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旭东 王 琳 宁 博 李万利
(1.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2.厦门大学管理学院;3.湖南大学金融与统计学院)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儒家文化倡导的“君子人格”沿袭千年,塑造了一代代中国商人“舍利取义”“以义制利”的价值理念和社会规范,并随着文化惯性延续至今[1,2]。前期研究发现,儒家文化抑制了企业内部人的利益攫取[3~5],体现出“君子人格”的自律品质。然而,“君子人格”含义丰富,它还可能体现在企业经营的更多方面。
避税在全球市场中普遍存在,其不仅破坏税收公平,造成收入分配失衡,引发社会不满[6],也可能给企业带来代理成本增加[7]、信息透明度降低[8]、融资渠道减少[9]等问题。影响避税的因素众多,除产权性质[6]、政治关联[10]、管理者特征[11]等企业内部因素之外,还有税收征管[12]、产业政策[13]、经济技术[14]等正式制度因素。然而,从文化视角解读企业避税的文献尚不多见。
陈冬华等[15]指出,理解中国的经济问题离不开对传统文化等非正式制度的思考。本研究认为,传承千年的儒家文化内含的“君子人格”可能会影响企业避税。“君子人格”对义利、奉献、诚信的强调塑造了企业家舍利取义、诚信经营的价值取向,可能有助于企业自觉避免非法偷漏税、虚假税务筹划等避税活动。此外,“君子人格”对声誉的重视也会在市场中形成外部规范机制,进而约束企业的避税行为。为此,本研究以2008~2019年为观察期,以明清以来各地区的进士数量衡量地区儒家文化浓厚程度,以实际税率衡量企业避税,实证检验儒家文化的“君子人格”对企业避税的影响,为深入理解现代企业避税行为及帮助相关部门制定治税政策提供一定的经验参考。
本研究可能的贡献如下:①从文化视角拓展了企业避税相关研究。前期文献较多关注制度因素[12,13],对文化因素关注较少。本研究探讨了儒家文化中蕴含的价值观念和社会规范在企业纳税实践中的积极作用,为理解公司避税行为提供了新视角。②深入分析并检验了儒家文化抑制企业避税的作用机制。本研究从义利、奉献、诚信和声誉4个维度深入剖析儒家文化影响企业避税的作用机制,并利用中国社会综合调查数据(CGSS)加以实证检验。③细致讨论了儒家文化避税抑制作用的异质性效应。基于国际市场参与、地区法制环境和企业经营状况的横截面检验,本研究发现,儒家“君子人格”对现代正式制度形成一定替代作用的同时,其道德规范作用还受到经济诉求的调节,丰富了有关儒家文化与企业行为的学术认知。
儒家文化发端于春秋时期的孔子,在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后,一直被封建统治者奉为正统思想,对中国历史的进程和社会的变迁具有决定性的影响[16]。儒家文化在中国社会有着深厚的土壤,是下至百姓、上至精英“日用而不知”的纲常伦理。它在潜移默化中影响着社会发展和民族的秉性、品格和价值取向[17],千百年来一直对中华民族的文化心理、道德伦理、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产生不可磨灭的影响。即使在经济现代化高速发展的当代中国,儒家文化依然塑造着中国人的思维模式和行为偏好,这种深刻的影响也通过企业家群体渗透到现代企业的经营管理之中[18],塑造着中国企业的精神与文化,并可能成为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要精神支柱[19]。
前期研究也为儒家文化在现代企业中的经济影响提供了经验证据。一部分文献发现,儒家的自律、忠诚、仁义礼智信等伦理观念对公司的经营与治理有积极影响,如减少公司代理成本[4,20]、抑制大股东掏空[5]以及提高内部控制质量[3]等;与此同时,另一些研究则发现,儒家文化的某些内容具有消极影响,如重男轻女观念降低了上市公司的女性董事比例[5],论资排辈观念则抑制了独立董事的建言行为[21]等。此外,个别研究得出了较为中性的发现:儒家文化的等级观念、集体主义、和谐主义和风险规避主义等特征降低了企业的风险承担水平[22]。
“读圣贤书,立君子品”,在内涵丰富的儒家文化中,“君子人格”一直被儒家所推崇,并糅合了儒家大部分的文化精髓。数千年来,君子形象代表着仁爱、宽恕、正义、诚信、恭敬、廉耻等传统美德,塑造着历朝历代中华儿女的价值偏好[5]。其中蕴含的优秀的道德品质、高尚的家国情怀、积极的文化担当,凝聚成入世有为、自强不息、厚德载物、文质彬彬的“君子人格”,成为中国人社会交往的道德规范。本研究认为,在当代市场经济中,儒家文化推崇的“君子人格”一方面塑造着企业家的价值偏好,另一方面在市场中形成对企业家的声誉约束机制,并最终对企业避税产生抑制作用。
首先,“君子人格”的义利观可以约束企业家的避税活动。“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君子奉行的义利理念在商贾中代代相传,塑造着当代企业家的价值偏好,进而约束其不法或不当避税行为。“非其有而取之,非义也”,本质上,税收是国家凭借强制力对纳税人财产进行的无偿占有,是国家财富的一部分。显然,以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甚至不申报等偷、漏税行为,是变相窃取国家财富的不义行径,与君子重义轻利的价值观相悖。根据税收契约论,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社会中的每个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是其基本的社会责任之一,逃避税收等同于逃避契约义务,违背了自身对于国家的承诺,同样与君子重义轻利的价值理念背道而驰。因此,受君子义利价值偏好的熏陶,企业家将有更高的纳税意愿,更少做出避税行为。
其次,“君子人格”的奉献观促使企业家减少避税活动。“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君子奉献家国的人文情怀凝聚成当代企业家的社会责任意识,从而提高其纳税意愿,减少避税行为。“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儒家语境中的君子,无论是“居庙堂之高”还是“处江湖之远”,终其一生以报效祖国、奉献社会为价值导向。税收是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是国家维护国防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经济支撑。因此,依法纳税也是个人积极承担国家责任,实现人生价值的具体方式之一。在“君子人格”的引导下,“处江湖之远”的企业家将有更高的纳税意愿,更少做出避税行为。
再次,“君子人格”对于诚信的重视约束企业家减少虚构的税务筹划和逃税活动。“君子一言,驷马难追”,君子笃信守诺的行事准则贯穿于当代企业家经营活动的始终,从而促进企业依法诚信纳税,减少避税行为。“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儒家语境中的君子以诚信作为立身处世的基本原则,“业无信不兴”更是成为历代儒商的经营信条。虚假纳税申报的偷漏税行为显然是对税务机关的欺瞒,不符合诚信经营的理念。即便是合法的税务筹划,往往也涉及到虚构复杂交易和不实信息披露,不为注重诚信的企业家所提倡。
最后,人们对“君子人格”的推崇有助于在市场中形成外部约束机制,促使企业家减少避税行为。“志士不饮盗泉之水,廉者不受嗟来之食”,“君子人格”要求个人“有耻且格”,对不当言行须有羞恶之心,并耻于为之。在重视“君子人格”的地区,市场往往会对企业家群体形成较高的道德期许,这种期许进而发展为企业家参与市场活动的外部约束。中国人历来注重对“声誉”的维护,违反社会规范的行为无疑会对企业的声誉造成极大损害。如果企业的虚假申报等偷漏税行为被曝光,则可能遭受市场上其他参与者的负面评价,对企业家的个人声誉乃至企业的持续经营都将形成不利影响。因此,在这种外部约束机制下,企业家也更不愿意开展非法或不当的避税活动。
综上,儒家文化的“君子人格”一方面塑造了中国企业家的义利、奉献、诚信等价值偏好,从而在个人层面对纳税活动形成道德激励;另一方面,还可以通过社会舆论形成对不当行为的外部约束,促使企业家更少从事避税活动。由此,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1在儒家文化氛围更为浓厚的地区,当地企业的避税行为更少。
另外,在中国历史文化发展中,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是,儒家文化的传承过程并非一直顺利,还受到了近代以来西方文化的冲击,文化的作用也可能因法制环境的完善而被削弱。此外,企业作为以利益为导向的市场主体,在面临经济利益和君子人格的权衡取舍时,企业管理者将如何抉择,这些都是值得探讨且有趣的话题。
文化冲突理论认为,当两种或以上文化相互接触时,会出现竞争和对抗的冲突状态。其结果,要么二者互相融合,要么一方替代另一方,致使其中一种文化的影响力不可避免地被削弱[22]。根据这一认知,当代经济和人口流动导致的文化交融,也可能会削弱儒家“君子人格”对企业避税的抑制作用。
公司参与国际竞争意味着在企业层面对国外文化的吸收与融合。古志辉[4]发现,公司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削弱了儒家文化对公司代理成本的治理作用,其原因在于: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企业需要学习和遵守产品销售国的法律法规,从而更容易受到西方法治精神的熏陶;而且,在与国外客户打交道的过程中,企业的价值观念或意识形态可能在一定程度上为国外客户同化。相比于外部的法律法规和文化观念,传统儒家文化更倾向于运用伦理教育达到规范社会成员行为的目的,企业更多地参与国际竞争所接触的外部文化可能会弱化儒家文化伦理规范的影响。由此,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2相对于参与国际竞争的企业,儒家文化对未参与国际竞争企业的避税抑制作用更大。
法制环境会显著地影响企业经营行为,地区的法制环境越差时,当地民营企业的寻租行为往往更加普遍。同样地,地区法制环境差异也会对企业避税产生显著影响。在法制环境较好的地区,税收执法公正度更高,避税会提升公司面临的诉讼风险、声誉成本以及处罚风险,因而其本身更不可能做出避税行为,非正式规范对这类企业的约束作用相对会更弱[23];而在法律制度薄弱的地区,税务部门执法力度也会相对较弱,企业的避税行为相对更不容易被发现,企业面临更低的税收违法成本与风险,避税的成本收益比更高,从而具有更强的避税动机,因而在这种制度的薄弱地带,非正式规范更有发挥作用的空间。由此,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3相对于法制建设完善地区的企业,儒家文化对法制建设薄弱地区的企业的避税抑制作用更大。
虽然“君子人格”内含的价值理念和声誉规范能够对企业家构成一定的内外部约束,然而这种约束缺少强制的执行机制,为企业家的经营决策留下了可操作空间。公司避税虽然会提升企业面临的诉讼风险和法律成本,但其也能够给企业带来相应的内部收益,增强企业的财务实力,帮助企业脱离经营困境[24]。因而当企业遭遇经营困境时,企业高管为了避免业绩不佳导致公司价值持续折损,以及因业绩不佳带来的被免职风险,很有可能选择通过避税活动提高公司的净利润,而不是遵守儒家文化中对义利、奉献、诚信的价值导向以及外部声誉规范,从而放弃对“君子人格”的价值追求。由此,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4相对于陷入经营困境的企业,儒家文化对经营状况良好企业的避税抑制作用更大。
以2008~2019年沪深A股上市公司数据构建初始样本集,按照以下标准对样本进行筛选:①删除ST、*ST公司样本;②删除金融行业公司样本;③删除资不抵债的公司样本;④删除核心变量缺失的公司样本。最终数据集包含21 664个公司-年度层面观测值。本研究所用的进士数量数据来自于中国历代人物传记资料库,公司财务数据和行政区划数据分别来自于国泰安数据库(CSMAR)、Wind数据库、中国研究数据服务平台(CNRDS)。
3.2.1被解释变量:企业避税
理论上,企业的税收行为有合法避税与非法逃税之分,两者的目的都在于减少纳税额,区别在于其手段是否合法。然而在实务中,法律法规常常不够明确,同时纳税人乃至执法机关可能对法律法规了解不足,因而对于合法与否的界定较为模糊。在实际操作中,当税务部门发现企业少缴税款时,多数情况下只是要求企业补缴税款,很少进行罚款[25]。而在实证研究中,避税和逃税往往是交替使用的,在关于中国企业避税的研究中,有的使用了逃税[26],有的使用了避税[6],有的实证文献还使用更为中性的表述,如税务违规。遵循既有文献的做法,本研究不区分避税和逃税。
实证文献中,常见的度量企业避税的指标有两类:实际税率和会计-税收差异[9,10]。参考HANLON等[27]与刘慧龙等[28]的研究,本研究使用公司实际税率(ET)作为度量企业避税的指标,其具体计算公式为:ET=(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税前利润-递延所得税费用/法定税率),ET越小,企业实际税率越低,企业的避税程度就越高。
3.2.2解释变量:儒家文化
度量地区内儒家文化的浓厚程度,既有文献主要有以下3种做法:①采用企业所在地一定半径范围内的儒家学校数量进行度量[3,4]。这一指标的不足之处在于,官学和私学的办学理念与教学内容并不一致,因此该数据难以准确刻画相应的文化内涵[20]。②使用地区中现存文庙的数量作为儒家文化的代理指标[5,22],但经过近代百年风云和文革的十年浩劫后,许多文庙已经毁坏,使得其数据来源存在较大的生存偏差。③使用明清以来各地区的进士数量测度儒家文化浓厚程度[20]。该指标相对于学校或文庙数量,具有以下优势:(a)在儒家“君子人格”的教化下,读书人更注重品行的修为,是儒家价值理念的践行者和传播者,因此,进士数量可以很好地体现地区教育发展状况,反映了儒家的价值理念在不同地区传播和接受程度的差异;(b)在明清两代的科举考试中,儒家经典具有独占性的地位,因而地区层面的进士数目能较为明确地体现儒家文化的区域影响力,在文化内涵的刻画上更为统一;(c)进士数量数据具有相当的完整性。进士是古代科举考试中的优胜者,相关资料对其信息统计较为完善。并且,明清时期产生了5万多名进士[20],其地域分布广泛,不同地区儒家文化的浓厚程度具有丰富的变异性,这可以有效提升多元回归的估计效率。
因此,借鉴潘越等[20]的研究,采用明清以来各地区的进士数量衡量地区内的儒家文化浓厚程度(JS)。具体地,计算上市公司所在地300公里范围内的进士数量,对其加1并计算自然对数。其中,进士籍贯所在地的经纬度信息来自于中国历代人物传记资料库,上市公司所在地的经纬度信息手工从百度地图获取。
3.2.3控制变量
参考相关文献[20,28],本研究控制了公司和地区层面的基本特征变量,其中,企业层面包括:成立年限(AG)、企业规模(SZ)、企业盈利能力(RA)、财务杠杆(LV)、现金持有水平(CS)、总资产周转率(TR)、营业收入增长率(GW)、企业非流动资产占比(PE);地区层面包括:企业所在城市人均GDP(GP)、是否省会(CP)、是否副省级城市(CT)、企业所在省份的市场化指数(MD)、城市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ED)以及企业所在地级市的地形坡度(PD)。
主要变量的定义和描述性统计见表1。此外,本研究还控制了行业与年份固定效应,对回归标准误进行异方差调整,并对所有连续变量进行上下1%的缩尾处理以消除极端值的影响。由表1可知,企业避税(ET)的最大值为1.319,最小值为-1.148,均值为0.166,标准差为0.256,表明样本中各个企业的避税程度存在较大差异。儒家文化(JS)均值为7.963,标准差为1.494,与现有研究保持基本一致[20]。
表1 主要变量的定义和描述性统计
为检验假设1,本研究构建如下多元回归模型:
ETit=β0+β1JSi+∑βjControlsit+εit,
(1)
式中,β0表示常数项;β1和βj均表示系数;ETit表示i企业在t年度的避税程度;JSi表示i企业所处地区儒家文化浓厚程度;Controlsit表示一系列控制变量;εit表示残差项。
儒家文化对企业避税影响的基准回归结果见表2。表2中,列(1)为控制年度、行业固定效应的基础上仅加入儒家文化变量(JS)的回归结果,儒家文化变量(JS)的回归系数为0.003,在5%的水平上显著,说明企业所在地儒家文化氛围越浓厚,企业的避税程度越低;列(2)为加入公司层面控制变量的回归,结果依然显著为正;列(3)进一步加入了地区层面的控制变量进行回归,儒家文化变量(JS)的回归系数数值和显著性水平均有所提高。表2列(1)~列(3)的结果共同表明,企业所在地儒家文化氛围越浓厚,企业的避税程度越低,故假设1得到了支持。
表2 儒家文化与企业避税的基准回归结果(N=21 664)
本研究的研究模型可能存在一定程度的内生性问题。例如,地区层面难以观测的遗漏变量可能既影响当地进士数量,又与各地当代的经济发展水平相关,从而影响企业的避税程度。尽管在基准回归中已经控制了一系列地区变量,但为增加本研究结论的稳健性,本节拟采用工具变量法对遗漏变量问题进行处理。
在科举时代,考生们想要在科举考试中取得好成绩,仅仅学习四书五经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参考由官方印制的四书五经注解、时事文章等[29]。在明清两代,中国有19个官办书局,这19个书局承担了超过80%的书籍出版与印刷工作。参考CHEN等[29]的做法,本研究设定企业所在地与印刷局之间的地理距离(DC)作为工具变量进行2SLS回归。由于一地到印刷局的地理距离会很大程度上影响当地考生获取书籍的难易程度和经济成本,因而企业所在地和印刷局之间的地理距离(DC)与地区内的进士数量高度相关,满足工具变量的相关性要求。同时,由于这些官办印刷局主要分布于天然形成的竹子(1)竹子是明清时期最主要的造纸原料,其份额占比超过80%[30]。产区,并且这些印刷局在近代随着西方现代印刷术的传入而破产关闭[29],因此,企业所在地和印刷局之间的地理距离(DC)与现代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无关(2)我国天然形成的竹子产区主要沿长江中下游一带省份区域,与目前经济发达地区耦合度较低,对实证设计干扰性较小。,也就不可能与当代企业的避税程度相关,从而能够很好地满足工具变量的外生性要求。
工具变量回归的结果见表3。首先,表3中,列(1)为不加入基准回归控制变量的第一阶段回归结果,列(2)在列(1)的基础上加入了基准回归的控制变量。儒家文化变量(JS)的回归系数均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负,说明离印刷局越远的地区,由于获取儒学相关书籍的难度更大,则具有更少的进士数量,满足工具变量相关性要求。列(3)为不加入基准回归控制变量的第二阶段回归结果,列(4)在列(3)的基础上加入了基准回归的控制变量,儒家文化变量(JS)的回归系数为0.007,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正。其次,进行工具变量的排他性检验。将解释变量(JS)、工具变量(DC)同时与被解释变量(ET)回归。结果见列(5),解释变量(JS)系数依然显著为正,而工具变量(DC)失去显著性,说明工具变量(DC)仅通过儒家文化(JS)与企业避税(ET)相关,具有较好的外生性(3)弱工具变量检验的Cragg-Donald Wald F统计量远大于16这一临界值,拒绝了工具变量为弱工具变量的原假设。。表3的结果表明,在使用工具变量方法缓解了模型潜在的内生性问题之后,儒家文化对企业避税的影响依然显著。
表3 工具变量2SLS回归结果(N=21 664)
前文分析指出,儒家“君子人格”一方面塑造了地区中对义利、奉献、诚信等价值观偏好,从而在个人层面对避税施加内部道德约束;另一方面还通过社会舆论形成对不当行为的声誉监督机制,进而在市场层面对避税施加外部道德约束。本部分基于2013年中国社会综合调查(CGSS)(4)2013年的中国社会综合调查(CGSS)包含了对来自28个省份11 438名受访者的问卷调查,其中一部分调查内容涉及公民价值观念与道德规范。中相关问题所提供的关于价值观与道德规范的信息,对上述影响机制进行检验。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义利价值观的度量选用调查问题:“总的来说,您同不同意在这个社会上,您一不小心,别人就会想办法占您的便宜”,该问题有5个选项,对应5个分值:1为非常不同意,2为比较不同意,3为说不上同意不同意,4为比较同意,5为非常同意。为方便回归结果的解释,本研究先将有效回答对应得分在省级层面取均值,再取倒数,设定为变量YL。该指标越大,意味着该省份试图占人便宜、不劳而获的现象越轻,对义利的尊崇程度越高。
(2)奉献价值观的度量选用调查问题:“您认为,当前社会上,人们不爱国状况的严重程度如何”,该问题有5个选项,对应5个分值:1为非常不严重,2为比较不严重,3为一般,4为比较严重,5为非常严重。为方便回归结果的解释,本研究先将有效回答对应得分在省级层面取均值,再取倒数,设定为变量FX。该指标越大,意味着该省份具有爱国主义情结、社会责任感强的人越多,对奉献的尊崇程度越高。
(3)诚信价值观的度量选用调查问题:“总的来说,您同不同意在这个社会上,绝大多数人都是可以信任的”,该问题有5个选项,对应5个分值:1为非常不同意,2为比较不同意,3为说不上同意不同意,4为比较同意,5为非常同意。本研究将有效回答对应得分在省级层面取均值,设定为变量CX。该指标越大,意味着该省份注重诚信的人越多,对诚信的尊崇程度越高。
(4)声誉规范的度量选用调查问题:“您认为当前社会人们缺乏羞耻感状况的严重程度如何”,该问题有5个选项,对应5个分值:1为非常不严重,2为比较不严重,3为一般,4为比较严重,5为非常严重。为方便回归结果的解释,本研究先将有效回答对应得分在省级层面取均值,再取倒数,设定为变量SY。该指标越大,意味着该省份的人们越在意社会中其他个体的评价,更容易在市场中形成注重声誉的监督机制。
本研究利用如下模型对儒家文化与地区价值观和外部声誉规范之间的关系进行检验:
YLi/FXi/CXi/SYi=α0+α1JSi+
∑αjControlsit+εit,
(2)
式中,α0表示常数项;α1和αj均表示系数;YLi、FXi与CXi分别为公司所在省份的义利、奉献与诚信价值观;SYi为公司所在省份的声誉规范水平。回归结果见表4(5)该机制检验是通过合并主回归数据和《2013年社会综合调查》28个省级行政区域的数据得到回归的样本,但合并时产生了一些无法匹配的观测样本,故样本数有所减少。,它们分别为义利观、奉献观、诚信观和声誉规范作为因变量的回归结果,儒家文化变量(JS)回归系数均为正且在1%的水平上显著。表4的结果表明,儒家的君子文化塑造了企业所在地区人们的重义轻利、爱国奉献、诚实守信的价值偏好,以及在地区层面形成了注重声誉的社会规范,为减少公司的避税活动提供了良好的市场环境。
表4 儒家君子文化与地区价值观念、道德规范(N=21 209)
参与国际市场竞争意味着企业同时受到东西方不同法治精神和道德规范的影响,在国际市场竞争中,企业组织内部的价值观念和意识形态很有可能受到外部文化的冲击,从而弱化传统儒家思想对其避税行为的抑制作用。为验证假设2,本研究按企业是否参与国际市场竞争进行分组,若企业年报披露的海外收入大于0,则为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组,否则为不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组。回归结果见表5列(1)和列(2),在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组,儒家文化变量(JS)的回归系数不显著,而在不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组,依然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正,说明随着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儒家文化的道德约束作用被削弱。故假设2得到支持。
表5 外来文化冲击、法制环境、企业经营状况的异质性检验
地区法制环境建设水平影响当地企业违法成本的高低以及遭遇诉讼风险的大小。在良好的法律制度约束下,企业面临高违法成本;相反,在法律制度薄弱的地区,税务部门执法力度相对较弱,企业违法避税动机更强。而文化作为非正式制度,对不同法制建设水平地区的规范作用也应有所差异。为验证假设3,本研究依据《中国分省份市场化指数报告(2021)》提供的法制环境指数,对企业所在地区进行了分组。其中,所在省份的法制环境指数高于当年所有省份的法制环境指数的中位数者,记为法制环境较好,否则为法制环境较差。回归结果见表5列(3)和列(4),法制环境较差的组,儒家文化变量(JS)的回归系数在1%水平上显著为正,在法制环境较好的组不显著,表明儒家“君子人格”的道德约束作用在一定程度上与法律制度相互替代。故假设3得到支持。
儒家文化强调的“君子人格”,要求企业严格遵守义利、奉献、诚信等良好的社会道德规范,从长远来看有助于企业提升市场价值;然而,当公司陷入经营困境时,儒家文化会与企业现实经营困境产生矛盾,企业管理者很有可能为了避免公司业绩不佳而放弃对君子品格的坚持,选择通过避税活动帮助公司暂时走出经营困境。为验证假设4,本研究根据企业的盈利水平对样本进行分组回归。具体地,在行业-年度层面对样本企业当年的ROE从小到大排序(6)为确保ROE在年度-行业上的排序分位有意义,本研究删除了年度-行业上观测数不足5的样本,这一过程剔除了595个样本。此外,还存在2个ROE值缺失的样本。,将ROE水平低于20百分位数值(7)本研究尝试改变门槛为10百分位或30百分位,结论保持一致。的企业归为经营困境组,其余企业归为经营良好组,再分别进行儒家文化对企业避税的回归。回归结果见表5列(5)和列(6),儒家文化变量(JS)在经营良好组的回归系数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正,在经营困境组的回归系数则不显著。这一结果说明,儒家“君子人格”的道德约束作用有一定的局限性,当面临巨大经济利益抉择时,企业家依然会进行避税活动。故假设4得到支持。
为增加结论的稳健性,本研究进行了如下检验:①替换自变量。采用3种方式替换儒家文化度量指标。首先,更改进士数量界定范围。将上市公司所在地100公里范围内的明清进士数量加1的自然对数作为自变量;其次,采用书院数量衡量儒家文化,参考古志辉[4]和程博等[3]的研究,以各省书院数量除以地区当年GDP作为自变量;最后,以董事长出生地或籍贯地(地级市)的进士数量(8)当董事长出生地或籍贯地地级市数据缺失时,以省份地进士数量替代除以该地级市当年户籍人口作为自变量。②替换因变量。参考李维安等[10]的研究,采用企业适用税率与有效税率差额作为避税程度的度量指标,数值越大,企业避税程度越高。③将标准误分别进行行业层面、企业层面的聚类调整。④少数民族地区具有自身独特的民族文化,其受儒家文化的影响程度可能相对较小,故剔除位于新疆、西藏、青海、内蒙古自治区的企业样本后重新回归。⑤安慰剂检验。为了进一步排除遗漏变量对基准回归结果可能造成的干扰,采取随机置换核心解释变量的方法,进行1 000次随机模拟回归的安慰剂检验。
以上稳健性检验的回归结果与基准回归结论基本保持一致,表明本研究的结论是稳健的。
儒家文化所提倡的仁爱、正义、诚信等传统美德形塑着一代代中国人的价值偏好和社会规范[5]。本研究以2008~2019年沪深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考察儒家文化对企业避税的影响。研究发现,在儒家文化氛围越浓厚的地区,企业的避税程度越低。“君子人格”对义利、奉献、诚信和声誉的重视是4条潜在机制。儒家文化对低国际市场参与度、地区法治环境较差企业的避税抑制作用更明显,说明儒家文化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对正式制度的替代。然而,当企业陷入经营困境时,儒家文化的避税抑制效应不再显著,意味着文化的道德规范作用也受到经济诉求的调节。
基于上述研究结论,本研究得出如下启示:①应重视和引导优秀传统文化发挥市场规制作用,助力中国经济转型发展。本研究发现,儒家文化有助于抑制企业避税,能够约束市场中的不良行为。这也印证了杜维明等[19]所言,儒家文化能够成为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精神支柱。特别是在当前经济形势内忧外患的现实背景下,应大力提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充分发挥道德力量,抑制违规违法行为。②在学习和借鉴西方文化的同时,应注重保护优秀传统文化在中国文化体系中的主体地位。文化自信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发展中更基本、更深沉、更持久的力量。优秀传统文化体现了中国人几千年来积累的知识智慧和理性思辨,是我国的独特优势。本研究发现,西方文化会削弱儒家文化的避税治理作用,因而,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应大力弘扬和保护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持续发挥其对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积极作用。③加快中国市场的法制建设,弥补因法律缺位导致的市场失灵问题。本研究发现,虽然当法制环境较差时,儒家文化能够替代法律制度抑制企业避税,但当企业遭遇经营困境时,儒家文化的避税抑制作用不再明显。这说明文化对市场失范行为的约束力仍相对有限,在当前经济转型升级的大背景下,应大力完善法律制度建设,为保持经济活力、加快转型升级提供可靠的制度支撑。
本研究还存在以下两点不足:①所用的企业所在地300公里范围内的进士数量这一指标具有较大的数据粒度,但仍可能存在部分测量误差,未来可以考虑采用问卷调查直接获取企业受儒家文化影响的数据;②中国传统文化以儒家为主,但历史上儒、释、道“三教合一”使三者相互间都有影响,本研究未考虑其余两教的作用,未来可以进一步探讨儒、释、道三家思想是否会对企业避税产生交互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