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内蒙古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报告

2024-04-12 10:48史主生
新西部 2024年3期
关键词:农牧民内蒙古

2023年,内蒙古以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乡村振兴”内容为遵循,以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为牵引,坚持农牧业农村牧区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强化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同时,结合内蒙古农村牧区发展的现实情况,在做实乡村“微治理”、推动京蒙协作再升级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创新力度,在推动农业经济发展、促进农牧民增收、建设高标准农田、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改善人居环境等方面成绩显著。

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中提出,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对摆脱贫困的县,从脱贫之日起设立5年过渡期。2022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扎实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因此,2023年既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五年过渡期的中间一年,又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关键之年。内蒙古自治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及2023年6月总书记在内蒙古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推动乡村产业兴旺等重点领域,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与乡村治理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乡村全面振兴取得实质性进展

2023年是新冠肺炎疫情结束后的第一年,是为下一步建设好农村和发展好农业奠定基础的一年。内蒙古扎实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重点工作,在推动农业经济发展,促进农牧民增收,建设高标准农田,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改善人居环境等方面成绩显著。

(一)农业经济稳中有增,农牧民及脱贫群众持续增收

农业经济继续呈现稳中有增态势。2023年全区地区生产总值24627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2022年增长7.3%。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737亿元,比上年增长5.5%。农林牧渔业增加值比2022年增长5.5%,增速比上年提高1.0个百分点。农村牧区居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增速高于城镇居民。内蒙古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8130元,比2022年增长6.1%。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8676元,同比增长5.1%;农村牧区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221元,同比增长8.0%,增速高出城镇居民2.9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29,较上年缩小0.07,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缩小。同时,脱贫群众持续增收。截至2022年末,内蒙古脱贫人口人均年纯收入达到16900元,在全国22个中西部省区排名第3位,收入同比增长13.04%。

(二)“塞北粮仓”更加丰盈,大豆油料扩种成效明显

内蒙古自治区是国家重要的“粮仓”“肉库”“奶罐”,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是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之一。2023年,内蒙古粮食播种面积1.04亿亩,比2022年增加49.3万亩;粮食总产量达到791.6亿斤,比2022年增加11.4亿斤,居全国第6位;粮食作物平均单产达到378公斤/亩,比上年提高约4公斤/亩,粮食总产和单产再创新高,实现“二十连丰”。2023年,内蒙古猪肉、牛肉、羊肉、禽肉产量依次为75.7万吨,77.8万吨,108.8万吨,23.0万吨,猪牛羊禽肉产量总计达到285.4万吨,比2022年增长2.7%,畜牧业生产实现“十九连稳”。2023年,内蒙古奶牛存栏、牛奶产量、乳制品产量依次为168.7万头、792.6万吨、473.0万吨,同比增长6.1%、8.0%、13.2%,奶业振兴迈出新步伐。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种大豆油料的决策部署,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快提高大豆自给率的有关要求,2022年以来,内蒙古千方百计扩大大豆播种面积。2022年播种面积1833.1万亩,同比扩种493.3万亩,超额完成国家1754.8万亩的播种任务,大豆产量达到49.1亿斤。2023年是我国实施大豆和油料产能提升工程的第二年。内蒙古继续保持增加大豆播种面积,其中,占内蒙古大豆播种面积近75%的呼伦贝尔,2023年播种面积达到1347万亩,比2022年增加14.6万亩,一定程度上提升我国大豆和食用植物油产能和自给率。

(三)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强,高标准农田稳步推进

基础设施建设是农牧业发展的前提,是巩固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保障农畜产品产量、质量稳定的关键举措。为贯彻落实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面铺开及加快摸清盐碱地资源工作推进视频会的会议精神,内蒙古自治区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23年10月启动土壤普查“百日攻坚”行动,截至11月底,12盟市共计完成90133个表层样点的外业调查采样任务,1609个剖面样调查采样已全部完成,提前完成农业农村部对耕地、园地、林草地等农用地普查任务。大力建设饲草、草种繁育基地。在10个盟市、32个旗县(区)、400多个地块新建草种繁育基地17.15万亩,全年制种能力有望突破500万公斤;饲草种植总面积达到1967.7万亩,其中种植优质苜蓿60万亩、饲用燕麦193万亩,人工羊草达到53万亩,平茬柠条144.05万亩,饲草产量预计超过8000万吨,内蒙古饲草产量、草种数量均居全国前列。水利工程项目全面提速。2023年,内蒙古累计落实水利建设投资182亿元,同比增长34.8%;开工水利项目507个,同比增长9.98%。大型灌区和重点中型灌区全部实现取水口在线计量,建成全区地下水灌区“以电折水”平台,农业用水有效计量体系逐步构建。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上“一马当先”。通过构建“大底图”、发展“大片区”、实施“大节水”、实现“大保护”、培育“大试点”,全力建设“大农田”示范样本,截至2023年末,已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5237万亩,支撑全区三分之二以上的粮食产能。

(四)美丽乡村建设取得新进步,人居环境显著改善

内蒙古自治区乡村振兴局、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等18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乡村建设行动任务清单》。加强村庄规划建设。坚持县域统筹,支持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分区分类编制村庄规划,合理确定村庄布局和建设边界,如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编制、完成、发布、实施140个行政村村庄规划。大力完善农村供水工程体系。投资4.81亿元,新建扩建集中供水工程531处、分散式水源工程909处,32万人农牧民受益,边境牧区1.4万农牧民的拉水距离缩短至5公里之内,农区规模化供水比例及牧区供水到户、牲畜自动化饮水等智能供水比例进一步提高,完成集中供水工程维修养护2100余处,服务人口130万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明显改善。截至2023年,全区行政村光纤通达率为99.5%,4G网络覆盖率为99.45%,宽带通达率达到100%,5G网络已实现12个盟市市区、103个县级和941个乡镇及重点工业园区全覆盖,每万人拥有5G基站25个,高于全国18个/万人的水平。人居环境显著改善。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2022年12月印发的《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2023年,内蒙古以沿黄流域和“一湖两海”为重点,分类实施农村牧区户厕改造、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開展“三清理、三整治、四提升”村庄专项行动,农村牧区户厕改造高质高效推进,生活污水治理率不断提高,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加速覆盖。

内蒙古在乡村振兴道路上的有益探索

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牧区工作的全面领导,以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为牵引,坚持农牧业农村牧区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强化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同时,结合内蒙古农村牧区发展的现实情况,在做实乡村“微治理”、推动京蒙协作再升级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创新力度,探索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新路子。

(一)做实乡村“微治理”,释放振兴“长效能”

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乡村微治理是通过建立各级基层组织、发挥村民自治等方式,提高农村社区管理和服务水平的一种方案。2023年,内蒙古着力用活“微”自决,优化“微治理”。

一是完善“微体系”。组建党小组,负责落实村支部的工作部署,联系、管理本小组党员群众、乡贤能人等,确保各类组织在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成立村民小组理事会,涉及小组内的重大项目要由村民小组理事会表决通过;成立其他村民自治组织。如党员先锋队、巾帼志愿服务队、青年突击队、红白理事会、治安联防队等自愿服务组织,并接受党小组和村民小组理事会的统一领导;组建村务监督小组,加强对村组干部的监督。通过成立“微组织”,使组织设置更加优化,组织体系覆盖到村民小组,党的工作延伸至“神经末梢”,筑牢党的基层战斗堡垒。

二是开设“微课堂”。针对农村牧区居民居住分散、经常开展大规模集中教育培训不便等实际,在农村牧区开设微课堂,在村部、党员中心户、党员种养大户、远程教育服务站等党员聚集地设置微课堂教育点,经常性开展党的创新理论、法律法规等宣讲,将农村牧区党员教育培训链条向基层延伸。同时,拍摄微课堂视频,免费对广大农牧民进行先进实用技术、政策法规、经营管理、传统文化等方面的培训,使农牧民学习更加便捷。如鄂尔多斯将摄制的系列微视频课程在“鄂尔多斯科技”“鄂尔多斯新闻网”“鄂尔多斯發布”等媒体开设专栏,同时通过抖音、微信、微博等平台进行推广和传播。

三是提供“微服务”。在嘎查村广泛组建联系服务党员群众微信群,收集民情民意、难事急事,为村党组织议事决策、申请项目提供决策依据;通过发动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群众组建党员先锋服务队、巾帼服务队、青年志愿服务队等各类志愿服务队,广泛开展环境整治、便民代办等志愿服务;对结对(帮扶)联系户、独居老人、重点人群等定期走访了解生产生活需求情况,为他们提供结对帮扶、健康咨询、上门社保认证、医保征缴、农业知识普及等服务,让干部多做事、让群众少跑腿,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米”。

(二)完善结对帮扶,推动京蒙协作再升级

1996年,党中央、国务院作出开展东西部扶贫协作的重大决策,京蒙两地建立对口帮扶关系。2023年,北京和内蒙古在教育、医疗、农畜产品销售、产业协作等领域全面深化合作,实施京蒙协作六个“倍增计划”,以大合作促进大发展。

一是实施京蒙协作“教育倍增计划”。2023年,京蒙双方签订《关于深化京蒙教育东西部协作工作的协议》,重点围绕实施“内蒙古教师队伍能力提升”计划、实施京蒙教育远程互助工程等开展合作交流。充分发挥首都高校、教研部门、中小幼职学校优势,有序接收相同学段学科内蒙古学校教导主任、教研员、骨干教师培训和跟岗实践;打造集资源共享、在线研修、协同教研、双师课堂、听评课、公开课与直播等服务于一体的京蒙教育协作智慧平台,并先行在国家乡村振兴重点旗县的教育人才“组团式”帮扶学校使用;完善结对校支撑机制,选派优质干部教师队伍,全力做好京蒙结对区县高中帮扶工作,辐射带动县域高中制度、队伍、教学、文化建设实现新突破等。

二是实施京蒙协作“医疗倍增计划”。京蒙协作“医疗倍增计划”是借助北京市丰富的医疗资源和技术力量,通过协作实现北京与内蒙古医疗资源的多方面对接共享,推动内蒙古卫生健康事业更好惠及城乡居民。截至2023年末,北京市8家医院与内蒙古自治区7家医院签署“一对一”重点专科协作协议;内蒙古自治区7家医院与北京市专家团队签约23个,全区315家医院与北京市276家医院建立结对关系;北京专家来呼出诊111人,合计出诊217人次,接诊患者3097人,完成手术201台,开展新技术、新项目23项,指导科研项目43次,开展基于互联网的远程会诊、病例讨论、示教培训126次。

三是实施京蒙协作“农畜产品销售倍增计划”。农畜产品销售是提升传统畜牧业、增加农牧民收入的一项重要工作。“农畜产品销售倍增计划”旨在发挥内蒙古“粮仓”“肉库”“奶罐”资源禀赋,把推动脱贫地区发展、脱贫群众增收与保障首都农畜产品供给结合起来,通过建机制、搭平台,强品牌、提品质,拓销路、创模式等方式,多措并举推动内蒙古优质农畜产品在北京销售。立足自治区资源禀赋和发展基础,做好“土特产”文章,重点在脱贫地区打造一批农牧业种养基地、农畜产品精深加工基地,推进全产业链开发;加强农畜产品生产全过程管控,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提升农畜产品质量;深入开展品牌提升行动,培育更多绿色有机产品、地理标志产品,打造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知名区域公用品牌;对接定向采购需求,积极拓展线上渠道,加大与电商平台的合作力度,推动内蒙古产品批量化进驻北京大型批发市场等。

四是实施京蒙协作“旅游倍增计划”。内蒙古旅游资源丰富多样,推动传统乡村旅游产品升级,丰富乡村文化旅游产品供给,拓展乡村文旅消费空间,是赋能乡村振兴的强抓手。2023年,内蒙古围绕文旅产业协作机制、打造文化旅游精品、拓展交流合作领域、加强宣传推广等方面积极开展工作。面向北京地区开展旅游、演艺、自驾、乡村周边游、休闲度假游等综合性宣传推广,组织盟市在北京市举办专题推介会;暑期运营“草原避暑之都·乌兰察布号”旅游专列,加开北京-乌兰察布-锡林浩特(赤峰)旅游专线,方便北京游客到内蒙古避暑旅游;中央民族歌舞团与内蒙古艺术剧院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就支持内蒙古自治区创作精品、演出推广、艺术培训等方面进行交流合作。截至2023年末,京蒙游客互送超过1000万人次,完成2023年度目标。

五是实施京蒙协作“产业合作倍增计划”。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基础,产业兴旺是解决一切农村问题的前提,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关键。“产业合作倍增计划”旨在通过持续深化京蒙产业协作,建立起与北京市全域对接的产业协作体系。“计划”中提到的支持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建设,要求围绕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聚焦肉牛、肉羊、奶业、马铃薯、草业等优势主导产业链、产业群谋划项目,充分释放“粮仓”“肉库”“奶罐”潜能,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壮大,促进农牧民持续增收。此外,2023年北京与内蒙古共同推进开展了浑善达克沙地光伏生态修复暨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融合基地(绿电进京)、京能集团承建的凉城150万千瓦风电光伏项目、乌兰浩特50万千瓦风电项目和京东方能源集团苏尼特右旗20万千瓦牧光储综合示范项目建设,积极鼓励支持两地企业共同建设清洁能源项目71个,既将绿电绿氢送到首都,又为乡村振兴注入了新动能。

六是实施京蒙协作“科技创新倍增计划”。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农业科技创新是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根本动力。“科技创新倍增计划”提出,通过实施科技创新平台提质升级行动、重大关键技术联合攻关行动、科技人才智力引育行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等4项重点任务。在支持农业科技创新方面,加强京蒙科技供需、创新成果对接,组织实施一批京蒙科技合作项目,支持区内企业、高校院所与东部创新主体开展联合攻关;支持区内企业、高校院所与北京创新主体合作共建各类创新平台载体——巴彦淖尔与中国农业大学等科研机构联合共建肉羊、小麦、向日葵、河套灌区土壤地力提升技术创新中心,以此为基础共建巴彦淖尔研究院,布局灌区水转化综合模拟大科学装置,安排专项经费支持中国农科院北方农牧业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国家乳业技术创新中心与北京工商大学共建联合实验室,推动蒙草集团与中国农业大学、北京林业大学、中国农业科学院等合力筹建国家草业技术创新中心。

(三)突出重要关键环节,实施专项行動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要求,结合本地区乡村振兴进展情况,内蒙古自治区重视抓住产业、人才等重要关键环节,实施推进“万企兴万村”、“百校联百县兴千村”、农业“科技小院”建设等专项行动。

一是深入推进“万企兴万村”行动。“万企兴万村”行动,是“万企帮万村”行动的延续和升华,是党中央立足我国农业农村发展实际、发挥民营企业特色优势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的有力抓手。2021年12月,继内蒙古全面启动“万企兴万村”行动后,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联与相关部门出台《关于开展内蒙古自治区“万企兴万村”行动的实施方案》,具体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回报家乡”行动、“人才培育”工程、消费帮扶和公益活动,拓宽“万企兴万村”行动实施渠道,多措并举推动“万企兴万村”行动有效开展。2023年12月,为扩大行动影响,引导激励各类参与主体在“万企兴万村”行动中主动担当作为,推动行动取得更大成效,对多家企业、商会予以通报表扬。

二是启动实施“百校联百县兴千村”行动。为进一步高质量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国家乡村振兴局指导乡村建设高校联盟积极发挥平台作用,开展“百校联百县兴千村”行动。2022年11月,国家乡村振兴局发布第一批“百校联百县兴千村”行动结对名单,内蒙古农业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内蒙古民族大学、赤峰学院、内蒙古工业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分别与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兴安盟科右前旗、通辽市库伦旗、赤峰市宁城县、锡林郭勒盟正镶白旗、阿拉善盟阿左旗结对。2023年,内蒙古第一批校县合作实践基地建设扎实推进,乡村建设咨询服务有序开展,乡村本土人才培养工作逐渐起步,乡村建设驻村服务全面展开。

三是实施农牧“科技小院”建设行动。科技小院是通过推动高校、科研院所专家和研究生服务“三农三牧”,构建“政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新机制,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农牧“科技小院”新模式,促进农牧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牧民富裕富足,助力乡村全面振兴。2023年,内蒙古出台《2023-2025年支持农牧“科技小院”建设三年行动方案》,积极围绕产业振兴,发挥高校、科研院所的智力优势和人才优势,大力推广农业科研,科技创新,示范推广,人才培养,社会服务“五位一体”的建设模式,鼓励科技人员将论文写在乡村一线。通过科技小院搭建农民与农技专家人才交流、学农联合创新的“院地共建”平台,构建“全国首席专家+区级技术负责人+旗县市区技术指导员+辐射带动户+小院学生”科技成果快速转化通道,加速培育农村优势特色产业,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截至2023年6月,内蒙古共建成49家科技小院,是全国科技小院建成数量最多的省区,未来两年还要继续支持建设科技小院,力争实现全区旗县(市、区)农牧“科技小院”全覆盖。

2024年内蒙古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思路

以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为遵循,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为引领,紧扣“两确保、三提升、两强化”,结合内蒙古农村牧区发展现状,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循序渐进、久久为功,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为谱写内蒙古新篇章、建设“模范自治区”贡献更大力量。

(一)按下乡村“美颜健”,推动人居环境“焕新颜”

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内蒙古要以整治环境问题为先手棋,从解决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入手,做好厕所革命、垃圾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等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一是扎实推进“厕所革命”。在改厕选址和改厕模式方面做好科学规划,建立长效管护运营机制,积极推广新型卫生厕所,将厕所粪污转化为资源。

二是提升生活垃圾污水处理治理水平。对于靠近中心城区的城郊农村,统筹城乡环卫保洁一体化;对于人口较为集中的农牧区通过组建镇村保洁公司、购买村集体劳务服务等形式采取多元化保洁。

三是推动村容村貌整体提升。强化村庄道路、广场、宅前屋后等重要节点绿化,充分利用村内广场、荒地、边角地等修建小微公园,打造公共绿地,发挥其景观、休憩、空间分割等功能。

(二)紧握生态“金钥匙”,走“绿富双赢”发展路

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内蒙古要把握好自身生态优势,结合农村牧区环境整治取得成效,将良好的生态环境、人居环境转变成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的产品优势、产业优势、发展优势,实现“美丽风景”向“美丽经济”的有效转化。

一是加大绿色农畜产品供给,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加强綠色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落实好农牧民补贴奖励政策,大力降低农牧业生产经营成本,适当提高粮食收购价格,建设好国家“粮仓”“肉库”“奶罐”。

二是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推动绿水青山直接“变现”。充分应用生态价值评估成果,通过建立纵向补偿和横向补偿相结合的综合补偿制度,“谁收益谁付费”的市场化变现机制等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推动绿水青山直接“变现”,并将“变现资金”投入到乡村振兴、促进农牧民增收过程中。

三是坚持生态优先,激发乡村绿色发展新动能。以绿水青山、美丽乡村建设为依托,用好扶贫项目资产及衔接资金,发展绿色农畜产品精深加工业、乡村旅游、光伏、电子商务、庭院经济等绿色产业,壮大农村牧区集体经济,拓宽农牧民增收途径。

(三)谨守人民中心“内核”,提升农牧民生活品质

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内蒙古要在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中,更加坚定地站稳人民立场,在努力做大“蛋糕”的同时用心分好“蛋糕”,把惠民生、暖民心、顺民意的工作做到农牧民群众的心坎上。

一是全方位改善农牧民生活。着力补齐就业、养老、医疗、教育等乡村公共服务短板,拓宽农牧民增收渠道,加强面向农牧民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力度,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

二是推进“智慧乡村”建设。通过探索数字乡村建设,打造智慧化应用场景,调动农村牧区基层组织和广大农牧民参与公共事务的积极性,以数字技术稳步提升嘎查村治理现代化水平和农牧民生活品质。

三是不断丰富农牧民精神文化生活。在全区构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农村文化礼堂三级阵地,建成一批家风家训馆、村史馆、农牧民书屋等,有效遏制陈规陋习,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乡土文化,助推乡村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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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白莲:《我区科技小院数量位居全国第一》,载《内蒙古日报》(汉),2023-03-05。

[6]李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路径研究》,载《山西农经》,2022(21):51-53页。

[7]徐莎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实践路径探析》,载《农村·农业·农民》(A版),2023(06):40-42页。

作者简介

史主生 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研究方向为区域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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