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年前,那时候没有现在这么严格的“动物保护法”,我很想活捉一只野兔做研究用。我想知道它的弹跳能力,它的皮毛、耳朵和尾巴的长度,它前后腿的比例,它叫声的含义,它如何游泳(野兔的确会游泳),等等一切。
我整夜穷追不舍。树林里,夜间,野兔并不是一溜烟跑掉不见踪影,它尽可能藏起来不动。它世代遗传的经验,大概便是藏匿不动最安全。
它遇到了人中最难缠、最不肯放弃的一个。我跌跤超过十次,手掌被荆棘刺烂,脸擦出一道血印,鼻头也见了血,裤裆已经撕开,我不在乎。继续追,我总能找到它,总是相隔三二十米的距离。
满月跃出厚积的云层,像发一声吼,林中如积了雪般明亮。我还存有力气,开始孤注一掷狂奔追赶。
野兔原地起弹约一米多高,不可思议地空中掉头,然后猛蹿。我觉得脚腕都崴断一般,但还能转过来跟着它,追近它。
前方,已是悬崖。这野兔,在崖边一跃,像一匹小马般头向上昂,迅疾下坠。明月之下,我幾乎看得清它鼻子周围的胡须,它在空中翻转的肚腹的白毛。
非常沉闷短促的一声“扑通”。万物静止。没有任何声音,只有我自己撕裂肺一般的大口喘气声。间断性竭力屏住呼吸,听,没有奔跑声,仿佛听到明月滚动时发出的极速的轻微的呼噜声。
我知道,它死了。它竟是如此一只暴烈的兔子,是兔子好汉。它以它的举止蔑视了我。它在告诉我:我死也不会被你抓住。我绝不让你成功。
我在明月之下,心中充溢悔意。我不知你是这样一只兔子,若知,必不如此。杀死你,我觉得宛若杀死我自己的部分。
走出丛林,走了三里地返还车上,拿工兵铲,绳子,再返回崖边。绑绳而下。头灯照着兔子,很大一只,可称巨,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大的兔子。它躺在乱石中,半个耳朵折住,睁着大眼睛,鼻孔和嘴有细细的血流出。摸身体,还温热。
我坐在石头上点烟,抽了不到半盒。等到它变凉,刨坑,葬了它。短暂的时间里,我仿佛望见自己一生,一幕幕闪过。那些哀,那些温情,那些不堪,那些屈辱和抗争,那些沦丧的美,那些美在沉陷之前最后的闪光,惊心动魄。
我是一个葬兔子的人。这样的兔子,怎可作为食物?月亮哀悯地照着这个兔中勇士,照着它一点一点没入土中。月亮哀悯地照着一个人中的傻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