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梁娟
(湖南省衡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湖南衡阳 430400)
开展农村环境质量监测,掌握农村环境质量现状变化情况,事关农业农村精准治污和科学决策,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农村地区人民生态环境福祉的必要条件[1]。面对新形势下环境管理新需求,湖南省衡阳市积极推进农村环境质量监测,从村庄、流域及区域3 个层次开展农村环境质量监测,村庄层次包含环境空气和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流域层次包含各县市区境内最大河流入境、出境断面及湖库断面监测,区域层次包含“千吨万人”饮用水源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和农田灌溉水水质监测[2]。笔者基于2022 年衡阳市农村环境监测结果,根据《农村环境质量综合评价技术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对衡阳市监测村庄进行农村环境状况评价,为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加强农村环境管理、保护和改善农村环境质量状况,促进农村可持续发展提供参考。
衡阳市位于湖南省中南部,湘江中游,衡山之南,是湖南省域副中心城市,地处东经110°32′16″~113°16′32″、北纬26°07′05~27°28′24″,辖5 个区、5 个县,代管2 个县级市,市境处于湖南省凹形面的轴带部分,气候属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四季分明,日照充足,雨水丰沛,河网稠密,地表水丰富[3]。
参考《规定》,根据农村环境状况指数(Ienv)进行农村环境状况评价。计算公式为
式中:Ienv为农村环境状况指数;Ai分别为空气质量指数(权重0.20)、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指数(权重0.20)、地表水水质指数(权重0.20)、土壤环境质量指数(权重0.20)、农田灌溉水质指数(权重0.10)、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指数(权重0.10);Xi则为各指数对应的权重。
根据农村环境状况指数,将农村环境状况分为五级,即优、良、一般、较差和差(见表1)。
表1 农村环境状况分级
3.1.1 环境空气
2022 年,衡阳市对8 个村庄开展了农村环境空气监测,优良天数比例范围为87.9%~100.0%。其中,1 个村庄农村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一级标准,6 个村庄农村环境空气质量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1 个村庄农村环境空气质量超过国家二级标准,主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臭氧(O3)。参考《规定》,根据空气质量所属级别确定环境空气质量指数值(见表2)。2022 年,衡阳市8 个村庄农村环境空气质量指数为83.3~100.0,综合以上,衡阳市的空气质量指数为87.9[4]。
表2 空气质量与指数值
3.1.2 土壤
因农村土壤监测频次为每5 年1 次,部分县(市、区)还未开展农村土壤监测,故2022 年土壤环境质量对已开展的3 个县(市、区)土壤监测结果进行评价。3 个县(市)11 个监测点位低于风险筛选值(污染等级为I级)的点位占81.8%,高于风险筛选值、低于风险管控值(污染等级为Ⅱ级)的点位占18.2%。从污染因子情况来看,主要污染风险指标为镉、砷、铜。参考《规定》,根据土壤污染等级确定县域土壤环境质量指数值(见表3)。2022 年,衡阳市3 个县(市)农村环境土壤质量指数为73.3~100.0,综合以上,衡阳市的农村土壤质量指数为91.1[4]。
表3 土壤环境质量与指数值
2022 年,衡阳市对8 个县(市、区)19 个断面开展县域地表水监测,19 个监测断面均符合I~Ⅲ类水质类别(Ⅱ类12 个、Ⅲ类7 个),水质状况为优或良好。参考《规定》,根据地表水水质类别确定县域地表水水质指数值(见表4)。2022 年,衡阳市8 个县(市、区)的农村地表水环境质量指数为79.2~90.0,综合以上,衡阳市农村地表水环境质量指数为85.6。
表4 地表水水质类别与指数值
3.3.1 万人千吨饮用水
2022 年,衡阳市对8 个县(市、区)97 个点位开展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监测,其中地表水型86个,地下水型11 个。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饮用水源地的有94 个,其他3 个饮用水源地均超过Ⅲ类标准,主要污染因子为总大肠菌群。参考《规定》,根据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类别确定县域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指数值(见表5)。2022 年,衡阳市8 个县(市、区)农村饮用水源地水质指数为81.3~100.0,综合以上,衡阳市农村饮用水源地水质指数为97.7[4]。
表5 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类别与指数值
3.3.2 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
2022 年,衡阳市对6 个县(市、区)31 个20 t·d-1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开展监测,其中18 个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达到二级标准,13 个污水处理设施超过二级标准,主要污染指标为悬浮物。参考《规定》,根据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级别确定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指数值(见表6)。2022 年,6 个县(市、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指数为20~100,综合以上,衡阳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指数为74.6。
表6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级别与指数值
3.3.3 农田灌溉水
2022 年,衡阳市对4 个县(市)7 个农田灌溉区开展监测,7 个灌区监测16 项指标均未超出标准限值,农田灌溉水质达标率100%。参考《规定》,农田灌溉水质指数值见表7。2022 年,衡阳市农田灌溉水水质指数为100[4]。
表7 农田灌溉水水质类别与指数值
根据各评价指标指数权重及指数计算得出,2022 年衡阳市农村环境状况指数(Ienv)为89.9,级别为良,表明衡阳市农村环境轻微污染,基本适合农村居民生活和生产,详见表8[2]。
表8 2022 年衡阳市农村环境状况指数
2022 年,衡阳市环境空气质量指数为87.9,主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臭氧(O3);土壤环境指数为91.1,主要污染风险指标为镉、砷、铜。流域层面,地表水水质指数为85.6,水质为优或良好。“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指数为97.7,主要污染因子为总大肠菌群;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指数为74.6,主要污染指标为悬浮物;农田灌溉水水质指数为100,水质达标率100%。衡阳市农村环境状况指数为89.9,级别为良,环境轻微污染,基本适合农村居民生活和生产。
为进一步提升农村环境质量,笔者提出以下建议。1)深入宣传普及生态环保理念,增强农村居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使其认识到农村污染问题利害关系、惠民程度,使其积极主动地参与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提高其环境保护自觉性、积极性、主动性[5-8]。2)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强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护,确保处理设施长期有效运行。3)以县域为单元统筹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体系建设,强化日常监督和检查,提升运行管理水平;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减少垃圾出村量。4)降低化肥、农药、除草剂使用量,大力推广农业节水、节肥、节药等绿色生产技术[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