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凡
(中建材资源环境有限公司,北京 100000)
为采取科学措施治理黑臭水体,治理人员需明确黑臭水体的形成原因,分析不同类型黑臭水体的产生机理,以便正确选择修复治理技术。第一,水体含氧量下降,水体中有机物与腐殖质含量占比高会消耗水体中大量氧气,如氧气含量低于2 mg/L,会使水体处于却缺氧状态,不具有自净能力。第二,水体底部污泥释放污染物,甲烷等气体的释放也使得底泥上浮,部分河道中营养物质富集,藻类生长茂盛,此类植物死亡分解后,会产生氨氮化合物,引发水体黑臭现象。第三,水体流动性决定水体的自净能力,流动性差的河道极容易出现黑臭现象,此类水域污染物严重堆积,提升水华风险的爆发概率,致使水体含氧量急速下降,加快水体被污染的速度,增加治理难度。
在确定治理技术应用方式前,需依据实际情况对黑臭水体做出准确的评价,作为制订技术应用方案的数据依据,黑臭指数法是现下黑臭水体治理常用评价法,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Pj为编号j河道的指数,Pij为j河道i指标污染指数,Cij与Ci0分别为各项i指标的浓度与浓度标准值。
该评价法消除传统评价法的弊端,可得出较为准确的评价结果,在黑臭水体修复治理工作开展中具有较高的参考价值,有助于提升治理方案的实际可行性。考虑多种外界因素对评价结果的影响,更符合黑臭水体的治理需要,以便治理人员准确判断水体的污染情况,采取最科学的治理措施,解决水体污染问题,充分发挥黑臭水体河底末端修复治理技术的作用,维护地区生态环境[1]。
生态链完整性即河道生态修复能力的体现,也可用于黑臭水体治理,增强河道的自我修复能力,减少污染治理对河床的不良影响,构建功能完整的河道生态系统,同时提升河道的观赏性。该修复技术通常与水生植物修复同时使用,深入分析黑臭水体的特点,明确黑臭水体的治理目标,针对水体的实际情况确定技术应用方案,增加水体中动物种类,完善河道水体环境,使水体具有较强的自我修复能力,打造美观性强的自然生态景观。运用该技术尤其需重视动物数量的确认,某黑臭水体覆盖面积为106.7 ha,据此治理人员设计水体动物投放数量,如表1 所述,保证投入水生动物的成活率,逐渐实现生态修复目标。
表1 水生动物投放数量
人工曝气修复技术的原理为增加水体的含氧量,使水体的含氧量达到环境标准,为水生生物生存创造基础条件,提升水体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强化河道水体的净化能力,解决水体黑臭的问题。该修复技术应用方式如下:第一,曝气方式选择,全面掌握黑臭水体的情况,分析待治理黑臭水体的环境特征,科学选择技术设备,常见曝气形式有表面曝气、鼓风曝气、机械曝气等,某黑臭水体深度为4 m 左右,对美观性要求较高,因此,治理人员选择浮水喷泉曝气形式,治理效果明显。第二,考虑外界因素对黑臭水体治理的影响,确定曝气技术的应用方式,判断使用机械设备的数量方式,控制机械设备的运行参数。以浮水喷泉曝气为例,实际治理时喷水高度需低于1 m[2]。
微生物是水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数量与种类直接对水体的自我修复能力起决定性作用,为此治理人员也可利用微生物实现水体修复目标,提升河道水体的水质。在黑臭水体治理中,微生物可分解水体中污染物,促使污染物存在形式转换,不会对河床造成破坏,更符合黑臭河道治理需要,可同时治理水体的内源污染与外源污染,PGPR 原位生态修复技术是常用微生物强化修复技术。在实际运用该技术治理黑臭水体时,需依据水体治理需要,设计修复系统的布设方案,包括设备的布设间距,同一河道中两套设备的间距应控制在500~700 m为最佳,具体数值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为保证黑臭水体河底末端治理方案的合理性,治理人员应关注待治理水体的实际情况,采集河道水体环境信息,验证信息的真实性,确定黑臭水体河底末端治理需要。第一,调查治理水体的地理位置、河道宽度、需治理长度等,分析该水域的功能,按照标准判断黑臭水体的级别。当水体透明度高于25 cm、含氧量超过2 mg/L 时,水体未出现黑臭,否则需采取措施治理污染。第二,探析河道水体被污染的原因,查明造成水体黑臭的污染源,依据污染源的特点,确定河底末端修复治理方案,确保采用的治理方案符合河道治理需要,可解决河道污染问题,修复河道生态环境。第三,关注待治理河道的流动性。流动性差也是加剧水体污染的主要原因,治理中治理人员也需考虑水体流动性对水质的影响,以便优化河底末端治理方案,提高黑臭水体治理效果,保证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的质量。
某黑臭水体河底末端修复工作开始前,治理人员深入施工现场,了解待治理黑臭水体实际情况,测量待治理水体的长度、宽度、透明度等,发现该水域部分区域透明度低于15 m,已达到黑臭标准,急需治理,同时考虑河道分布特点,制订黑臭水体的治理方案,并在实际实施方案前,对方案作出优化调整。基于水体分析结果,治理人员决定河道沿线设置7 个检测点,用于采集河道各区域的水质信息,包括透明度、氧气含量等,发现河道各处透明度均低于25 m,仅有部分区域水体含氧量超过2 mg/L,按照检测结果设计的治理方案具有较高的应用价值,可解决河道存在的水体污染问题。其他黑臭水体河底末端治理工程中,治理人员也应分析治理河道的外部环境条件,借鉴其他黑臭水体的治理经验,调整治理方案,发挥治理技术的作用,逐步改善黑臭水体的环境,增强水体的自净能力[3]。
现阶段黑臭水体治理难度较大,对治理人员的技术水平提出更高要求,为此治理人员需规范技术运用流程,确保技术运用方式符合黑臭水体治理需要。治理人员应按照规范运用修复工艺,达到预期修复效果。实际运用修复工艺时,需关注污染底泥的厚度,得出准确的测量结果,并根据测量结果选择治理方式,判断污染底泥高程与生态修复高程之间的关系,据此制订河道的修复方案,增强设计修复方案的实际可行性,在不影响河道周边生态环境的条件下,完成黑臭水体治理工作。通常情况下采用环保疏浚方式完成河道治理,如污染底泥高程低于生态修复高程,且二者差值超过0.5 m,或污染底泥高程高于生态修复高程,差值在0.5 m 以上,需采用组合式修复工艺,其中第一种情况修复工艺应用流程复杂,疏浚与处理后,还需开展生态砾石河床修复工作。
以某黑臭河道治理工程为例,治理人员在工作开始前,结合河底末端修复工艺的运用原理,明确规定工艺的运用流程,要求治理人员准确测量底泥高程,将其与生态修复高程做比较,正确选择修复黑臭水体的方法。测量中发现该河道各区域污染底泥高程差距较大,超过1 m,治理情况较为复杂,需按照污泥高程与设计高程的关系,将河道划分为多个区域,分别采取措施完成治理工作。为此治理人员科学划分治理区域,学习不同条件下运用修复工艺的流程,针对不同区域的治理需要,设计不同的修复治理方案,黑臭水体治理效果显著提升,水体污染得到控制。可见规范工艺流程的重要性,其他黑臭水体治理工作中,治理人员也要学习技术运用规范,分析水域环境信息,选择最科学的河底末端修复工艺运用方式,保证生态环境修复效果,为地区经济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治理人员要结合黑臭水体的实际情况,确定疏浚土的用量,细化设计方案,提升治理法方案与黑臭河道的匹配度,降低治理人员实施治理方案的难度,凸显环保疏浚工艺的运用价值。与此同时,治理人员还需检测河道污泥的种类,分析不同类别污泥对河道的危害程度,结合不同种类污泥的特性,分别确定污泥的处置方式,处置后按照治理需要修正河道底泥,进一步强化治理工作质量[4]。
污泥底泥高于生态修复高程,且二者高程差超过0.5 m时,可采用环保疏浚与原位处理相结合的生态修复方式,检验回填土的质量,确保回填土的土质达到标准不会对水体造成二次污染,顺利完成黑臭水体河底末端治理工作。治理中需注意以下问题:第一,控制河道中回填土的厚度,使用前再次检验土质,通常将回填厚度与生态修复方案保持一致,使回填土发挥应有作用,实现河道河床的修复;第二,结束回填工作后,需压实回填土,如使用的回填土为黏性土,需保证回填土的压实度达到91%,非黏性土的压实度也应超过60%,常用于回填的材料有优质土、块石与砂砾等。
污泥高程低于设计高程,且二者间差值高于0.5 m,该条件下治理人员治理黑臭水体难度较大,为此治理人员在工作中需遵循以下技术应用原则:第一,将回填土的厚度控制在20 cm左右,按照回填土的种类检验其压实度,压实度验收标准与污泥高于设计标准一致,起到隔离水体与下层污染物的作用,避免下层污染物扩散再次污染水体;第二,设置砾石床,增强治理后水体的自净能力,使用砾石的直径应控制在0.15 m 内,尽量缩短河床处理与回填之间的时间,铺设砾石床后采用分层回填法,回填部分压实度不应低于90%。
第一,整合设置检测点的信息,了解河道各区域的污染情况,明确各水域的污染治理目标,以便工作人员选择最合适的治理策略。第二,结合各区域污泥的厚度,细化污染治理方案,规范治理工艺的技术应用方式,严格按照要求完成治理工作,确保技术参数科学,符合黑臭水体的治理需要。第三,河底坡度控制,根据修复后河道需具备的生态功能,确保回填土的坡度在合理范围内,提升自理后河道的稳定性。坚持分段治理原则,依据污染情况将水体划分为多个区域,有针对性地制订布置方案,高质量完成黑臭水体河底末端治理工作,优化河道的生态环境,使修复后河道的自净能力提升,实现生态环境与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
综上所述,黑臭水体河底末端修复治理技术具有较高的研究价值,有助于提升黑臭水体治理效率,消除黑臭水体治理产生的消极影响。相关人员需关注技术领域最新研究成果,学习先进的技术应用理念,不断创新河底末端修复治理技术的应用方式,实现黑臭水体治理目标,保护地区生态环境,推动地区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