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悦
(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合肥 230000)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民众的出行意愿逐步上升,但这给高速公路的日常运维带来了更大压力。为了保障行车安全,需要设置高速交通安全设施,对道路运行环境进行调控。然而,由于某些因素的影响,部分安全设施的实际作用难以得到充分发挥。因此,需要对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方法、类型、有效性等进行论证和分析,以建立更加安全、可靠的高速公路安全管控体系。
高速公路上车辆的行驶速度较快,车辆类型较多,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相对严重,不仅会严重影响民众的出行安全,还会降低高速公路的社会效益,甚至导致社会稳定性受到影响。因此,打造安全、舒适的高速公路出行环境、提升公路项目日常服务管理质量成为当前多方关注的重点[1]。结合以往高速公路事故多发地段的事故类型来看,绝大部分事故是车速过快导致的,因此大部分高速公路事故多发地的交通安全设施以控制车速为主,如通过醒目的交通标志提醒驾驶员控制车速,提高注意力,同时可以缓解驾驶员的疲劳状态。从目前的应用效果来看,这些措施能够有效防止超速导致的交通事故,但是由于考虑不够全面,部分设施的实际价值和功能还有待提升,需要进行进一步的优化设计。
为了进一步提升研究的科学性,该研究在具体案例的基础上展开分析,结合安徽省高速公路事故多发路段的具体事故发生率及安全设施设置情况进行研究,以了解不同交通安全设施的有效性,明确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优化方案,进而打造高质量的高速公路安全管控体系。
该高速公路事故多发地点位于山区地段,为精准确定车辆驶入和驶出事故多发地段时的车速变化情况和各项细节,分别在事故多发地前后设置了三个车速检测装置。每两个检测断面之间的距离控制为100m,针对车辆在不同断面的行驶情况进行信息提取。提取设备为手持雷达测速仪,提取内容为事故多发路段左右两侧对向行驶车辆经过三个断面后形成的6 组数据。
为了保障行车安全,在事故多发路段分别设置了事故警告标志、限速标志、减速标线、超速抓拍4 种交通安全设施,以此为依托收集车速变化的各项细节。
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车辆类型有一定相似性,但大型车辆和小型车辆导致的事故,严重程度有一定差异,检测主要围绕该两种类型车辆分别进行数据统计。
2.1.1 车速变化规律
为提升数据检测的精准性和可靠性,统计小型车辆的速度变化数据时,选择4 个不同的事故多发地段,检测内容和检测方法与上述内容一致。分别采集车辆经过不同监测断面时的行驶速度,收集其平均车速、85%速度,判断在事故多发路段车速的具体变化规律,并判断在不同交通安全设施下车速的变化情况,统计结果如表1 所示。
表1 小型车辆通过交通安全设施时的车速变化情况 单位:km/h
结合表1 数据可知,在这4 个设置了不同交通安全设施的事故多发路段,小型汽车通过后车速有一定程度下降,结合4 组数据来看,设置减速标线后,车速的下降幅度最大,达到4.44km/h;其次是设置了超速抓拍装置的路段,下降幅度达4.07km/h;下降幅度较小的为设置了事故警示标志的路段,平均车速下降幅度达1.74km/h;而在设置了限速标志的路段,车速变化幅度并不明显。
由于此次监测的过程中所有车辆的85%速度均小于10km/h,代表这几个事故多发路段的小型车辆在通行时虽然速度有所变化,但整体的协调性较好,即便在无事故发生的路段,其速度也处于稳定状态,变化并不明显,因此设置交通安全设施,对该路段的速度协调性产生的影响可忽略不计。
2.1.2 小型车辆的离散性统计
小型车辆的运行离散程度往往会受到具体行车环境以及车速取样等因素的影响,该研究建立在交通事故多发地点的基础上进行检测,而事故多发本身是交通环境中的一部分,车主遇到该种路段时,往往会集中注意力,此时检测的车辆运行离散性数据往往更精准[2]。对4 种不同交通安全设施下的交通事故多发路段行驶信息进行检测,车辆速度标准差如表2所示。
表2 交通事故多发路段车辆速度标准差
结合表2 数据可知,驾驶者遇到减速标线、限速标志及交通事故警示标志后,标准差的变化幅度并不明显,可以判断驾驶员见到上述安全标志后并未采取较为明确的减速行为,但在经过超速抓拍的事故多发路段时,标准差的变化幅度有所增大。
主要源于一部分警示标志属于事故防御的软措施,其主要目的在于为驾驶员提供警醒作用,但受驾驶员自身注意力及日常行车习惯的影响,对这种类型的警示标志往往采取忽视或漠视的态度,虽然会适当降低车速,但依然存在一定的侥幸心理[3]。而超速抓拍对驾驶员的约束性有所增加,主要在于超速抓拍是建立在硬性行驶规定的基础上采取的道路安全管控手段,驾驶员为了避免产生罚单,看到摄像头及相关警示标志后会主动制动减速,因此车辆离散性有所增加。
利用同样的方法进行大型车辆车速变化情况以及85%速度的统计和分析。从整体的速度变化规律来看,大型车辆进入事故多发地点之前速度有所下降,通过事故多发路段之后,速度会快速提升。从不同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置的角度来看,大型车辆的速度变化情况排序如下:平均速度下降幅度最大的数值为3.34km/h,该路段的交通安全设施为减速标线;平均车速下降幅度位列第二的为2.9km/h,该路段的道路安全交通设施为超速抓拍;后两位分别为设置限速标志路段以及设置事故警示标志的路段,下降车速分别为2.91km/h 及2.35km/h。
另外,以上几组数据的85%速度均控制在10km/h以下,说明该路段的大型车辆行车协调性较好。而在离散性方面,大型车辆的离散程度集中性较强。
产生该现象的主要原因在于大型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往往需要按照靠右行驶的规则,除了特殊情况需要超车时,基本不会占用超车道,因此整体车辆行驶速度稳定性较强,未出现较为明显的离散情况[4]。
由于高速公路的日常行车类型并不固定,往往存在大型车辆和小型车辆穿插行驶的情况,因此还需要针对车辆离散性问题进行进一步分析和研究[5]。
2.3.1 所有车型车辆离散性分析
针对所有车型的离散性进行分析,有助于准确判断交通事故多发地点的车速离散性规律,可为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提供依据,通过对不同监测断面的所有车型信息进行统计,分析车速离散性情况,并进行标准差计算、绘制变化曲线(见图1)。
图1 所有车型标准差变化曲线
综合数据分析及最终的曲线图来看,相邻两个断面之间的标准差相差数值均在1 以下,对车速离散程度进行分析,可以评价交通设施的具体作用。由于交通安全设施类型不同,因此最终产生的结果也有所差异。从4 种安全设施的应用效果来看,在设置减速标线的路段,所有类型车型的标准差离散性最优。该路段每年的事故次数调查结果也验证了这一检测结果。数据显示,每年发生交通事故次数最少的路段便是设置了减速标线的路段,其次为设置了超速抓拍的路段,之后为限速标志及交通事故警示标志。
由此可以判定,设置减速标线装置能够有效控制所有类型车辆的离散性,现场车辆的运行更为平稳,能够大幅度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率,也可以避免出现连环交通事故。
2.3.2 交通安全设施的应用效果统计
经过对所有类型车辆的离散性分析后,还要对所有车型的车速标准差离散性进行统计,以确定交通安全设施在实际使用过程中的实际效果[6]。这一过程需要综合车速的具体变化情况判断事故的严重程度以及超速率。交通安全设施的应用效果分析如表3所示。
表3 交通安全设施的应用效果分析
结合表3 数据可知,减速标线对交通事故严重程度方面的控制效果较为明显,大型车辆及小型车辆的事故严重程度明显降低,分别为22.5%及22.9%,事故平均次数最低,为3.19,处于4 种交通安全设施首位;设置了超速抓拍的路段能够降低小型车辆的超速率,达4.2%。
综合所有检测结果和数据统计情况来看,在高速公路事故多发地点,可以设置减速标线,以大幅降低交通事故严重程度,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率;设置超速抓拍装置有助于提升驾驶员的自我约束性,是降低事故发生率的核心手段。
综上所述,落实高速公路安全管控是当前交通管理工作中的重要内容,针对高速公路的事故多发地段,利用不同的交通安全设施能够产生不同的效果。基于多方面的高速公路事故多发路段车速检测数据分析,认为采用减速标线对于降低路段事故发生率有显著作用,通过超速抓拍的方式可以提升限速效果。此外,在实际的高速公路管控过程中还需要通过安全宣教、完善制度、动态化管理等方式,提升其他交通安全设施的应用成效,最大限度降低高速公路事故发生率,为民众营造安全的出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