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玉庭
近日,笔者到浙江省龙港市进行了深度调研,了解到龙港市自被列入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以来,聚焦全域城镇化过程中农民居住问题,探索农民住房公积金制度,将农民群体纳入公积金保障体系,丰富了城乡融合进程的实现形式。该制度入选“浙江省第二批共富最佳实践”“浙江省共同富裕示范区15 个机制性制度性创新模式培育库”“浙江省2022 年度乡村振兴最佳创新案例”。
2022 年8 月,龙港市出台了《关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建缴住房公积金工作的实施意见》,随后陆续出台了7 个配套文件,从扩大覆盖面、业务办理、财政补贴、金融政策、年审制度等方面进行进一步细化,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农民住房公积金制度框架。试点范围已从首批 13 个试点社区扩面至全市102 个社区,取得了明显成效。
参照温州市灵活就业人员政策为农民建缴住房公积金。龙港市于2019 年撤镇设市,在行政管理上实现了全域城市化,村庄建制单元已改为社区,土地并未征收。由于土地紧张和规划管控,大部分社区事实上已无新批宅基地,约10%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尚未实现宅基地资格权,部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成了“分不了宅基地、享受不了城镇住房保障、买不起商品房”的“夹心层”群体。为减轻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购买保障房资金压力,龙港市规定,凡年满16 周岁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经济收入相对稳定、个人信用良好的情况下,可依规建缴住房公积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建缴住房公积金通过“浙里办”手机软件或电脑端在线申请办理,审批周期为5 天左右。在缴存标准设置方面不搞“一刀切”,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根据自身收入实际情况按月缴存,最低为龙港市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10%。目前,已有 6536 名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归集额达 623.2万元。此外,龙港市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建缴住房公积金工作纳入社区共同富裕专项工作,列入社区考核内容。
实行财政配缴和缴存利息补贴。对尚未实现宅基地资格权,且同一户口簿内所有人员在本市范围内无住房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和全市低收入农户,实行每人每月150元的缴存财政补助。配缴资金列入龙港市农业农村部门年度预算,并对配缴对象实行资格年审制度。同时,鼓励有条件的集体经济组织每年提取一定集体收入,用于对参加住房公积金存缴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补助,如涂厂社区对本社区20名低收入农户按照最低标准全额补助。目前,已有199 名无房户和低收入农户享受财政配缴资金。此外,为增强政策吸引力,对所有建缴对象的个人缴存部分,按照国家基准利率5 年定期利率给予利息补贴,提高农民公积金投资收益。
提供低息贷款。公积金贷款支持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多渠道解决住房问题,连续缴存6 个月以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为 20万~80 万元,支持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建造、返修自建房,以及购买跨社区调剂保障房、购买安置房、装修、租赁等。贷款额度基本覆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同程度购建房的资金缺口。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仅为3.25%,比当前商业贷款年利率低1.05 个百分点。以贷款20 万元、20 年为例,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通过公积金贷款,比商业贷款月还款金额降低109.4元,累计减少利息支出2.63 万元。此外,龙港市设立“农商共富基金”,按照每月50~100 元的标准,对贷款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给予利息补贴。2023 年5 月,龙港市发放首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住房公积金贷款。
龙港市农民住房公积金制度探索得到了温州市的大力支持,中国人民银行温州市中心支行单列“支农支小”再贷款资金1 亿元,用于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对建缴公积金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贷款投放。
注重资金安全监管。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住房公积金制度统一纳入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体系。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需以所购建房产(含农村宅基地和农房)作为房产抵押担保,并同意本人及其家庭成员的集体经济组织收益的个人分配部分,优先用于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农村住房公积金制度创新是宅基地资格权多种实现形式的重要探索,具有一定借鉴意义。
该制度是城乡融合背景下解决农民居住新问题的切实举措。在城乡融合进程中,一些农民成了宅基地制度和城镇住房保障制度双不沾的“夹心层”群体。龙港市的农民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以国家现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基本框架为基础,以温州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制度作为蓝本,将长期被排斥在住房公积金制度之外的农民群体纳入已有的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并给予相应财政补贴,是解决部分农民居住问题的切实举措。
该制度解决了农民建房或购房资金压力问题。以前,农村房屋多为就地取材、农民自建,建房成本较低,“家里凑一凑,亲戚朋友借一借”就能解决建房资金问题,这意味着有宅基地基本等同于有房住。但2000 年以来,农房建筑结构、建筑材料更新升级,成本随之上升。据统计,2000—2021 年,农村人均住房造价由6066 元增至52559 元,明显高于同期的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幅,农民建房压力陡增。目前,我国尚未建立农民建房专门金融政策,龙港市农民住房公积金制度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所购建房产(含农村宅基地和农房)作为房产抵押担保,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提供低息贷款,有效减轻了农民建房或购房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