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明阳 叶雷 刘德成
目前我国残疾人口基数大,残疾儿童在成年人主导的社会中是弱势群体,如何使残疾儿童的机能得到痊愈,促使其健康成长,是残疾儿童康复事业所面临的重要课题。残疾儿童尚处于发育阶段,仍有通过康复治疗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甚至治愈疾病的可能性,但我国当前仍缺乏专业有效的残疾儿童康复治疗机制,现有机制也存在诸多问题。本文在分析我国残疾儿童康复治疗平台现状的同时,分析了构建残疾儿童康复治疗平台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并且提出了相关问题及其解决措施,以期为我国残疾儿童康复治疗平台路径优化提供行之有效的建议。
近年来,我国的残疾儿童康复治疗事业正在不断发展,2020年中国残疾儿童获得康复治疗的人数增长了30.94%,共有23.7万人受到了康复治疗;2021年共有36.3万残疾儿童得到了康复救助。不仅如此,党和政府还出台了多项政策,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1-2025)》,助力残疾儿童康复事业的发展。尽管整体态势向好,但我国残疾儿童的康复治疗仍面临着巨大的挑战。
(一)残疾儿童康复治疗机构数量少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的报告显示,截至2023年5月,全国共有残疾人康复治疗机构11661个,通过初步估算,平均每个残疾人康复治疗机构要为将近400位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治疗服务,残疾儿童康复治疗机构的负担可见一斑。2019年国务院发布了《平等、参与、共享:新中国残疾人权益保障七十年》白皮书,预期到2030年,我国将每年新增200万~250万残疾人,保守估计残疾人数量将达到1亿人。综上,残疾儿童康复治疗服务的需求性较大且在日益增长,康复治疗机构数量较低,未能相对应地提供快捷高效的服务,是残疾儿童康复治疗机构亟待解决的核心问题之一。
(二)残疾儿童的专门陪护人力资源不足
监护人的文化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决定残疾儿童的生活水平,会对残疾儿童的成长和康复、教育、心理、就业等各个方面产生显著影响。据统计调查,农村残疾儿童监护人的文化程度普遍不高,其中,初中及以下学历的人数占总调查人数的 51.79%;高中学历的人数占总调查人数的37.50%;高中以上学历的人数占总调查人数的10.71%。而残疾儿童康复治疗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儿童乱动等行为也可能会导致康复缓慢甚至在治疗过程中形成二次伤害,因此需要专业的康复医疗陪护人员进行陪护。但我国目前的康复治疗专业在岗人员极度缺乏,难以分身陪护每个残疾儿童。
(三)缺乏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专业性人才
统计数据显示,2020年中国残疾治疗康复机构的专业性在岗人员约21万,其他在岗人员约5.1万人,康复人才与专业师资队伍建设不足,难以满足康复机构中残疾儿童的治疗需求。首先,康复医师普遍年轻化,救治经验不足,无法保障残疾儿童的康复效果;其次,康复人才设置不合理,总体学历层次较低,导致治疗的专业化程度较低,影响治愈率;再次,康复医师行业管理较为混乱,缺乏系统性的培训,影响了治疗体系的构建;最后,缺少相关行业编制,康复机构工作待遇普遍偏低,导致该岗位缺乏对人才的吸引力。
(四)残疾兒童康复治疗手段缺乏针对性
康复治疗平台在为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治疗服务的同时,应当考虑到儿童尚处于成长发育阶段,在生理结构上与成年人存在较大区别,要避免因康复治疗对残疾儿童造成的二次伤害。但目前我国的残疾人服务机构多为混合型康复机构,成年残疾人与残疾儿童往往共用同一个治疗机构以及治疗方案,缺乏针对性,不利于残疾儿童身体康复及其心理健康进行建构。在“健康中国2030”战略的指引下,我国的医疗康复服务理念正逐步从粗放型向精准型过渡,因此残疾儿童治疗手段也需要针对化和精准化发展。
(五)残疾儿童康复治疗的制度保障缺位
我国目前与残疾儿童康复治疗有关的立法种类较为笼统与单一。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条从总体上保障了残疾儿童的基本权利,但并没有细化,权利规范也较为笼统;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二章虽然针对康复治疗进行了相关立法,但仅仅是因为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尚处于发育阶段,具有特殊性。总体来说,我国对残疾儿童康复治疗的制度保障仅停留在政策宏观层面,对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指导的可操作性不强,存在缺位问题,还需继续细化和完善,提高制度保障的效力。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关心和努力下,残疾儿童康复工作已被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中,残疾儿童的康复状况也得到了显著改善。我国在政策支持、财政投入、立法指导、人权保障以及信息技术等方面为残疾儿童康复事业提供了全方位的支持,助力残疾儿童康复事业的全方位、稳步发展。
(一)我国残疾儿童康复政策不断推进
十九大提出要“发展残疾人事业,加强残疾康复服务”,国务院为落实党的重要战略部署,根据《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的要求,建立了残疾儿童救助制度,2016年中国残联等三部门共同制定了《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积极推进了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康复服务体系的发展与完善,并于2018年再次下发了《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意见》。此类文件的出台标志着我国精准康复工作正式开始,在此背景下,搭建残疾儿童康复治疗平台不仅能够切实有效地解决残疾儿童群体的康复问题,也符合国家政策的目标和要求。
(二)我国残疾儿童康复立法不断深化
为保障残疾儿童的基本权利,我国一直在逐步立法,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以维护残疾人群体的合法权益、保障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等为中心,根据宪法进行了相关立法;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了残疾人联合会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职责和对包括残疾未成年人在内的需要特别照顾的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要求。
(三)我国重视残疾儿童群体人权保障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在总体战略上统筹“五位一体”总体布局规划、协调推进“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按照严控底线、拓展密网、构建机制的要求,以保障残疾儿童的基本康复服务需求为重点,努力实现对残疾儿童“康复服务一应俱全”的目标,使残疾儿童及其家庭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更加真切饱满。预计到2025年,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体系将会更加精确合理,残疾儿童康复服务的供给比例和服务专业度将会得到大幅度提高,残疾儿童的基本康复服务与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权益也将会得到有效保障。
(四)我国对残疾儿童救助事业投入财政支持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党中央及国务院越来越关注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国家财政部门也不断增加对残疾儿童救助康复事业发展的资金投入。从2018年开始,我国民政部在儿童和残疾人福利方面支出的彩票公益金达到了111 780万元,占彩票公益金年度预算的37.42%。为建设更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救助残疾儿童这一特殊的弱势群体,国家民政部和财政部不断地为残疾儿童康复治疗事业的发展给予财政补贴。
(五)我国残疾儿童康复体系技术支持不断优化
随着5 G基础设施的建设与我国信息登记网站的不断改进、优化,信息技术可作为高效工具协助有关部门统计和记录残疾儿童的相关信息,并根据残疾儿童的具体登记及统计情况计算出针对性较强的系统康复治疗方案。依托信息技术,不仅能够有效推进残疾儿童康复治疗线上、线下一体化平台机构的建立,还能够统筹全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源,精准实施对残疾儿童的救治方案,抓住有效的康复时机,使残疾儿童群体的康复效果更加显著。
(一)完善法律制度,强化保障机制
目前我国针对残疾儿童康复治疗应出台专门的《未成年残疾人保护法》,或在现有法律条文的基础上专门增设明确、具体的法律条文,使得法律条文能够有指向性、针对性地保障未成年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各级地方政府也可以因地制宜地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地方性法规,对当地残疾儿童的保护事业加以法律规范。实现并保障残疾儿童的福利,仅依靠残联的力量远远不够,还需要配套的行政体制来保障立法的实现。因此,司法系统、法律援助机构、专业医疗机构、科研学术机构都应参与进来,为残疾儿童康复治疗保驾护航。
(二)整合康复产业,加强财政投入
目前我国残疾儿童康复治疗整体上呈现资源不足、现有资源分布不均的情况,加之我国对残疾儿童的资助和中央财政支持尚且不足,因此有必要增加政府的财政支出,且不仅在补贴方面,在建设康复设施、人才培养等各个领域都要加大财政支出力度。除了要继续加大对残疾儿童康复治疗事业的财政支持外,还应当建立全国,至少是各个地方统一的残疾儿童康复治疗平台。通过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治疗平台,不仅能够整合残疾儿童康复治疗的资源,利用大数据便捷地搜集、归纳、整理相关信息,还能使残疾儿童及其家长、监护人可以利用平台获取更好的信息及资源,弥補其与专业医疗机构的信息差,减少相关开销成本。
(三)规划人才战略,增进专业技能
高质量的康复人才可以为残疾儿童提供有效的康复救助服务,增强残疾儿童的恢复效果。目前我国康复人才的短缺不仅体现在数量方面,也体现在质量方面。可以通过发展高等院校、专科院校的相关科研、专业,构建完善的康复救助人才教育体系,促进人才发展与创新,缓解康复救助市场人才短缺的现状。在教学上,高校应规范教学课程,强化学术交流;在准入门槛上,国家应该为康复医师的执业资质认定制定统一的标准;在行业内,应制定合理的考核制度,将绩效考核与专业知识技能绑定。只有多措并举、加快打造高素质的康复救助人才服务队伍,才能更好地提高救助能力和救助水平。
(四)统筹康复管理,推进协调合作
康复工作应以政府部门为引领,协调联动残疾儿童家庭、医院、康复机构、社会等多主体参与,共同构建信息共享的网络平台,整合相关信息,促进不同主体之间的交流,发挥各主体在残疾儿童康复过程中的不同作用,形成多方合力,开创残疾儿童康复的救助新局面。另外,还可以制定合理的残疾儿童分级判定标准。通过建立救助疗效标准及康复机构层级,可以根据不同情况对康复救助资源进行合理分配,并选择不同的康复机构治疗地点,避免出现部分康复机构人满为患、部分机构康复者较少的情况,防止造成资源浪费。
(五)注重科技创新,加大技术引领
加快构建和落实信息化技术、电子技术利用下的残疾儿童信息平台,完善大数据系统。构建的信息平台应涵盖残疾儿童信息档案、残疾儿童救助机构、残疾儿童救助服务等多方面内容,使其能够对参与救助工作的多方主体针对残疾儿童的具体情况及救助进程制定合理的规划,智能化实施对残疾儿童的康复救助服务。智能化科技应以技术为引领,重视科技支持,创新救助服务设施,提高供给水平与康复效果,尽最大可能帮助残疾儿童回归生活、回归社会。
新时代背景下,我们需要切实重视、保护残疾儿童这一特殊群体,构建残疾儿童康复治疗平台路径是奠定残疾儿童健康发展和幸福快乐的重要基础,也是我国重视民生事业的重要体现。我国残疾儿童康治疗事业还需在不断发展中努力解决各种问题,系统地完善残疾儿童康复保护的法律制度,加大残疾儿童康复事业的财政投入,大力培养残疾儿童康复的专业性人才,创新康复机构管理机制,依托科技发展提高创新能力,只有通过“五位一体”优化残疾儿童的康复治疗路径,残疾儿童康复事业才能稳步发展,残疾儿童群体才能朝着幸福与阳光迈进。
【基金项目】2022年国家级及湖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训练项目“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多元化体系及保障机制研究”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湖南理工学院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