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灿辉
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特别是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越来越强烈。从2018年起,各地每年组织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以评促建效果初步显现。不过,在近些年督导评估中发现,一些地方幼儿园存在证照不齐、无证办园问题,一些幼儿园教师资质、管理、培训等也存在一些问题,特别是一些民办园在党建思政、教师待遇、“小学化”倾向等方面问题不少,有损学前教育优质发展。
破解这些问题,需要针对性的外部监督来督促整改落实。新《办法》回应人民群众关切,提出新要求,從规范“底线”到高质量发展,以幼儿为本、强化过程评估的现代幼儿园督导评估体制,充分发挥督导评估引领指导督促整改等作用,很有意义。切实贯彻落实新《办法》,推动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还需用好评估指挥棒。
一方面,要将加强保育教育过程评估作为幼儿园督导评估的重点,聚焦评估活动组织、师幼互动、家园共育等过程质量的核心内容,关注幼儿园提升保育教育水平的主观努力和改进程度。同时,要求幼儿园建立常态化的自评机制,每年提交一次自评报告,引导幼儿园注重自我评估、持续改进。另外,要注重部门协同,幼儿园督导评估工作由教育督导部门会同教育管理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另一方面,要克服形式主义,减轻基层负担。要将幼儿园督导评估与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督导评估、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等统筹实施。同时,要限制实地入园次数,一年内一所幼儿园接受县市级及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实地督导评估不超过1次。另外,幼儿园督导评估实地查看的材料应为幼儿园日常形成的资料,不要专门准备。
再进一步看,幼儿园督导评估的目的在于诊断、改进、提升,不能为了评估而评估。要强化督导结果运用,将评估结果与幼儿园资源调整、政府履职考核、园长任用晋升等挂钩,对评估结果不达标、存在严重问题的幼儿园,要启动问责,强化整改。
(作者单位: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