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廷友 刘玫伶
农村集体资产是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在农村的主要表现形式,是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重要物质基础,也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保障。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水平不仅关系着做好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后半篇”文章,也关系着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结合重庆市近年来管理运营集体资产的实践经验,笔者认为,全面提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运行水平,需从制度建设、组织建设、人才培养、数字赋能、资产运营等方面发力。
强化制度建设,推进规范管理。农村集体资产具有形成历史长、种类多、总量庞大、结构复杂、分布广泛等特点。农村集体资产不断壮大的同时,容易产生管理粗放、利用低效、监管相对滞后等问题。实践中,需要从外部制度环境和内部规范管理着手,不断提升农村集体资产规范管理水平。一是完善政策体系。目前,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有待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草案已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二次审议,应及时修订完善政策体系,完善资产管理、财务管理、收益分配、审计监督、税收政策等方面的制度性文件,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二是规范财务管理。建立健全财务收支预决算制度,严格收支审批,努力控制非生产性开支。建立健全财务公开制度,定期公布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收益分配等情况,规范各项经费使用和开支等。三是规范民主管理。管好用活集体资产事关成员切身利益,重要事项决策在程序上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细化完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运行流程,建立健全民主决策机制,重大投资决策和建设项目须经成员(代表)大会通过,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强化基层党组织核心领导作用,涉及集体资产运营管理、收支管理、收益分配等重要事项,需经村党组织研究讨论。充分发挥集体经济组织监事会和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对集体资产使用运营情况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
强化组织建设,夯实管理基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管理集体资产的主体。加强组织建设,有利于有序开发利用集体资源资产,促进集体增收。一是做实法人实体。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信息年检,有需求且有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通过投资入股等方式设立公司法人,开展经营活动。二是健全日常运行机制。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健全法人治理机制,完善成员(代表)大会制度,健全理事会、监事会等机构,充分发挥“三会”制度在集体资产管理中的作用,避免出现“建而未用”的情况。完善规范章程,明确机构职能、成员管理、集体资产经营和财务管理等事项。三是完善治理体系建设。探索建立集体资产管理与经营有效分离机制,有条件的村可以探索引入农村职业经理人,提升资产运营效率。探索集体经济发展与待遇相挂钩的激励机制,对在管理集体资产、发展集体经济中成效显著的,可给予绩效奖励。四是完善集体经济混合经营机制建设。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市场化主体开展产权开放合作,组建涵盖不同所有制类型的混合经营主体,推进闲置或粗放利用的集体资产高效开发,提高集体资产开发利用的能力和效率。建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机制,确立开展市场化经营的潜在风险防范机制,确保集体资产的保值与增值。
强化人才培养,提高经营水平。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专业性和政策性较强,管理人员应熟悉农村有关政策,并具备一定的财会、审计、经营管理知识。一是完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体系。依托农村经营管理机构,打造一支素质过硬、人员稳定的农村集体资产监管队伍,实现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有效指导和监督。二是加强管理人员培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和管理人员,承担着管理集体资产责任。加强对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的培训,提高其政治素质、管理能力和经济素养是管好资产的“关键一招”,帮助其增强责任意识,克服畏难情绪是用好资产的“关键一步”。三是加强农村财会队伍建设。为适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民委员会的财务分离、账务分设等新形势,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贯彻实施,建强农村会计队伍,基层需定期开展对农村财会队伍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能力,提升财务管理的精细化、规范化水平。
强化数字赋能,实现管理蝶变。日益增加的农村集体经济体量,种类繁多的农村集体资产项目,迫切需要通过制度重塑、流程再造、信息互联,加速提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效率。一是倾力打造数字平台。坚持统筹推动、数字赋能、变革重塑、为民便民,完善农村集体经济运行监管系统,实现集体资产运行决策流、执行流、资金流的闭环贯通,为集体资产精细化管理提供信息支撑。二是规范资产台账管理。逐步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电子台账,加强动态管理,并通过资产编码关联会计核算、产权交易和合同管理等。积极落实每年开展一次农村集体资产清查的要求,对照会计核算、电子台账信息等,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三是实施“银村直联”。推动“银村直联”,实现农村资金往来“电子化、可追溯、适时化、非现金化”,切实加强货币资金的管理。
强化资产运营,促进资产增值。运营好资产是实现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的重要路径。一是盘活闲置资产。通过培训交流、典型示范等,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采取自主经营、合作经营、联村经营、飞地抱团等模式,开发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未承包到户的集体农用地资源,以及宝贵的山水生态资源等,推动资源性资产、闲置资产变为经营性资产,增强集体经济发展内生动力。二是深化产权交易。加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行业规范、管理制度和服务标准建设,确保流转交易过程的正规性。加强对农村产权交易中的法律、评估、纠纷调处等公共管理服务,实现农村集体资产进场公开交易“应进必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