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东、中、西及东北地区农业地位的演变分析

2024-03-23 06:42
南方农业 2024年2期
关键词:东北地区增加值东北

陈 钊

(四川行政学院,四川成都 610000)

自2000年以来,我国东、中、西及东北地区受自然、经济、国家政策等因素的影响,农业发展存在差异,进而导致我国东、中、西及东北地区农业地位发生变化,农业发展空间格局出现巨大变化。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广东省及海南省,共10 个省(市)级区域;中部地区包括山西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及湖南省,共6 个省级区域;西部地区包括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共12 个省(市、自治区)级区域;东北地区包括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共3 个省级区域。

1 东、中、西及东北地区农业地位演变表现

1.1 农业生产总值位次的演变

本文采用第一产业增加值有关指标分析农业地位的演变。如无特别指明,本文中2021 年及以前的数据均来源于历年《中国统计年鉴》,2022 年数据来源于各省《2022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00年,我国东、中、西及东北地区第一产业增加值分别为5 872.35亿元、4 005.99亿元、3 706.78亿元和1 259.17亿元,东、中、西、东北地区分别居第1、2、3、4 位。2012 年,四区域第一产业增加值分别为18 339.64 亿元、14 019.80 亿元、14 332.55 亿元和5 681.59 亿元,西部超过中部,东、中、西和东北的位次演变为第1、3、2、4 位。2020 年,四区域第一产业增加值分别为25 009.50 亿 元、20 099.05 亿 元、25 349.56 亿 元和7 275.90 亿元,西部超过东部,东、中、西和东北的位次演变为第2、3、1、4 位。到2022 年,东、中、西及东北第一产业增加值分别为28 309.65 亿元、22 712.83 亿元、29 340.95 亿元和7 896.60 亿元,各区域的位次维持2020 年格局。因此,2000 年以来西部农业地位上升2 位,而东部和中部分别下降1 位,东北地区一直保持第4 位。2000—2022 年,西部地区第一产业增加值从仅为东部、中部的63.12%和92.53%,演变为分别高3.64%和29.18%;从为东北的2.95 倍上升到3.67 倍,如图1 所示。

图1 2000 年以来东、中、西和东北地区第一产业增加值增长图

1.2 农业增加值占比的演变

2000 年,东、中、西和东北地区第一产业增加值占全国的比重分别为39.56%、26.99%、24.97%和8.48%;2010 年分别为36.09%、27.68%、26.40% 和9.83%,与2000 年相比,东部占比下降,中部、西部和东北占比提高,尤其以西部提升较多。2022 年东、中、西和东北地区第一产业增加值占全国的比重分别为32.08%、25.73%、33.24%和8.95%,与2010 年相比,东部占比继续下降,并且下降较多;西部占比继续上升,并且上升较多;中部和东北略微下降。2000—2022 年,西部和东北地区占比分别增加8.27 和0.47 个百分点,尤其西部上升较多。东部和中部占比分别下降7.48 和1.26 个百分点,但东部占比下降较多,而中部占比下降较少。

1.3 人均农业增加值地位演变

2000 年,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人均第一产业增加值分别为1 320 元、1 139 元、1 040 元和1 180 元,全国平均为1 178 元,各区域分别居全国第1、3、4、2 位,分别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120.54%、96.69%、88.28%、100.17%,东部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东北与全国平均水平持平,中部和西部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到2021 年,东、中、西和东北人均第一产业增加值分别为4 696 元、5 923 元、7 167 元和7 687 元,全国平均为5 513 元。四区域人均第一产业增加值分别居全国第4、3、2、1 名,东部从第1 位下降到第4位,中部保持不变,西部从第4 位上升到第2 位,东北从第2 位上升到第1 位。东、中、西及东北分别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85.18%、107.44%、130.00%和139.43%,东部成为唯一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区域,也是唯一相对于全国平均水平下降的区域。

虽然有关分析认为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水平呈现出东高西低的特征,但通过上文分析,东、中、西及东北地区农业地位演变特点是西部地位上升并成为全国农业生产中心,东部地位下降明显,并退出全国农业生产中心的地位;中部和东北变化相对较小[1]。

2 东、中、西及东北农业地位演变的原因分析

2.1 资源因素

在当前技术水平下,我国农业仍是主要依赖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等资源生产产品的产业,而这些资源分布结构的演变与我国农业空间结构的演变具有一致性。如表1 所示,2019 年与2003 年相比,东部、中部地区耕地、园地、林地占比均下降,特别是东部下降明显;草地占比虽然上升,但比重极低;而西部的园地、林地占比提高,耕地、草地占比略微下降,但占比仍然最高;东北地区耕地占比上升,但园地、林地、草地占比下降。2019 年,四类农业土地资源,西部均居第1 位,为西部农业地位的提升奠定了资源基础。而东部主要土地资源占比的下降,导致东部农业地位的下降。

表1 2003 年和2019 年东、中、西和东北主要农用土地资源占全国比重 单位:%

2.2 工业化、城镇化

由于工业化、城镇化,我国大量农业用地转变为建设用地,对各地农业发展产生深刻影响。根据2003 年和2019 年我国土地利用调查数据,2003 年东、中、西及东北居民点、城镇、交通运输用地合计分别为886.63 万hm2、696.98 万hm2、833.67 万hm2和332.65 万hm2,2019 年分别为1 399.88 万hm2、1 136.98 万hm2、1 504.16 万hm2和444.16 万hm2,分别增加513.25 万hm2、440.00 万hm2、670.49 万hm2和112.28 万hm2,虽然从增加量看,东部和中部的居民点、城镇和交通运输用地没有西部多,但增加量分别占东部和中部全部土地面积的5.50%和4.28%,而西部仅占1.00%,东部和中部建设用地增加对土地等影响更为严重。东部和中部上述建设用地多分布于城镇、居民点附近,占用耕地多,对农业发展影响大;而西部地区由于荒地、未利用地多,建设用地占用耕地相对较小。到2019 年,东、中、西及东北地区居民点、城镇、交通建设用地分别占各区域土地面积的15.00%、11.07%、2.23%和5.62%,可见东部和中部居民点、城镇和交通用地占比大,导致耕地减少较多。

2001 年和2022 年《中国统计年鉴》数据显示,1996—2019 年我国实际耕地减少情况为,东、中、西地区分别减少659.11 万hm2、251.66 万hm2、141.96万hm2,而东北地区增加834.99 万hm2,分别占各地区原有耕地的23.23%、8.23%、2.86%和38.79%。因此,东部地区耕地几乎减少1/4,减量巨大,对东部农业影响巨大;中部减量也较多,对农业有一定影响;西部微量减少,对农业发展影响不大;东北地区由于工业化、城镇化发展相对慢,居民点、城镇和交通建设用地占比增长较少,加之开垦土地,耕地反而增加。

2.3 国家政策

近年来,国家制定了诸多促进西部及东北地区农业发展的政策。1)部分倾斜性的农业政策有利于中西部和东北地区的发展。例如,2021 年,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和东北地区棉花、马铃薯、油料作物、糖料作物、天然橡胶、三大粮食作物制种保险的保费补贴比例由35%或40%统一提高至45%,对东部地区补贴为40%;对于养殖业奶牛保险等品种的保费,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补贴50%、对东部地区补贴40%[2]。2023 年,为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境地区的乡村振兴支持力度,中央财政安排相关转移支付1 770 亿元[3]。这些区域主要分布于西部、中部等区域。2)国家进行生态文明建设,加大了对中、西部地区的支持[4]。1999 年以来,我国实施了两轮退耕还林还草,截至2021 年底,中央累计投入5 515 亿元,涉及4 100 万农户1.58 亿农牧民[5]。“十三五”以来,中央不断加大对天然林保护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力度,天然林保护资金投入达2 400 亿元[6]。西部、中部等地区由于天然林面积大、退耕还林、还草面积大,得到的实际支持更多。

2.4 农业生产条件的改善

2000—2021 年,东、中、西及东北地区3 级及以下等级公路分别增加65.21 万km、94.76 万km、151.00 万km 和23.38 万km,增加量分别占全国增加量的19.50%、28.34%、45.16%和6.99%,西部地区增加最多,中部其次,而东部相对较少。到2021 年,东、中、西及东北3 级及以下等级公路分别达到96.70 万km、122.30 万km、202.26 万km 和34.44 万km。与农村关系密切的就是3 级及以下等级公路,主要为县道、乡道和村道,对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作用极大,乡村公路的增加对改善西部等地区农业生产环境起到极大作用。

2000—2021 年,东、中、西和东北地区农业机械总动力分别增加8 312.89 万kW、18 348.15 万kW、18 884.78 万kW 和9 644.90 万kW,增长率 分别为36.28%、122.45%、243.00%和104.98%;耕地灌溉面积分别增加97.96 万hm2、422.57 万hm2、521.29 万hm2和492.17 万hm2,分别增长5.39%、26.95%、34.35%和102.80%;东部地区农用化肥使用量减少128.09 万t,下降了8.55%,中、西、东北部分别增加309.53 万t、609.80 万t 和253.60 万t,增 长 率 分 别 为23.89%、60.46%和73.85%;水库容量分别增加136.60 亿m3、1 085.00 亿m3、3 260.20 亿m3和206.60 亿m3,分别增长8.57%、61.06%、294.44%和29.75%。张燕等人认为我国省域平均单位农机动力投入整体呈现由东部沿海向西递减的空间分布格局,但这种区域差异呈现明显缩小趋势[7]。各类生产要素增长量,均是西部最多、东部最少,而农业机械总动力、耕地灌溉面积、农用化肥使用量增长速度均是东北最快,西部其次,中部再次,东部最慢;水库库容增长率以西部最快、东部最慢。总体看,西部地区生产条件改善明显,东北其次,而东部由于原有条件较好,且受资源限制,改善较慢。

2.5 农业多样性发展

西部地区面积广大,自然条件多样,交通条件改善,加之西部多数县级区域由于地处内陆,发展工业条件受制约明显,因此西部多数地区,特别是县级区域、镇级区域,致力于发展农业,农业成为区域经济发展的抓手,农业多样性发展较快。如表2 所示,虽然2021 年与2000 年相比,西部地区粮食占比下降,但其他多种农产品占比上升,如棉花从36.32%上升到90.09%、油料从22.72%上升到31.18%,因此,西部地区腾出更多的耕地用于特色农产品的开发。其中棉花、甘蔗、烟叶、奶类,原来就居全国第一,到2021 年占比得到更大提升,而蚕茧、茶叶、水果、肉类,原居全国第2 位或第3 位,到2021 年均升级到第1 位。目前西部的棉花、甘蔗、烟叶、蚕茧占比均超过50%。东部地区主要农产品占比均下降,并且下降较多,其中蚕茧、茶叶、水果、肉类在2000 年均居全国第1 位,到2021 年下降到全国第2 或第3 位,说明其农业多样化发展在收缩。中部地区的油料、茶叶、水果、肉类、奶类占比上升,其余产品占比均下降。目前中部地区占比居全国第1 位的农产品有粮食、油料。除奶类产品外,东北地区其余农产品占比均居第4 位,除了粮食、油料、肉类产品外,其余占比均下降或未生产。从上述分析可看出,西部特色农业发展取得巨大成效,这是西部农业地位提升的重要表现;而东部地区特色农业地位下降明显。

表2 2000 年和2021 年东、中、西及东北主要农产品产量占全国比重 单位:%

3 东、中、西及东北地区农业地位变动的积极意义

3.1 促进我国农业的持续稳定发展

在2000 年时,我国农业发展的中心在东部地区,东部地区带动我国农业成为世界第一。但东部地区由于工业化、城市化发展,产业转型升级明显,导致耕地资源流失,农业劳动力大幅度减少,处于弱势的农业逐渐边缘化,发展后劲不足。如果继续依赖东部,不仅影响我国农业发展,也将影响东部地区的产业升级。而这时,西部地区依靠丰富的农业资源、国家政策支持等,农业得到巨大发展,逐渐代替东部成为我国农业发展中心;东北和中部农业发展也基本保持稳定,使我国农业持续增长,我国农业并未因为国家产业升级而衰退。多数发达国家或地区,由于产业升级,农业增长停滞或衰退。而这种情况未在我国出现,就是因为西部等地区接替东部地区进行农业发展。西部等地区农业的发展还保障了我国主要农产品的稳定供应,减轻了我国部分农产品对国际市场依赖上升的压力和风险,同时保证了农产品加工业供应链的稳定。

3.2 推进我国产业地域分工

我国区域经济形成东、中、西及东北格局,2022 年东、中、西及东北的GDP 占全国比重分别为51.69%、22.15%、21.35%和4.81%,而第二产业占比分别为50.85%、23.43%、21.34%和4.37%,第三产业占比分别为55.05%、20.67%、19.71%和4.57%,东、中、西及东北地区的GDP、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均为东部居第1 位、中部居第2 位、西部居第3 位、东北居第4 位。而第一产业分布则打破了GDP 分布格局,形成西部居第1 位、东部居第2 位、中部居第3 位、东北居第4 位的格局。我国东部成为全国工业发展的中心,在工业的带动下,其服务业也居全国第一;而西部正在成为我国农业发展的中心,中部和东北正在成为我国粮食生产中心。这样的格局,推进了我国产业地域分工。

3.3 推动了区域协调发展

2000 年,中部、西部和东北人均非农产业(即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下同)增加值比东部分别低5 659元、6 512 元和2 196 元,而人均第一产业增加值比东部分别低181 元、279 元和140 元,因此人均GDP 与东部地区差距分别扩大到5 840 元、6 791 元和2 336 元,分别提高了3.20%、4.28%和6.38%。到2021 年,中部、西部和东北人均非农产业增加值比东部低37 214 元、44 472 元和50 360 元,而第一产业增加值分别比东部高1 227 元、2 471 元和2 991 元,各区域与东部的差距缩小到35 987 元、42 001 元和47 370 元,分别缩小3.30%、5.56%和5.94%。并且,人均GDP 的排位与人均第一产业增加值的排位正好相反,对区域差距的缩小作用更为明显。虽然第一产业的协调作用有限,但仍具有缩小区域差距的作用。从相对差异看,2021 年中部、西部和东北人均非农产业增加值分别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83.87%、74.17%和66.29%,而东部则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133.65%;加上人均第一产业增加值后,中部、西部和东北分别上升为全国平均的85.09%、77.64%和70.98%,而东部则下降到全国平均的129.71%,全国相对差距缩小。因此,我国农业发展已呈现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趋势。

3.4 提高了西部等区域的发展积极性

西部地区农业的崛起,提高了西部发展积极性。长期以来,西部地区不仅工业、服务业发展略落后于东部,而且农业发展也略落后于东部,西部地区发展较为艰难。而西部农业的崛起,提振了西部的发展信心,只要条件适合,西部就能够发展起来。这种信心表现在:1)振奋其他产业发展信心;2)通过产业关联,带动西部相关加工业、服务业的发展;3)西部农业的发展,将增强西部吸纳就业的能力,东北、中部地区也存在相似的情况。

4 对策建议

我国东、中、西和东北地区农业地位的演变,符合我国区域分工、区域协调发展的要求。未来西部地区在充分利用资源等优势的背景下,农业地位将进一步提升,在我国农业生产中的中心地位将得到加强。而中部地区由于有一定的资源条件,在我国农业方面的地位可能得到保持。而东部地区,由于工业化、城市化显著,耕地等农用地将进一步减少,可能农业在全国的占比将进一步下降。为更好发挥各区域的优势,推进我国农业进一步发展,仍需要深化各区域农业发展。

4.1 发挥各区域农业资源比较优势,推进专业化发展

根据我国当前各区域发展条件和农业优势,充分利用各区域的有利条件,推进专业化发展。以乡镇、县域、地级行政区为单元,发展特色农业,使区域升级为国家级、省级特色农产品生产区,将特色产品培育为地理标志产品。西部地区应充分利用多样化的自然条件,发展多样化的农林牧产品,将西部建设成为我国特色农产品最为丰富的区域,并根据国际市场需要加大农产品的出口力度,继续强化水果、肉类、林产品、棉花等多种农产品的市场优势。东部地区利用科技创新、临海、商贸发达的优势,重点向精品农业升级,发展附加价值相对较高的农产品;根据国际市场需求开发农产品,重点发展蔬菜、肉类、水果、海产品等农产品的出口,将东部建设成为辐射全球的优质农产品生产区。东北和中部地区重点利用广大平原的优势,采用大型化、规模化生产,建成我国粮食生产区,培育优质粮食产品;同时利用特色资源,进行畜牧和特色化农产品的生产。

4.2 持续改善生产条件,提升农业发展潜力

不断加密农村公路路网,畅通农村交通,提升乡村公路等级,实现我国农村各级居民点、各农业生产区公路畅通硬化。保障农村各地互联网、电信网的畅通,提高各地信息保障能力。普及农村电、水的供应,提高农村天然气供应率。继续改善农田灌溉条件,提高农田灌溉率。加强农村土地整理,建设更多的高产稳产田。支持购买涉农机械,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大力修建水库、水渠,提高农田供水能力。西部地区重点完善农村道路、互联网、通信等建设;开展南水北调西线工程、新疆北部北水南调工程建设,通过调水工程的实施,提高西部地区农田的灌溉水平,开发更多的耕地、农地,提升西部农业发展后劲。东、中部地区重点建设高标准农田,提高基础设施供给标准。东北地区重点加强基本农田保护,保护土地肥力,提高机械化水平。

4.3 加强产业融合与联动发展,提升农业带动力

根据各地特色化农产品生产,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延长产业链。围绕区域特色农业,选定条件优越区域,开发乡村旅游景点,促进乡村旅游业发展。根据特色农产品生产,建设辐射地级区域、省级区域甚至全国的专业化市场,促进农产品的销售,带动区域商贸业发展。充分利用农村货源丰富的优势,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促进农产品的直销。支持大户、农业企业、农业协会等主体利用电子商务销售产品。每一个县级、乡镇特色农产品生产区,至少培育一户与专业化产品有关的电子商务主体。支持乡村人才利用乡村资源开发文创产品,带动乡村发展。培育或引进乡村物流企业,根据农产品需要,开展冷链物流业务。

4.4 提升农业创新能力,提高农业发展质量

支持县级区域和有条件的乡镇根据各地农业专业化生产特点,建设农业产业研究机构,为农业新产品的开发、生产、服务、销售等提供全方位支持。支持各级区域与大学及相关机构合作,建设农业产学研合作平台。东部地区,支持开发适合国内外市场的新产品,畅通技术转化渠道,并支持孵化和培育高技术农业公司。西部地区重点引进技术,开发适合各地自然条件的优质农产品;建设一批代表国家的优质生产基地;尽力培育一批集特色化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于一体的企业。中部和东北,重点开发适合的粮食品种,充分利用优势,提高粮食的单产和质量。

4.5 加强东部涉农产业向中西部转移,提高中西部农业发展水平

东部地区是我国农业生产技术水平最高、农业资金实力最强的区域,但受资源约束,难以发挥优势。支持东部地区优势农业企业,利用其资本、技术、销售等优势,到中西部投资,带动中西部农业发展,通过加工业的发展,带动西部相关农产品生产。支持东部农业企业将企业总部迁移到中西部,带动中西部发展。在中、西部地区,根据各地专业化农产品生产,重点以县级区域为单元、以部分重点乡镇为辅助,规划建设专业化农产品加工园区,以便更好承接东部地区农业产业转移。根据中、西部特色农产品生产,规划建设一批特色农产品生产园区,承接东部优质企业参与农业生产。加强土地流转,逐步推进土地向大户、农业公司集中,发挥企业生产的规模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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