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
〔内容提要〕 青龙山墓地为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配合鄂州市国际物流枢纽核心工程,即鄂州机场项目建设所做的抢救性发掘。A区墓葬7座,均不同程度遭到破坏,双室墓和单室墓混合分布,其中,又以同穴并葬的双室墓为主;随葬器物方面,瓷器组合主要以盘口壶和盏为主,陶器组合主要以盘、槅、灯、盆、魁和勺为主。墓葬形制、器类组合及器形特征等内涵均不出长江流域特别是鄂州地区魏晋南北朝时期墓葬的范畴。在丰富了鄂州地区此一时期考古学文化材料的同时,为墓地布局、墓地排序、家族结构和时代特征等史料文献的研究提供了更加充实的考古学依据。
青龙山墓地位于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杨叶镇古塘村易家湾以西的青龙山岗地,中心位置地理坐标东经115°02′49.5″、北纬30°21′29.3″,海拔高程31.5米(图一)。整个岗地由东北向西南呈“U”字形分布,面积约1万平方米。2019年10月—2020年1月,为配合湖北省鄂州市国际物流枢纽核心工程项目建设,受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委托,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对青龙山墓地进行勘探发掘。
图一 青龙山墓地位置示意图
共发掘墓葬11座,时代主要集中为两晋至南朝时期。根据发掘区域和墓葬形制、随葬品种类组合等内涵的差异分为A区和B区(图二),本文主要对A区的7座墓葬进行介绍。
图二 青龙山墓地分区(东→西)
7座墓葬于岗地山坡的中部,由东北至西南一字排开,均于20世纪80年代村民修建灌溉水渠过程中遭到破坏,仅M1的券顶部分得以保留,其余仅留有部分墓壁和墓底(图三)。从墓葬结构上看,可区分为双室墓和单室墓两种形制,其中,双室墓4座,均为同穴并葬结构,形制大小基本一致;单室墓3座。排水沟的有无可能由于被破坏而不明确,部分则可能因单双室墓具体结构的不同而稍显差异。
图三 青龙山墓地A区墓葬分布图
墓室构筑方式均为墓底先平铺一层铺地砖,然后于四壁用平砖和顺砖交替上砌,最后起券封顶。墓壁左右两侧多有丁砖伸出墓壁作“咬土”用,其中,伸出墓壁的“咬土”砖为整砖,未伸出部分多为半砖,有明显的人为断面痕迹,“咬土”砖有单个的、两个一组的、三个一组的,没有明显的使用规律。墓砖均为泥质,青灰色,分为长方形和刀形两种,长方形用于墓底及四壁,长0.35、宽0.17、厚0.05米;刀形用于券顶部分。所见墓砖以素面居多,纹饰类砖少见,多由钱币纹和几何纹组成。
1.M1
(1)墓葬形制
墓圹长方形,直壁、平底。长5.26、宽2.65、残深1.6米。墓室砌建其中,左右侧壁距墓圹约0.18米,后壁距墓圹约0.12米。墓向308°。
墓室由左右两个结构和大小稍有不同的长方形墓室并列相连。墓室总长3.65米,合计面积6.06平方米。左室长3.65、宽0.84米,右室长3.6、宽0.84米。
墓室底部铺砖一层,呈“人”字形。墓壁采用“三顺一丁”与平砖错缝顺砌法砌筑,下部砌两组“三顺一丁”,部分丁砖伸出墙外做咬土砖;上部平砖错缝顺砌到顶。两室之间由双层隔墙相连成一体,在其前部距铺地砖高约0.3米处开一长方形的“过仙洞”,洞宽0.23、高0.43米,两室由此相通。两室后壁中央均有立柱,其中,右室为三级塔式结构,左室不明。墓顶为券顶结构。封门墙与墓室两壁平齐,残,厚0.35米,左室残存砌法为“七顺一丁”“一顺一丁”;右室残存砌法为“一顺一丁”“二顺一丁”“三顺一丁”。排水沟位于左室封门前部右侧,略低于铺地砖,中间沟孔与铺地砖平齐。排水沟以纵向砖平铺为底,再分别用一层砖纵向平铺为壁,中间留排水孔,最后再用一层砖纵向平铺其上做顶,沟孔断面呈正方形,宽、高各0.07米。
墓砖多为素面,带纹饰砖纹饰多饰于砖的正面和长侧面,其中,正面多为拍印绳纹,侧面多为钱币纹与几何纹为组合的纹饰(图四;图五)。
图四 M1墓室(北→南)
图五 M1平、剖面图 M1-1(左室)器物:1—5.瓷盏 6.陶灯 7—9.陶盘;M1-2(右室)器物:1.瓷盘口壶 2.瓷盂 3、6.瓷盏 4、9.陶灯 5.陶勺 7.陶槅 8.陶碗 10、11.陶盘 12.铁器
(2)随葬器物
随葬器物多分布于墓室中部和前部,右室器类多于左室。质地分为瓷器和陶器两种,瓷器主要有盘口壶、盂、盏等;陶器主要有碗、盘、槅、灯和勺等。其中,盘口壶1件,出土于右室;瓷盏8件,左室5件、右室2件、填土内1件;瓷盂1件,出土于右室;陶灯3件,左室1件、右室2件;陶盘5件,左室3件、右室2件;陶勺、陶槅、陶碗各1件,均出土于右室。
瓷盏 8件。器物形制规整,敞口,尖圆唇,腹部向下内收,圆饼状足,平底。胎呈灰色,除足部外,器表遍施一层青色薄釉,胎釉普遍结合不紧密,脱釉情况严重。M1∶01,器内底部有一烧制过程中留下的黑色支丁痕,口径9、底径5、通高4.4厘米(图六,1;图七)。M1-1∶1,口径9.26、底径4.84、通高4.63厘米(图六,2)。M1-1∶2,口径8.7、底径4.8、通高4.3厘米(图六,3)。M1-1∶4,口径8.42、底径4.63、通高4.21厘米(图六,4)。M1-1∶5,口径8.42、底径5.05、通高4.21厘米(图六,5)。M1-1∶3,足外壁与腹部结合处饰一周凸弦纹。口径8.3、底径4、通高4厘米(图六,6)。M1-2∶3,口径8.89、底径4、通高4.44厘米(图九,3)。M1-2∶6,口径8.44、底径5.56、通高4.44厘米(图九,4)。
图六 M1-1(左室)出土器物
图七 瓷盏(M1∶01)
瓷盂 1件。M1-2∶2,器物形制规整,敞口,仰折沿,圆唇,束颈,鼓腹,平底微内凹。除足部外,器身内外遍施一层青色薄釉。胎釉结合不紧密,脱釉情况严重,素面。口径10、底径6.2、通高4.3厘米(图八;图九,2)。
图八 瓷盂(M1-2∶2)
瓷盘口壶 1件。M1-2∶1,器物形制规整,浅盘口,圆唇,盘壁上端外撇,粗束颈,溜肩,鼓腹,下腹内收,平底,底部有烧制过程中留下的支丁痕。肩部有两两对称的四横系,系均残。器体外壁施一层青色薄釉,内壁颈部以下、外壁中下腹及外底未施釉,胎呈灰色。胎釉结合不紧密,釉层全部脱落。内外壁可见明显轮制拉坯痕。口径15.2、底径13.3、通高26.8厘米(图九,1)。
陶碗 1件。M1-2∶8,泥质黑陶,陶质较差。敞口、圆唇、斜弧腹向下内收,平底。口沿外饰一道凹弦纹。口径16.4、底径10.2、通高8.2厘米(图九,7;图一〇)。
图一〇 陶碗(M1-2∶8)
陶灯 3件。均为泥质,胎质较疏松。由灯盏和承盘两部分构成,灯盏直接与承盘相连。灯盏敛口,弧壁,略高于承盘,整体呈矮圆筒状,承盘大敞口,浅斜直壁向下内收,平底,素面。M1-1∶6,泥质灰黄陶,灯盏口径7.2、承盘口径15.6、底径12.2、通高3厘米(图六,10)。M1-2∶4,泥质黑陶,灯盏口径8、承盘口径17.78、底径16.4、通高2.9厘米(图九,10)。M1-2∶9,泥质黑陶,灯盏口径6.6、承盘口径16.9、底径14.2、通高3.1厘米(图九,11;图一一)。
图一一 陶灯(M1-2∶9)
陶盘 5件。均为泥质,胎质较疏松。敞口,部分口沿外侈呈微卷状,浅斜直腹向下内收,平底或微内凹,素面。M1-1∶8,泥质灰陶。口径15.6、底径13.4、通高1.8厘米(图六,8;图一二)。M1-1∶7,泥质灰陶。口径16.84、底径15.16、通高2.1厘米(图六,7)。M1-1∶9,泥质黑陶。口径16.4、底径13.9、通高2.1厘米(图六,9)。M1-2∶10,泥质黑陶。口径16.9、底径13.8、通高2.1厘米(图九,8)。M1-2∶11,泥质黑陶。口径16、底径14.4、通高2厘米(图九,9)。
图一二 陶盘(M1-1∶8)
陶勺 1件。M1-2∶5,泥质黑陶,用手捏制而成,陶质较差。由勺身和勺柄构成,勺身平面呈椭圆形,勺面较平,敞口、尖圆唇、斜弧腹、圜底;柄部实心,后端斜直,上部残。素面。勺身长径5、短径4.2、深2、柄部残长3.2厘米(图九,5;图一三)。
图一三 陶勺(M1-2∶5)
陶槅 1件。M1-2∶7,泥质黑陶,胎质较差,圆形,由内外两圈间隔构成,制作规整。敞口微敛,方唇,弧壁近直,平底。槅面内圈间隔成三小格,呈“T”字形,外圈等间距分六格,均呈扇形。口沿外饰一道凹弦纹。口径18.4、底径18.6、通高3.4厘米(图九,6;图一四)。
图一四 陶槅(M1-2∶7)
2.M2
(1)墓葬形制
墓圹长方形,直壁、平底。残长4.1、宽2.8、残高0.8米。墓室砌建其中,左右侧壁距墓圹约0.3米,后壁距墓圹约0.1米。墓向320°。
墓室由左右两个结构相同的长方形墓室并列相连。左室残长3.72、宽0.77米;右室残长3.86、宽0.82米。
墓室底部铺砖一层,呈“人”字形。残存墓壁采用顺丁混用式砌筑,部分丁砖伸出墙外做咬土砖,两室之间由双层隔墙相连成一体。左室后壁可见有立柱痕迹,为嵌砌法砌筑,即立柱直接嵌于墓壁之内,与后壁共砖。
墓砖多为素面,带纹饰的砖,纹饰多饰于砖的正面和宽侧面,其中,正面多为以钱币纹为中心,四周呈放射状线条的纹饰,侧面多为钱币纹与几何纹组合的纹饰。墓室内纹饰砖排列规律,多见于成排的丁砖之上(图一五)。
(2)随葬器物
随葬器物多分布于墓室前部,左右两室的器类组合大体一致。质地分为瓷器和陶器两种,瓷器主要有盘口壶和盏;陶器主要有盘、槅、魁和灯。其中,瓷盘口壶2件,左右室各1件;瓷盏6件,左右室各3件;陶槅2件,左右室各1件;陶盘10件,左室4件、右室6件;陶灯1件,出土于左室;陶魁1件,出土于右室(图一七、图一八)。
瓷盘口壶 2件。器物形制规整,浅盘口,圆唇,盘壁上端外撇,粗束颈,溜肩,鼓腹,下腹内收,平底,底部有烧制过程中留下的支丁痕。肩部有两两对称的四横系,系均残。器体外壁施一层青色薄釉,内壁颈部以下、外壁中下腹及外底未施釉,胎呈灰色。胎釉结合不紧密,釉层全部脱落。内外壁可见明显轮制拉坯痕。M2-1∶1,口径13.6、底径10.6、通高23.4厘米(图一七,1)。M2-2∶1,口径13.6、底径10、通高24.4厘米(图一六;图一八,1)。
图一六 瓷盘口壶(M2-2∶1)
图一七 M2-1(左室)出土器物
图一八 M2-2(右室)出土器物
瓷盏 6件。器物形制规整,敞口,尖圆唇,腹部向下内收,圆饼状足,平底。胎呈灰色,除足部外,器表遍施一层青色薄釉,胎釉普遍结合不紧密,脱釉情况严重。M2-1∶2,口径8.4、底径4.7、通高4.2厘米(图一七,2)。M2-1∶3,口径8.7、底径4.9、通高4.2厘米(图一七,3)。M2-1∶4,口径8.4、底径4、通高4厘米(图一七,4)。M2-2∶2,口径8.9、底径5.1、通高4.2厘米(图一八,2)。M2-2∶3,口径8.4、底径4.4、通高4厘米(图一八,3)。M2-2∶4,口沿外饰一周凹弦纹。口径8.4、底径4.8、通高3.8厘米(图一八,4)。
陶槅 2件。均为泥质,胎质较差,圆形,由内外两圈间隔构成,制作规整。敞口,方唇,弧壁近直。M2-1∶5,矮圈足稍外撇,槅面内圈呈“Y”字形,口沿外饰一周凹弦纹。口径20.8、底径21.8、通高6厘米(图一七,6)。M2-2∶5,平底,槅面内圈呈“T”字形,素面。口径21.2、底径21.4、通高3.2厘米(图一八,5)。
陶魁 1件。M2-2∶6,泥质灰陶,胎质较软。敞口、圆唇、浅斜弧腹向下内收,平底,魁柄部残,断至根部,较细。素面。口径17.1、底径11、通高6厘米(图一八,6;图一九)。
陶盘 10件。均为泥质,胎质较疏松。敞口,部分口沿外侈呈微卷状,浅斜直腹向下内收,平底或微内凹,素面。M2-1∶7,泥质黑陶,口径16.4、底径13.8、通高2厘米(图一七,7)。M2-1∶8,泥质灰陶,口径14.7、底径13.3、通高2厘米(图一七,8)。M2-1∶9,泥质灰陶,口径14、底径13.1、通高2厘米(图一七,9)。M2-1∶10,泥质黑陶,口径16.4、底径13.8、通高2.3厘米(图一七,10)。M2-2∶7,泥质黑陶,口径15.8、底径12.9、通高1.8厘米(图一八,7)。M2-2∶8,泥质黑陶,口径15.6、底径14.2、通高1.8厘米(图一八,8)。M2-2∶9,泥质黑陶,口径17.3、底径14.7、通高1.8厘米(图一八,9)。M2-2∶10,泥质黑陶,口径15.6、底径13.3、通高1.8厘米(图一八,10)。M2-2∶11,泥质黑陶,口径17.3、底径15.6、通高1.8厘米(图一八,11)。M2-2∶12,泥质黑陶,外壁中部手抹一周,形成双腹。口径16.8、底径14、通高2厘米(图一八,12)。
陶灯 1件。M2-1∶6,泥质黑陶,胎质较疏松。由灯盏和承盘两部分构成,灯盏直接与承盘相连。灯盏口部残,敞口、斜直壁向下内收,与瓷盏形制类似。承盘大敞口,浅斜直壁向下内收,平底,素面。承盘口径12.8、底径10.6、残高2.4厘米(图一七,5)。
3.M3
(1)墓葬形制
墓圹长方形,直壁、平底。残长3.84、宽2.81、残高0.76米。墓室砌建其中,左右侧壁距墓圹约0.35米,后壁距墓圹约0.25米。墓向320°。
墓室由左右两个结构相同的长方形墓室并列相连。左室残长3.13、宽0.67米;右室残长3.44、宽0.76米。
墓室底部铺砖一层,呈“人”字形。残存墓壁采用顺丁混用式砌筑,部分丁砖伸出墙外做咬土砖,两室之间由双层隔墙相连。左室后壁可见有立柱痕迹,为嵌砌法砌筑,即立柱直接嵌于墓壁之内,与后壁共砖,立柱形制应为塔式;右室立柱仅存铺地砖上一层,砌筑方式不详。
墓砖均为素面砖(图二〇)。
(2)随葬器物
墓室扰动严重,随葬器物多分布于左右两室的填土当中,原始位置及器类组合不详。质地分为银器、瓷器和陶器,银器仅见手镯1件;瓷器有盏;陶器主要有盘、灯、勺和碗。其中瓷盏2件,左右室各1件;陶灯2件,均出土于左室填土内;陶盘9件,左室填土内8件,右室填土内1件;陶勺2件,左右室填土内各1件;陶碗1件,出土于左室填土内。银手镯1件,出土于右室填土内。
瓷盏 2件。器物形制规整,敞口,尖圆唇,腹部向下内收,圆饼状足,平底。胎呈灰色,除足部外,器表遍施一层青色薄釉,胎釉普遍结合不紧密,脱釉情况严重。M3-2∶1,口径8.4、底径4.6、通高4厘米(图二一,1)。M3-1∶1,口径8.4、底径4.8、通高3.6厘米(图二一,2)。
图二一 M3出土器物
银镯 1件。M3-2∶06,平面呈不规则圆形,由横断面呈圆形的细银条绕成1~2圈,两端制成多个银丝状小圈盘绕于银条上,手镯可调节大小,佩戴方便。外径6.2~6.5、股径0.3厘米(图二一,17;图二二)。
图二二 银手镯(M3-2∶06)
陶灯 2件。均为泥质灰陶,胎质较疏松。由灯盏和承盘两部分构成,灯盏直接与承盘相连。承盘大敞口,浅斜直壁向下内收,平底,素面。M3-1∶04,灯盏与承盘均残。灯盏敞口、斜直壁向下内收,与瓷盏形制类似。灯盏残径7.5、承盘残径13.6、底径11.6厘米、残高4.4厘米(图二一,3;图二三)。M3-1∶07,灯盏斜直口,直壁,略高于承盘,整体呈矮圆筒状。灯盏口径7.8、承盘口径17、底径13.8、通高2.8厘米(图二一,4)。
图二三 陶灯(M3-1∶04)
陶盘 9件。均为泥质,胎质较疏松。敞口,部分口沿外侈呈微卷状,浅斜直腹向下内收,个别器物腹部有手抹痕迹,平底或微内凹,素面。M3-1∶01,泥质黑陶,口径15.6、底径13.2、通高2厘米(图二一,6)。M3-1∶02,泥质黑陶,口径16.4、底径13.2、通高2厘米(图二一,7)。M3-1∶03,泥质黑陶,口径16.6、底径14.8、通高2.2厘米(图二一,8)。M3-1∶05,泥质黑陶,口径16、底径14、通高2厘米(图二一,9)。M3-1∶08,泥质灰陶,口径14.8、底径13、通高1.5厘米(图二一,10)。M3-1∶09,泥质黑陶,口径16.4、底径13.4、通高2厘米(图二一,11)。M3-1∶010,泥质黑陶,口径16.8、底径14、通高1.8厘米(图二一,12)。M3-1∶012,泥质灰陶,口径15.2、底径13.2、通高1.7厘米(图二一,13)。M3-2∶03,泥质黑陶,口径17.1、底径13.6、通高2厘米(图二一,14)。
陶勺 2件。均用手捏制而成,泥质,陶质较差。由勺身和勺柄构成,勺身平面呈椭圆形,敞口,尖圆唇,斜弧腹,圜底;柄部实心。M3-1∶013,泥质黑陶,勺面较平,勺身长径4.7、短径3.8、高2.4厘米,柄部残长5.6厘米(图二一,15)。M3-2∶02,泥质灰陶,勺面呈弧形内凹,勺身长径5.8、短径5.3、高2.6厘米(图二一,16)。
陶碗 1件。M3-1∶06,泥质灰黄陶,敞口,圆唇,斜弧腹向下内收,平底,素面。口径16.8、底径11、通高6.4厘米(图二一,5)。
4.M5
(1)墓葬形制
墓圹长方形,直壁、平底。残长2、宽2.81、残高0.62米。墓室砌建其中,左右侧壁距墓圹约0.25米,后壁距墓圹约0.18米。墓向320°。
墓室由左右两个结构相同的长方形墓室并列相连。左室残长1.59、宽0.84米;右室残长1.31、宽0.8米。
墓室底部铺砖一层,呈“人”字形,部分地砖边缘伸出墓壁之外,形成锯齿状的“菱角牙子”。残存墓壁采用顺丁混用式砌筑,部分丁砖伸出墙外做咬土砖,两室之间由双层隔墙相连成一体。两室后壁均可见残存立柱,为嵌砌法砌筑,即立柱直接嵌于墓壁之内,与后壁共砖,立柱形制不详。
墓砖均为素面砖(图二四)。
图二四 M5平、剖面图
(2)随葬器物
墓室扰动严重,仅于右室后部靠近墓壁处填土中出土瓷盏1件。
瓷盏 1件。M5∶1。器物形制规整,敞口,尖圆唇,腹部向下内收,圆饼状足,平底。胎呈灰色,除足部外,器表遍施一层青色薄釉,胎釉结合不紧密,脱釉情况严重。口径8.4、底径4.4、通高4厘米(图二九,1)。
1.M4
(1)墓葬形制
墓圹长方形,直壁、平底。残长2.5、宽1.6、残高0.72米。墓室砌建其中,左右侧壁距墓圹约0.2米,后壁距墓圹约0.15米。墓室残长2、宽0.82米,墓室高度与墓圹高度大致平齐。墓向315°。
墓室底部铺砖一层,呈“人”字形,部分地砖边缘伸出墓壁之外,形成锯齿状的菱角牙子。残存墓壁采用顺丁混用砌筑,部分丁砖伸出墙外做咬土砖。墓室后壁中央残留有立柱,为嵌砌法砌筑,即立柱直接嵌于墓壁之内,与后壁共砖,立柱形制不详。
墓砖多为素面,带纹饰的砖,其纹饰多饰于砖的正面和宽侧面,其中,正面多以钱币纹为中心,四周呈放射状线条的纹饰,侧面多为钱币纹与几何纹组合的纹饰(图二五)。
图二五 M4平、剖面图
(2)随葬器物
墓室扰动严重,未见随葬器物。
2.M6
(1)墓葬形制
竖穴长方形,直壁、平底。残长4.05、宽1.6、残高0.1米。墓室砌建其中,左右侧壁距墓圹约0.2米,后壁距墓圹约0.1米。墓室残长4.14、宽0.9米,墓室高度与墓圹高度大致平齐。墓向300°。
墓室底部铺砖一层,呈“人”字形,地砖边缘伸出墓壁之外,形成锯齿状的菱角牙子。墓壁挤压在地砖上形成的痕迹非常明显。墓壁部分区域仅剩一层顺砖,砌筑方式不详,墓室后壁中央可见立柱痕迹。墓室前部南侧铺地砖之上残留有规整残砖数块,可能为祭台。
墓砖均为素面砖(图二六;图二七)。
图二六 M6墓室(北→南)
图二七 M6平、剖面图
(2)随葬器物
墓室上部扰动严重,随葬器物集中出土于墓室前部,均为陶器,器类有陶槅和盘,其中,陶盘5件,陶槅2件。
陶盘 5件。均为泥质黑陶,胎质较疏松。敞口,部分口沿外侈呈微卷状,浅斜直腹向下内收,器底微内凹,素面。M6∶1,口径13.5、底径12.4、通高1.8厘米(图二九,5)。M6∶4,口径16、底径13.6、通高1.6厘米(图二九,6)。M6∶6,口径14.9、底径13.3、通高1.8厘米(图二九,7)。M6∶5,口径16、底径13.8、通高2.1厘米(图二九,8)。M6∶2,口径17.8、底径14、通高2厘米(图二九,9)。
陶槅 2件。仅修复1件,均为泥质黑陶,胎质较差,圆形,由内外两圈间隔构成,制作规整。M6∶3,槅面残。敞口,方唇,直壁,平底微内凹。槅面内圈间隔成两小格;外圈等间距分成六格,均呈扇形。素面。底径20、残高2.8厘米(图二九,10)。
3.M7
(1)墓葬形制
墓圹长方形,直壁、平底。长3.17、宽1.24,残高0.43米。墓室砌建其中,左右侧壁距墓圹约0.1米,后壁未见墙砖。墓室残长2.72、宽0.76米,墓室高度与墓圹高度大致平齐。墓向310°。
墓室底部铺砖一层,呈“人”字形,部分地砖边缘伸出墓壁之外,形成锯齿状的菱角牙子。残存墓壁采用顺丁混用式砌筑,部分丁砖伸出墙外作咬土砖。
墓砖均为素面砖(图二八)。
图二八 M7平、剖面图
(2)随葬器物
墓室扰动严重,随葬器物共3件,分别位于墓室左右侧壁中部和墓室前部,均为瓷盏。
瓷盏 3件。器物形制规整,敞口,尖圆唇,腹部向下内收,圆饼状足,平底。胎呈灰色,除足部外,器表遍施一层青色薄釉,胎釉普遍结合不紧密,脱釉情况严重。M7∶1,口径8.8、底径5、通高4.8厘米(图二九,2)。M7∶2,口径8.4、底径4.5、通高4厘米(图二九,3)。M7∶3,口径8.7、底径4.7、通高4.5厘米(图二九,4)。
图二九 M5、M6、M7出土器物
墓地出土陶、瓷器共67件,不论是从器类组合,还是从具体器物形态看,均不出长江流域特别是鄂州地区六朝时期墓葬所出器物范畴,以往材料为我们进一步辨析墓地年代提供了丰富的对比素材。
瓷器方面,M2所出盘口壶与鄂城M2206∶6①和郭家细湾M8右∶7②相似,颈部较细短,年代应为东晋中晚期;而M1所出盘口壶颈部稍粗,整体器物形制相较于M2而言略显矮胖,但同时腹部又没有南京市富贵山M2∶29③和长沙连山M1∶10④那么圆鼓,按照盘口壶由矮胖向瘦长的整体器物形制发展演变规律⑤,M1在年代上应略早于M2。M1-2(右室)瓷盂和鄂州塘角头M11∶4瓷盏类似⑥,年代不晚于东晋初年。瓷盏几乎每座墓都有出土,数量不等,为长江中下游地区魏晋南北朝时期墓葬最基本的随葬器物组合。
陶器方面,M1-2(右室)陶碗与鄂城M2190∶30⑦陶盆整体器物形制类似。M2-2(右室)仅见陶魁M2-2∶7,不见与之配套的陶勺,其整体形制与碗类似,仅于口部附加一长条状实心柄,与鄂城M2005和M2216同类器物形制相似⑧。M1-2(右室)和M2-2(右室)陶槅均为平底,内圈呈“T”字分布,器物形制与鄂州塘角头M12∶6相同⑨,而M2-1(左室)陶槅底部为高圈足,内圈呈“Y”字分布的形制则与鄂州M2167∶3类似⑩。陶灯M3-1∶04,灯盏部分呈盏形,与底部承盘部分具有一定的高差,整体形制与鄂州M3026∶11相似;M1-2(右室)陶灯的灯盏部分略高于承盘,呈浅盘状,器物形制则与鄂州M2161∶5相似。M1-1∶8陶盘斜直腹,其器物形制与鄂州M2167∶4相似;而M6∶2陶盘则为斜弧腹,整体器物形制同于鄂州塘角头M3∶1,年代不晚于东晋初年。陶勺仅M1-2∶5相对完整,整体器物形制与鄂城六朝墓相同,仅M3-2∶02口部呈椭圆形内凹,为以往所少见。
7座墓葬排列有序、布局合理,单室墓和双室墓交错分布,相互之间未见打破关系。墓向均为西北向,墓与墓之间相互距离均约为2~3米,唯M6与M7之间,且与M1~M5之间距离稍远,约为6~7米。显然,墓地事先经过严谨规划,应为同一时期的家族墓地。同时,根据盘口壶的形制演变关系,墓地的埋葬顺序应为由东北至西南依次排布,即M1时代最早。另外,经过勘探,墓地西南部大片范围内并未再分布有其他同时期墓葬,表明墓地使用时间并不长,双室墓多分布于墓地东北部,单室墓如M6、M7分布于墓地边缘且呈相对离散状态,这体现了朝代变更频繁和时局动荡的时代背景。
注 释:
② 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鄂州市博物馆:《湖北鄂州郭家细湾六朝墓》,《文物》2005年第10期。
③ 南京市博物馆、南京市玄武区文化局:《江苏南京市富贵山六朝墓地发掘简报》,《考古》1998年第8期。
④ 长沙市文物考古研究所:《湖南长沙连山东晋墓发掘简报》,《文物》2021年第5期。
⑤ 王睿:《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盘口壶的形制与功能》,《中国国家博物馆馆刊》2017年第8期。