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碳”背景下大气污染协同治理对策研究

2024-04-02 21:51李路娟
皮革制作与环保科技 2024年1期
关键词:双碳环境治理协同

公 诚 ,李路娟

(1.临沂市蒙阴县环境监控中心,山东 临沂 276200;2.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山东 临沂 276000)

引言

根据“双碳”目标,我国预计在2030年达到碳排放峰值,并在2060年实现“碳中和”。在“双碳”目标达成过程中,大气污染治理势在必行。但是,当前的大气污染治理过程存在种种障碍,因此相关部门应当采用协同治理模式,提升大气治理的整体效果[1]。

1 “双碳”目标和大气环境治理的关系

1.1 “双碳”目标与大气治理

碳减排是控制由人类活动产生的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以降低其排放量的措施。在气候变化中,温室气体是导致气候产生变化的重要因素,不加节制地排放温室气体,会导致全球气温上升,并大大提升极端事件发生的频率。降低碳排放,气候变化速度就会降低,气候灾害的风险也会随之减少。目前,大气环境治理仍面临巨大挑战,因为大气环境治理不是单纯的一个地区的治理,而是涉及到多个区域的联合治理,而且受到气象条件等的制约。例如逆温等现象,会造成污染物滞留,提升大气环境治理的难度[2]。大气污染源种类多样,工业生产产生的废气排放、交通运输产生的尾气以及农业活动产生的碳排放物都会影响大气环境,因此治理难度较大。同时,大气污染有一定的区域性特点,其借助大气环流可以扩散到紧邻地区,跨区域协调也是大气环境治理的一大特征。大气环境治理需要大量的资金及人力资源,但是很多地区人力、物力资源不足,技术设备等也相对落后,因此,相关部门需要进行合作,形成合力加以治理,共同应对大气环境治理困境,以更好地保护我们的人类家园。

1.2 “双碳”与大气环境治理的协同效应

通过碳减排措施,可以降低温室气体排放,提升大气整体质量,碳减排和可持续发展目标一脉相承,能够降低对资源的依赖程度;而大气环境治理可以保护生态环境,并以此推动人类的可持续发展。二者的协同作用可以协调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以及环境效益。碳减排以及大气环境治理,都提升了公众对环境问题的重视程度,倡导大众更加自觉地遵守环境准则,提升环境保护工作的行动力。碳减排与大气环境治理,二者存在协同效应,二者共同保护环境可以减缓气候变化,并为实现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2 区域大气污染协同治理的困境-以京津冀为例

2.1 利益补偿机制存在问题

京津冀区域大气环境污染协同治理是我国较为典型的区域环境治理案例,北京是我国的首都,其经济总量以及人力资源等优势明显;天津市近些年发展虽然有所减缓,但其经济发展仍旧在我国处于中上游水平;而河北长期处于相对落后的状态。由于自身资源较为丰富,北京、天津在协同治理过程中发挥着主导作用,其控制力更为强劲。因此导致大气环境治理的主体和利益之间产生了各种矛盾,影响了大气环境区域协同治理的发展[3]。依据当前情况来看,利益补偿标准仍旧难以达成一致,利益平衡机制的不合理,导致地区之间环保资金投入不断缩减。长此以往,京津冀三地的协同发展会受到一定制约。

2.2 法律法规不完善

从立法层面来说,我国对于大气污染治理出台了专门的法规,对于大气污染联合防控也有一些细则出台,但是对于联席会议程序等具体步骤等,没有给出详细的措施。“双碳”目标提出后,碳减排的相关法律体系仍旧不完善,虽然有大量“双碳”内容的政策性文件,但是很多都缺乏法律支撑,在实施过程中也出现相互推诿的现象。从地方立法状况来看,很多地方政府也制定了相应的保障条例,但是很多条例都是针对重大污染天气的应急规定,对于区域协同的权限、协同方式以及奖惩制度没有明确规定。为使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的效率得到保障,政府应不断强化法律制度的可行性,保证法律规章制度能够得到切实执行,以此推动污染治理工作的顺利实施。

2.3 公众参与机制不健全

为保证污染治理效率,使得协同治理机制能够更为健康地运转,在进行大气污染治理时,政府应助推公众参与环境治理。但是目前的法规中,针对公众的参与渠道及参与方式不十分明朗,难以真正调动公众参与大气环境治理的积极性。因此,政府和社会之间的协同合作需要进一步完善。另外,创设信息共享平台是政府调动公众积极性的基础,及时进行信息的公示公开,使得社会各界都了解污染治理的措施和进度,我们才能制定并采取更为恰当的治污措施。

2.4 协同治理沟通交流不畅

当前,城市群大气污染协同治理共享平台缺乏统一标准,系统完善的统一共享平台成为当前建设的方向和趋势。在信息发布方面,区域内信息发布渠道不同,地方政府、环保部门以及气象部门等不同部门,信息传播整合度较低,协同能力不足,也就无法发挥应有的作用。整体而言,城市群之间的区域协同治理目前还处于起步阶段,规章制度的完善还需要一定时间,同时大气污染具有流动性的特征,信息沟通效率低下的情况造成了区域间的信息壁垒。

3 “双碳”背景下碳减排的途径与策略

3.1 开发利用清洁能源

清洁能源具有可再生等特征,太阳能、风能、生物能等都属于清洁能源,这些能源来源多样且不会枯竭,在能源转换过程中不会产生碳排放物或产生较少的排放物。太阳能是使用最为广泛的清洁能源之一,太阳能的利用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经日趋成熟,在发电及热能利用方面得到广泛推广及使用。风能也是清洁能源的一大应用方向,风力发电可以解决部分地区的电力问题。水力资源也是清洁能源的一种,水利发电可依靠水轮机发电或利用潮汐进行发电,水利发电机能够通过水力驱动产生电能。生物质能也是当前应用较为广泛的一种清洁能源,生物质能主要借助植物或动物有机质,将其转化成能源,用于发电或作为气体燃料。不管是何种形式的清洁能源,在开发利用过程中都可以降低对传统能源的依赖,降低碳排放,对提升能源安全及经济发展水平意义重大。

3.2 提升能源效率

相关部门应创设行之有效的能源管理系统,实时监控能源消耗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然后据此制定相应的节能措施,做好监测工作。例如,采用具备节能技术的照明灯具、电机、节水器等,降低能源及水资源消耗;建筑采用自然光及自然光通风技术,减少空调及照明系统的使用。同时,还要不断加强公众的节能意识,培养公众节能的好习惯。提升能源效率、优化节能措施,对于减少碳排放及大气污染治理意义非凡,是实现我国环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对于构建低碳生活能够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3.3 实施低碳交通

交通工具运行中的碳排放不容忽视,鼓励乘坐公共交通,减少使用私家车是践行碳减排的重要措施。轨道交通、公交系统及轻轨等的建设及使用,能够降低私家车的使用量,减少车辆尾气排放,降低能源消耗。同时,对于短距离的交通,建议采用步行或骑行等交通方式,减少对汽车的依赖程度,缓解交通拥堵现象。因此,相关部门应不断完善便捷的自行车交通网络,提供公共自行车服务设施,降低燃油汽车的消耗及尾气排放量。对于电动车等电能动力车,需完善充电桩的建设及优化充电网络,提供方便快捷的充电服务,促进电动交通工具的推广及普及。为了加强航空领域的碳减排工作,还应研发低碳燃料,优化飞行器设计,降低航空碳排放,并积极推进高铁建设,减少短途航空出行。总之交通方面的低碳出行,主要是通过降低碳排放及改变人们出行方式等措施,减少燃油交通工具的使用,实现交通低碳出行。

4 基于“双碳”目标的大气污染协同治理策略

4.1 健全“双碳”协同管理沟通机制

针对大气环境问题,京津冀地区可以加强沟通机制建设,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打破不同部门之间存在的信息孤岛问题,实现协同工作,更为高效地承担自身应当担负的污染治理任务,真正形成高效协同的工作体系。此外,京津冀地区应当建立统一考核机制,对不同部门在工作治理中承担的责任和完成的任务予以公平公正的衡量,以更好地推动大气污染治理。建立跨部门协调机构,管理人员可共同参与讨论并提出最优解决方案。同时,由专业技术人员提出更具专业性的解决措施,通过相互协同,达到资源的最优配置,可以更好地实现区域内的大气污染治理目标。

4.2 健全相关法律法规

区域内协同治理大气污染,行政壁垒及地方保护主义是阻碍其前进的一大障碍,因此区域内大气污染治理措施的实施,一定要以公正、公平的法律法规作为前提,形成区域内污染治理联动标准控制体系。制定相关法律法规要坚持一致性、协调性及整体性原则,保证操作程序的合理及合法化。针对协同发展的重点问题,应有重点地制定法律条文细则;在立法过程中,要明确大气污染源的主次关系,然后根据主次关系制定相应的法律条文;同时,形成定期立法联络制度,对于存在地域性冲突的法律法规要及时进行清理,在清理规范过程中应正确评估地方发展阶段,对于同上级有冲突的地方性法规要及时废止和修改;成立环境治理立法委员会,定期吸收公众建议,及时调整区域法律平衡机制,完善行业从业人员准入门槛及责任追究机制,加强行业人员监管。相关部门要依据排污权指标制定相关排污收费标准及进行相应减排责任的分配,对高污染、高能耗企业要加强管理,使其及时退出市场。地方政府应当强化自身责任,严格控制源头污染,与公安机关构成联动机制,加强行政处罚甚至刑事处罚等,从执法角度切实强化环境整治措施。

4.3 推进多元主体参与

如果单靠某一行政主体进行节能减排及大气污染防控,很难解决周边城市外部的污染传播问题,因此需要确定政府中心责任,并打破原有行政区划目标的大气污染治理机制。相关企业应当不断提升技术水平,转型升级生产技术,转变高能耗、高污染的生产方式,并主动接受群众及政府的监督。政府可以配置区域内资源,有效调控污染物排放量,优化能源结构及能源使用方式。政府要加强对绿色节能产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在区域内实现绿色化生产,还可利用社会资本等,解决污染治理资金问题。非政府组织机构可以协助政府,或与政府积极协商,对企业日常生产进行监督,借助多种渠道,引导公众关注、保护环境及公共利益。同时,媒体应当发挥自身的舆论宣传作用,提升政府公共服务质量及群众对环境治理的满意度。

4.4 建立协作治理的制度框架

单一化的行政主导使得区域内环境治理无法真正落实到位,因此行政、市场及社会之间的合作治理成为当前区域环境治理的一大方向。整合三种治理机制,逐渐打破区域边界,发挥协同效应是区域环境治理的必由之路。

4.4.1 强化行政机制的作用

环境治理协作小组应当具有一定的权限和权威性,明确各地环境保护的目标,能够互相监督,保证工作真正落实到位。

4.4.2 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企业是市场机制的主要推动力,相关部门应激活并完善京津冀大气污染治理市场,活化民间资本的力量,加强绿色金融的应用力度,保证企业在减排过程中能够得到切实利益。同时还要加强大气污染治理补贴力度,区域内生态项目要有一定的补偿共享机制,更好地激发企业的主动参与能力。

4.4.3 发挥公众对环境治理的巨大推动作用

社会公众在区域环境协同治理过程中是不可或缺的主体力量,对于区域环境质量提升有着巨大的推动作用。社会公众参与环境治理是整个社会环境素养提升的重要标志,政府应积极参与环保宣传,畅通环境保护的参与渠道,切实为社会公众提供参与平台。

5 结语

综上,大气污染协同治理融合“双碳”背景,是提升大气环境治理的一个重大契机。企业降低能源消耗,不断优化能源结构;相关部门正确分析大气污染的主要原因,再配合精准的政策工具,强化大气污染协同治理制度,协调环境保护各主体的利益,并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才能真正为“双碳”目标的实现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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