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人物之死的玄机

2024-02-27 13:34梁皓
世界博览 2024年4期
关键词:刑部世宗会审

梁皓

张柱案,发生在嘉靖年间的北京,在《明实录》和《明史》中均有记载。生活在嘉靖年间的陆粲和高仪也在《陆子余集》和《高文端公奏议》中各自留下了关于此案的文字。追踪张柱人生中的最后一段时光,不难发现:在明代,平民百姓有时会沦为权力斗争的牺牲品。

嘉靖八年(1529)十月二十六日,秋风肃杀之际,司法官员在进行处决死刑犯之前的最后复核。死刑犯们逐一上前,向主审官员陈述自己所犯案件的情由以及自己的悲惨状况,以期望罪行得到减免。轮到张柱时,尽管他经历了非常复杂的审讯过程,但依然不明白自己究竟所犯何罪,又为何会沦为一个死刑犯。他尽力陈述自己从被捕入狱到历次审讯的全部过程,让主审官员听得目瞪口呆,心生同情,于是主审官员把张柱一案上报,称其中有很多疑点,主张暂缓行刑,以待查明真相。

张柱的冤情还要从这年夏天说起。对于张柱而言,那时的北京城里风平浪静,秩序井然,他也还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京师居民。这一天,他和邻居张福在一家酒肆里喝酒。在两人酒兴正酣之时,突然有人进来与张福耳语,张福猛然起身,怒气冲冲地走了。张柱始料不及的是,过了一段时间,自己便突然被几个头戴尖帽、脚穿白皮靴的人给抓了起来,为首的人竟然宣布张柱是杀害张福母亲的凶手,并将他带到东安门附近审问。

从前,明成祖朱棣为了镇压政治上的反对力量,以及强化对于京师重地的管制,于永乐十八年(1420)在东安门附近设立了东缉事厂,简称“东厂”,与锦衣卫合称“厂卫”。东厂由皇帝信任的宦官统辖,在历任皇帝的支持下,东厂权势日盛,可以任意侦查、逮捕可疑人员。抓走张柱的人就是东厂的下属,他们为了多多侦缉案件,获取上司赏识,经常向京城的流氓地痞购买情报,甚至直接受贿,缉拿无辜的人,然后趁机勒索,还经常对抓获的人动用酷刑。张柱在东厂的拷打下,被迫承认了自己就是凶手,但他没有死心,因为案件审理的程序还远远没有结束。

不久,东厂太监芮景贤把初步调查的结果上报给当时的皇帝朱厚(史称明世宗),称已经确定张柱就是凶手,于是案件照例发往刑部审理。

张柱被带进刑部大牢。八十七年前,明世宗的曾祖父明英宗在正统七年(1442)的十一月六日下令“建刑部、都察院、大理寺于宣武街西”,其中,刑部是审理案件的核心部门,都察院负责监察一类的事务,大理寺主要负责案件结果的复核,三个机构合称“三法司”,是明代中央的司法机构。

明代法律规定,对于判处流刑或死刑的犯人,审判官需要将其罪名详细告知犯人及其家属,犯人也要签署服从审判的文书,如果犯人表示不服,那么他的案件就需要被重新审理。

张柱对刑部的官员充满期待,希望他们能够查清案情,为自己主持正义。因为他知道,刑部是正规的司法审判机关,其主政官员都是饱读诗书的儒家士大夫。他还听说,刑部的官员非常反感厂卫机构不经三法司正式审判就随意抓捕和审讯平民的行为。然而,张柱的期待很快落空了,刑部很快认可了东厂的调查结果,并判處张柱死刑。

对于刑部来说,张柱人微言轻,所犯之案也只是一桩普通的杀人案,没有必要耗费太多精力。更为重要的是,张柱一案是东厂调查的案子,如果没有过硬的证据,刑部官员不敢贸然推翻东厂的调查结果。而东厂的背后是世宗,官员们大都畏惧,有时明知道是冤案,也不敢去纠正。

面对死刑的判决,张柱悲愤至极,无论如何对他用刑,他就是不肯认罪。刑部只好申请重审此案。一方面,要是张柱因为不服判决而被刑杀或者瘐死狱中,刑部也要被追究责任;另一方面,张福的姐姐和邻居都在说张福本人才是凶手,一时间议论纷纷。

刑部郎中魏应召成为重审此案的主审官,他不敢疏忽,马上提审张柱,并让张柱与张福的姐姐、邻居以及张福本人互相指证、辩驳,力求还原真相。

原来,那天在酒肆中,张福正是被他母亲差人叫走的,因为张福欠了债,债主已经追到了家里。盛怒之下的张福,回家后把怒火发泄到母亲身上,竟然失手把母亲给打死了。明代是极为重视孝道的朝代,不孝是“十恶不赦”的重罪,如果只是一般的斗殴杀人,按明代法律最多判处凶手绞刑,但如果是弑母,则要把凶手凌迟处死。所以事发后张福非常害怕,想要逃跑但又不知如何是好。这时有人给他出了一个计谋,于是他去贿赂在街上巡逻的东厂番役,诬陷张柱杀人,这才有了张柱无故被抓的一幕。

根据审理结果,魏应召推翻了初审判决,改判张福有罪,而张柱无罪,应该释放。张柱终于松了一口气,满心期盼着被释放回家。然而他并没有等到被释放的命令,反而又被带去参加了一场明代最高级别的审讯——三法司会审。

原来,芮景贤不认同刑部的审判结果,并严词批评了刑部的主审官。在三法司接到会审的命令时,魏应召已被逮捕入狱。

在得知魏应召的下场后,刑部右侍郎闻渊和大理寺右寺丞简霄不约而同地意识到,张柱的案件已经引起了世宗的直接干预,他们两人都深感情况不妙,也都请了病假,没有去参加会审。而当时的刑部尚书周伦不在京城,无法参加会审。于是会审最终由都察院右都御史熊浃主持。熊浃是南昌人,在正德年间就曾立过几次功。世宗即位时,熊浃虽然不在北京,但是送了奏疏入京,表示在“大礼议”中支持世宗,也因此升官。大家都以为,此次会审由熊浃来主持,大概能审出让世宗满意的结果。

明代的三法司会审始于永乐年间,弘治年间的《大明会典》正式确立了这一制度。弘治十三年(1500)《问刑条例》规定:『法司遇有重囚称冤,原问官员辄难辩理者,许该衙门移文,会同三法司、锦衣卫堂上官,就京畿道会同辩理。果有冤枉,及情可矜疑者,奏请定夺。』在会审中,主要承担审判工作的机构一般是刑部。

就这样,此前满怀出狱希望的张柱再次被带去过堂审问。庭审时,张福的姐姐和邻居们众口一词,都咬定张福才是凶手。尤其是张福的姐姐,对张福的愤恨之情溢于言表,没有丝毫作伪证的迹象。真相已经大白,此前魏应召的改判是完全正确的。

但是,大理寺少卿曾直仍然打算维持东厂的原判,刑部左侍郎许赞则不敢发表意见。只有熊浃仍然坚持事实,认为张柱无罪。不过,在重重压力之下,熊浃也有所妥协,他提出,可以再次会审,并提审最初调查张柱一案的官员及曾经为张福作证的其他邻居。

熊浃的一片良苦用心却没有得到丝毫“善果”,他被革了职,罪名竟然是在会审中刻意回护魏应召。许赞、曾直等没有坚持改判的官员也只好非常惶恐地谢罪,生怕自己也落得被革职查办的下场。他们接到新的任务,对张柱和原主审官魏应召严加审讯,追查其背后主使,还被特意嘱咐要“用刑追问”。

张柱两度受审,本以为事实已经查清,没想到再次受到严刑拷打,他坚称自己无罪,但只能换来更加严酷的刑罚,刑部大牢里一时间叫骂不迭,哭声震天。

对于此情此景,绝大部分朝臣都敢怒而不敢言,一时间满朝肃然,只有身为言官的两位工科给事中陆粲和刘希简冒着风险提出了不同意见。陆粲在奏疏中劝说皇帝不应该动辄发怒,随意罢免审问官员,而应该用温和的语气鼓励官员们不要顾虑此前的审问结果,同时要严厉警告厂卫在调查案件时应该更加慎重,这样才能让许赞等人不必担心自己的安危,排除其他干扰,只对案情本身做出独立、理性的判断。刘希简也指出,现在皇帝的诏令语气过于严厉,群臣都很害怕,所以只是妄自揣测皇帝的想法,要是因此而把案件给审错了,那群臣的罪过就更加深重了。结果,陆粲和刘希简都被抓到了锦衣卫北镇抚司所属的诏狱中。

大礼议:明世宗作为明武宗的堂兄弟,以外藩入继大统,为了以自己的生父兴献王为皇考,引发了为期近三年的政治斗争。在嘉靖初年,世宗往往以大臣在『大礼议』事件中是否支持自己来判断其人是否可以任用,权臣张璁、桂萼都是因为在此事件中支持世宗而升官。

在这种情况下,许赞等人很快作出了“正确”的判决:维持东厂的原判,判处张柱死刑。

不仅如此,而且所有认为张柱有冤情的人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牵连:张福的姐姐被处以杖刑一百;其他证人以及魏应召都被发配到边疆卫所充军;陆粲被处以杖刑三十后释放,不久又因上疏批评权臣张璁、桂萼而再次获罪,被贬到贵州去当一个驿丞;刘希简后来被贬为县丞;熊浃被革职后,在家乡闲居了十年,相比之下,他受到的处罚是最轻的。

行刑前的喊冤是张柱最后的希望了,然而他还是没能等来暂缓行刑的命令。世宗坚持认为张柱即为杀害张福之母的凶手,这一点不容置疑。

张柱最终殒命于刑场。他至死也想不通,自己这一介草民,明明没有杀人却要被杀。他还想不通,为何前前后后会惊动这么多的朝廷要员。听说还有很多大官,就因为自己的案子,最后不但丢了官,还坐了锦衣卫的牢,而皇帝似乎一直不相信自己没有杀人,一直想要判自己死罪,这是为什么呢?有一点他更想不通,自己其实是庆阳伯夏臣家里的仆人,照理说夏家是武宗皇后夏氏的家族,虽然武宗早已驾崩,但当今圣上也是武宗的堂弟,夏家再怎么也属于皇族外戚——打狗也得看主人不是?何以皇上丝毫不顾念自己和夏家的关系呢?

当是时,帝方深疾孝、武两后家,柱实武宗后夏氏仆,故帝必欲杀之。——《明史·列传第八十五·熊浃传》

一方面,张柱想得没错,他的确是一介草民,在世宗看来无足轻重,形同蝼蚁。另一方面,张柱也想错了,庆阳伯可不是蝼蚁,而是孝宗和武宗两朝外戚的代表,而张柱之所以为世宗所不容,恰恰是因为他和庆阳伯有关。皇帝和外戚之间并不只是简单的亲戚关系,这是张柱所无法理解的……

庆阳伯夏臣是明武宗皇后夏氏的兄弟。世宗朱厚原是兴献王朱的长子,因武宗死后无子,世宗才以外藩入继大统。即位之初,世宗在宫中没有根基,此时宫中除了武宗皇后夏氏,还有孝宗皇后张氏,世宗的母亲蒋氏虽然和张氏是妯娌,但是却在刚入宫时一度被张氏所轻蔑。

在宫外,张、夏两大家族也在为祸百姓。张氏的兄弟屡屡骄横不法,纵容家奴抢夺百姓的田土和房屋。夏氏的父亲夏儒——也就是曾经的庆阳伯,也曾在正德年间大量侵吞百姓已经开垦的田土。他去世后,夏臣继承了庆阳伯这一爵位,也继承了这些不义之财。

虽然宫廷内外都有孝、武两朝留下的问题,但是世宗当时的首要目标是在“大礼议”中压制群臣,取得胜利,无暇他顾。因此,张氏、夏氏以及她们的家族,在嘉靖初年都仍然享受着优待。

等到“大礼议”胜利结束,世宗的皇位也稳固之后,他就要对孝宗、武宗两朝的外戚势力伺机下手了。而张柱一案,刚好给他提供了一个打击夏家的合適机会。当世宗看到张柱被控告有罪之时,就决定不惜枉法,也要把罪名强行放在夏家的仆人张柱身上,以此实现敲山震虎的目的。

(责编:李玉箫)

猜你喜欢
刑部世宗会审
“训民正音”创制过程探微
——兼论 “训民正音”创制者之争
权力制约视角下的宋代司法运行机制
读律生涯:清代刑部官员的职业素养
论中国古代会审制度的司法价值
大型机电设备安装时吊装研究探讨
清代盛京刑部四题
《陷辽记》中辽世宗祭奠对象考辨
论金世宗的纳谏与用人
建筑给排水施工图会审的原则及要点
略论古代合议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