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投资者调研对企业创新效率的影响及其作用机制

2024-03-04 12:32张宏亮程梦雅王靖宇邵东伟
科技管理研究 2024年2期
关键词:管理层投资者调研

张宏亮,程梦雅,王靖宇,邵东伟

(1.北京工商大学商学院,北京 100048;2.北京物资学院会计学院,北京 101149;3.内蒙古工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内蒙古呼和浩特 010051)

0 序言

创新是引领企业发展的第一动力及其保持长期竞争优势的决定因素。有效的创新可以为企业创造良好的经营绩效,帮助企业在不断变化的外部环境中获得竞争优势。创新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意义引起了学术界对于公司内外部治理与企业创新之间关系的激烈讨论,其中大部分文献以企业的创新投入或产出衡量企业创新能力。当前我国已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但是由于我国的创新资源有限,上市公司委托代理模式的负面作用和创新活动的固有特点使得企业在创新转换中仍然存在部分损失,持续的高创新投入并不一定能够带来较为理想的创新产出,较高的创新产出也并不一定具备合理的投入产出结构,创新投入或创新产出的提高并不能反映企业真实的创新能力。因此,聚焦于企业创新过程中的资源转化效率,比仅聚焦于创新活动的投入端或产出段的研究更具有现实意义。

企业创新过程中的资源转化效率即企业的创新效率。对我国上市公司来说,提高创新效率是亟待解决的问题。有研究发现,企业创新效率的提高依赖于管理层对创新资源的合理配置[1]。管理层是否合理配置创新资源体现在其创新投资决策中,由于代理问题的存在,管理层可能会存在机会主义行为,作出盲目的投资决策,造成企业资源的浪费和无效占用。有学者认为,机构投资者作为上市公司重要的外部治理机构,以其作为主体的调研活动可以为公司和机构投资者建立起沟通的桥梁,缓解代理冲突和信息不对称[2];由此,可抑制管理层在创新活动过程中的机会主义行为[3],是机构投资者获得公司信息、参与公司治理的一种重要方式。由此引出一个重要的话题是,机构投资者调研是否有助于提高企业的创新效率?但是,目前现有文献尚未对这一话题进行深入研究。因此,在已有对创新效率影响因素研究的基础上,对机构投资者调研活动是否有助于提高企业创新效率进行理论分析和实证检验,可以弥补现有研究的不足,并为拓展关于企业创新效率影响因素的研究视角提供思路参考和借鉴。

1 文献回顾与文献评述

企业的创新效率是指企业创新过程中的投入产出比[4]。对于企业创新效率的测度方式,目前学术界主要有前沿分析法和多元统计法,前者以数据包络分析(DEA)法和随机前沿法(SFA)为主,后者主要有因子分析法、主成分分析法等。对于企业创新效率影响因素的现有研究主要集中在宏观和微观层面,宏观层面围绕产业政策、产品市场竞争、税收激励、知识产权保护、产业聚集和环境规制、国家研发政策、政府研发补助等方面展开,微观层面主要围绕内部控制、企业规模、股权结构、内控信息披露、股权激励、员工持股、机构投资者网络、企业数字化转型等方面展开。

已有学者关注到机构投资者对上市公司进行调研的经济后果,认为机构调研能够显著提升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有效性、增强上市公司的信息透明度,提升信息披露质量,降低企业内外部信息不对称程度,缓解企业融资约束,降低非效率投资、增加研发支出水平[5]。张勇等[6]的研究表明,机构调研为上市公司创造了良好的信息环境并对管理层实施监督,从而提高了企业的创新绩效,表现为企业专利申请数量的增加;而彭秋萍等[7]从高管注意力有限的角度,提出了机构调研对企业创新存在双刃剑效应。此外,由于不同机构投资者在业务范畴、持股目标以及盈利模式等方面有所不同,因此机构调研对公司治理效应存在异质性,如杨鸣京等[5]研究发现证券公司调研对上市公司实质性创新和策略性创新有促进作用,而公募基金、私募基金以及保险公司调研则对上市公司的实质性创新更为关注;肖欣荣等[8]以基金、保险等买方机构单独调研和卖方买方联合调研为研究对象,发现联合调研发挥的监督效应更强。

综上所述,现有文献在研究机构调研对企业创新水平的影响时关注的是创新产出末端的成果。不同于创新投入和创新产出水平,创新效率反映的是创新过程中的投入转换效率,体现的是企业对资源的配置效率,因而存在深入研究的价值[9]。此外,现有文献主要是从机构调研可以提高企业信息环境、监督管理层的角度研究其对创新水平的影响,本研究在此基础上,从管理层激励的角度研究机构调研对创新效率的影响,拓宽了机构调研经济后果的研究视角。

2 研究假设

首先,创新投资的正外部性特点容易引发跟随效应,因此企业管理层不愿意披露与创新研发相关的过多信息,这可能会导致外部投资者很难评估企业创新项目未来的发展前景和经济收益,倾向于低估企业创新投资项目的价值[10]。将创新资源投入非优质项目,这种由信息不对称引发的投资者逆向选择问题会给创新企业带来融资约束困境,迫使企业由于资金问题而无法进行创新活动,这可能是企业创新效率低下的原因之一[11]。其次,创新投资的不确定性和高风险性将导致投资者难以将决策失败归咎于管理层的失误,从而加剧创新企业的代理冲突,使管理层出于自利动机,将创新资源投入有利于自身利益而损害企业长期价值的项目,增加企业的资源错配风险、降低创新效率。

机构投资者调研涉及企业生产的方方面面,而创新作为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是机构投资者调研活动的重点关注对象。第一,机构投资者调研在一定程度上能够缓解创新过程中的融资约束困境,为企业的研发项目筹集到更多的资金[12]。具体来说,通过调研,机构投资者可以直接与企业高管交流创新活动的开展情况,深入了解创新项目的发展前景和预期收益。机构投资者往往会投资或长期跟踪同一行业内的多家企业[13],将调研获取的有关创新活动的信息与具有相似创新项目的同一行业内企业进行比较与分析,进而判断企业创新活动的内在价值,然后通过发布调研报告的形式将信息传递到资本市场,增强外部投资者对企业的了解,使其准确评估创新项目的未来收益和内在价值,降低创新项目价值被低估的风险,减轻投资者的逆向选择问题,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企业融资约束困境。

第二,机构投资者调研可以对企业管理层进行监督,约束其机会主义行为,提高创新效率。从调研活动的参与者来说,参与调研的机构可能持股也可能未持股。持股机构作为公司的股东,自然是十分关注公司的创新[14],有动机发挥治理效应对企业管理层的创新决策进行监督。但是,创新较多的企业的信息透明度较低[15],在这种情况下,机构投资者很难对企业内部管理者进行有效监督。持股机构投资者通过调研获取有关企业的研发增量信息,识别企业管理层对企业创新活动的操纵行为,并及时采取有效的治理和监督措施,抑制企业管理层将企业创新资源投入净现值小于0 的行为,从而提高创新效率[16]。而未持股的机构投资者出于投资决策的角度,会在调研过程中深入挖掘企业管理层试图隐藏的信息[17],这会增大管理层的自利行为被发现的概率,达到监督企业的管理层的目的。另一方面,机构投资者调研后的行为也会减少企业管理层机会主义行为的发生[18]。若调研后机构投资者不再关注被调研企业或发布较为负面的调研报告,会导致潜在的外部投资者放弃对企业的创新项目进行投资,造成企业创新项目的融资困难,因此,为了防止出现这样的后果,企业管理层会主动减少机会主义行为[19];若调研后机构投资者通过评估认为企业的创新项目具有内在价值,则会将其纳入投资组合,意味着该上市公司具有可投资的价值,因而,企业管理层为了自己的声誉,也会主动减少自利行为,优化企业创新资源配置,从而提高企业创新效率[20]。从调研活动发生的时间来看,机构投资者的调研活动往往均匀地分散于全年的各个月份,对上市公司的监督具有长期性和持续性,在这种压力下,企业管理层会努力寻找能为企业获取有效利益的创新项目,提高对创新资源的使用效率。

第三,机构投资者调研可以促进股东等治理层实施股权激励,提高管理层等员工的创新积极性,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创新效率。企业内外部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会影响治理层对管理层和核心员工的准确评估,从而影响企业实施股权激励的动力和效果[21]。机构投资者将调研获取的信息与相似的行业内企业作出对比和判断分析,从而评估管理者和核心员工的努力程度,在与股东等治理层进行沟通的过程中,将有关信息反馈给治理层,或者通过发布调研报告、增减持股票等行为向资本市场释放与被调研企业有关的信息,降低企业的股价同步性[22],进而增进股东等治理层对企业管理者和核心员工行为的了解,促进企业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而对管理层和员工进行股权激励,可以使其成为企业的“内部人”,在身份转变的驱动下,其会改变工作态度与行为、减少机会主义行为,从而提高创新效率。

综上所述,创新投入和代理问题是企业创新效率低下的主要原因,机构投资者调研有助于缓解融资困境、减少代理问题,从而增加企业的研发投入,提高企业创新积极性、降低管理层的机会主义行为,优化企业的资源配置效率。基于此,提出假设如下:

H1:机构投资者调研能够提高企业创新效率。

在调研过程中,参与调研的机构投资者之间具有一定的关联性,并非是相互独立的个体。关于不同机构投资者调研类型的不同后果,目前主流的文献是按照调研是否有买卖双方同时参与分为单独调研和联合调研,来研究单独调研与联合调研的不同治理效应。有研究发现,相比于买方机构或卖方机构单独参与的调研,买方、卖方机构共同参与的联合调研对企业的监督效应更强[23],能够对企业的信息进行深入挖掘,给管理者带来更多的压力,迫使其降低寻租等机会主义行为,进而促进企业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动机,缓解企业的非效率投资[9]。基于此,提出假设如下:

H2:相比于单独调研,联合调研对企业创新效率的提升效果更显著。

3 研究设计

3.1 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由于只有深交所自2013 年起强制要求上市公司在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在巨潮网下的“投资者关系”一栏披露调研信息,基于数据可得性的考虑,选取2013—2020 年深圳证券交易所A 股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机构调研数据来源于万得WIND 数据库,创新效率数据来源于中国研究数据服务平台CNRDS,其他数据来源于国泰安CSMAR 数据库。数据样本处理如下:(1)剔除金融行业样本;(2)剔除ST、*ST 样本;(3)剔除资不抵债的样本;(4)剔除数据缺失的样本。最终得到7 628 家上市公司的年度观测值。另外,还对所有连续变量进行了1%和99%水平上的缩尾处理。

3.2 变量定义

3.2.1 被解释变量

创新效率(IOE)。借鉴姜军等[24]的研究,创新效率用企业i第t+1 年申请且最终被授予的发明专利数量的对数值与其第t年的研发投入总额的对数值之比来衡量。

3.2.2 解释变量

机构投资者调研(INV)。借鉴程小可等[23]的研究,构建了两种方法机构调研指标,一是上市公司当年被机构投资者调研的次数加1 取对数(INV1),二是参与调研的机构数加1 取对数(INV2)。借鉴钟芳等[25]的研究,设定单独调研为买方或卖方机构单独参与的调研,联合调研为买方和卖方共同参与的调研。

3.2.3 控制变量

参考杨鸣京等[5]的研究,加入如下控制变量:公司规模、企业年龄、资产负债率、公司成长性、企业固定资产密度、独立董事比例、董事会规模、净资产收益率、股权集中度、董事长与首席执行官(CEO)的二元性,同时控制了行业和年度的影响。变量的具体计算方式见表1。

表1 变量定义

3.3 模型设定

为了研究机构投资者调研对创新效率的影响,构建如下模型:

根据假设H1,若机构调研提高了企业创新效率,则β1应显著为正。

3.4 描述性统计

表2 为主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表,可见企业间创新效率差异较大,机构调研已经成为机构投资者参与上市公司治理的重要方式,并且机构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调研存在较大差异。

表2 变量描述性统计

4 实证分析

4.1 回归结果与分析

从表3 可见,随着机构投资者调研次数和参与调研机构数越多,企业创新效率越高,假设H1得到了验证。其背后的机理可能是,机构投资者调研次数和参与调研机构数越多,其对管理者的监督效应越强,并且会挖掘出更多与企业创新有关的信息,降低信息不对称程度,管理者的机会主义行为被发现的概率就越大,在这样的压力下,企业管理者会将创新资源配置于对企业长期价值有利的创新项目上,从而提高创新效率。同时可见,与单独调研相比,联合调研的监督效应更强,对企业创新效率的提升作用更大,从而验证了假设H2。

表3 机构投资者调研与样本企业创新效率关系回归结果

4.2 内生性检验

机构投资者可能会选择创新效率较高的企业进行调研,因此机构投资者调研与创新效率之间存在互为因果的问题,对结果造成干扰,故采用Heckman 二阶段法、工具变量法以及PSM 倾向得分匹配法解决潜在的内生性问题。

4.2.1 Heckman 二阶段法

Cheng 等[26]的研究认为,机构投资者往往会选取规模较大、盈利能力较好的上市公司进行调研,因此选取公司规模、上市年限、成长性、资产负债率、净资产收益率、是否亏损、投资机会等变量,通过构建probit 模型计算出逆米尔斯比率(IMR),再放入第二阶段进行回归,结果依然稳健(由于篇幅限制未列出)。

4.2.2 工具变量法

根据李春涛[27]的研究,如果企业入选了沪深300 指数成份股,券商可能会对其更多关注,而上市公司能否入选成分股与其行业影响力、流动性和交易量等因素有关,与企业创新效率无关。因此,选取样本企业是否入选沪深300 指数成份股作为机构投资者调研的工具变量,构建了虚拟变量HSindex,截至每年的12 月,若入选则取值为1,否则取0,进行二阶最小二乘回归(2SLS)。如表4 所示,第一阶段的回归结果表明,企业是否入选沪深300 指数成分股与机构调研的次数和参与调研的机构数显著正相关,且弱工具变量检验的F值大于10,说明该工具变量的选取有效;将第一阶段得到的回归拟合值PreINV1 和PreINV2 代入第二阶段进行回归,结果与基准回归的结果一致。

表4 全样本的2SLS 回归结果

如表5 所示,联合调研组与单独调研组的2SLS第二阶段回归结果依然稳健。

表5 两种调研方式的2SLS 回归结果

4.2.3 PSM 倾向得分匹配法

深交所要求上市公司在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在巨潮网下的“投资者关系”一栏披露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这为使用倾向评分匹配(PSM)法提供了天然的匹配对象,因此,以有机构投资者调研的样本为处理组,无机构投资者调研的样本为对照组,用如式(1)模型中所有的控制变量作为匹配变量进行倾向得分匹配。根据“公司-年度”,以最邻近匹配法为处理组寻找特征相近的控制组样本,匹配比例为1 ∶6。表6 为匹配后的平均处理效应,匹配后处理组和对照组的创新效率仍然在1%的水平上存在显著差异。未报告的结果显示,配对后各匹配变量的标准化偏差绝对值均在10%以下且均不显著,即通过了平衡性检验。

表6 样本匹配后的平均处理效应

在配对结果良好的情况下,对配对后的子样本重新进行回归,结果如表7 所示,结论依然成立。

4.3 稳健性检验

4.3.1 更换创新产出变量

我国的专利类型分为发明专利、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专利3 种,不同专利类型对企业创新的贡献不同。借鉴权小锋等[28]的研究,按照3 ∶2 ∶1 的权重将3 种专利进行分配,计算3 种专利加权总数的自然对数来衡量创新产出,重新对回归结果进行检验,所得结论与基准回归检验结果一致(由于篇幅限制并未列出)。

4.3.2 更换创新效率衡量方式

采用研发投入与专利申请数量的比值来衡量创新效率难以全面地衡量创新投入端与产出端的联系,目前学术界较多采用数据包络分析和随机前沿法来解决这一问题。相比于DEA 法,SFA 法将随机因素纳入模型,预测结果更为客观,因此,借鉴翟淑萍等[29]和毕鹏[30]的研究,构建柯布-道格拉斯随机前沿模型,以发明专利申请数量衡量创新产出,以研发人员数量和研发投入衡量创新投入,将误差项分解为随机误差项和无效率项,采用无效率项TE 来替换创新效率IOE 重新对模型进行检验,所得结论与前文一致(由于篇幅限制未列出)。

5 进一步研究

5.1 影响机制研究

通过以上分析,得出了机构投资者调研能够提高企业创新效率的结论,并且经过一系列的内生性检验和稳健性分析后结果依然是稳健的,那么其作用机制是什么呢?接下来将从机构投资者调研通过信息机制提高上市公司信息透明度、通过监督效应提高企业内部控制质量、通过激励效应提高员工创新积极性等方面进行检验。

5.1.1 信息效应

机构投资者调研可以减弱管理层的信息优势地位,降低企业信息不对称程度,提高创新企业的会计信息透明度,抑制管理层出于利己动机而利用自身的信息优势地位采取的机会主义行为,从而提高企业创新效率。机构投资者通过调研可以获得更多、更为详尽的企业研发信息和及其所处行业的研发情况,并将所获取的信息与其他拥有类似创新项目的行业内企业进行比较和判断分析,以此评估企业创新项目的内在真实价值水平,然后通过发布调研报告的形式将所获取的信息传递到资本市场,缓解创新企业内外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企业内外部信息不对称程度的降低能够促进资本市场解读信息效率的提升,增强外部投资者对企业投资项目运营及发展前景的了解和掌握,从而提升企业资源配置转化效率,提高企业创新效率。

5.1.2 监督效应

创新是一种周期长、资金需求量大、收益不确定性的投资活动,其操作过程中存在着多种多样的风险。机构投资者通过调研能够发挥监督效应,提升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质量,内部控制质量的提高可确保创新项目选择和创新活动开展过程中的权力制衡与权责分配,有效识别创新过程中面临的风险、机遇、内部优势和劣势,降低员工出现舞弊行为的风险,在创新活动开展的过程中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降低创新风险,合理配置创新资源,优化创新活动,提高企业创新效率。

具体来说,机构投资者通过调研可以直接与企业管理层沟通,直接获取与企业内控整体建设和运行情况相关的信息,在获取内控各个环节的碎片化信息后,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信息处理能力,结合来源于其他渠道的信息,评析和判断企业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一旦发现存在潜在的内部控制缺陷,机构投资者为了维护自身利益,有动机要求企业管理层增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内部控制质量。同时,当潜在的内部控制缺陷可能损害机构投资者权益时,持股机构能够行使投票权来要求企业提升内部控制质量;而对于未持股的机构投资者,若企业存在内控缺陷可能会影响其投资决策,向市场释放企业存在较大经营风险的信号,企业管理层为了获取潜在的投资者以及企业的声誉,也会主动对企业内部控制进行完善。

5.1.3 激励效应

企业创新活动离不开合理有效的激励机制,创新效率的提高离不开全体员工共同努力,

机构投资者调研可以增加企业实施股权激励的意愿和动力,降低现代企业内部的委托代理问题,培育员工的主人翁意识。员工思想的转变使其能够将个人利益与企业利益相结合,改变自身工作态度和行为,积极参与企业创新活动,迸发创造性思维;同时,员工之间也会加强交流合作,共同促进研发创新活动有效开展,从企业未来发展利益的角度提升创新投入产出转化效率,提高企业创新效率。

具体来说,企业内外部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会影响治理层对管理层和核心员工的准确评估,从而影响实施股权激励的动力和效果[25]。机构投资者将调研获取的信息与其他相似的行业内企业进行对比判断和分析,从而评估管理者和核心员工的努力程度,在与股东等治理层进行沟通的过程中将信息反馈给治理层,或者通过发布调研报告、增减持股票等行为向资本市场释放与被调研企业有关的信息,降低企业的股价同步性[22],进而增进股东等治理层对管理者和核心员工行为的了解,促进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

基于上述分析,借鉴温忠麟等[31]的研究,选取信息透明度、内部控制质量和股权激励作为机构投资者调研影响企业创新效率的中介变量,构建如式(3)(4)模型来进行检验。其中,信息透明度(TRA)用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考核等级来表示,分别将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4 个等级赋值为3、2、1、0;使用中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数衡量企业内部控制质量(DIB);股权激励采用企业高管持股比例(MO)来表示。式(4)模型将变量MI 与变量INV 同时纳入模型中进行中介效应检验。

检验结果分别如表8 至表10 所示,各中介变量均为部分中介效应。

表8 信息效应检验结果

表9 监督效应检验结果

表10 激励效应检验结果

5.2 异质性研究

5.2.1 基于机构投资者异质性的研究

参与调研的机构投资者主要有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及其他投资机构,由于不同类型的机构投资者在业务范畴、持股目标以及盈利模式等方面有所不同,所以机构调研并非同质性事件,因而对公司治理效应也存在着异质性。具体来说,券商因自身业务的特点,在资本市场上发挥着信息中介的作用,对上市公司进行调研后发布的评估报告往往会吸引市场上的潜在投资者、新闻媒体以及企业治理层的关注。除此之外,分析师倾向于集中对同一个行业内企业进行调研,由此获得的经验知识有助于他们在调研过程中挖掘出有关被调研企业更为详尽的细节信息,对行业和企业形成更深入、全面的理解,因此,基于业绩压力和自身声誉,券商分析师能对企业形成比较有效的外部监督机制[32]。对基金公司来说,他们往往会进行长期且规模较大的投资,使得他们成为公司治理改善的共享收益方和违规行为的直接承担方,这促进了他们对企业管理层的行为进行监督的强大动力,因而对企业创新效率有较强的促进作用。保险公司(IC)由于受到持股仓位及投资风险的限制,往往会对内部治理较好的蓝筹公司进行投资,对上市公司调研活动的参与频率比较低,对公司治理带来的边际效应有限。而相比于其他机构投资者,私募倾向于进行短期投资且投资风格较灵活,公司治理改善带来的收益需要一定时间才能反映在财务指标和股价上,因而对企业创新效率的提升作用也比较有限。基于此,预期券商和基金公司调研对上市公司创新效率的作用更强。

如表11 所示,以上4 种类型机构投资者调研对样本企业创新效率的影响均在1%的水平上显著,且保险公司调研、私募等其他机构(PE)调研的系数均小于证券公司(SC)和基金公司(Fund)调研的系数,并且未报告的组间系数差异显示,SC 与IC的系数在5%的水平上有显著差异,Fund 与IC、PE的系数均在1%的水平上有显著差异。这在一定程度上验证了本文的猜想。这意味着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对上市公司进行调研能够获得更多信息,对企业管理层进行更有效的监督,从而对企业创新效率的作用更强。

表11 异质机构投资者调研与样本企业创新效率关系回归结果

5.2.2 基于外部市场环境异质性的研究

机构投资者调研对上市公司的治理作用还会受到外部市场环境的影响,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地区具有较完备的法律监管环境,企业经营活动较少受到政府干预,资本市场的信息效率更高,机构投资者调研对管理层的监督作用更有效。基于此,进一步分析市场化程度对机构调研与创新效率关系的影响。具体来说,采用《中国分省份市场化指数报告》发布的市场化指数来衡量企业所在地的市场化程度(Market)[33],将市场化程度与机构投资者调研进行交乘来进行检验。结果显示(见表12),交乘项均在5%的水平上显著为正,说明市场化程度在机构投资者调研对企业创新效率的作用间发挥着正向的调节效应。

表12 外部市场环境异质性回归结果

7 结论和启示

基于深交所A 股上市公司的数据,实证检验了机构投资者调研与企业创新效率之间的关系,研究发现机构投资者调研可以提高企业创新效率,表现在机构调研次数越多、参与调研的机构数越多,企业的创新效率越高;相比于买方或卖方机构单独调研,买卖双方的联合调研对企业创新效率的提升作用更强。机制研究发现,机构调研通过发挥信息效应、监督效应、激励效应影响企业创新效率。进一步研究发现,与保险、私募等其他投资机构调研相比,券商、基金调研的作用更显著;机构调研对创新效率的影响在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地区作用更显著。

基于以上结论,得到启示如下:第一,对于机构投资者而言,出于获取长期投资价值的目标,应当强化对上市公司的调研,发挥机构投资者调研对企业创新效率的积极影响。具体而言,上市公司创新效率的改善是提高市场价值的有效途径,机构投资者作为专业素质较高的市场投资者,获取企业长期价值是其重要目标,因此应当通过多种途径强化对上市公司的调研,通过增大调研次数、联合调研等途径,增强对管理层的监督,以提高企业创新效率。

第二,对于上市公司而言,要结合内外部机制的优化提高企业创新效率。一方面,应当适度引入机构投资者,为发挥机构投资者调研的积极效应提供条件,以此提高企业创新效率,增强市场竞争力;另一方面,积极优化公司治理机制,充分发挥该机制的补充效应,改善企业创新资源配置效率扭曲状况,以有效的内部治理机制保障创新效率的提升。

第三,对于政府部门而言,应当不断优化市场环境。具体地,相对成熟的市场化环境能够为机构投资者专业能力发挥提供良好的环境,因此政府部门应当注重市场环境的优化,为机构投资者的作用发挥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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