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海因里希法则的大学生电信诈骗教育研究

2024-03-18 16:01
法制博览 2024年3期
关键词:诈骗网络安全大学生

邓 豪

潍坊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山东 潍坊 261061

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安全和发展要同步推进。”[1]高校大学生的安全问题值得被重视,安全应处于第一位,只有安全的校园环境才能够为校园生活和学习提供保障。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增多,根据2020 年的电信诈骗形势分析,在WF 市,每35 分钟就有1 人被电信网络诈骗,每35 分钟,就有66400 多元进入了骗子们的口袋。从受害人职业来看,其中受害学生占比为7.88%。根据《腾讯:2021 年电 信网络诈骗治理研究报告》的数据可知,20 ~29 岁的被害人占比为41%,可见高校学生是电信网络诈骗的主要受害群体,随着诈骗手段日益多样化,受害学生占比呈上升趋势。在高校进行有效的电信网络诈骗教育和引导已经迫在眉睫,对保护学生权益、营造良好社会风气具有重要意义。

一、电信网络诈骗界定及类型

(一)电信网络诈骗界定

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目前没有统一的界定,一般来说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固定电话、移动电话、互联网等通信终端和媒介,通过电话、短信、网页、QQ、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批量发布、传播虚假信息诈骗钱财的非接触性犯罪活动。

简单来说,只要具备三个条件,就构成了电信网络诈骗,即:人物(无法准确确认其身份)+沟通工具(电话、互联网等)+要求(汇款、转账)= 电信网络诈骗。

(二)电信网络诈骗类型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是20 世纪90 年代在我国台湾地区起源的,其雏形是“刮刮卡”诈骗,随后逐渐向我国大陆地区蔓延。近些年来,随着通信、金融行业的迅猛发展,电信诈骗也“如沐春风”,借助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网络通信以及现代网银技术等不停翻新诈骗手段,更新作案工具,犯罪活动日益猖獗。电信诈骗主要包括境内诈骗和境外诈骗两种,诈骗方式多达60 余种,但在大学生群体中常见的只有6 种电信诈骗类型。

1.网络刷单诈骗类

这种电信网络诈骗形式在大学生群体中最为常见。犯罪嫌疑人利用“赚外快”心理,打着“网络兼职”旗号,通过网页、招聘平台、QQ、微信、短信、抖音等渠道推广兼职广告,以开网店需快速刷新交易量、网上好评、信誉度为由,招募大学生进行网络兼职刷单。一般在刷单过程中,受害学生刷第一单时只需要支付少量本金,犯罪嫌疑人会小额返利让被害人尝到甜头,当受害学生刷单交易额变大后,嫌疑人就会以各种理由拒不返款,并诱导继续增加资金投入,如无新的资金加入便会切断联系,就此消失,导致学生财产损失。

2.冒充他人诈骗类

犯罪嫌疑人通过电话、短信、网络社交工具(QQ、微信、微博等)等方式,冒充受害学生的亲戚、好友、同学等,以本人或者家人病重需手术等急危情况、遇交通事故需救治或赔偿、生活费不充裕等事由,诱骗受骗学生转账实施诈骗。冒充公安、检察院或法院工作人员,称受害学生涉嫌违法犯罪需配合调查,期间以调查征信或银行卡流水为由,盗取受害学生银行卡及验证码信息,或以“安全账户”为幌子,让受害学生转移资金到“安全账户”,达到诈骗钱财目的。

3.虚假链接诈骗类

犯罪嫌疑人通过木马链接、钓鱼网站、APP等方式,以各种理由(如恭喜中奖,色情服务,银行卡异常,QQ、微信冻结解封等)骗取受害学生录入身份信息、银行卡信息、验证码、密码等资料导致被害人钱财遭到损失。如骗子通过非法渠道获取受害学生的购物和个人信息,冒充购物网站客服工作人员给受害人打电话,精准说出购物和个人信息骗取受害人信任后,谎称购买的产品质量有问题,需要进行退款赔偿,诱导在虚假的退款理赔网页填入自己的银行卡号、手机号、验证码等信息,从而将银行卡内的钱款转走,或者是利用受害学生对支付宝、微信等支付工具借款功能的不熟悉,诱导受害人从中借款,然后转给骗子,从而实施诈骗。

4.网络恋爱诈骗类

犯罪嫌疑人通过网络社交工具(如:微信、微博、抖音、快手、交友APP 等),与受害学生发展恋爱关系,通过花言巧语进行感情拉拢,获得对方信任后以虚构各种生活困难、购买礼物、透露自己了解某平台内幕可带领赌博或投资赚钱等理由诱导受害学生转钱实施诈骗。

5.贷款诈骗类

犯罪嫌疑人一般通过网络媒体、电话、短信、社交工具等方式向大学生发布办理贷款的广告信息,通过对校内大学生广撒网的方式,寻找有经济需求的学生群体,利用低利息的方式诱导受害学生进行贷款,以利滚利的计息方式对受害学生进行诈骗,如校园贷的裸贷。近年来校园贷以其申请便利、手续简单、放款迅速的特点,在大学校园里迅速兴起,吸引了一大批学生借贷,但由于普遍存在信息审核不严、高利率、高违约金等问题,甚至以威胁、骚扰、公布裸照等违法方式催还贷款,引发了大学生出走、自杀等极端现象,给高校和谐稳定及学生的健康成长带来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6.游戏诈骗类

这种诈骗类型在男性大学生群体中较为常见。犯罪嫌疑人通过游戏平台等找到游戏玩家,声称以高价购买游戏设备或者游戏账号等,为了获取受害学生的信任,选择所谓的“安全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并声称已经转账,受害学生提现时账户冻结,需要缴纳解冻金方可提现,骗取受害学生钱财,或借助各类平台发布大量虚假代练广告,骗取受害人游戏账号密码,从而实施诈骗。

二、海因里希法则在电信诈骗教育中的应用

(一)海因里希法则

海因里希法则(Heinrich’s Law)是美国工程师海因里希提出的,最初意在通过分析工伤事故发生的概率,为经营保险公司提供参考。海因里希通过对大量机械事故进行统计,得出一个规律,即每存在330 起机械事故,就会存在300 起无人员伤害的机械事故,29 起人员轻伤的机械事故,1 起重伤或死亡的机械事故,这就是著名的1∶29∶300法则。在此基础上,海因里希提出了事故因果连锁论,阐明了事故之间存在的因果关系,即不良环境、先天遗传→人的缺点→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事故→人员伤亡。类似多米诺骨牌,尽管最终的人员伤亡是瞬间发生的,却是一系列因素相继发生导致的。海因里希认为导致事故产生的直接原因是人的不安全行为,追究深层次原因归根于不良环境和先天遗传。

(二)海因里希法则对电信诈骗教育的启示

根据海因里希的事故因果连锁论可知,结果并不是无缘无故产生的,而是由于前四个因素的连续作用,假设降低其中某一个要素的影响传导,那么就可以有效阻断后续因素的发生,从而降低事故和损失发生的概率。事故和损失很难进行干预,只能通过干预前三个因素来达到人为降低损失风险的目的,物的状态不安全也是由于人的不当行为导致的,因此前三个因素都是和人相关。虽然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建立各种诈骗防范机制,但是每年仍有不少学生上当受骗,致使财产损失,甚至影响学生的正常生活和学习。当前高校学生基本以“00 后”为主,个性鲜明,思想活跃,喜欢接触新鲜事物,因而更容易成为电信诈骗的受害者,有效减少高校内电信诈骗件数的途径是密切关注和教育引导学生。根据海因里希法则,发生330 起电信诈骗案件,会有30 名电信诈骗的受害者遭遇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抓住学生这个关键因素,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电信诈骗的发生,从而减少财产损失。

三、受害高校大学生的特点

海因里希的研究表明,人是产生事故和伤亡的关键因素,因此分析电信诈骗受害大学生的特点非常有必要,对减少高校内大学生电信诈骗案件的发生和财产损失具有重要意义。由于高校大学生从初高中阶段步入大学阶段,思维方式、兴趣爱好等发生了改变,同时使用互联网的机会更多,但对互联网的利弊不能够准确把握,从而很多高校大学生在使用互联网的过程中上当受骗,从电信诈骗的受害大学生群体来看,普遍具有网络安全意识淡薄、网络信息辨别能力差等特点。

(一)网络安全意识淡薄

高校大学生接受的网络安全教育甚少,在使用互联网的过程中不会意识到风险的存在,自身对网络风险没有关注,并且外界也并没有对高校大学生进行网络安全的专项教育,网络的隐匿性特征反而让高校学生认为网络更加安全,往往更喜欢在网上发表言论和开展活跃的活动,网络安全意识淡薄让电信网络诈骗能够乘虚而入。

(二)网络信息辨别能力差

网络上的信息参差不齐,大学生的信息甄别能力差[2],不能够识别虚假信息、虚假链接等,不法分子根据高校学生的这一特点,针对他们的需求和偏好,主动通过短信、微信、QQ 等途径向学生发送购物福利、游戏礼包等虚假信息,引诱学生点开链接填写个人信息,从而上当受骗。虽然大学生对天上不会掉馅饼耳熟能详,但在虚假利益的诱惑下,冲动会使学生的网络信息辨别能力下降。

(三)存在侥幸心理

多次安全教育过后,学生仍然不能引起对网络安全的重视,认为电信网络诈骗与自己无关,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即使遇到了虚假信息,也会心存侥幸心理,由于好奇,主动点开虚假信息一探究竟,结果上当受骗,甚至还有学生在受骗后,自认为了解骗子套路,想要再次与骗子周转,追回被骗钱财,结果二次上当受骗。

(四)维权意识较差

高校学生被电信网络诈骗后,很多学生第一时间不是去报警,而是去找朋友倾诉。一方面认为被骗金额较小,不值得报警处理,即使报警也普遍认为追不回被骗钱财;另一方面遭到不法分子的威胁,如果选择报警将会曝光个人信息,害怕被亲朋好友责怪,因而受害学生选择不报警。长此以往,助长了不法分子的违法行为。

四、高校网络安全教育现状

高校网络安全教育一直在开展,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大学生的网络安全意识,守住了“钱袋子”,但是网络安全教育工作开展不深入、不持久等特点仍然不能够把电信网络诈骗拒之校外。

(一)形式单一,效果不佳

在高校中,网络安全教育活动往往以“班会为主,讲座为辅”的方式开展,长此以往,以辅导员等教师为主讲述电信网络诈骗知识及防范方法,容易使学生产生听觉疲劳,这种灌输式教育提不起他们的兴趣,达不到预期的教育效果,从而事倍功半。

(二)不够重视,敷衍了事

部分高校对校园内的电信网络诈骗防范和教育工作不够重视,当电信网络诈骗受害学生人数达到高峰期时才会采取较单一的教育方式,由于辅导员是直接教育学生的重要教师群体,“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绝大多数工作任务需要辅导员去落实执行,繁重和复杂的工作让辅导员对学生的网络安全教育力不从心,从而敷衍了事,缺乏实效性[3]。

(三)缺乏针对,不够深入

电信网络诈骗受害人群主要是年轻人,其中就包括学生。一方面,在网络安全教育的过程中,只是简单提醒学生一定要提高警惕,随意挑选受害案例讲述电信诈骗的危害性,没有大学生网络受骗案例更有说服力;另一方面,电信网络诈骗类型众多,受害学生心理特征也复杂多样,简单以某个案例去分析电信诈骗较为片面,不能针对不同学生进行良好的教育。

五、完善高校网络安全教育机制

为了有效避免电信网络诈骗在高校内频繁发生,从根本上增强学生自身的安全防范意识,保护学生的财产安全,筑起坚固的网络安全防线,需要进一步深化和完善高校网络安全教育机制。

(一)创新网络安全教育方式

将电信诈骗知识与电信诈骗案例相结合、讲座与班会相结合、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相结合、标语宣传与新闻宣传相结合等,以多种方式全方位教育高校学生认识到电信诈骗的危害。形成警校合力,邀请经验丰富的公安部门人员到校宣讲,邀请电信诈骗的实施者现身说法,提高教育的真实性和趣味性,让学生愿意参与到教育活动中去。

(二)建立网络安全教育长效机制

网络安全教育要想取得良好的效果,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长期开展相关教育活动,让电信诈骗的危害性深入人心。一方面,充分利用公众号、微博等官方平台定期征集电信诈骗案例和网络安全教育方面文章的投稿,让学生参与进来,并且将征集的作品公开,让学生们知晓电信诈骗就在身边;另一方面,设立网络安全教育公共课,让电信网络诈骗教育走入课堂。

(三)发挥基层教育的核心作用

发挥基层党组织的引领作用,开展网络安全教育的相关主题党日活动,成立基层党员宣讲团,经集中学习培训后到各个学院向学生宣讲;抓好辅导员的建设,发挥纽带作用,通过谈心谈话等了解每一位学生的心理特点和行为特征,有针对性地及时进行疏导和教育,避免学生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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