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少伟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党政办公室,江苏 南京 211168)
国务院发布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提出,“职业院校应根据自身特点和人才培养需求,主动与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合作”,并“推动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形成命运共同体”,这为高职院校全面加强校企合作、推动校企融合发展提供了根本指导原则。
高职院校更倾向于与区域大型企业开展校企合作,但由于校企双方利益追求不同,存在校“热”企“冷”的问题。同时,我国中小企业发展迅速,其在国家经济社会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特别是在吸纳职业院校学生就业方面,中小企业已占据主导地位。以江苏省入选国家“双高计划”的5所高职院校为例,2021、2022年应届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的比重已占59%~76%[1]。因此,开展江苏高职院校与中小企业校企合作的深入研究,对于丰富江苏高职院校校企合作方式、提升校企合作质量、促进学生就业等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以就业为导向是高职教育区别于普通高等教育的鲜明特征。因此,高职院校必须以特定的职业或岗位需求为目标,面向社会开放办学,紧密对接就业需求。在高校办学质量考核中,学生就业率、专业对口率已经成为衡量高职院校办学水平、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查阅江苏省5所(全省共7所入选)入选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单位的高职院校发布的2021届、2022届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得到应届毕业生就业的企业规模占比数据,见表1。
表1 应届毕业生入职公司规模占比
数据显示,5所高职院校的应届毕业生中有较大比例的毕业生选择在规模小于300人的中小企业就业,分别为59.4%、75.6%、67.9%、61.7%和76.5%[2]。这表明中小企业已成为江苏高职院校应届毕业生就业的主要去向。
为了更好地适应社会需求和学生未来的就业方向,江苏高职院校应积极与中小企业开展校企合作,走产学一体、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道路。根据企业的人才需求来调整专业和课程结构,可以使高职院校的专业设置更加贴近社会需求和学生未来的就业方向。通过校企合作,学生可以提前熟悉未来就业企业的环境和氛围,提前掌握就业所需的技术技能要求。同时,学校、学生、企业三方也可以在合作过程中对彼此的需求获得更加直观的认知,这既有利于学生的择业与就业,也利于企业提前选拔和留用适合的学生,促进毕业生早就业,提升就业的专业对口率,实现高职院校与企业的互利共赢。
深入实施产教融合,开展具有特色的校企合作,已成为当前高职院校建设发展的重要路径。对于江苏高职院校而言,可充分利用江苏中小企业数量多、规模大的集聚优势,开展适合学校专业特点的校企合作,努力实现校企双赢,不断提高合作的质效。
职业院校的类型特征决定了高职院校应以社会经济发展需求为导向,坚持“顺应产业发展潮流、动态优化专业发展方向”的发展思路,持续优化已有专业结构,不断提高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与区域经济产业发展需求的匹配度,体现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近年来,中小企业在地方经济中所占的比重持续上升。有关资料显示,江苏中小企业的数量已超过300万家,占全省企业总数的90%以上,已成为当前市场中的重要主体和发展格局的中坚力量[3]。可以说,中小企业已成为高职院校了解经济社会发展最新动态,掌握当前行业企业最新工艺和技术技能要求的重要途径。高职院校可以及时对区域内中小企业的发展历程、职业资格、职业能力等进行调查和研判,探索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的新路径,有效扭转当前与大型企业合作质效不高的局面。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2〕2号)中提出严格标准要求。要做到工学结合、知行合一、德技并修;要突出对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能力的考查,注重教学改革和专业建设实绩;要熟悉行业企业情况,具有相应的专业技能,以及行业企业工作经历或实践经验。这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双师型”教师既要有丰富的专业理论,又要有精湛的专业技能;既要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又要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教师到大型、知名企业参加企业实践,虽然理论上可以接触到最新的技术工艺和行业标准,但受到企业保护商业机密等制度限制,实际上所了解的范围和程度有限。中小企业则相对宽松,特别是可以为缺乏企业实践经验的专任教师提供企业实践机会。
校企合作不仅是新形势下高职教育发展需要的育人模式,更是高职院校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的现实需求。近年来,江苏中小企业创新活力持续增强,“十三五”期间,中小企业专利申请量、专利授权量、商标申请量、商标注册量已分别占全省总量的63.37%、58.13%、93.31%、92.37%[4]。可见,中小企业对于产品开发、科研创新的重视程度持续提升,投入力度也持续加大。通过校企合作,高职院校教师可从中小企业大量的新产品、新工艺中获取技术技能教学的“鲜活”案例,梳理总结所教授专业技术技能发展的最新成果,从而为创新实践教学模式、提升实践教学质量打下良好基础。同时,中小企业在科研创新上的投入也为教师到中小企业开展技术研发、横向课题等提供了坚实基础,最终实现教学与科研的同步提升。
高职院校与中小企业应秉持共建共管共享的原则,在平台建设上同心协力,在项目运作上同步管理,在成果转化上共同分享,以构建校企双方的利益共同体,形成稳固的合作关系,确保合作能够取得切实的成效。
政府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以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其中包括财税优惠、融资支持、创新奖励等。为了更好地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高职院校可以与中小企业共同了解和掌握这些政策,协助中小企业更好地理解和申请相关政策的支持。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高职院校可以依托自身的优势专业和特色,为中小企业开发或开放所需的资源,协同中小企业申报各级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帮助中小企业申请相应的奖励补助。通过与中小企业的合作,高职院校可以为其提供更全面、更专业的支持和服务,推动中小企业发展。同时,高职院校也可以充分利用中小企业的资金、技术、设备等资源,提高教师的劳务报酬,从而充分调动教师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需要注意的是,政策的实施和具体操作可能因地区和行业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因此高职院校需要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和支持。
中小企业往往缺少技术支持和创新能力,而高职院校具备丰富的职业教育教学资源及较强的科研能力。因此,高职院校可与中小企业开展产学研协作,利用学校的专业知识和科研资源,配合中小企业共同开展技术研究、新产品研发等,推进技术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提高中小企业的竞争力。此外,高职院校还可以为中小企业提供创业创新的支持,诸如创业孵化基地、创业辅导、技术转化等服务,协助中小企业实现创新和转型发展。同时,在市场调研、质量管理咨询、人力资源咨询等方面,高职院校也可以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多的服务,帮助中小企业解决实际问题[5]。在共建产学研用平台过程中,必须加强相关保障制度建设,明确“以产养研、以研促产”的企业经营方式,通过将研究成果转化为适应市场需求的产品,把盈利的一部分再次投入新一轮科研,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通过制订合理有效的激励机制,吸引校企双方人员主动参与,激发平台内部的能动性与创造性,确保产教融合平台可持续运行。
中小企业通常面临人才短缺的问题,而高职院校具备强大的职业培训能力。同时,与企业合作,构建高水平的“双师型”教师队伍也是高职院校提升教学质量的关键。高职院校可与中小企业举办定期的交流活动,实施教师与企业高级技师、中高层管理人员的互访计划。一方面,高职院校可以与中小企业联合培养教师,为到企业实践的教师建立企业兼职档案,定期安排教师到企业开展跟岗交流和挂职锻炼,以便及时更新知识体系,更直观地了解企业的实际运营机制,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双师型”教师。另一方面,高职院校要发挥自身的社会服务功能,为中小企业的员工提供个性化的技术培训和智力支持,协助中小企业提升员工的职业道德素养和专业技术技能。这样的合作有利于实现校企之间的知识互补和经验共享,不仅有助于高职院校提升教学质量和学生就业竞争力,也能够帮助中小企业进行人才培养和创新发展,促进双方产生良好的互动效应,为推动教育与产业的融合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高质量的充分就业是评估学校办学成果的关键指标,也是决定学校专业长久发展的重要因素。尽管中小企业规模相对较小,且单个企业招聘的数量较少,但中小企业数量众多,招聘总人数可观,是高职院校应届毕业生就业的主要方向。为了促进毕业生的充分就业,高职院校应积极开展访企拓岗活动,将中小企业纳入考察范围,进行毕业生就业情况调研和岗位拓展。通过与中小企业建立实习就业合作关系,开展“订单式”或“半订单式”教育,为学生提供实习机会和就业渠道。这种合作模式有助于提高学生的专业技能、实践能力和就业竞争力,为毕业生建立稳定的就业渠道。在实习过程中,中小企业可以提前了解和熟悉学生的专业技能水平,从中筛选并招募合适的人才。
当然,高职院校与中小企业之间的合作路径并非固定不变的。双方可以依据不同的地域、行业以及实际需求,结合自身的资源和优势,灵活地选择适宜的合作方式,最终实现互利、共赢的共同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