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丰 刘文晓
[摘要]新时期法国现代学徒制改革受到服务国家发展战略、缓解结构性失业问题和破解职业教育现实困境等因素的驱动。法国政府联合职业院校、行业企业等多方力量,通过完善学徒制法律法规,构建学徒制保障体系;分类培养与灵活管理,满足不同学员的利益诉求;加大学徒制支持力度,激发学徒参与动力;完善组织管理体系,优化学徒制培养机制等举措,有效提升了现代学徒制的吸引力。借鉴法国经验,我国现代学徒制改革应注重政策支持并提供法律保障,建立政校企多方协同参与的培养制度,创新现代学徒制的培养和管理方式,营造崇尚技能的学徒文化。
[关键词]法国;现代学徒制;保障体系;培养制度;学徒文化
[作者简介]李丰(1991- ),男,河南三门峡人,上海第二工业大学职业技术教师教育学院,讲师,博士。(上海 201209)刘文晓(1987- ),女,河南新乡人,江苏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讲师,博士。(江苏 徐州 221116)
21世纪以来,法国职业教育进入新的历史时期。在欧盟一体化格局的影响下,为应对经济产业结构调整、劳动力市场变化以及受教育者需求变化等因素带来的挑战,法国政府多次发起现代学徒制改革。中法两国的职业教育既有所差异,也有高度相似的地方。基于此,本文拟对21世纪以来法国现代学徒制的改革动因及主要举措进行系统梳理,以期为我国现代学徒制改革提供借鉴。
一、新时期法国现代学徒制改革的动因
(一)服务于国家发展战略的需要
21世纪以来,随着人工智能的快速发展,工业机器人正在迅速替代程序化的体力劳动,世界各国的低端劳动力需求都在迅速减少。2010年,欧盟发布《欧洲2020战略》,明确提出恢复工业的应有地位,使工业与服务业共同成为欧盟经济发展的支柱,并建议各成员国注重发展与制造业相关的终身培训工作,提高勞动者技能水平[1]。2014年,法国政府制定了“未来投资计划”“新工业法国”等发展规划和战略。2015年,法国经济部、工业与数字事务部联合启动“未来工业”计划,提出通过数字技术改造实现工业生产的转型升级,带动经济增长模式的变革。新的国家战略对职业教育提出了新要求,政府开始注重加强工业从业者尤其是年青一代的技能培训,致力于把更多学生或青年人培养成能够适应经济社会转型和发展所需的中高端劳动力。2017年,法国政府将现代学徒制列为职业教育改革的重点。同年10月,法国政府颁布《劳动力市场改革的第二号法令》,提出实施学徒制改革,以提高劳动者技能水平和促进社会就业。2018年8月1日,法国国民议会审议通过《自由选择职业未来法》,提出通过终身培训、学徒教育和继续教育,提升公民的职业能力,确保个人能主动选择自己的未来职业。法国政府把推动现代学徒制改革、提高劳动力的知识技能和就业竞争力作为优先战略目标。
(二)缓解结构性失业问题的需要
法国社会一直以来深受文凭主义的影响。但从20世纪60年代后期开始,西方社会流行的学历崇拜现象逐渐式微,因为基于学历和文凭的教育扩张并没有为社会带来期望的经济增长。随着大学教育专业结构与社会职业类别结构的匹配度逐渐降低,很多学生选择的专业与社会实际需求存在较大差距,导致毕业生就业压力增加、学历文凭贬值等问题开始出现。在此背景下,法国职业教育根据行业需求和社会技术发展情况,设置专业并开设培训课程,形成以就业供给为导向的教育模式,受到青年学生的青睐。然而,随着全球化程度的加快和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这种模式培养的人才与社会需求之间也出现了不相匹配的问题,导致大量毕业生失业[2]。进入21世纪以来,法国年轻人群的失业率一直居高不下。2004年,法国青年失业率为20.7%。[3]2022年的数据显示,第三季度年轻人群(15~24岁)的失业率依然达到18.3%。但在零售贸易、食品工业等行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缺口仍然很大[4]。可以看出,在新的历史时期,法国劳动力市场的结构性矛盾突出。法国职业教育因其培养的技能人才无法匹配市场需要而招致批评,法国政府意识到只教会青年人技能并不能完全适应社会发展需要。未来的职业教育既要满足企业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人才需求,又要凸显个体发展对于国家长远发展的重要意义。
(三)破解法国职业教育现实困境的需要
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广泛应用于法国职业教育与培训体系中。但随着全球经济进入转型时期,法国许多行业均经历了结构性的变革,学徒制教育和培训市场也出现了萎缩,职业教育的社会认同度不断降低。从历史上看,法国职业教育每一次改革几乎都与经济陷入衰退、社会失业率上涨等问题密切相关,其目的是通过职业培训缓解失业问题,并促进经济恢复。而这也给社会公众制造了一种刻板印象,让大众误以为职业教育面向的是那些不能在学校取得成功的低水平学生[5]。从现实情况来看,法国的年轻人不愿面对学徒制庞大的工作量与压力,导致他们对学徒制失去兴趣。学徒制在早些时期,之所以能够吸引年轻人参与,是因为工作量和学习任务并不繁重,还能赚取工资。1919年,政府规定学徒在2~3年的时间里仅需150小时的理论和通识课程学习即可完成学校的培养任务。1986年,规定学徒在2年内至少完成800小时的理论和通识课程,如果要取得学士学位等级证书,3年内至少要完成1850小时的学习,而这并不包括企业实践的学时[6]。2023年,根据学徒培训中心的最新规定,学徒每年要在学徒培训中心接受至少400个小时的培训,目标学位越高,培训时数越长。面对着庞大的工作量和不断增加的培训学时,年轻人选择学徒制的比例不断降低。另外,法国现代学徒制在区域分布上并不均衡,导致各大区学徒制发展水平参差不齐。由于社会经济发展程度和产业分布等多种原因,在法国13个大区中,现代学徒制多集中在大巴黎区、奥弗涅—罗纳—阿尔卑斯大区以及奥克西塔尼大区,其他大区现代学徒制的占比相对较低。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法国现代学徒制的整体发展水平,显然不利于其长远的可持续发展。
二、新时期法国现代学徒制改革的关键举措
(一)完善学徒制法律法规,构建学徒制保障体系
法国学徒制很长一段时期都以“师带徒”的非正式形式存在于行会之中。直到1919年《阿斯蒂埃法案》颁布,学徒制才作为一种正式的人才培养制度,得到国家法令的正式确认。20世纪中期,法国开始推进“现代化”的学徒制改革,以1961年学徒培训中心的成立为标志。1971年,法国政府颁布了《德罗尔法案》(又称“学徒制法案”),从法律层面明确了学徒制实施和运行的基本条件[7]。1987年,法国《塞甘法案》规定,学徒可以经过系统培养获得职业能力证书和工程师文凭,确保学徒有多种职业发展的路径选择。在新的历史时期,为了适应社会和经济的变化以及满足新兴行业和职业的需求,法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不断完善学徒制相关的法律法规。2017年10月,法国颁布《劳动力市场改革的第二号法令》,提出通过学徒制改革提高劳动者技能水平和促进社会就业。2018年,法国颁布《学校信任法》,再次提出进一步加大学徒制教育的实施力度,要求全日制职业教育与学徒制教育开展贯通培养[8]。2018年8月1日,法国国民议会审议通过《自由选择职业未来法》,关涉学徒制改革的法律条文有20条。例如,增加年轻学徒的津贴,保障因不可抗因素而导致先前的学徒合同被终止人员继续学习的权利,多方参与共同制定中等职业证书考试标准等,涉及学徒的准入条件、资源支持、考核评价等内容。
法国政府还通过不断修正国家资历框架保障学徒制有效实施。1987年,《塞甘法案》提出的国家资历框架包括5个等级,自下而上分别对应职业能力证书、高中会考证书、大学技术文凭、专业学士学位证书和专业硕士学位证书。国家资历框架为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等级)证书之间搭建了桥梁,也为学徒培训提供了参照。但学徒证书等级的划分主要基于国家职业教育证书与文凭,评价标准较为单一,加之欧洲各国国家资历框架等级划分并不一致,进而阻碍了法国与其他国家之间劳动力的流動[9]。2008年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发布了欧洲资历框架,为各成员国用于比较不同职业资格体系及职业等级提供了参考[10]。法国政府据此修订了原有的5级资历框架,并于2019年发布新版的8级资历框架。按照最新国家资历框架,中等职业教育层次的学徒学成后可获考习文凭、职业能力证书、高中会考证书,高等职业教育层次的学徒学成后可获大专技术文凭、大学技术文凭、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和工程师文凭。新版国家资历框架根据等级描述中的各项指标对所有被纳入国家职业证书目录的证书进行分级,促进了不同证书之间的认可、衔接与融通。另外,新版国家资历框架还认可学徒接受的非正规和非正式学习经历,学徒在此期间获得的成果可以通过国家资历框架转化为对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总体而言,法国新版8级资历框架既为中职、高职毕业生应获取哪一级职业资格证书提供了依据,也在专业学位与职业资格证书之间建立了新通道,增强了学徒制教育的社会吸引力。
(二)分类培养与灵活管理,满足不同学员的利益诉求
在学徒制培养机构方面,法国现代学徒制由两类机构协作实施:第一类是学徒培养机构,由普通高中、普通高校、高等专业学院、学徒培训中心(CFA)等组成,专为学徒提供理论指导与教育;第二类是学徒实践机构,主要由公共或私人企业、协会等机构组成,专为学徒提供实践类培训[11]。按照法律规定,两类机构主要面向16~26岁的青少年招收学徒,以工学结合的方式进行系统培训,学徒通过官方考核后可获得职业教育、技术教育文凭或职业资格证书。2018年的学徒制改革在分类管理的基础上,提高了学徒最高准入年龄和特定群体在学徒期间的薪资待遇。同时,政府还采取更加灵活的培养管理办法,比如允许未获得学徒合同的青年参加学徒制预备教育、减少学徒培养培训时长等,以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
在学徒年龄方面,最高准入年龄还由26岁提高至29岁。特殊情况下,学徒年龄可以延长至34岁。其中包括学徒学历提升后再次签署新的学徒合同;因不可抗因素而导致先前的学徒合同被终止;先前因身体和无法工作原因导致学徒合同被终止等情况。上述情况的新旧合同间隔时间不得超过一年。政府要求两类学徒培养机构提高学徒最高准入年龄,旨在扩大学徒接受职业教育的机会,确保不同青年都能通过学徒培训获得实践技能。
在薪资待遇方面,学徒最低工资水平不断提高。2018年,法国《自由选择职业未来法》规定,学徒培养机构的薪酬为最低标准的27%~78%,浮动范围取决于学员参与的时长和学徒等级。而由公共或私人企业、协会组成的机构发放的薪酬均按照法国最低工资标准的100%执行。学员在该类机构之所以获得更高的报酬,是因为这类机构招收的学徒已经积累了一定的工作经验,可以为企业创造更多的收益。2023年,劳工部发布的学徒制合同条款又对学徒最低工资标准进行了调整,规定企业发放的工资不仅要考虑学徒的培训时长和等级,还要考虑学徒的年龄。这一调整是为了更好地保障学徒权益,确保他们在培训期间获得合理的报酬。
在学徒培养方面,采取更加灵活的培养方式。法国的现代学徒制建立在正式劳动合同基础上,没有获得正式合同的青年人一般无法接受学徒制培训。2018年,法国《自由选择职业未来法》提出允许未获得学徒合同的青年参加学徒制预备教育,旨在为没有找到合适学徒工作的年轻人提供学习机会与就业支持。2022年,法国劳工部联合地方协会、当地就业中心等组织,推出名为In’Cube的青年就业促进计划,通过就业咨询、职业培训、创业指导等方式,为30岁以下的青年制订个性化方案,帮助他们与公司签订学徒合同[12]。这些举措为学员提供了更加多元的指导和培训,提高了就业竞争力。
在培养培训时长方面,采用了具有弹性的管理办法。常规的学徒培训计划一般为2~3年,其中1/3的时间在学徒中心学习理论和通识课程,2/3的时间在企业学习实践技能。近几年,为了适应经济和市场需求的变化,学校和企业缩短了学徒合同最短时长的要求。最新的法律规定学徒合同期限从6个月到3年不等,时长取决于职业和文凭的特点。在某些情况下(残疾工人、高水平运动员)合同期限可能更长,但最多不超过4年。由于资源和能力的限制,一些小型企业可能更倾向于提供较短的学徒合同,以降低成本和风险。
(三)加大学徒制支持力度,激发学徒参与动力
1.加大学徒制税费的改革力度。法国同欧洲很多国家一样,通过征收学徒培训税获得学徒制的运营资金。自1925年起,除了农业雇主团体、协会、基金会、捐赠基金、非营利工会等组织外,法国其他企业组织都要缴纳学徒培训税[13]。税费的额度取决于企业雇员的规模,超过250人的企业学徒税为总工资支出的0.6%,250人以下的税费为总工资支出的0.5%。学徒税为学徒制的发展奠定了物质基础。20世纪60年代,法国公共学徒中心成立后,企业还要缴纳学徒发展税,用于学徒中心建设和发展。自此,学徒培训税和学徒发展税成为学徒培训经费的重要来源。2013年,法国政府将学徒培训税与学徒发展税合并为学徒培训税,要求企业缴纳比例为工资总额的0.68%。而阿尔萨斯—摩泽尔地区缴纳的税费为工资总额的0.44%。2014年,学徒税迎来新一轮的改革,政府要求从2015年起开始征收学徒培训税和学徒培训附加税(CSA)。学徒税的收益将由学徒培训税征收机构(OCTA)按照相应的标准予以使用,其中,51%的税费用于资助学徒的学习发展。26%的税费支付给学徒培训中心,用于培训学徒的技术和实践能力;23%支付给企业或雇主所选择的培训机构(高中、大学等)。学徒培训附加税必须通过学徒培训税征收机构来缴纳。但根据法律和政策要求,当企业学徒数量不足员工总数的4%时,可以免除培训附加税[14]。
2.完善学徒制资助政策。近几年,法国政府为了提高学徒资助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调整并完善了部分政策。学徒制在培训中心和学校学习课程的费用,基本由政府承担,而这部分资金主要来自税收。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讲,学徒培养的费用主要来自企业。对于很多中小型企业而言,承担这些费用会增加其运营负担。为此,法国政府采用学徒税补偿的办法减轻企业压力,规定企业招收每名学徒第一年将获得1600~2000欧元补助。另外,政府还将根据企业规模对企业全部或部分免除工资税和相应的雇主税。2015年7月起,员工人数少于11人的企业所雇佣的学徒在第一年的工资由政府补贴,第二年起企业享受政府的雇工补助计划,补助金额将由公司规模决定。根据最新政策要求,低于11人的企业招收的学徒还可以获得4400欧元的补助;超过11人的企业可以获得至少1000欧元的补助[15]。法国政府在不同时期制定的奖励、资助和支持政策,促进了学徒制的发展。
3.鼓励多元主体参与学徒制培养。为激发多元主体参与动力,政府不断加大资金补贴力度。按照规定,企业每雇佣一个18岁以下的学徒员工可享受5000欧元的补助,雇佣18岁以上的学徒员工的补助为8000欧元。2021—2022年间,参与学徒制的企业均可享受“疫情补贴”。数据显示,2022年法国中小型企业(员工少于50人)招聘的学徒共计537493人,占法国学徒总人数的66%。还有数据表明,以私营部门为主体的学徒制培养规模不断扩大。2017年私立部门招聘的学徒数量为289938人,2022年私立部门招聘的学徒数量为811511人,私立部门主导下签订的学徒合同数量5年增长近3倍。
(四)完善组织管理体系,优化学徒制培养机制
1.建立专业管理机构,负责学徒制的运行。法国学徒制的组织管理机构众多,不同层面的学徒制组织管理模式虽存在一定差异,但各项改革事务基本由大区市政局主管,具体工作由全国就业和培训行业间委员会,全国就业、培训和职业指导委员会,全国职业证书认证委员会等部门组织运营[16]。这种管理模式涉及多个行政机构和部门,容易导致资源分散和信息不畅。而且各部门之间由于缺乏统一的监管标准,在学徒合同管理、培训质量评估等方面的做法并不一致,导致学徒培养效率并不高。2019年,法国政府成立了全国性的公立机构——能力署,整合了以上组织机构的职能,负责统筹协调学徒制改革涉及的资助、证书认证、评估等事务[17]。能力署的统筹协调促使学徒制教育的各个环节得以紧密衔接,避免了资源浪费,提升了培养效能,确保学徒培养能够对接行业企业发展的需求。与此同时,为了确保各部门都能发挥作用,法国政府继续使用“三个工具”来管理和协调不同主体在学徒制中的职责。其中,学习手册用于学徒师傅和学徒培训中心记录学生理论学习和实践培训情况;联络文档由学徒培训中心和相关行业委员会联合开发,规定了学徒在企业和培训中心必须掌握的知识和技能,为教学和评估提供了参考依据;跟踪单用于记录学徒在企业的工作经验和体会,培训中心据此了解企业实践情况。
2.明确学徒师傅资格,确保学徒培养的成效。企業师傅是现代学徒制的重要资源,也是保障现代学徒制良好运行的师资基础。但现实中,企业师傅的专业水平有很大差异。一些企业师傅难以为学徒提供技术指导,甚至并不了解学徒制的人才培养模式。为了更好地发挥企业师傅在学徒教育中的作用,政府要求企业师傅必须具有相当于学徒要读取的文凭的资格和2年以上的实践经验,或者具备与学徒培训项目相关的3年实践经验。对于实践工作经验满5年及以上的,学历要求可酌情降低。企业雇主和员工均可担任学徒师傅,且每位师傅指导的徒弟不得超过2人。
3.在培训机构方面,通过专业认证规范培训机构的办学行为。学徒培训中心成立之初,就规定中心可由各工商会、行业协会、教育机构或企业联合组成,并与大区议会签订协议,有效期为5年,到期可延续。近几年,随着学徒制改革持续推进以及市场自由化程度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行业协会以及中小型企业参与了学徒制,为了提高学徒管理的实效性,政府允许各公司可以建立自己的学徒培训中心,但由此也引发了社会各界关于学徒制朝着私有化方向发展的担忧。在此背景下,政府增强了对于学徒培训中心的认证与考核,官方规定培训中心的资质一般为1年,到期后必须重新申请认定,认定工作由大区专业部门负责。
三、法国现代学徒制改革对我国的启示
(一)注重政策支持并提供法律保障
在法国现代学徒制的改革历程中,政府不仅出台了多项政策,还颁布了一系列法规。相较而言,我国现代学徒制改革的时间并不长,2014年教育部才启动现代学徒制的试点工作。2022年修订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明确指出国家推行中国特色学徒制,从法律层面确立了我国学徒制改革的方向。但目前学徒制相关政策供给仍然不足,还处于面向个别领域的探索阶段。法律关于行业、企业等组织参与学徒制的表述,多使用“鼓励”“应当”等词汇,也没有明确行业协会、企业、学校等组织在职业院校人才培养中的权责,导致企业参与现代学徒制的积极性并不高。为此,我国应加强学徒制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明确学徒制的合法地位。同时,还要加快完善学徒制配套政策,引导并规范各利益主体的行为。
一是通过学徒合同明确学徒的合法身份,同时明确政府、行业企业、职业院校等不同利益主体在现代学徒制运行中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保证其在学徒制改革与实施过程中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通过健全的法律制度体系营造校企协同育人环境。二是不断修订和完善学徒制相关法律条文。政府需要顺应我国制造业快速发展的需要,制定针对性的法规和政策,切实为学徒制教育提供保障。三是注重学徒制标准化体系建设。推动国家资历框架等标准建设,明确学徒制的教育目标和内容,以确保其与行业技能标准、企业用人标准相匹配,确保学徒能够获得实用的知识和技能,提高就业竞争力,推动学徒培养与社会需要衔接配套。
(二)建立政校企多方协同参与的培养制度
根据法国的经验,现代学徒制的发展需要从法律层面规范各利益主体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等,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但现代学徒制并不仅仅是法律规范的结果,也不仅仅是政府顶层设计的结果,它还通过专业机构建设支持学徒培养、搭建信息管理平台提高学徒管理水平、强化补贴引导激发参与动力、构建多主体参与机制等具体制度行为,保障学徒培养质量。
一是建立专业机构支持学徒培养工作。我国可结合实际情况,以国家、省、市等为单位分级建立专门的学徒培训中心或机构,负责不同地区学徒制教育的规划、组织和评估工作,通过培训中心为学徒提供专业的指导、培训和支持。同时,明确地区人社部门、财政部门以及企业组织的职责,构建多位一体的专业培养管理体系,为职业院校开展现代学徒制提供指导,不断提升学徒培训工作的有效性。二是搭建信息管理平台提高学徒管理水平。目前国内的现代学徒制大多以项目制推进,可以在项目基础上建立信息管理平台,收集学徒培养培训相关数据。学徒方面包括课程设置、学习情况、实习经历、学习经验、就业信息等,企业方面包括企业类型、岗位需求、培训计划、培训评价等。既要分析学徒的学习特点和规律,又要掌握企业的岗位需求和用人标准。在此基础上,建立学徒培养档案,并建立信息共享平台,确保各利益主体及时把握学徒培养的状况,对学徒制的管理过程和质量实施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三是强化补贴引导激发企业和学徒参与动力。我国应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以需求为导向,根据产业发展水平和用人急需程度,制定学徒分类分级培养培训的补贴标准。政府可以设立专项资金,优先支持地区重点产业对急需技能人才的需求,通过学徒实训基地建设、学徒培训、企业师傅指导等形式,激发企业和学徒参与的积极性。四是建立健全多主体协同参与机制。高质量的培养要充分考虑各主体的利益诉求,建议以合同形式明确各主体的权、责、利,构建形成多方参与、合作共赢、可持续发展的动力机制。同时,还要建立科学合理的协调机制,加强各方在学徒培养方面的经验分享、资源共享和信息交流,整合优势资源,增强各方参与学徒培养的合作效能。
(三)创新现代学徒制的培养和管理方式
法国现代学徒制改革以一种更加灵活、多样以及创新的方式不断推进,它建立了专业的培养和管理机构,针对不同群体制订的多样化学徒培养方案,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职业教育与外部市场的有机融合。更重要的是,法国的改革是将学徒制放到个体终身成长的角度来理解,为产业结构快速升级背景下促进个体终身“重新技能化”提供有效支撑。国内现代学徒制试点虽然形成了诸如“工学一体”“招生招工一体化”“校企双元育人”等培养方式,但仍然偏重于学校职业教育,更关注制订结构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培养培训方案。在培养规模有限且职业市场相对稳定的时期,该培养模式在人才供给与需求对接上呈现出一定的优势。然而,近些年就业环境不断變化,这种培养模式已难以应对市场需求,导致学徒培养效果甚微。我国应结合本土实际情况,通过创新现代学徒制的培养和管理方式,激发学徒制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方面的活力。
一是优化学徒培养方式,实施分类培养办法。一方面,要全面充实学徒在工作场所的培训项目,增加实践培训的学分总量,调整理论课程与实践课程结构,尊重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强化现场学习的重要性,给予学徒更多实践体验。另一方面,职业院校可以根据不同的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和技能的复杂程度,按照从简单到复杂的序列制订不同类型的学徒培养计划。比如,可以参照法国国家资历框架对应的知识和技能,分别设置基于基础知识和技能的学徒培养模式、基于实际操作和技术创新的学徒培养模式。不同的学徒培养模式可与职业教育的不同层次相对应,通过推动与职业选择、学徒培训相关事务的制度化与专业化,帮助学徒理性选择适合自己的岗位。二是官方可以牵头成立专业学徒认证机构,负责统筹协调学徒培养相关的专业教学标准、证书认证、等级认证等事项。具体可以通过建立职业资格证书和专业学位之间的等值通道、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体系、构建专业教学标准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学徒培养,不断提升学徒培养的质量,增强学徒制的吸引力和社会认可度。三是注重对现代学徒制培训机构的选拔和评价。应建立专门负责企业学徒培养培训资格的审查部门,负责考察企业培训学徒的硬件条件、企业师傅资源、学徒培训计划等内容。同时,建立与学徒培养培训相关的动态认可机制和有效的资源配置方式,运用科学的手段定期考核学徒培训机构的表现,及时将评价结果和意见反馈给各利益相关主体,杜绝以既有的声誉和地位作为支持和资助的标准与依据。通过考核评价,提升学徒培训机构的组织和服务能力,提高学徒培训质量。
(四)营造崇尚技能的学徒文化
法国现代学徒制不仅仅是一种学徒培养方式,还是更深层次的文化传统。如果没有社会公众对于学徒制的文化认同,没有行业、企业积极参与的文化底蕴,法国的现代学徒制是无法顺利实施的。借鉴法国经验,我国要推进现代学徒制的高质量发展,必须营造具有本土特色的学徒制文化。
一是注重发挥劳动教育的价值引领。学徒制教育不仅要强化实践技能训练和学习,还要通过宣传劳动教育的优秀文化,如工匠精神、劳模精神等,引导学生理解学徒教育蕴含的精神价值,形成积极的社会情感与职业态度。二是树立学徒制典型成功案例。我国中小微企业数量快速增加,但具有招收学徒意愿的企业受社会认同、工作环境等多种因素制约,难以参与其中。为此,政府、学校以及企业应向社会分享成功的学徒培养经验,并引导广大家长和学生形成正确的学徒教育认知。政府可以选择一些优秀的中小企业和职业学校合作培养的高质量学徒作为典范,展示其参与学徒制所取得的成果和效益。通过树立和宣传典范,让更多家长和学生了解不同类型企业参与学徒制的优势,提高其参与的意愿。三是基于本土和时代特点培植学徒文化。一方面,要加强本土学徒文化的构建,政府、学校以及企业等学徒制利益相关者要围绕学徒培养塑造重合作、尚协同的理念,促使社会增强认同。另一方面,可以依托数字仿真、虚拟现实等手段,打造多元化的学徒培养平台,增强和丰富学徒与实践、技术等的互动和体验,帮助学徒树立不断适应工作需要的“发展人”的终身职业教育理念,自觉地将个体的所学、所能、所长践行到工作岗位之中,推动敬业乐业的文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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