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丹
2018年以来,北京建工集团党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精准落实政治巡察要求,坚持在“选、育、管、用”上下功夫,着力建设政治坚定、本领高强的巡察队伍,为推进新时代国有企业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目前,已实现一届任期内对所属二级单位党组织的巡察全覆盖。通过巡察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巡察利剑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推动集团企业进一步形成了公平正义、守正创新、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聚焦政治素养,多渠道“选”。巡察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党内的政治监督,不同于普通的业务检查、工作督查。巡察干部要有良好的政治素养,能够透过现象看本质,正确处理政治和业务的关系,善于从具体业务工作入手,从政治上看问题,发现突出问题,查找政治偏差。集团党委坚守政治巡察职能定位,加强干部选调,汇聚优秀人才,把对巡察干部的政治要求放在第一位,通过集团党委领导班子“点”,纪委、党委组织部门推选,所属二级单位党组织推荐,党员干部自荐等多种方式选调巡察组成员。组长来源于二级单位党组织书记、集团总部职能部门党员正职,副组长来源于二级单位党组织副书记、纪委书记、集团总部职能部门党员副职。组员由党建、纪检、商务、法务、财务、审计等方面的人员构成。选调的巡察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较强,能精准查找发现被巡察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了巡察的政治“显微镜”“探照灯”作用。
聚焦专业培训,多元化“育”。巡察时间紧、任务重、专业性强,对巡察干部的业务能力、发现问题能力、抗压能力要求较高。集团党委健全巡察干部培育机制,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根据巡察各阶段特点,科学规划教育培训内容,加强实战练兵,突出培训的实操性、指导性。立足于提升巡察干部理论素养、专业技能、巡察方法等方面的能力素质,构建理论教育、党性教育和专业技能培训为主要内容的“三位一体”教培体系,重点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党内法规制度和集团巡察制度体系、重要制度文件等相关内容,采取专家讲课、集体学习、互动答疑等方式开展培训研讨。坚持边巡边培训、“一对一”指导,有针对性地开展巡察谈话技巧、巡察报告撰写、巡察底稿制作等专题培训。发现问题是巡察工作的生命线,问题发现越精准,震慑作用就越大,巡察效果就越好。对巡察干部来说,最核心的能力就是发现問题的能力。建立“传、帮、带”机制,坚持每轮巡察邀请专业精、能力强、巡察经验丰富的干部谈工作方法、发现问题的技巧、心得体会等,在实践中练就发现问题的“火眼金睛”。发放集团巡察工作制度规范、内控制度汇编、全面从严治党常用词汇释义等学习书籍,深化对巡察工作程序、巡察相关制度规定的认识。通过全方位、多层次学习培训,巡察干部的政治能力、斗争精神、业务本领不断提升。
聚焦廉洁教育,全方位“管”。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约束与激励并重,加强对巡察干部的管理,确保权力正确规范运行,确保巡察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巡察进驻前,开展集体谈话,强调纪律作风,要求巡察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组长、组员分别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保密承诺书》,严格执行回避、保密、请示报告等制度。巡察干部同步参加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引导巡察干部坚定理想信念,严于修身律己,严格作风操守。成立临时党支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引领巡察干部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牢记责任与担当,践行初心和使命,强化担当精神,发扬斗争精神,树立巡察干部的良好形象。强化自我监督,在巡察反馈会上,集团巡察办组织被巡察单位党员干部对组员巡察期间的工作作风、工作纪律、反馈问题质量等方面进行满意度测评,使巡察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防止“灯下黑”。截至目前,对巡察干部的满意度测评优秀率均在98%以上。
聚焦正向激励,多形式“用”。充分发挥巡察熔炉作用,把巡察岗位作为发现、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把使用作为最好的培养。建立抽调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巡察办在充分征求巡察组长意见,参考满意度测评结果的基础上,从政治素质、专业技能、工作贡献、纪律作风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为巡察干部出具书面工作鉴定,向抽调干部所属党组织反馈,并存入个人档案,作为提拔使用、绩效考核、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激发青年干部参加巡察工作的动力、活力和潜力。推荐优秀巡察干部到市委巡视组、市国资委党委巡察组,“以干代训”。对表现特别优秀的抽调干部向组织部门推荐优先提拔使用,近一年来,已有多名巡察抽调干部获得提拔使用或跨单位交流使用。
(责任编辑:沈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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