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罗·利科论公正的记忆

2024-03-22 11:18陈旭东黄藤莉
浙江学刊 2024年1期
关键词:劳作受害者公正

陈旭东 黄藤莉

提要:我们对历史灾难负有记忆的责任,但现实中又充满着大量记忆滥用的现象。本文将借用法国哲学家保罗·利科的公正记忆观来讨论此问题。记忆的滥用可以分为三个层面:压抑的记忆、操控的记忆、过度控制的记忆,而在哀悼的劳作与历史学的劳作基础上的公正的记忆是利科提出的可能解决之道,这能够使我们负责任地对待过去,给予历史应有的公正,从而形成平衡而恰当的记忆。

美国哲学家桑塔亚纳曾说过“忘记过去的人注定要重蹈旧覆”,为了避免过去的悲剧再现,永不忘记就成为必需的前提条件,记忆就成为一种政治和伦理上的责任。在这种责任的驱使下,全世界到处都充斥着各种仪式化的纪念活动,有各种庆祝历史记忆的节日狂欢,还有纪念碑、博物馆、纪念馆等“纪念之场”。各种边缘群体为了获得自己的身份认同,社会需要修复过去留下的创伤,这些都需要借助历史记忆来实现,我们似乎已经陷入法国社会学家皮埃尔·诺拉所说的“纪念的强迫症”。但这种对记忆的无条件颂扬是否蕴含着我们应该警惕的风险?我们是否已经过度迷恋过去?什么样的历史记忆是恰当的?本文将通过法国哲学家保罗·利科的公正记忆观来讨论如何应对上述问题。

一、从记忆的责任到记忆的滥用

利科提醒我们,因为记忆的脆弱性和不可靠性,记忆在使用过程中就包含着被滥用的可能。具体来说,自然记忆的滥用分为三个层面:压抑的记忆、操控的记忆、过度控制的记忆。

第一,发生在个体的病理学-治疗学层面的压抑的记忆。利科借用了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理论来解释压抑的记忆,当面对过去的创伤时,我们会害怕唤起痛苦的回忆,所以总是倾向于尽力压制过去的痛苦。但是,在《回忆,重复和修通》这篇文章中,弗洛伊德强调记忆很难完全被压制,我们会用重复的方式来抵抗这种压抑,而且这是无意识进行的,不知道自己在重复,重复就以代替记忆的行为方式体现出来。重复过去所发生的冲动,就是过去的记忆如幽灵般在当下一直徘徊。“记忆的太多尤其使人联想到强迫性重复,弗洛伊德告诉我们,它使得见诸行为替代了真正的记忆,而只有通过真正的记忆,当下才可能与过去达成和解:世界上有多少暴力根本就是见诸行为替代了记忆!”(1)利科:《记忆,历史,遗忘》,李彦岑、陈颖译,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8年,第100、102—103、108、599、113页。压抑的记忆的问题是不能够对所经历的过去进行掌控,所以只能不断重复创伤事件,记忆就成为一种重复。这会形成一种与过去的病态关系,固执于过去,历史就不能翻篇。

第二,发生在实践层次的操纵的记忆,这主要是权力掌握者通过意识形态对记忆进行的操纵。无论对个体还是对群体来说,记忆对于自我同一性(identity),也就是身份认同的确立都是必需的。但身份认同的脆弱性造成了记忆容易被操控,那么是什么造成了同一性的脆弱呢?利科归纳了三个原因。(2)利科:《记忆,历史,遗忘》,李彦岑、陈颖译,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8年,第100、102—103、108、599、113页。首先是与时间的关联,同一性需要保持一种持续感,而这种持续感很容易随着时间的流逝变化而减弱,所以如何在时间面前仍然能够保持自我同一性始终是个问题。其次,他者的威胁使得自我同一性变得脆弱。同一性就是通过树立与他者的区别而建立起来的,具有排他性,也就是通过拒绝不属于自我的他者而获得,自我在与他者相遇的过程中会不断产生冲突,同一性始终面临他者的威胁而变得比较脆弱。最后,暴力始终是自我同一性的基础,因为历史上的共同体总是通过暴力和战争的方式建立起来的,并且在建立政权后被合法化,即“创始暴力的遗产”。这个遗产对一些人来说是光荣的事件,对另一些人来说是屈辱,一方是庆祝,另一方可能是诅咒,所以总是有真实的或象征性的创伤停留在集体记忆的深处,历史创伤使得身份认同不稳固而容易被颠覆。

为了证明其合法性,权力通过选择性的叙事进行记忆的操控。操控是通过有倾向性的叙事实现的,“叙事的选择性为操纵提供了机会和方法。”(3)利科:《记忆,历史,遗忘》,李彦岑、陈颖译,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8年,第100、102—103、108、599、113页。

但当我们选取过去发生的部分事实叙述的同时,故意忽略另一部分事实,然后对其赋予特定的意识形态话语,这样就完成了一个合法性叙事的建构。“叙事的塑形劳作提供的可变资源使记忆的意识形态化成为可能。遗忘的策略直接嫁接在这个塑形劳作上:通过删减,通过改变重点,通过对行动轮廓和行动主角同时有所不同地再塑形,故事始终能别样地被讲述。”(4)利科:《记忆,历史,遗忘》,李彦岑、陈颖译,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8年,第100、102—103、108、599、113页。如果某种记忆成为唯一的正统记忆,历史事实容易被片面地呈现,主流记忆的存在使得其他成员的记忆权利被剥夺。并且在集体活动和公共空间中正统记忆被强制学习、不断强化和反复庆祝。事实上,对过去的庆祝纪念的是当下,是为了强化当下的意识形态,这是自我认同不断重复的过程,身份认同的重复性确证就逐渐走向自身的封闭。于是,记忆成为强化意识形态合法性的工具,所以我们常常见到官方的记忆在特定意识形态下服务于特定的同一性建构。操控的记忆其实是遗忘的滥用,因为叙事的中介作用使得记忆的滥用同时就是遗忘的滥用。

第三,伦理政治层面的有义务的记忆,即记忆的责任造成记忆的强制。记忆责任本来是源于《圣经》中“不要忘记”的劝告,但现实中很容易被过度扭曲为带有强制性的命令。比如2001年托比哈法案视法国殖民时期的奴隶贸易和奴隶制为反人类罪,除了要求政府道歉之外,还处罚否认奴隶制存在的言论;2001年通过的承认及纪念亚美尼亚受难者的法律。2005 年,一位以研究奴隶制著称的历史学者佩特葛努由(Olivier Pétré-Grenouilleau)在接受一次采访中表示,黑人奴隶贸易不宜定性为反人类罪,结果其言论被控告违反了记忆法案。(5)Pierre Nora, “History, Memory and the Law in France, 1990-2010,” Historein, Vol.11, 2011, pp.10-13.这些记忆法案激发了法国国内的激烈争论,不少历史学者都表示反对,认为不应该由法律来规定历史研究,这是记忆对历史的绑架,用法律来强制记忆很容易妨碍正常的历史研究公共讨论。利科对此表示了忧虑:“滥用只会发生在正义观的运用中。在这里,激情记忆、受伤记忆提出的某个要求,不同于历史学范围更广的、更具批判性的目标,让记忆的责任发出了一个恫吓性的声音,其在时时刻刻都要去纪念的劝告中找到了最公然的表达。”(6)利科:《记忆,历史,遗忘》,李彦岑、陈颖译,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8年,第100、102—103、108、599、113页。还有,1968年五月风暴的纪念,法国大革命两百周年等都具有“强迫性纪念”的特征。总之,如果没有对记忆责任的谨慎使用,很容易走向记忆的专制。

那么,如何防止记忆的滥用和遗忘的滥用?下文将讨论利科以记忆的劳作和历史学的劳作为基础的公正的记忆来讨论历史记忆的合理使用和恰当分配问题。

二、哀悼的劳作与记忆的劳作

我们知道,过去发生的事情从来不是与现在完全无关的,过去并没有过去,它会在人的意识中留下痕迹。只是有些可能很微弱,几乎不留下痕迹,而那些严重的事件就会造成创伤。创伤事件往往会与现在不断地产生交互作用,甚至互相缠绕在一起。弗洛伊德在《哀悼与抑郁》这篇文章中提出,过去的创伤性事件会使个体形成两种记忆方式,分别是哀悼与忧郁。两者都是对失去所爱之物之后的反应,这个所爱之物可能是具体有形的事物,也可能是一些抽象之物,如自由、平等、民主等价值理念。哀悼是学会如何处理丧失的对象的能力,经过一段时间之后自我能够有意识地承受痛苦,接受其作为自我的一个部分。因此,哀悼是心理的一种自然而正常的反应,是一个相对健康的过程,也就无需外力进行过度干预。按照弗洛伊德的说法,哀悼的结束就是利比多放弃曾经依恋的对象,从原来的对象中撤回,于是获得转向新对象的自由。也就是说,原来对于丧失的对象的依恋转向新的目标。相反,抑郁则是对失去的对象采取了抱怨和责怪等病态反应,当利比多转移不了,无法放弃丧失的对象而继续停留于过去。

哀悼是一个治疗的过程,也就是哀悼的劳作(work of mourning)。作为精神分析的一种治疗方法,哀悼的劳作可以帮助我们与失去的对象和遭受的痛苦和解。如果哀悼的劳作没有完成的话,就会压制创伤经历,陷入抑郁,或者在行动中重复过去同样的行为,这些都被弗洛伊德称为重复性冲动。而通过哀悼的劳作,就能够防止重复性冲动和治愈历史的创伤。压抑的记忆需要通过哀悼的劳作来解决,也就是记忆的劳作。“哀悼的劳作和记忆的劳作的交叠,正是在集体记忆的层面上,比在个体记忆的层面上还更有可能获得其全部意义。当关系到民族自尊的创伤时,我们可以名正言顺地谈论丧失的爱的客体。受伤的记忆不得不面对缺失。它无能为力的,正是现实检验指定给它的劳作:放弃填充。只要丧失还没有被完全内在化,那么填充就会不停地将利比多和丧失的客体联系起来。但是在这里同样要强调,这种对现实检验的服从,构成了真正的哀悼劳作,同样也是记忆的劳作的内在组成。”(7)利科:《记忆,历史,遗忘》,李彦岑、陈颖译,第101页。哀悼不仅可以处理个体与消失的对象之间的关系,也可以应用到集体记忆中,比如国家领土的丢失,大屠杀之后生命的大量逝去,通常是暴力的方式留下创伤而需要修复。

哀悼的劳作其实是一种心灵的净化和治愈过程,比如在祭祀活动中,一群人在创伤性事件之后聚在一起表达哀思、分担痛苦。葬礼上的集体哀悼行为给所有的参与者觉得他们并不是独自受苦,而是大家在一起分担和共享失去亲人的痛苦,这就提供了一种安慰和疗愈作用。历史创伤的重负很容易把人压垮,使自我丧失,所以记忆的劳作异常重要,它能够避免让沉重的苦难导致弗洛伊德所说的抑郁,“通过净化式的哀悼所拉开的批判性的距离可以引发一种智慧,它能够使被动的哀痛(lament)转化为一种积极的控告(complaint),也就是抗议。”(8)Richard Kearney, “On the Hermeneutics of Evil,” Revue de Métaphysique et de Morale, No. 2, 2006, p. 214.通过记忆的劳作可以产生积极的记忆。“不是不断地回忆创伤、痛苦、羞辱和挫折,而是在所有政治争议和对局势的评估中意识到这些经历。对上述经历有思想准备并不意味着要反复回忆过去。在这一点上,记忆劳作对抗促进重复的抵抗,以此方式有益于实现记忆责任。从这种回忆劳作和责任的结合中,可以产生一种积极的记忆,这种记忆同时是可理解和可忍受的。”(9)利科:《记忆与历史之间》,张淳、李红编译,《文化研究》第 38 辑, 2019 年,第16页。与容易成为强制的记忆责任不一样,记忆的劳作就是展开解释学的迂回路线,更充分地展现问题的复杂性,为更好地解决问题作准备。正如卡尼(Richard Kearney)所总结的,“自我通过他者的语言在数次解释学的迂回之后回归自身,在这个旅程中自我得到扩展和丰富。”(10)Richard Kearney, On Paul Ricoeur: The owl of Minerva, Ashgate, 2004, p.2.记忆的劳作告诉我们,过去的历史罪恶不能隐藏起来,而应该被揭露出来,并解释它是如何发生的。这能够使我们更好地面向未来,使过去的创伤记忆转化为对未来的期待,而不是一直沉湎于过去所丧失的东西。

三、历史学的劳作

如果记忆的劳作指的是痛苦记忆的净化和治愈的过程,那么历史的劳作是通过严谨的历史研究纠正和批判记忆。历史和记忆都是在描述过去,两者有什么不同?记忆带有更多的主观感情,其情感性使得我们很难与过去保持冷静的距离,所以记忆可能欺骗我们。而客观冷静的历史必须与过去保持距离,并且努力把主观的记忆转化为客观的历史。因为记忆往往显得脆弱和不可靠,而历史学具有客观性和科学性,那么历史是否应该优先于记忆?利科并不同意这种看法,记忆并非从属于历史,因为记忆对历史一样具有重要价值,记忆是历史的来源。我们只有通过记忆触摸过去和指涉过去,“除了记忆之外,我们没有更好办法用来表示,在我们说我们记得某件事情之前,这件事情已经发生过。”(11)利科:《记忆,历史,遗忘》,李彦岑、陈颖译,第28、670页。如果没有记忆给我们心理与情感上的主观体验,光凭历史不可能真正理解过去。利科反对把记忆降格为历史的手段,而使得记忆附属于历史学研究。因为只有记忆才能使过去真正进入现在,使过去保持鲜活,只有记忆能够使过去得到关注、讨论和反思。

利科认为历史研究能够帮助我们完成真正的记忆劳作,这种历史的劳作主要通过历史认识论实现,包括文献、理解/解释、表象三个环节。首先是文献环节,当亲身参与历史的见证者的活生生的记忆被记入档案之后,历史学家随之进行阅读和分析。证言的记录、书写和阅读过程代表着与见证者活生生的主观经验和记忆保持了第一重距离,档案和证言能够提供过去所发生事情的证据,也就是事实环节,可以判断和区分真假。历史不能虚构,它必须以史料证据和科学研究为基础。历史学是以追求真相为目标的。真相不仅具有认识论上的意义,也有伦理意义。从后果论的角度说,历史真相对于当下有用,但其价值又不仅限于此。历史对过去不仅仅是一种客观的知识上的关心,而且是一种实践的和伦理的关系。真相对于记忆的责任意义重大,真相能够使集体记忆得以完整地保存和延续,如果没有严谨的历史研究为支撑,集体记忆很可能被误导,而成为服务于各种意识形态的虚假记忆。因为证言是历史学的基本材料,历史学会对那些见证者证言的可靠性进行审视。历史学家通过客观研究,特别是对史料的严谨使用,来实现历史的真实性。这种真实性可以纠正偏离事实的记忆。如果没有历史的矫正作用,记忆很容易陷入对过去错误的想象。比如对于法国大革命的记忆,常常把法国大革命美化为自由、平等、博爱的理想化革命,却忽略了革命过程中大量的恐怖、暴力、社会分裂、精神堕落、经济停滞等严重的问题。

第二,解释/理解阶段。主要回答历史为什么这样发生而不是那样发生的“为什么”问题,比如通过因果关系、目的论等框架来解释历史发生的线索和脉络;从他者的角度解释历史事件,设身处地的进行同情式的理解。“实际上,历史有一个优势是不得不承认的,它不仅把集体记忆扩展到任何实际记忆以外的地方上去,而且还纠正、批判甚至否认某个限定共同体的记忆,当这个共同体只是封闭地关注它自己的那些苦难,以至于对其它共同体的苦难装聋作哑的时候。”(12)利科:《记忆,历史,遗忘》,李彦岑、陈颖译,第28、670页。这个环节使得历史和记忆之间的距离进一步增加。历史能够帮助我们理解过去,澄清过去所发生的事件。如果忽略受害者的具体历史情境,他们就会仅仅成为没有自主意志的被动的受害者,也没有采取任何反抗行为,而历史的探究则能够使我们走出记忆容易陷入的简单的二元对立,比如好坏、善恶、受害者与加害者等等。同时要在相互竞争的解释模式中进行恰当的选择,这样才能更深层次的理解他人,也意味着发现我们与对方的相似性,因为历史上许多集体罪恶都是打着善、正义、幸福等美好的名义进行的。当把所有过错都归结于对方,而自己成为完全正确的一方时,在善的名义下暴力将可能再次出现。

历史学的考察可以使我们的记忆少一些情感冲动,对过去产生更多的理解,并通过更广阔的历史视野使得记忆更加公正。历史学家和法官一样,都以不偏不倚的公正为目标,追求公正的第三方的立场应该全面地观察和书写历史。事实上,总是存在不同的解释和理解,各种解释之间的矛盾和冲突是不可避免的,所以记忆需要不断地被客观的历史所检验和修正,特别是通过历史学的批判劳作来矫正,以实现公正的目的。历史叙事是法官的审判话语的一种延伸,法官的审判恢复的是权利,而历史学者话语的职责是恢复受害者的尊严,揭示过去的罪恶,还受害者以正义。

第三,历史学家的表象阶段,它提供一种整合的内容给历史学共同体和公众。表象离不开想象的作用,虽然历史是关于过去的真实的描述,而想象则属于虚构,但两者之间的界限并非那么清楚,有重叠的地方。想象除了能够让我们进入不存在的世界之外,另一个作用就是让记忆出现在我们面前。记忆就是关于过去的图像,历史学就是如真实发生过的那样来表象过去。“只有通过见证以及对于见证的批判,才能在最大程度上保证历史学家对于过去的表现是可靠的。”(13)利科:《记忆,历史,遗忘》,李彦岑、陈颖译,第381、1、112页。历史的真理诉求是通过“替代”的模式实现的,替代是“就像真实发生的那样”来表现过去。

总之,历史学的研究能够纠正记忆的偏差和误用,为恰当的记忆提供更坚实的支撑,使得记忆能够全面完整地得到呈现。

四、公正的记忆

利科在《记忆,历史,遗忘》的开头就指出公正的记忆是避免记忆滥用的良方。“就公共层面的思考来说,在某一时空中的过多的记忆与在另一时空中的过多遗忘造成了一些始终困扰我的令人担忧的景象,且不说各种纪念活动以及对记忆和遗忘的种种滥用所造成的影响。就此而言,一种关于公正记忆的政治学概念就构成了我所认为的公民主题之一。”(14)利科:《记忆,历史,遗忘》,李彦岑、陈颖译,第381、1、112页。公正的记忆不仅是如实反映过去,追求历史的真相,同时也是负责任地对待过去,给予过去所发生的事情以应有的公正,还历史以正义。具体来说,利科总结了公正的记忆的三个层面:

第一,公正是指向他者、对他者的责任,所以公正的记忆不仅是在形式上对记忆的内容进行公正地分配,而且是通过记忆向他者行正义。“记忆的责任就是通过记忆,公正地对待每一个异于自身的他者的责任。”(15)利科:《记忆,历史,遗忘》,李彦岑、陈颖译,第381、1、112页。什么是他者?他者是不同于自我的存在,是自我以外的差异性存在,但同时我们又和他者共享参照或故事。对他者的责任意味着对他人的敏感性,意识到他人的苦难,特别是对他人因各种制度性的暴力伤害所造成的苦难保持敏感,这样就可以避免沉迷于自己的痛苦而忽略他人的苦难。而且这是一种命令关系,他者的受苦表明对他者责任的道德命令。利科用关怀(solicitude)这一概念来说明与他者建立公正关系的内在动因。关怀是对他人受苦的自发性的承认,与他人分享痛苦,是一种真正的同情。这种受苦不仅仅指身体上的疼痛或精神上的痛苦,而且是“行动能力、行事能力的减弱,甚至是破坏(被人感到是一种对自身完整性的损坏)来界定的”(16)利科:《作为一个自身的他者》,佘碧平译,商务印书馆,2013年,第283、285页。。当我们对他人的痛苦感到焦虑时,我们也是因他人而受折磨,至少受到他人痛苦的影响 。“因为我们对他者的幸福感到焦虑,我们在关怀他人的时候也理解正义为什么重要”。(17)Geoffrey Dierckxsens, “The Ambiguity of Justice: Paul Ricœur on Universalism and Evil,” Ricœur Studies, Vol 6, No.2, 2015, pp. 32-49.当与他者建立公正的关系时,我们就可以打破僵化的自我同一性,从封闭的自我中心中走出来而获得自由。所以说,“记忆不应该仅仅用来庆祝自己的英雄,哀悼自己的逝者,或者污名化他人的错误”(18)Todorov, Hope and Memory,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2003, p. xxi.,而应该是对他者的记忆。这种对他者的开放可以丰富自我同一性,打开多样的可能性,看到理解和解释过去的不同视角。

第二,公正是对过去所欠债务的一种偿还,“对不再存在,但已经存在过的他者的负有债务感。我们会说,偿还债责,以及清点遗产”(19)利科:《记忆,历史,遗忘》,李彦岑、陈颖译,第112、668页。。我们和历史上曾经存在过的人具有不可推卸的债责关系,是因为过去对于形成我们是谁的作用,这种负债不仅是生物遗传基因上的,也是文化基因上的,这种债责不仅是过去留给我们的重负,而且可能是我们生存意义的宝贵源泉和遗产。我们负债不仅是保留档案记录等事实性的历史信息,也是对前人负有责任,具有偿还债务的义务。我们对这些曾经存在过、随着死亡而消失的人,唯一可能的回报就是记住他们。“我们是谁”部分来源于在我们之前生活过的人,他们流传下来的言行哺育和塑造了我们。我们有责任把先人留下的思想、情感、气质、行为方式都重新带到这个世界,比如对中国人来说,孔孟老庄这些典范对于中国人文化身份的形成意义重大,他们的言行仍然可能以某种方式重新复活,从而丰富我们当下的生活世界,拓展我们的视野。

第三,每个人都有被公正对待的权利,我们活着的时候,我们都期待自己能够得到真实描述和客观评价,谁也不愿意自己的形象被歪曲。即使在死亡之后这个权利也没有终止,特别是对于罪行的受害者来说,他们的生命被无辜剥夺,就应该得到公正的补偿。所以说,我们不仅仅对一般的他者负有一种召唤的义务,而且历史上的受害者享有被记住的优先性,特别是那些无辜受害的人,他们并没有做什么就遭到严重的非法伤害,只能无力地遭受痛苦。“他者的痛苦根据来自他者的道德命令在自身中所揭示的,就是自发指向他人的情感。正是关心的伦理目标和情感的受动肉身之间的内在统一,在我看来证实了对‘关心’术语的选择。”(20)利科:《作为一个自身的他者》,佘碧平译,商务印书馆,2013年,第283、285页。正是出于对他者痛苦的关心,才使得我们必须记住受害者,以确保受害者不会消失,让那些过去受到不公正对待的人恢复其应得的正义。当我们的亲朋好友遭受不公,并且他们已经无法发声时,我们就有责任来讲述他们的故事,使他们的经历能够被听到,能够被大家所知,以避免悄无声息地消失于历史之中。这也是对那些无法讲述自己故事的人所进行的还债。同时,通过受害者的记忆来对抗胜利者的历史书写,比如黑格尔所主张的那种庆祝理性、牺牲、进步的历史哲学。“所以我们需要一种平行的历史,比如说,受害者的历史,来对抗成功和胜利的历史。记住历史的受害者,那些被伤害的、被侮辱的,被遗忘的,难道这不应该是我们所有人的目标吗?”(21)Kearney &Dooley, Questioning Ethics: Contemporary Debates in Philosophy, Routledge, 1999, p.11.特别是让无名的受害者找到原本应该属于自己的名字,恢复他们应有的位置及尊严。他们被主流历史所遗弃,所以要恢复他们本该有的历史地位,承认他们作为人的尊严,作为一种精神埋葬,进行“重新下葬”。(22)利科:《记忆,历史,遗忘》,李彦岑、陈颖译,第112、668页。这些受害者往往都是微不足道的小人物,他们非常容易被抹去存在的痕迹,只有通过记忆才可能使他们真正存在,重新获得存在的意义。

吉布斯(Robert Gibbs) 在论述为什么需要记忆的责任时说:“记忆并非关于回忆过去或保存过去,而是需要扰乱现在。”(23)R. Gibbs, Why Ethics? Signs of Responsibility,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2000, pp.354,368.也就是以反主流的方式来书写历史,以“格格不入的方式来记录历史” (brush history against the grain)。因为主流的历史往往是胜利者所主导的,对胜利者的批判也是对自身的批判。因为“即使是在为仅仅生存的时候,我的世界和无名的他者隐秘相连。所以历史学需要把过去和现在并置起来,这不仅仅是为了从当下学习一些新的东西,也是为了拷问现在,也是承担对他者苦难的责任,因为我是他们受苦的直接受益者”(24)R. Gibbs, Why Ethics? Signs of Responsibility,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2000, pp.354,368.。以另一种方式来书写和叙述,就是出于对正义的追求,就是对一些记忆的公共承认,承认原来被主流所忽略、所压制的记忆。如果没有这种视角,公正的记忆也将不可能。

结 语

为了避免记忆只为身份认同的肯定和颂扬服务,利科强调公正的记忆应该优先对待作为他者的受害者。但这可能忽略的是,这会不会造成他者理想化的问题?他者就容易成为不可批评的抽象他者。特别是对作为受害者的他者来说,如果缺乏自身的反思,受害者的身份就会成为一种不容置疑的政治正确。如果受害者执着于自己的受害身份,强调其独特的经验,从而拒绝普遍化的反思,拒绝与其它灾难比较,认为其他人的痛苦没有办法与自己相比,自己的痛苦才是最值得重视的。因为受害者能够优先获得更多的关注和承认,享有抱怨、抗议、被同情的特权,而且过去受到的伤害越大,受害者所拥有的特权就越大。这就很容易产生受害者竞争的现象,每个群体都强调自己是最大的受害者。比如关于纳粹大屠杀的历史书写之中,只有犹太人被浓重书写,其他群体则被明显忽略。这会导致受害者身份认同的封闭,陷入受害者的意识而走不出来。所以说,如何避免受害者竞争的现象,如何平衡受害者之间的记忆是我们需要进一步探讨的问题。

记忆与时间的关系,记忆太少与太多可能都与时间相关。受害者的呼喊可能需要经历很长的时间才被听到,他们的故事才能够有机会被讲述。但是,代际记忆是否必然随着时间的流逝而逐渐淡化?如何能保证一些重要的记忆能够抵抗代际更替的影响?

记忆的责任和记忆的滥用之间到底有什么样的关系?利科对此问题的看法是比较模糊的,一方面他指出了记忆的责任可能造成记忆的强制和滥用的现象,他被认为是用“记忆的劳作”代替记忆的责任,所以他被捍卫记忆责任的学者所强烈指责。另一方面他似乎并没有完全否定记忆责任的作用和价值,关于记忆的责任利科有多处论述。记忆的责任到底是否应该存在?记忆的责任应该具有强制性吗?记忆责任的范围和界限在哪里?这些都是需要进一步澄清的问题。

总之,记忆在使用过程中很难保证没有滥用,这并不是一个容易解决的问题。如果我们通过哀悼的劳作学会和过去告别,用历史的劳作来纠正记忆,那最终就可能形成平衡而公正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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