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静
[摘要] 为让学生感知生活中的法、身边的法,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维习惯,本文在实践中立足课标要求,统整教材内容,通过“问题驱动导向,制定项目式活动框架;创设真实情境,设计项目活动任务;整合学科资源,搭建项目探究支架;关注过程表现,构建综合项目评价体系”等一系列项目式学习活动,帮助学生建构法治观念。
[关键词] 小学道德与法治;项目式学习;法治观念;德育实践活动
法治教育是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中重要的教学内容。法治教育在小学阶段的定位是着重普及宪法常识,让学生感知生活中的法、身边的法,初步树立法治观念,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维习惯。对于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来说,不能僵硬地把道德教育范围局限于教室中的课时,道德教育不是某时某刻的事情,而是每时每刻的事情。因此,我们将课标倡导的项目式学习引入小学道德与法治六年级上册(法治教育专册),将法治教育教学内容与学校德育活动进行融合,实现课堂教学与实践活动的良性互动,引导学生自主探究、深入体验,帮助学生建构法治观念。
一、问题驱动导向,制定项目活动框架
对于小学阶段的学生来说,一至五年级的道德与法治课程以分散教育的方式,进行了以纪律、规则为主要内容的法治意识教育。而进入六年级,教材以“知识生活化,道德与法治相融合”为出发点,以期使学生在初学法律阶段形成体系化的认知。法律的范围广,内容杂,有些内容距离学生的生活较远,学生缺乏直观体验,难以理解,进而在遇到相关的法律问题时不能作出准确的判断。《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课程标准(2022年版)》(以下简称“新课标”)在教学提示中指出,法治教育主题重在通过真实案例、角色扮演、模拟情境等体验活动,引导学生感受生活中的法律,认识必要的法律规范,了解法律在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过程中发挥的重要作用。项目式学习作为一种深度学习方式,其本质特征是对核心知识的再建构,注重在新的情境中迁移、运用、转换,产生新的知识,并在行动中解决实际问题。
根据新课标内容要求和教学提示,我们整合六年级上册三个单元内容,以“与法同行,呵护少年的你”为主题,设计了“晓法总动员”“守法小公民”“法律护成长”三个学习活动项目(如表1)。“晓法总动员”重在引导学生认识生活中的法律,开展调查、采访等实践活动,通过“情境中寻法”“镜头中探法”“对比中辨法”等主题活动,将生活情境和法律相衔接,引导学生初步认识法律保护人民的权利,规范人们的行为,让学生初步掌握法律的概念和特征。“守法小公民”则是通过绘制思维图、公民权利书和义务清单等方式,围绕“公民身份我揭秘”“权利义务我宣讲”“法律常识我辨析”等主题活动,引导学生认识公民内涵,了解我国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学习行使公民权利、履行公民义务的方式,进而主动规范自己的行为。“法律护成长”则是通过情景剧编演、角色扮演、走进法治教育基地等方式,围绕“宪法小剧场”“维权小达人”“少年小法官”等主题活动,让学生认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特点、危害和法律后果,主动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初步形成守法意识。
二、创设真实情境,设计项目活动任务
项目式学习的有效开展需要围绕项目主题,了解学生感兴趣的话题,以此设计驱动性问题和学习任务。基于此,项目式学习就是以问题为纽带,引发学生的高阶思维,以问题情境驱动学生投入具身学习中。学生平时在生活中很少会有机会走进法院等法治教育基地,更没有参与过未成年人案件的审理,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等方面的内容,大多数学生觉得与自己无关。而学生只有在真实情境中参与探究,才能将真实参与的体验与感悟转化为未来解决现实问题的法治素养。基于此,我们在“法律护成长”的项目式学习活动中,设计了“宪法小剧场”“维权小达人”“少年小法官”三个任务。
任务1“宪法小剧场”,通过“情景剧+普法妙招”的形式,选择与学生息息相关的“拒绝诱惑”“网络安全”“性教育”“校园安全”四个主题,通过对典型案例进行改编,将学生分成若干小组生动演绎,同时邀请宜兴市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对于“法治情景剧”里涉及的违法行为进行解说,并利用各种小妙招对学生进行普法教育,引导学生了解法律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任务2
“维权小达人”,带领学生走进法治教育基地,了解、整理保护未成年人的专门法律,以“我为未成年人画像”“专门法律小驿站”等形式,用画作将法律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形象地展示出来,使学生懂得这些法律在保护未成年人中的意义和作用;任务3“少年小法官”,学生参加“小法官体验营”,走进宜兴市人民法院,进行职业体验,通过旁听真实案件,开办模拟法庭,沉浸式体验法官、审判长、人民陪审员、书记员等角色,认识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危害和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初步形成守法意识。通过创设真实情境,在学生已有经验的基础上,设计项目式学习任务,这样的设计具有开放性特征,能够充分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培养学生的核心素养。
三、整合学科资源,搭建项目探究支架
项目式学习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学生逐一解决项目任务的过程。学生解决环环相扣、依次递进的项目任务本身便是逐步提升自身认知的过程。对于六年级学生来说,“法治教育”相关内容平时接触得不是很多,项目式活动的开展就是为学生搭建切实可行的探究支架,让学生在学习支架助力下,沉浸式地感受到项目探究所带来的成就感。为此,我们通过整合各学科资源,以不同的任务单的形式,发动各学科教师参与“与法同行,呵护少年的你”项目活动,为学生的活动任务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与支持。以“法律护成长”项目为例,我們围绕三个任务设计了三个学习单,“少年小法官”就以小组为单位来开展活动(如表2)。
我们将学生分成了不同小组,根据“模拟法庭”中不同的主题内容,各小组设计组名,进行小组成员任务分工,了解各组员的身份和职责,认真分析案件中存在的违法行为,明确行为要求,并在模拟法庭“休庭”之后,撰写活动感受。这一项目任务旨在引导学生通过小组合作的方式,进行同伴间的协作,以此培养学生的协作能力、沟通表达能力、批判性思维能力和问题解决能力。各小组也会根据自己的任务,在规定的时间内,与语文老师、道德与法治老师一起探讨模拟法庭中人物的语言,以专业性的语句进行表达。学生有时还会请美术老师帮忙,用思维导图、连环画、手工制作等形式,对模拟案件进行梳理和表达,用最可视的方式来展现案情的经过。与此同时,在模拟法庭体验过程中,教师和法院的工作人员会提供相应的视频、阅读资料等,帮助学生拓宽思路,延伸思维。“宪法小剧场”“维权小达人”通过提供一些概念支架、元认知支架、资源支架,帮助学生更好地开展剧本创编与角色扮演,让学生进一步增强防范意识,自觉抵制不良行为,主动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总之,借助多样化学习支架的支持,学生在活动中能逐渐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维习惯,逐渐建构法治观念。
四、关注过程表现,构建综合项目评价体系
道德与法治课程要发挥评价的引导作用,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项目式活动在开展的过程中,会随着项目的发展,不断培养学生的理解、沟通、合作、创作等能力。对此,我们时刻关注学生的成长,以多维度、全方位评价的方式,开发了“与法同行,呵护少年的你”项目式学习活动设计综合评价表(如表3)。
根据不同的项目任务,分别从“活动参与度”“活动完成度”“活动能力表现”三个维度,去评价学生的参与、沟通、合作情况。比如,“晓法总动员”就是评价学生在项目活动过程中,是否主动参与寻找生活中的法律,并进行讨论、分享自己的收获,从而初步感知法律对于生活的重要意义。对于项目过程中的评价,我们也运用学生自评、同伴互评、家长、教师、社会人员同评等方式,将过程性评价与形成性评价相结合,从而进行总结性评价。项目式活动结束后,各小组以多种形式进行项目式成果汇报,实现了学以致用,知行合一。
总之,将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学与法治教育有机结合,在真实情境下,实现课堂教学与实践活动的良性互动,引导学生自主探究、深入体验,使道德与法治课程育人从“外在教化”走向“自觉建构”,有助于更好地培养学生的核心素养。
[参考文献]
[1]赵海螺.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中法治教育的实施策略——以六年级上册的教学为例[J].教学月刊(小学版),2023(9).
[2]励娜,谢旭霞.“入学教育”主题项目式学习设计初探[J].中小学德育,20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