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建筑业及岗位的分化与企业管理的不断发展,“三教三融”的创新育人模式已经逐渐从一个自上而下的政策导向走向实践应用阶段。建筑产业现代化以建筑工业化为主要途径,装配式建筑业成为目前建筑产业现代化人才需求主要缺口。针对我国职业教育与技能培训现状,结合我校自身特色,以“三教三融”的方式,充分利用“两校一体”优势,以装配式建筑人才培养为对象,开展“三教三融”视域下建筑产业现代化人才培养路径的开发与实践,精准发力,提升职业教育水平,持续提升职业教育服务社会实效。
关键词:三教三融;建筑产业;人才培养;路径探索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要“统筹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协同创新,推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首次以马克思主义系统观、整体观阐发“三教”协同和“三融”发展思想。要求“加快建设国家战略人才力量”,首次在党中央的报告中明确将“大国工匠”和“高技能人才”纳入国家战略人才行列,提出通过推进教育数字化,建设全民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学习型大国,指出“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推动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是就业优先战略的重要举措[1]。
1“三教三融”理念的内涵和作用
“三教”强调协同创新,涵盖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而“三融”则聚焦系统改革,推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与科教融汇。只有当“三教”与“三融”相辅相成,教育规律和价值导向才得以体现,以引领教育质量提升。随着建筑业不断的进步和企业管理不断的发展,“三教三融”已从政策导向转入实践阶段。相较于传统“点对点”教育的低效信息传递和信息不对称,“三教三融”通过多方主体联动,形成产教联合体,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构建了一个高效、多元化的现代化人才培养模式[2]。
2建筑产业现代化的背景和需求
随着我国建筑业转型升级步伐加快,人才需求与用人标准也在不断更新提高,职业教育仅采用传统人才培养模式已无法满足行业需求。为了加快建筑业的工业化、数字化和智能化升级,推动建筑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我们需要加大力度推动建筑业的转变[3]。职业教育应以“三教”协同和“三融”发展为基础,聚焦于建筑业产业现代化人才培养的改革与实践,旨在优化和创新产业链,强化职业教育对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并提升技术技能人才的社会适应性。近年来,国家政策持续推动产教融合,深化“三融”合作,以提高产教融合的质量并加强教育与产业的协调性。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的指导意见,建筑产业工人是建筑业发展的基石,但当前仍存在一些问题,如工人流动性大、技能素质低等,这制约了建筑业的健康发展。因此,该指导意见设定了到2025年的明确目标,包括完善建筑工人的职业技能培训和考核评价体系,保障其权益,增强其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最终打造一支具备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的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建筑工人队伍。
3建筑产业现代化人才培养存在的问题
随着我国建筑业转型升级步伐加快,人才需求与用人标准也在不断更新提高,职业教育仅采用传统人才培养模式已无法满足行业需求。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为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但建筑业生产方式仍然比较粗放,与高质量发展要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
3.1“三教三融”多元融合人才培养衔接路径缺乏
长久以来,职业教育一直面临着高端人才短缺和社会歧视问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需要实施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的双重策略,促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融合,推动不同层次的职业教育衔接,加快建立适应全民终身学习需求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4]。鉴于我校“两校一体”的特殊情况,将重点发展高等职业教育、职业培训、终身教育(开放大学)、岗位培训等多领域培养建筑产业现代化人才。但存在着不同领域单独开发相应课程资源,但大量相同(相似)的职业技能点(知识点)面向不同对象,出现课程重复开发的现象,浪费了教学资源与教师精力。加之建筑人才不足与结构性矛盾问题的叠加,“三教三融”培养体系的紧迫性问题更加凸显。因此制定“三教三融”人才培养体系、建立职业分类动态调整机制、加快“三教三融”衔接路径十分重要。
3.2传统职业教育课程体系无法满足“三教三融”多样性要求根据既往经验,传统职业教育课程体系和课程资源从内容上偏理论(难度大),实操占比少。针对企业职业人员流动大、工作培训时长较短、职业教育学生学习任务重、可自由分配时间少、教学与培训内容重叠等问题,开发可拆解的模块化课程资源是解决上述问题的有效途径。缺乏针对性的培训课程,内容面宽、难度大、培训时长,导致培训效果并不明显,因此急需开发模块化分解重组的建筑产业现代化课程(资源)体系。
3.3“三教三融”视域下建筑产业现代化人才培养路径应用范例匮乏职业教育脱离用人单位的实际需要,且与新时代建筑产业工人特质不符的情况仍然存在。随着“产教融合”力度的不断加大,缺乏“三教三融”视域下建筑产业现代化人才培养路径的应用范例。
4基于“三教三融”建筑产业现代化人才培养路径探索与构建针对长期以来存在的问题,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加快培育新时代建筑产业工人队伍的指导意见》等为依据,首先进行“三教三融”视域下建筑产业现代化人才培养体系构建团队建设,由团队成员分工完成相关调研与分析工作;制定基于“三教三融”视域下建筑产业现代化人才培养体系;梳理与装配式建筑人才培养和职业培训相关的课程,更新融入工作任务、技能点和知识点的课程标准,开发模块化分解重组的建筑产业现代化课程体系(资源)方案;收集、整理并制作可拆解的模块化培训资源;积极开展“三教三融”建筑产业现代化人才培养体系推广应用并进行项目的全过程跟踪。实证研究学生和企业认可度、教师教学质量和学员取证率全过程,并进行效果调查及可拆解模块化课程体系检验与修正[5]。
4.1“三教三融”视域下建筑产业现代化人才培养团队建设打造基于“三教三融”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开展面向政、行、企、校的建筑产业现代化职业人员教育教学与培训需求调查,邀请具备建筑产业现代化背景或具有企业实践经验、教学水平高、研究能力强的企业专家和专业教师组成项目团队,并外聘专家对“三教三融”建筑产业现代化人才培养体系方案提出建议。同时制定翔实的团队建设目标与计划,按计划推进工作,鼓励团队教师定期参加相关专业培训和去企业挂职锻炼,提升教师实践能力,加强师资队伍梯队建设,保障师资承上启下。
4.2设计“三教三融”建筑产业现代化人才培养体系框架与方案面向政行企校建筑产业现代化暨装配式建筑人才需求进行调查分析,分析“三教”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全阶段人才培养体系现状,梳理相关人才培养方案课程设置与培训项目清单(含:培训类型、证书名称、证书级别、行政主管部门、面向对象、收费情况及认可度等)。结合调研结果,捕捉政府主导培训项目的有关信息,加强与政府的沟通与合作,开拓政府主导的教育培训项目,如装配式建筑施工员培训(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技术工人培训(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等。政府对各类专业人员大规模培训具有指导、约束的职能,但具体承担培训、向下延伸服务都需要有专业教育机构的介入。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对教育培训项目的关注点:培训的规范性、有效性和运行成本,这些同样也适用于企业与高校。通过设计“三教三融”建筑产业现代化人才培养体系框架与方案,探索具有可参照价值的体系框架。
4.3“三教三融”模块化重组课程资源建设
随着装配式建筑成为主流,其超长产业链涵盖了设计、生产、施工及运维。这种变革导致了产业和职业结构的转变,对专业知识有了新的需求。为满足这一需求,我们设计了以下模块化课程体系:(1)参考重庆市《装配式建筑施工员》培训标准,课程培训分阶段进行,包括职业基本素质、初级、中级和高级培训,每个阶段都拆解为具体模块;(2)遵循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技术工人职业技能标准》,我们将培训课程细分为构体装配、灌浆、内装部件组装等技术工种的培训模块;(3)结合考核评价标准,我们整合现有课程体系,列出与装配式建筑证书考核相融合的培训课程,并设定课程目标、内容及评价体系;(4)根据培训标准,我们将收集并整理课程资源,完成PPT、视频和图片的收集与制作,并通过项目实践来评估和改进资源效果。
4.4“三教三融”视域下建筑产业现代化人才培养体系实践依托重庆市建筑产业现代化产业工人暨装配式建筑人才培训基地等校内外平台开展培训实践工作,选用建设实际过程中形成的培训课程体系和课程资源对受训者(含在校学生)进行“三教三融”视域下建筑产业现代化人才培养实践。从受训者反馈、培训评价、社会评价三个维度进行培训效果特征调查,调查采取访谈、问卷调查、意见征求、企业评价、证书评价等多种方式获得教学效果调查数据,形成调查报告和“三教三融”视域下建筑产业现代化人才培养体系修正方案,并形成了实践记录和“三教三融”范式案例。
5结语
依托市级“双高”专业建设,以“三教三融”视域为基础,探索了建筑产业现代化人才培养的路径与构建。通过学校教育、企业培训和政府引导的有机融合,搭建“三教三融”视域下建筑产业现代化人才培养体系共建共享机制,突出“两校一体”优势,应用虚拟仿真实训体系开展教育教学、职业培训、生产研发等应用项目,实现了人才培养的全方位和个性化,提高了人才培养的效果和质量。
参考文献:
[1]王新波.2022年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十件大事[N].中国教师报,20230111(4).
[2]李璐.适应新时代“三教”“三融”改革的人文通识教育选择与实践:以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人文通识教育为例[J].教育教学论坛,2023(25):100103.
[3]骆润,李宗林,那日苏.建造项目5G网络需求分析及覆盖方案研究[J].中国新通信,2021,23(4):3133.
[4]张晓.关于建筑业“农民工”产业工人化的思考[J].建筑,2021(17):3135.
[5]赵淑琴.农业职业教育助力乡村人才振兴的探析与研究[J].甘肃农业.2023(4):11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