的全人群化。三是进一步加强对农村智慧康养产业发展的关注、宣传、培育、保护和监督。可以结合地方地理优势与资源条件,拉长养老服务产业链条,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企业投身农村智慧康养产业,打造智慧康养产业发展的龙头企业和优质品牌,努力推动农村智慧康养产业健康、持续、良性发展。四是积极探索智慧康养的多元应用场景。鼓励各地建立市级层面的“智慧健康养老运营指导中心”,提升街道(乡镇)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的智慧化水平,并在市(县)区建立“区级智慧健康养老消费体验中心”,推进社区嵌入式智慧康养器具销售和租赁网点建设,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用品展示、预约使用、指导教学、售后维修、回收利用、智慧养老体验等一体化服务。

(二)供给与需求匹配,加强使用能力建设

一是不断完善农村社区智慧康养服务设施配套建设。确保农村新建居住区与配套智慧康养服务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并逐步建立农村智慧康养服务平台,合理确定居家、社区和机构的养老职能分工,充分整合多方智慧康养服务资源,为农村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提供整体性、连续性的智能化健康照护服务。二是大力发展农村“互联网+健康”服务。可以依托社区服务平台,对农村老年人健康数据进行有效归集与管理,发挥实时监测的功能,加强老年人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等数据库建设,与地方医疗机构互联互通,为后续诊疗提供依据。支持专业机构探索远程医疗、个性化健康管理、互联网+护理服务、互联网+健康咨询、互联网+健康科普等服务模式,推进护理服务延伸至农村社区和家庭,满足多样化、多层次的护理服务需求。三是开展农村老年人“数字素养”教育。如何来定义智慧康养,哪些属于智慧康养的范畴,使用手机小程序下单算不算智慧康养,由于人们对智慧康养的认知不一样,迫切需要产品和相关知识的普及教育。一方面,要从总体上摸清农村老年人的需求与意愿,通过体验学习、尝试应用、经验交流、互助帮扶、示范推广等形式进行宣传,提升农村老年人对信息技术产品的接受度。另一方面,充分发挥村集体、社会组织、合作社、老年人协会等力量,鼓励志愿者帮助农村老年人解决日常生活中遇到的网络使用问题,常态化推进社区针对农村老年人学习智能手机应用等培训和帮办服务,积极动员子女和孙辈有意识地与父母在智能产品上进行互动,家社联动提升农村老年人数字化技能水平。

(三)技术与服务融合,扩大普惠服务范围

考虑到中国“未富先老”的人口老龄化特点,且农村老年人不愿意为购买智慧康养产品花费太多,在当前和未来一段时间内,应强化推广具有普惠性的智慧康养产品及服务,让老年人可承受,价格负担得起。对此,一是要大力发展政府主导的农村普惠型智慧康养服务。借助数字乡村建设平台,不断补齐农村地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的短板,逐步建立智慧康养服务系统,加强城乡老年人康养数据库建设[29],并紧扣当下正在推进的乡村振兴建设,不断完善农村数字硬件基础设施[30],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率先进行农村智慧康养试点示范,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发展农村普惠型智慧康养服务,扩大普惠服务覆盖面。二是加强适老且价格可承受的家居电子产品研发与服务供给。支持农村家庭安装智能监测设备等智慧终端,完善风险感知与预警能力,优先将经济困难的农村高龄、独居、失能老年人纳入扶持范围,加强一键呼叫、安全报警服务,并对老年人周围环境进行实时监测,通过数据实时采集、处置救援及时,有效守护农村老年人的居家安全。三是加快农村智慧康养人才队伍和数据共享平台建设。一方面,要加强信息技术、程序开发、产品设计等技术型人才的培养,以及管理、市场营销、能力评估、社工等服务型人才的培育。另一方面,按照“一网通办”与“一网统管”的要求,加强政府、机构、社会、市场等各类信息系统的业务协同和数据联动,逐步实现老龄数据的互通与共享,并通过数据科学分析使用,提升农村智慧康养服务和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强化农村智慧康养服务的精准度,改善服务的质量,提高服务的水平。

(四)城市与农村统筹,建立共建共享机制

一是加强农村智慧康养政策的顶层设计,通过出台智慧康养服务行业标准,推进智慧康养服务更加制度化、专业化、规范化,可通过免税减税、政府补贴等方式加快智慧康养各个领域的有机整合,促进智慧康养产业发展。二是关注现阶段农村老年人智慧康养的发展需求。做好市场调查、实地访谈和能力需求评估,收集基础需求大数据,充分整合区域性居家养老信息服务资源、社区便民资源等大数据,形成农村智慧康养服务“数据集”。三是加快城乡智慧康养联合体建设。加强城乡养老机构项目合作,统筹城市的资金、技术、市场优势和农村的环境、空间、物价和人力成本等优势,加快推进城乡养老服务资源整合和要素自由流动,探索建立城乡互益的区域性养老服务联合体。四是建立健全党政主导、智慧康养工作机构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推进网信办、发改委、大数据局、工信局、民政局、卫健委、人社局、农业农村局等多个部门共同参与谋划,努力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智慧康养”工作格局,积极推动各级政府把智慧康养服务建设纳入工作绩效考核范围,充分发挥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职能,逐步完善智慧康养服务的管理机制、工作机制和激励机制。

注释:

①智慧生活照料服务主要指智慧助餐服务、清洁卫生、洗涤服务等;智慧医疗服务主要指以老年人为中心的智慧诊断、健康管理、慢病管理、康复护理、保健养生等服务;智慧精神慰藉服务主要指以老年人为中心的时间银行互助养老、智能陪伴、心理疏导等服务;智慧移动助行服务主要指个人移动辅助器具、护理类辅助器具、日常生活类辅助器具和康复类辅助器具等社区租赁服务;智慧应急救援服务主要指通过智慧养老系统结合安防设备、智能手表、大屏监控和物联网硬件等技术手段建立的紧急救援服务体系。

②在调查问卷中,健康管理类产品指电子血压计、血糖仪、心电仪、智能床垫/床带、智能药箱等;生活照护类产品指智能洗浴/助浴产品、智能便尿监测/处理产品、智能护理床、智能防褥疮垫等;情感慰藉类产品指智能陪护机器人等;安全监控类产品指非接触式生命体征监护设备、跌倒检测设备、居家安全监测设备、具有定位功能的紧急呼叫设备等;康复护理类产品指智能功能评估设备、智能康复训练设备等;移动助行类产品指智能移位机、智能轮椅、智能拐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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