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特殊食品安全监管、规范特殊食品销售行为、防范化解特殊食品经营风险,2023年12月11日,宁城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特殊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执法人员以辖区婴幼儿配方乳粉、保健食品等特殊食品经营单位为重点,对特殊食品经营者在其经营场所是否设置特殊食品销售专区、专柜并明确设置特殊食品“专区标识”,是否存在与普通食品、药品混放销售的现象进行了检查,对是否存在虚假夸大宣传现象进行了排查。执法人员仔细查看了特殊食品销售单位食品查验制度落实情况,要求经营者进货、销售记录要能够满足查验和追溯要求,注册或备案凭证要与实际商品相符且在有效期内。
截至目前,共检查特殊食品经营单位69家,针对检查发现的索证索票不全问题,执法人员已现场督促相关市场主体进行了整改。下一步,宁城县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强特殊食品安全监管,不断提升特殊食品安全水平,坚决守住特殊食品安全底线,保障辖区消费者身体健康和消费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