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装

2024-03-13 05:25岑叶明
当代人 2024年2期
关键词:鞋子同桌衣服

吃晚饭的时候,爸爸说我穿的鞋子不好看。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说这些,想着其他事,没在意。晚点,爸爸来到我房间,提着个黄色塑料袋,让我看看。高帮板鞋,红灰白三色。我把鞋放在桌上,继续用手机处理工作。

爸爸在屋里游走了一会儿,又开始说我穿的鞋子不好看,接着说这双高帮板鞋的来历:找了三摊,比对了几十双,才最终选定。再强调绝对适合我。

姐姐明年研究生毕业,今年到处考试找工作。昨天去南宁,考完抽空回来住两天。我下班回村吃个饭,晚点还得回市区。爸爸让我把这双鞋带去。我有蛮多鞋子,基本都是运动鞋,单调的黑白两色,买的时候只考虑方便搭配、舒适,省下时间去做其他事。这双鞋不好搭,我兴趣不大。姐姐来我房间聊工作的事,爸爸又进来,拿起塑料袋,跟姐姐说,叶明穿这双鞋肯定好看。姐姐看了看鞋,说我应该不会穿这样的鞋子。爸爸说,会穿,会穿,语气像哄小孩。他说他找了好久才选定这双,又说我长得不高,这鞋能增高。

又过一会儿,爸爸再次回到我房间,说这双鞋有红色鞋带,很流行的颜色。他绑了一只,在我面前晃了晃,问我好不好看。我说放在桌上吧,我会记得拿。他放心了,把鞋子装好,又问我要不要拿点果子,过一会儿又问要不要拿番薯,如此反复问了好多。我出来时,给我带的东西已经塞满一个黑袋,吃的用的,最上面是被黄色塑料袋小心包裹的鞋子。

毕业出来工作,慢慢清理了债务,有些闲钱汇到家里,经济状况缓解。充裕说不上,但没以前艰难了。过去的艰难体现在方方面面,尤其涉及钱的地方。很小的时候,妈妈回来过年,会给我买新衣新鞋新玩具,是生活中最值得期待的事,直到她带姐姐离开,“新”的东西也离我远去。

父母离婚象征着这个原本就摇摇欲坠的家庭彻底崩裂。爸爸的亲兄弟不扶持他,还与另一家暗中勾结,在许多事上给他使绊。他不愿对他们低头,却想通过赌桌翻身,生活因此愈加艰难。

贫穷让许多亲戚疏远我们,不怎么愿意踏进破旧的小瓦房,有不得不做的人情时,会来我家装模作样问候奶奶几句,便移步到伯父家高大楼房的宽大饭桌上欢声笑语。爸爸热情地喊了又喊,以为他们答应了吃就会吃,精心准备的菜凉了又热,热了又凉。爸爸等待时,在那边已沦为谈资。下一次他们依旧可以不过来吃,但要是不准备,会留下被议论的把柄。那些年,唯独大姑小姑不遗余力真诚帮衬,以看望奶奶的名义带回许多物资,助我们度过困难。表哥表姐们大我几岁到十几岁,留下许多旧衣服。爸爸将它们分好,洗干净再叠好,藏进衣柜,在我不同的年龄拿出来。最好的那几件到过年才能穿,开年后马上洗干净存好,留到明年。

新年大家都穿新衣,穿不出特别。有件蓝色短袖,看不出是旧的,竟然不过年也能穿。穿这件衣服出门,总觉得自己成为被关注的那一个,上课坐得正,下课往人多的地方走,奔跑起来也自信得多。如果第二天有重要的事需要这件衣服出场,只能晚上换下就洗,有时天气不理想,穿的时候湿漉漉,可要是不穿,会留下很大遗憾。衣服上的图案很快被洗出褶皱,色彩淡去,我还是觉得它很新,实际上只是相对自己的其他衣服而言。有些表姐的衣服,姑姑和爸爸看着不错,觉得适合我,便执意让我穿。有次穿条十几年前流行的喇叭裤去学校,甩动的裤脚成了大家的焦点。有个女生非常确定这就是女人的裤子,因为她婶从广东回来时穿过,为此笑了我一天,放学后继续跟在我后面笑,惹来一群人。我不愿意再穿。爸爸觉得这是非常小的事,生活那么苦,有衣服遮羞就该心满意足。

衣服难坏,再旧都可以穿好几年,直到不适合。裤子没那么坚韧,尤其裤裆容易爆线,露出难以启齿的部位,走路的时候要夹着腿。不敢告诉家人,无疑会换来一顿数落。不久学会了针线,趁爸爸不在家,裤子脱一半就补,一针长一针短,有时急了扎到腿,发出嗷嗷惨叫。

拖鞋没有从表哥表姐那里继承的意义,需要买新的时,被爸爸视为一件大事。他要精挑细选,找出最便宜但质量最好的那一款,和商家讲价半天,购买的时候往往比合适的尺码大两号,即便我的脚从没在一双鞋上长过两号。穿坏一双鞋,要被骂好久,被迫学到了新技术:烧红镰刀,在鞋底和鞋身开裂的地方烫一下,压紧,胶冷了,裂缝就粘合了。穿这种鞋要小心翼翼,不能跑太快,会崩坏,并注意隐藏,不要给别人发现,显然这也是能让人笑几天的事。

冬鞋坏了烫不得,这是比拖鞋坏或者裤裆爆线更严重的事。买新的要一大笔钱,也想着用针线补。鞋子受力多,稍微释放天性跑几步,线就断,也要两三天就重补。为了省事,用铁丝代替涤纶线,死死捆住,不容易坏了,可出现了另一个问题:鞋底被捅出十几个大大小小的洞。

南方的冬天难受在湿冷,尤其下雨的时候,冷气能贯穿所有衣物。水从鞋底的洞口渗进,袜子穿得再厚,脚趾都冰冷如铁,侵蚀触觉,深入骨头。此外,渗水的鞋容易臭,隔壁村那些穿靓鞋的男生会像狗一样低头寻找臭味的来源,发现后毫不留情面发出嘲笑。臭味弥漫到自己都受不了,不得不洗鞋,又没有另一双换,只能在大冷天穿凉鞋,冷得刺骨,长冻疮,手指和脚趾中间粗,两端小,也称为萝卜手、萝卜脚。那些年里,我被冻过不少回,反反复复长萝卜手萝卜脚,奇痒难耐,越撓越严重,不挠受不了,挠脱皮后痛疼又上一个阶段。

寒冷给我留下许多后遗症,左手食指曾因冻疮肿大,几年难以自动,恢复后第三个关节仍比右手粗大一些。至今怕冷,冬天裹得像个粽子,洗冷水、吹冷风便咳嗽,常被调侃身子虚。那时的我真渴望长大,自己赚钱,买自己喜欢的东西,就不用考虑那么多了。

中学离开村子,有自己的空间,过去被灌输的准则土崩瓦解,心中对一切的认知裂解、重构。在那懵懂的青春年代,花哨的穿着、奇异的装扮最容易赢得关注和爱慕。我见过那些穿着破烂的同学低头走路的样子,我不想成为他们,或者不想延续过去的自己。

为了买最流行的牛仔裤,要两三个星期不吃晚餐,晚上饿得肠胃绞痛。等牛仔裤上身,在镜子前扭动许久,故意在女同学前打闹引得她们发笑时,又觉得这身穿着可以增添信心。尝到甜头的我跟着他们了解鞋子的品牌,才知道原来几双回力布鞋才抵得上一双贵人鸟或者安踏板鞋,这类价值几百块的鞋统称“牌子鞋”,一部按键手机也才这个价格。

好的鞋子可以在瓷砖上磨出刺耳的声响,买了牌子鞋的同学喜欢在课间聚集,讨论鞋子的价格、好坏、舒适度等,不厌其烦朝地板踢踏,尖尖的刺耳声响蕴含着对其他穿“冒牌货”“地摊货”“便宜货”的人的嘲笑。

我和同桌十分渴望加入他们的圈子。同桌的决心显然更强,他饿了两个月肚子,半夜磨牙啃着发臭的棉被,终于买了双牌子鞋,此后身子再也没有直立过,仿佛历史书里的古猿人。他再去到贴有瓷砖地板的教室和食堂,需要曲着脚、弓着腰,把鞋踢在地面,发出代表牌子鞋才有的声响。过去了好多年,我仍想不明白人怎么能用那种姿势行走。同桌是个龅牙,两颗门牙比鼻子还挺,外号“爆牙”,同村的说他小时候含鞭炮被炸过,又是留级生,被笑话被欺负被孤立,一直忧郁着脸,自从买了牌子鞋,脸上的笑容多了,说话也有了底气。那双鞋成了他生活的中心,每天早起刷干净,路过镜子前勾起脚看,上课时脱下来用纸擦去污渍。有天早晨,他发出悲痛的叫声,原来昨晚洗好绑在窗口的鞋子,被丢到了对面女生厕所顶上。他暴怒地到处质问是谁干的,大家纷纷发出笑声,不约而同默认支持这种做法,起码不用听那种令人嫉妒的响声了。同桌告诉班主任,班主任几句话应付了事,顺带批评他把钱用在不该用的地方,没有要帮忙拿回鞋子的意思。他连续找了几次班主任,班主任给出的理由一样:女厕所是瓦房顶,上去有危险。同桌骂骂咧咧,说班主任不想帮忙是因为他是留级生,成绩拖班里后腿。过了半个月,下雨的深夜,我们听到窗外传来尖叫,接着是轰隆一声,再接着是更多的叫声。我们跳下床跑去窗边看,女厕所顶上空了一块,冒出幽幽的灯泡发出的黄光。过后这事被全校通报:同桌为了拿回鞋,偷偷爬上围墙,走上女生厕所的房顶,被从厕所出来的女生看到,女生发出尖叫后,他跑去拿鞋,踩空摔了下去。此后同桌睡觉也穿着鞋,鞋带绑得比要上战场的士兵还紧。

初中时期,我在穿着上花费大量时间,从为数不多的衣服上想要搭配出独特的效果。好在个子长不高,不会因为尺寸不合适频繁更换;也因为个子不高,怎么搭配都没有想要的效果。我还能剩下些钱用来买书,书本在很大程度上帮我重建观念,不至于成为第二个同桌。

我清楚记得,重新拿回鞋子的同桌再次意气风发。某天去食堂的路上,他忽然停下脚步,鄙夷地看了一眼我的回力鞋,然后迅速曲着腿、弓着腰,把鞋子踢在地面发出尖叫,滑到了牌子鞋的队伍,从此再也没跟我一起走过路。再后来,我升入重点班,把心思放在学习上,和他们来往少了。听说同桌初中毕业后就去广东打工了,过年时在横岭圩见过两次,没有共同话题。

进入高中,需要穿校服班服,打扮上没那么张扬了,但有机会参加活动或者和同学外出游玩时,还是会精心打扮。高中毕业前夕,拍毕业照,买了西装,穿上后假装大人模样,深感喜悦、自豪和对未来的期待,也有面对成长的不安。

下一次穿西装是两年后,大三,选上了文学社社长,入社典礼那天,我提前一个小时洗漱,刮胡子,抹上素颜霜,穿西装扎领带,皮鞋垫上最合适的内增高垫,头发打上发蜡,刚进场就赢得师妹们的夸赞,在聚光灯和众人的目光下完成一次关于文学、理想与成长的演讲,是黄金时代里最满足的时刻。虚荣心得到满足后,接下来一年,为社里各种繁杂的工作熬夜、奔波,想到那天的满足,少了很多怨言,学到了许多东西。到了这个时候,似乎追求衣着和外在,也能得到影响内心的积极一面。

大学沉迷写作,偶尔东搞搞、西搞搞,也有不少闲钱,可以买喜欢的衣服。最狂热的时候在大一,和一个学姐约会,在宿舍沾满灰尘的全身镜前试下一件又一件,其他人的衣服加起来都没有我多,穿衣服的时间加起来也没我多。我的鞋子不多,因为牌子鞋依然价格不菲,我经过权衡,只买三四双用来换洗,剩下的钱去淘宝淘来许多廉价鲜艳的衣裤,叠满衣柜,挂满床头。

从物理学转到汉语言文学后,班里连我只有三个男生,另外两个男生喜欢讨论鞋子。对那时的我而言,新出的潮牌鞋已经非常陌生,难以感受到花大量时间谈论这些东西的乐趣在哪儿。我试着问他们,他们的回答很简单:我们的快乐你不懂。我确实不懂,开始寻找自己的快乐,随着越来越沉迷于阅读、写作,我的注意力开始转移,对衣着的追求大幅度下降,那些花里胡哨、富有个性的穿着已经无法满足我的表达欲望。

我试图用写作去寻找一种更独特的表达,认定这才是绝无仅有。

这并不容易,写作是件孤独的事,体现在生活的方方面面。我独自上下课,独自吃饭,独自跑步、爬山。随着书写的深入,内心逐渐封闭、挣扎,渐而从心理影响到生理。在文学社担任社长的那年,对于衣着装扮多半出于场合需要,觉得要以好的形象面向大家,渐而厌倦了花那么多时间在这些地方。

去了一趟西藏,内心发生了某种难以言说的变化。回来后遇上疫情,困在村子四个月,整日睡懒觉、闲逛,烧烤喝啤酒,或者日复一日埋頭写作,身体开始肥胖。毕业后应酬加多,时常喝得呕吐不止,查出了肠胃炎,以及许多不大不小的问题,很难再有时间和心思挑选一件适合的衣服去见一个人或赴一场约,或许这就是书本中说的被生活碾压的征兆。

小时候,我没有生活的概念,只能从各种渴望中映射:我渴望得到好看的衣服,渴望得到新的玩具,渴望冬天不冻脚,渴望家里别那么穷;我渴望饭桌上多一点肉,渴望得到尊重,渴望冬天早点过去,渴望父母不再分离,渴望姐姐回来,最后强烈渴望逃离家乡,等等。到了中学,我为一些渴望付出了行动,追求更好的学习成绩,追求同伴的认同,追求女孩的青睐。随着成长,我对生活开始有了另外的定义,比如要一种不受拘束甚至随心所欲的人生,具体体现是要实现关于写作以及写作之外的理想。而今还没年老就内敛,觉得生活是眼前的点点滴滴,是杯子里少一点酒,是卡里多一点钱,是创作的作品获得更好的成绩,偶尔会有激昂的但没言说价值的冲动,或许是对年轻时某些追求的“回光返照”。不过,对生活的理解不是线性的,很难画成完整的圆,更像墨水洒在地上的破碎黑点,有时这样,有时那样……那天晚上,带着爸爸买的鞋子离开村子时,我在思考这些繁杂的、混乱的、难以解答的问题,实际上我连自己对这双鞋是何种态度都不明晰。

红色高帮鞋在鞋架上放了一段时间,我才想起另一件事:三年前,快过年的时候,爸爸也拿出一双白灰色的高帮板鞋让我穿。我那时候也叫他放桌上,没有动过。不想穿的理由并不复杂:我确实不喜欢这类鞋子,搭配衣服浪费时间,矮胖的身形穿上后会显得很笨重,并且这双做工粗糙的“地摊货”在我不安分的脚下根本撑不住一个月。或许那时他以为我觉得颜色不好看,才又买了这双。带着红色鞋带的,有年轻人朝气的。

我已经长到了儿时期盼的年纪,可以自力更生,买许多想要的东西了。我这个吃不饱穿不暖的底层家庭走出来的大学生,有一份不错的工作,在村里人的眼界来说,很有成绩的年轻人了。我好像不需要一双鞋来满足自己了。我感觉过去那些渴望正在离我远去,难以找回,或许这就是当初心心念念的成长。

(岑叶明,笔名叶明岑,1998年生,广西贵港人。作品见于《青年文学》《广西文学》《中国校园文学》《散文选刊·选刊版》《文学港》《中国创意写作研究》等。曾获“鲲鹏”科幻文学奖、贺财霖科幻文学奖等。出版科幻小说《远大征程》。)

特约编辑:刘亚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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