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小静 香港大学深圳医院
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背景下,以DRG/DIP 为核心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工作逐渐推向全国范围,同时对医院的精细化管理和发展也提出了更高水准的新要求,需要医院基于自身的运行发展实际与会计核算业务特点,加快推进对现行收入核算方式的改进和完善,以消除收入核算方式给会计信息质量带来的不良影响,扎实稳妥推进DRG 支付方式改革试点工作落地,最终实现医院的高质量发展。然而就目前的情况来看,绝大多数医院在落实会计核算工作的过程中仍面临诸多亟待解决的细节性问题和疏漏,若不能对其进行科学化处理,不仅会影响医院收入核算的有效性,还可能会增加应收医保款长期挂账、会计信息失真等问题的发生概率。由此可见,加强对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背景下收入核算方式的改进对策研究有着极其深远的现实意义。
对于现代医院长远发展而言,医院的收入核算工作是事关医院内部经济运行发展的大事,不仅直接关系到医院的经济效益及社会形象,还对于合理规避医院经营风险、保持医院运行发展的先进性与协调性起到不容忽视的积极作用。通过实施高质量的收入核算工作,进一步完善收入核算方式和管理体系,能够有效拓展医院财务审计范围,并对医院中的各项医疗资源信息进行实时跟进,从而为医院的财务管理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数据支持,显著提升医院财务管理质量与综合服务水平,最大限度地保障医疗机构的长远平稳运营。
随着我国新医改政策的不断深化实施,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覆盖的范围逐渐拓宽。但由于医院的财务会计工作依然沿用传统的粗放型管理模式,没有制定一套合适的收入核算方式,这就导致财务核算工作呈现出较为明显的滞后性,不仅不利于助推医院的长效化稳健发展,还可能会对医院造成不容预估的经济损失。而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背景下收入核算工作的有效开展,一方面,能够帮助医院明确财务管理的具体目标,方便相关财务会计人员全面整合更具参考价值的数据信息,进一步提升医院财务管理的总体效果,彻底解决医院财务管理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另一方面,能够强化对医院医疗技术、医疗资源、药物成本等方面的有效控制,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增加医院综合运营效益,以充分满足医院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的发展需要,尽可能达到增强医院市场核心竞争优势的目的。
随着我国“新医改”政策的全面深化,各大医疗机构的财务管理体制与运行发展模式均发生了一系列的创新变动。同时,卫生部门对医疗行业管理工作也提出了更加多元、复杂的新标准,需要医院在满足自身发展需求的基础上,通过科学调整财务管理体系和收入核算方式,平衡医院的各项医疗收入与支出,使医院能够将更多的医疗资金投入到患者的治疗或科研创新方面,进一步增加医院的社会效益,最终实现长效化的战略发展目标。但就实际情况来看,部分医院的收入核算工作方式往往不切合实际,并且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和漏洞,集中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在“互联网+”时代下,越来越多的公立医院已经逐渐意识到收入核算方式方法创新的必要性及重要性,并开始根据主管部门要求,借助网络信息技术构建自动化的医疗管理信息系统,通过实行多渠道支付方式,更好地满足多样化的就医需求,进一步缩短患者缴费、挂号和退费时间,尽可能达到提高医院整体服务质量和患者就医满意度的目的。而医疗卡、支付宝、银联四合一、微信等多种支付方式的推行,使得医院医疗收入来源变得更加复杂,加之一些收费明细科目设置得不够合理,这就很容易出现收入复核不及时、财务处理困难、资金往来延迟等问题,严重影响了患者的医疗就诊体验。此外,由于第三方支付平台普遍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安全风险,若医院没有从内部控制的角度对收入核算出现的问题进行监管,也没有对新的支付方式设置对应的管控措施,将很难实现对各类风险隐患的有效应对,最终导致医院的医疗服务管控效果不尽如人意。
纵观现阶段国内医院整体发展现状不难发现,很多医院依然面临着信息化建设投入不足,使用的信息管理系统更新速度过慢等现实困境,加之医院医保资金缺乏定期核算机制,这就导致医院资金运行过程中出现漏洞的可能性相对较高,收入金额计量也会存在较大偏差。不仅如此,尽管很多医院已经引入了相对完善的信息化管理系统,但由于新的管理系统运行不够稳定,各部门系统之间也没有实现同步,再加上很多医疗收入需要在系统上进行再次确认后方可进行收入核算,因而若任何一个环节出现纰漏,均可能会出现数据核对错误的情况,致使相关工作人员需要投入更多的时间、精力去查验账目的可靠性与真实性。另外,由于医院现行的监督管理机制不够完善,内部控制仅限于对信息管理系统中各类报表、票据的审核,尚未深入到各个医疗收费环节,再加上一些内控工作仅停留在成本信息核算方面,未能实现对收入核算全过程的动态监督,自然难以达到预期的监督约束效果,无法对医院收入核算行为起到相应的控制作用。
现如今,随着医保惠民政策的全面普及,公立医院医保病人占比大幅度增长,应收医保款数额也逐渐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医院只有根据自身的业务量和医疗需求,构建完善的收入核算制度以及医疗收费、退费等相关配套体系,才能够真实反映医院的医疗收支情况,从而促进医院财务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开展。但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很多医院依然面临着收入核算机制及相关配套体系不够完善的现实困境,尤其是在收费、退费环节,仍存在着诸多亟待解决的细节性问题,加之缺乏对退费范围的合理设定,也没有明确收入核算的监督标准,最终导致医院很多工作出现不合规的情况,甚至会出现随意退费的现象,致使医院财务收支混乱,极大地增加了内部监管的工作难度。与此同时,由于医院相关负责人没有严格按照规定的制度规范执行收费、退费票据管理工作,加之部分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与服务意识不强,在进行退费结算工作的过程中容易出现错记、漏记的问题,并且不能与患者进行良好的沟通交流,这不仅不利于确保退费票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无法真实反映医院医疗收费和退费情况,还可能会出现患者拖欠费用、患者缴费信息错误等问题,最终导致医院医疗收支不平衡,医疗收费数据不精准,进而给医院的长远发展埋下了巨大的风险隐患。
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背景下,要想保证医院的高质量发展革新,必须在现有的会计科目体系下,增设基于DRG 的明细科目体系。首先,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进过程中,医院必须严格按照自身的运行发展实际,积极构建以DRG 组为核心的明细科目体系,并制定符合本地医保政策的DRG 细分组,进一步改进收入核算流程,规范医院成本与收入的核算,从而有效提升医院医保会计核算的效果,更好地解决病患“看病难、看病贵”的就医问题。其次,在现行医院收入核算方式下,医院应设置专门的退费窗口,安排综合素质较高、专业水平过硬的工作人员负责相应的退费管理工作,以便为患者提供一系列的退费办理流程服务。在此基础上,针对收费员记错价格、医生开错处方、更改处方等不同退费原因,必须采取与之对应的处理方法,详细记录不同退费原因并保留签字票据,只有这样才能为后续开展医疗收入核算工作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参考依据。最后,医院应时刻关注市场经济的发展动向,积极响应“新医改”政策提出的新要求,简化会计核算流程,增强财务管理的实用性,并参照会计一体化的IT 模型,全面探索多项财务业务的“契合点”,特别是对已经通过审核的数据进行采集、分析和处理,进而为医院后续推进收入核算与财务管理工作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数据支持。
为了更好地改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背景下的收入核算方式,促进医院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总体水平的稳步提升,仅靠积极构建以DRG 为核心的明细科目体系显然是不够的,还应紧跟当今时代发展步伐,充分利用各种先进的智能化设备和数字化技术手段,加快推进内部信息化系统建设,进而为后续开展收入核算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一方面,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进过程中,医院必须高度重视HRP 系统的优化和完善,通过在该系统中嵌入DRG 分组智能监测预警系统的方式,根据不同程度、不同类型的风险因素制定行之有效的控制措施,借此来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从而有效提升医院收入核算工作的信息化水平,最大限度地保证医院收入核算结果的精准性及权威性。在此基础上,医院应根据欠费发生的原因,通过制定应收医疗款欠费管理机制,强化对医疗欠费的分类管理,并要求医疗部门、医保部门、收费处和护理部门相互配合,及时清理欠费款项,必要时可借助HIS 信息系统,有效规避医疗纠纷、恶意逃逸等情况,以实现对退费风险的全方位管控。另一方面,医院应根据自身的运营发展实际与未来发展走向,设置独立、权威的信息管理科室,并指派专职技术人员全面负责信息系统的定期更新和检修工作,通过积极引入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将各类财务信息都以信息化的形式呈现出来,以打破医院内部各科室之间的信息壁垒,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从而促使收入核算工作得以规范、有效落实。
随着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不断深入,对医院收入核算工作也提出了更高水准的新要求,加之医院运行结构本身的特殊性,要想实现对收入核算方式的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必须在加快推进信息系统建设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医改政策要求,建立完善的医保会计核算机制及相关配套体系。首先,为了有效提升医保会计核算工作的有效性,医院与医保部门的领导人员应充分意识到医保会计核算的重要性及必要性,通过构建完善的医保会计核算制度,在有效避免各种细节性问题的前提下,促使医院收入核算工作得以高效开展。与此同时,医院应针对现有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水平和专业素养,根据实际的财务管理需要与会计核算工作要求,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专家知识讲座、网络课程学习、外出进修、技能演练等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活动,帮助现有财务会计人员掌握最新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岗位技能,使其更好地利用现代信息技术高效完成本职工作,进而为推进医院收入核算方式的转型升级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其次,医院应通过建立健全沟通交流机制,加强财务部门与医保管理部门的有效沟通,尤其是在进行应付医药款核算工作时,应严格按照各卫生经办机构、会计核算年度和各医保险种,设置二级、三级、四级明细科目,以便更好地满足不同经办机构、不同医保险种的核算需要,同时还能够促进内部沟通及协同合作。最后,为了进一步提高收入会计核算的有效性,必须加快完善医保质量控制体系、临床各科医疗保险质控组三级医疗保险质量管理制度、奖惩激励机制、责任追究机制等配套体系,实现医院收入核算方式的优化创新,促使医院取得更高层次的发展与进步。
综上所述,加强对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背景下收入核算方式的改进对策研究有着极其深远的现实意义,是新时期有效提升医院财务管理效率、合理规避医疗财务管理问题的关键举措。因此,现代医院必须高度重视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背景下的收入核算方式改进对策研究,结合医院自身的实际情况和会计核算现状,通过积极构建以DRG 组为核心的明细科目体系、依托现代科技加强内部信息化系统建设、建立健全医保会计核算机制及相关体系等对策,积极构建符合新医改要求的收入核算体系,以充分发挥收入核算的最大效能,进一步提升医院综合服务水平及财务管理效率,增强医院市场核心竞争力,从而为推动医院的高质量发展革新作出更多的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