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国有企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主导力量,组织结构复杂,管理难度较大,面临的风险也多种多样。内部审计作为企业管理的重要防线,作用越来越突出。审计整改合规到位、扎实有效是国有企业任务目标实现和管理效益提升的重要途径。然而,近年来,审计整改时效性差、复杂系统问题整改责任不清等现象仍是面临的重要问题,影响审计监督效果和业务管理水平的提升。本文结合国有企业内部审计整改管理实际,尝试通过优化内部审计整改闭环工作流程、固化信息共享、结果共用的工作机制、建立审计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机制、搭建整改信息化系统,有助于国有企业探索审计整改管理的有效途径。
关键词:国有企业;审计;闭环;信息共享
DOI:10.12433/zgkjtz.20240332
审计整改是审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最终落脚点,是将“审计成果”转化为“审计成效”的关键环节,是发挥审计作用的重要抓手和强化审计结果运用的有效途径,也是维护审计监督权威,实现国有企业内部审计自查功能的重要保障。近年来存在的整改时效性差、复杂系统问题整改责任不清等现象,使审计整改成为审计工作的“短板”“整改难”,成为制约审计效用发挥的一大瓶颈。鉴于此,优化内部审计整改闭环管理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重要任务。
一、内部审计整改的重要性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多次对加强审计整改工作作出重要部署和明确要求,这也为国有企业内部审计整改工作指明了方向。国资委印发《关于深化中央企业内部审计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进一步压实整改落实责任,促进审计整改与结果运用,提高审计整改的质量和效果。
审计整改工作通常是指被审计单位根据审计机关提出的整改意见或改进建议,对其自身存在的各类违规问题和管理问题进行纠正和改进的过程,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被审计单位执行审计机关提出的整改意见的行为;二是被审计单位根据审计报告提出的管理建议,采取改进措施提升管理水平的行为,是审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最终落脚点,是将“审计成果”转化为“审计成效”的关键一环,是发挥审计“治已病”作用的重要抓手和强化审计结果运用的有效途径,也是维护审计监督权威,实现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免疫系统”功能的重要保障。
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审计法》,首次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写入条款,并且明确了各相关单位落实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为审计整改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让审计整改工作有法可依。作为审计工作的“最后一公里”,审计整改合规到位、扎实有效是推动党和国家决策部署落实落地的重要手段,也是国有企业任务目标实现和管理效益提升的重要途径。
二、内部审计整改管理现状分析
(一)后续审计流程冗长,时效性低
后续审计流程冗长,存在重复环节和不必要的程序,如审计报告阅批和审计意见书下发环节分开进行,导致审计整改周期长、时效性低;对于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追踪回访一般在年末统一开展,检查结果反馈相对滞后,部分整改支撑材料因时点偏离原因无法追溯检查,影响审计整改追踪回访信息的准确性。
(二)审计信息传递及共享机制不健全
《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对建立健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机制,加强与内部纪检监察、巡视巡查、组织人事等其他内部监督力量协作配合,建立信息共享、结果共用、重要事项共同实施、问题整改问责共同落实等工作机制及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当前,审计报告信息发布和传递渠道受传阅范围、分项管理模式限制,部分问题涉及的单位难以及时、全面获取审计报告信息,导致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通报不及时、范围不全面,缺少问题共享的平台和渠道,
共性问题的联动整改效果不佳,仅依靠部分问题直接责任单位无法从根源整改,还需要畅通信息传递渠道,从管理体制机制等方面系统性完善。
(三)整改不彻底,举一反三效果不明显
近年来,审计发现问题包括整改检查回访情况,存在管理问题难以彻底整改、复杂系统问题整改责任不清、整改措施缺乏有效性、同类问题重复出现的现象。在个别单位发现的问题,仅在一定范围内知悉和整改,没有及时提醒同类单位有效预防,整改举一反三效果不明顯。
(四)整改管理的信息化手段有待加强
目前,企业审计整改数据的记录、存储、维护更新等情况,主要依赖于人工登记的电子台账管理。面对累计整改数据量越来越大、信息时效性要求越来越高的现状,该模式已无法满足信息的全面、及时、准确管理需求,启动审计信息化管理平台的建设工作迫在眉睫。
(五)审计整改认定标准可执行性低
分析企业现行审计整改管理制度中各类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原则和闭环标淮的执行落实效果,结合上级单位审计整改要求和企业实际情况,发现部分整改认定标准模糊、缺乏可操作性,不适用于企业实际管理情况。如: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认定标准分为“已整改”“阶段性整改”“正在整改”“整改不到位”和“未整改”,其中“阶段性整改”和“正在整改”判定标准不明确,实际执行过程中存在难以对标的情况;“审计整改完成率”仅从文字上陈述了其定义,但没有具体的计算方式,导致比率计算标准不统一,各家单位的整改情况不具有可比性。
三、内部审计整改管理优化实践
(一)优化内部审计整改闭环工作流程,提高审计整改的时效性
修订与完善《后续审计管理办法》,去除、合并后续审计流程中的冗余或重复环节,将审计报告传阅和审计意见书下发环节合并,使被审计单位快速有效制定问题整改计划,大幅度缩短审计整改计划制定周期,有利于被审计单位及时有效整改,提升审计成果发挥作用的时效性。
及时对到达整改节点的问题回访检查,形成常态化回访机制。判断整改措施的合理性,了解措施的落实情况,实时掌握重大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状态和进度。对于未完成整改的督促责任单位及时闭环,同时提示继续采取有效措施规避风险。
(二)固化信息共享、结果共用的工作机制,强化审计结果运用
定期组织纪检、人力、财务等内部监督部门,以及物资采购、资产建设等审计事项主要涉及单位召开审计工作联席会议,通报审计项目开展情况,共享问题和风险信息,对共性问题和典型性问题分析研判后确定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时间节点及检查机制,畅通审计信息传递渠道。
此外,将内部审计发现问题、审计整改情况推送至人事部门,作为被审计领导干部考核、任免和奖惩的重要参考;对于发现的重大违规违纪违法线索,及时向纪检部门移交,同时深入参与巡察工作,对涉及本业务域的管理问题,加强监督、指导和把关,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深化标本兼治,提升联合监督效果。
(三)建立审计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机制,强化举一反三整改效果
建立审计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机制,定期组织开展采购领域和生产单位“审计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会”,宣讲企业采购领域和生产单位管理方面的审计典型案例。针对各采购主体,分析讲解近些年内外部审计在采购制度、采购业务各环节发现的典型问题案例;针对各生产单位,分析讲解外委流转、实物管理、会计核算、资产质量等方面存在常见问题类型和易出现问题的风险点。对于责任单位通报审计发现问题,向同业务类型或业务归口管理部门问题信息传递,提升采购领域及生产管理人员的合规意识,助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走深做实,提升审计整改效果。
(四)完善审计整改标准库,规范审计整改认定标准
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认定标准进行优化更新:细化“审计整改完成率”计算原则和方法;规范审计整改管理台账信息要素;将审计整改状态由上述“已整改”“阶段性整改”“正在整改”“整改不到位”和“未整改”五种状态简化为“已完成整改”“正在整改”“未完成整改”和“未整改”四种状态,并进一步明确判定标准;针对不同类型和造成不同后果的审计问题,制定可操作、可对标的整改闭环标准;根据问题整改难度和涉及整改责任单位复杂情况,细化整改期限要求。整体提升审计整改认定标准的合理性和可执行性,为整改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奠定基础。
(五)搭建审计整改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审计整改可视化管理
启动审计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系统主要包含审计基础数据库、审计项目管理、审计整改管理三个模块,其中审计整改模块将审计发现问题归类划分,以业务域为基础,逐层按照业务模块、业务流程构建审计问题分类树形结构,为审计发现问题统计分析、明确问题分布领域、研判风险变动趋势、管理决策等提供依据。该模块从被审计单位制定整改计划开始,记录审计整改全流程信息,包括整改措施、时间节点、责任人、责任单位认定的整改结论、审计人员现场回访情况和认定的整改结论,多次迭代直至问题整改闭环。借助系统可以快速有效识别到达整改节点和整改未闭环问题涉及的风险点,提升后续审计效率及效果,同时形成全面、准确、及时的问题整改数据库,实现审计整改的动态可视化管理。
四、内部审计整改管理优化成效
(一)优化了审计整改效果,提升了审计整改率
以定期召开审计工作联席会的形式,通报审计发现问题和整改落实情况,共享问题和风险信息,对屡查屡犯问题、共性问题和系统性问题,分析研判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协商确定整改责任、整改措施和整改节点,制定了更为科学有效的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方案;审计追踪回访频率提升,进一步强化对整改方案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有效提升了审计整改效果。经统计,已到期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率较以往年度有较大幅度提升。
(二)建立了科学的审计整改闭环管理机制
完善《后续审计管理办法》《审计整改管理细则》,合并后续审计流程中的冗余环节,优化后续审计实施流程;细化问题整改认定标准,提升审计整改认定标准的客观性、一致性,指导审计整改工作更加规范、有序、高效的开展。审计整改信息化管理系统智能识别并提示到达整改节点和整改未闭环问题涉及的风险点,保障审计整改数据的完整、准确,提升后续审计的效率及效果。
(三)联合监督成效显现
纪检监察监督和审计监督融会贯通,立足各自的职能定位,依托双方监督范围、监督对象、监督方式的互补性,建立日常沟通配合机制,规范问题线索移送流程,定期组织召开审计联席会,通报纪检监察监督和审计监督发现的普遍问题和重要情况,安排部署关键重要监督任务共同实施,做到联合监督、协同发力。在联合开展的内部巡察和部分业务调查过程中,审计人员和纪检监察人员发挥各自业务专长,取得了“一加一大于二”的监督效果,助推“大监督”体系顺利运行。
(四)进一步营造了合规管理氛围
在開展以案示警、审计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活动中,汇编形成《采购领域审计典型案例库》《生产单位审计典型案例库》,有助于提升采购领域和生产单位关键重要岗位工作人员的合规管理意识,规避业务办理过程中的违规风险点,从各业务环节进一步规范管理,促进工作效能的提升,助力营造合规管理氛围。
五、小结与展望
内部审计发现问题不是目的,根本目的是通过揭示问题促进整改,推动完善制度,提升管理,减少问题产生的根源,降低问题发生的概率,促进企业合规高效运行。审计整改工作到不到位,直接关系到审计监督作用能否得到充分、有效发挥。面对外部形势的复杂变化以及企业内部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求,必须转变重审计轻整改、重监督轻服务、重查处轻预防的传统观念,一体化推进揭示问题、分析原因、落实整改、规范管理。在企业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内部审计应始终以实现企业战略目标为宗旨,全面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与服务职能,聚焦主责主业,排查风险、堵塞漏洞、减少损失、降低风险,最大限度地实现内部审计价值,以高质量审计成效助推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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